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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日常關聯交易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 2024-01-01 08:16:14

① 什麼是關聯交易

問題1:什麼是關聯交易?

問題2:關聯交易是什麼意思?

關聯交易是指公司或是附屬公司與在本公司直接或間接佔有權益、存在利害關系的關聯方之間所進行的交易。關聯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發起人、主要股東、董事、監事、高級行政管理人員、以及其家屬和上述各方所控股的公司。關聯交易在公司的經營活動特別是公司購並行動中,是一個極為重要的法律概念,涉及到財務監督、信息披露、少數股東權益保護等一系列法律環境方面的問題。

1992年4月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深圳市上市公司監管暫行辦法》,將關聯交易稱為關連人士交易,將其列為重大交易,規定按必須披露交易的程序辦理,同時規定了幾種關聯人士交易可獲豁免。1997年5月22日,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披露》中規定: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視其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更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將視其為關聯方。這里的控制是指有決定某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決策,並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得利益;所謂重大影響,則是指對某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利,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一)購買或銷售商品;

(二)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

(三)提供或接受勞務;

(四)代理;

(五)租賃;

(六)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

(七)擔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十)許可協議;

(十一)贈與;

(十二)債務重組;

(十三)非貨幣性交易;

(十四)關聯雙方共同投資;

(十五)交易所認為應當屬於關聯交易的其他事項。

關聯交易的種類

《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第 8條按交易的內容不同列舉了11種關聯交易:(1)購買或銷售產品;(2)購買或銷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3)提供或接受勞務;(4)代理;(5)租賃;(6)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成的貸款或權益性資金;(7)擔保和抵押;(8)管理方面的合同;(9)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10)許可協議;(11)關鍵管理人員的報酬。

此外,還可從以下不同角度對關聯交易予以分類:根據交易對公司及股東權益影響的大小,可將關聯交易分為輕微關聯交易,普通關聯交易,重要關聯交易;根據交易對象的不同,可將關聯交易分為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交易,企業與關鍵人員之間的交易等;按交易的計價原則,可將關聯交易分為市場價交易、協議價交易、優惠價交易;按交易是否合法,可將關聯交易分為合法交易和非法交易。

關聯交易的積極意義

1、關聯方相互了解、彼此信任。出現問題協調解決,交易能高效有序地進行,可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流動資金的周轉率,提高資金的營運效率,可避免信息不對稱。

2、通過集團內部適當的交易安排,可以使配置在一定程度上最優加強企業間合作,達到企業集團的規模經濟效益

如:內部組織成員的技術選擇和勞動組合的專門化(產供銷一體化)

3、優化資本結構、提高資產盈利能力、及時籌集資金、降低機會成本

通過並購、聯合等形式擴大規模,向集團化和跨國公司方向發展

關聯交易的消極意義

1、影響上市公司經營能力,抗外部風險能力下降

如:一些公司原本是控股公司的一個生產車間或者工廠,而控股公司則成為上市公司的原料采購基地和產品銷售市場

上市公司向控股公司銷售產品、提供勞務

上市公司向控股公司購買原材料及勞務

由於上市公司的性差,對關聯方依賴較強,導致市場競爭力下降。若關聯方自身難保,則上市公司就可能進入低谷了。

2、各方利益失衡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會利用自身優勢,「欺負」上市公司,如向上市公司高價出售原材料;低價購買產成品;搶占公司前景好的投資項目;掠奪了公司的利潤;挪用上市公司公開募集的資金或無償拖欠上市公司的貸款;要求上市公司一公司債券抵消方的債務;要求上市公司為自身或其他關聯方提供擔保等。

控股公司為了保住上市公司的殼,也會在上市公司即將摘牌的時候給與「注資」,例如低價出售優質資產,高價收購上市公司的產品。

如果需要滿足上市公司在融資的條件,控股股東也可能會給與注資的。

3、關聯交易會損害債權人、中小股東的利益

控股股東犧牲自身利益來增加上市公司的利潤,為上市公司保住了「殼」,或者是為發行債券和股票創造了條件,最終還是會侵害債權人和中小股東的利益,由於股東本身也有可能虧損,注入資金太多不是以足額現金形式產生的利潤,而只是賬面利潤,最終上市公司有了利潤或是募集到資金後通過轉移資金及利潤等形式賺回更多的資金。

從長遠看,損害了中小投資者、債權人的利益。

4、對上市公司的危害

通過不正當的注資,粉飾會計報表,保住了上市公司的殼,或者滿足配股、發債的調價,最終還是會在競爭中暴露出來

5、可用來規避政府稅。關聯企業間可能利用協議價格在資產轉移、原材料、產品或勞務購銷等方面進行收入和費用的調整,有利於高賦稅的一方,或者虛構並不存在的交易來轉移收入和分攤費用,或