Ⅰ 股票現貨期貨的區別
你好 大宗商品、股票、期貨及黃金現貨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交易機制不同,大宗商品是T+0,交易靈活便捷,股票是T+1,傳統交易機制,交易遲緩,期貨與黃金現貨也為T+0,交易靈活便捷;
第二,贏利模式不同,大宗商品是雙向交易,上漲做多,下跌做空,股票是單向交易,只有股票上漲才能獲利,期貨與黃金現貨也是雙向交易,上漲做多,下跌做空;
第三,交易的保證金不同,大宗商品的保證金為20%,價格波動理性,風險適中,有5倍的資金利用率,股票是100%,資金利用率低,風險適中,期貨的交易保證金為5-10%,風險較大,有10倍的資金利用率,黃金現貨的杠桿比列一般為1:600,投資風險巨大;
第四,資金安全性不同,大宗商品、股票與期貨都是交由銀行進行第三方監管,資金安全透明,而黃金現貨的資金匯往國外,安全系數低,無保障;
第五,適宜但與客戶不同,大宗商品門檻低,適合大眾客戶投資參與,股票門檻雖低,但收益慢,大勢難以把握,期貨門檻高,價格波動空間大,投資者較難把握,而黃金現貨需要較強的技術分析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
第六,收益率不同,大宗商品投資機會大,有限資金可以獲取較大收益,股票投資機會有限,熊市行情中很少有人獲利,期貨收益大,風險也大,黃金現貨收益大,風險也大,但是,期貨與黃金現貨不適合普通投資者。
Ⅱ 股票撮合交易的過程是怎樣的最好舉例說明。
撮合交易是指賣方在交易市場委託銷售定單/銷售應單、買方在交易市場委託購買定單/購買應單,交易市場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確定雙方成交價格並生成電子交易合同,並按交易定單指定的交割倉庫進行實物交割的交易方式。
撮合價格計算方法:
撮合成交的前提是:買入價(A)必須大於或等於賣出價(B),即A>=B。
計算依據:計算機在撮合時實際上是依據前一筆成交價而定出最新成交價的。
假設:前一筆的成交價格為C,最新成交價為D;
則,當
A<=C時,D=A;(如果前一筆成交價高於 或等於買入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買入價)
B>=C時,D=B;(如果前一筆成交價低於或等於賣出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賣出價)
B<C<A時,D=C;(如果前一筆成交價在賣出價與買入價 之間,則最新成交價就是前一筆的成交價)
撮合價的優點:既顯示了公平性,又使成交價格具有相對連續性,避免了不必要的無規律跳躍。
2撮合成交價
撮合成交的前提是買入價必須大於或等於賣出價。當買入價等於賣出價時,成交價就是買入價或賣出價,這一點大家是不會有疑義的。問題是當買入價大於賣出價時成交價應該如何確定?
計算機在撮合時實際上是依據前一筆成交價而定出最新成交價的。如果前一筆成交價低於或等於賣出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賣出價;如果前一筆成交價高於或等於買入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買入價;如果前一筆成交價在賣出價與買入價之間,則最新成交價就是前一筆的成交價。
舉例說明:
比如,買方出價1399點,賣方出價是1397點。如果前一筆成交價為1397或1397點以下,最新成交價就是1397點;如果前一筆成交價為1399或1399點以上,則最新成交價就是1399點;如果前一筆成交價是1398點,則最新成交價就是1398點。
Ⅲ 股指期貨的交易規則是什麼
股指期貨(Stock Index
Futures)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交易時間:
早開盤15分鍾晚收盤15分鍾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最後交易日時間"上午
9:15-11:30,下午13:00-15:00"。即除了最後交易日外,滬深300股指期貨開盤較股票市場早15分鍾,收盤較股票市場晚15分鍾。這一設計更有利於期貨市場反映股票市場信息,便於投資者利用股指期貨管理風險。
漲跌停板:
與股市一致均為10%取消熔斷
根據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10%。這一漲跌停板幅度與現貨市場保持一致。綜合考慮相關因素,本次修訂取消了《交易規則》和《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有關熔斷制度的規定。
保證金:
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元
為加強風險控制,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避免市場劇烈波動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周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股市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較大。股指期貨也有"到期日效應",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將產生較大影響。如今將交割日定在第三個周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
競價交易:
漲跌停板成交"平倉合約優先"
股指期貨連續競價交易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一點與A股市場相類似;但在遇到漲跌停板的極端行情時,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指令,按照"平倉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是因為股指期貨採用雙向交易,投資者既可以開多倉,也可以開空倉。
股指期貨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10-9:1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10-9:14為指令申報時間,9:14-9:15為指令撮合時間。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信息披露:
基金、保險頭寸可能"隱藏"
任何一張股指期貨合約掛牌交易後,只要單邊持倉量達到1萬手以上,即被視作"活躍月份合約"。中金所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但只公布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未來基金、保險等大資金的股指期貨交易頭寸可能會被很好地"隱藏"起來。
持倉限額:
單個賬戶限額約1500萬元
為進一步防止價格操縱,中金所將非套保交易的單個股指期貨交易賬戶持倉限額由原先的600手調整為100手。除了對單個賬戶進行限倉管理,中金所還將對單個結算會員進行限倉。限倉標准將按照每日結算後,某一合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但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強制減倉:
極端行情下謹慎使用
借鑒國內期貨市場處置極端行情的經驗,中金所保留了在連續出現漲跌停板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強制減倉的制度,即將當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為成交平倉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格與該合約盈利客戶按照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但中金所只有在出現極端行情時才能謹慎使用。
套保:
個人投資者也可申請套期保值
為促進套期保值功能發揮,提高套期保值效率,業務規則修訂稿簡化了套期保值申請和審批的程序,將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與商品期貨市場不同,業務規則修訂稿也允許個人投資者申請套期保值。整個制度設計鼓勵股指期貨發揮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會區別對待對機構和個人的套保需求。
創新:
規則為期權等新品種預留空間
中金所在制定規則時,為未來的金融創新預留了空間。業內人士表示,在交易規則中"預留伏筆",為往後推出期權留下了空間。
股指期貨交割
股指期貨合約到期的時候和其他期貨一樣,都需要進行交割,股指期貨和短期利率期貨等採用的是現金交割。所謂現金交割,就是不需要交割一攬子股票指數成分股,而是用到期日或第二天的現貨指數作為最後結算價,通過與該最後結算價進行盈虧結算來了結頭寸。
Ⅳ 請問股票交易的自動撮合機制是怎樣一個原理
股票撮合交易機制
證券經營機構受理投資者的買賣委託後,應即刻將信息按時間先後順序傳送到交易所主機,公開申報競價。股票申報競價時,可依有關規定採用集合競價或連續競價方式進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機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
目前,滬、深兩家交易所均存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方式。
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餘交易時間均為連續競價時間。在集合競價期間內,交易所的自動撮合系統只儲存而不撮合,當申報競價時間一結束,撮合系統將根據集合競價原則,產生該股票的當日開盤價。滬、深新股掛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漲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當日集合競價時,其委託競價不能超過新股發行價的上下15元,否則,該競價在集合競價中作無效處理,只可參與隨後的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結束後,就進入連續競價時間,即9:30-11:30和13:00--15:00。投資者的買賣指令進入交易所主機後,撮合系統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自動撮合,同一價位時,以時間先後順序依次撮合。在撮合成交時,股票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為:
1、成交價格的范圍必須在昨收盤價的上下10%以內。
2、最高買入申報與最高賣出申報相同的價位。
3、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時,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價位。交易所主機撮合成交的,主機將成交信息即刻回報到券商處,供投資者查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資者有權撤消自己的委託或繼續等待成交,一般委託有效期為一天。
另外,深市股票的收盤價不是該股票當日的最後一筆的成交價,而是該股票當日有成交的最後一分鍾的成交金額除以成交量而得。
(4)股票期貨現貨撮合式交易擴展閱讀:
股票的交易方式
一、面議和競價
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為面議買賣和競價買賣。面議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的面談,通過地攤小販式的討價還價來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最常見,也是最常用的一種買賣方式。這種交易方式一般都是出現在股票沒有辦法上市、交易量不多,需要保密或為了節省傭金等情況下採用。
而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有種類似於拍賣的那種形式,最後是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的。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賣方都可以自由的選擇適合自己的買賣方,這樣可以使得交易的公平性,產生的價格也不會讓人難以接受。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二、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
按另一種,達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可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直接交易就是不通過中介,買賣雙方直接面對面交談,然後股票就由買賣雙方自行交割。
場外交易大部分都是直接交易。間接交易就是買賣雙方找個中介人,來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方式,買賣雙方都不會露面。
三、現貨和期貨交易
按照交割期限的不同,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貨交易就是指買賣雙方都成交之後,馬上就辦理了交割手續,當時就財貨兩清。而期貨交易則不一樣,它是按合同中規格的價格、數量,過一段時期再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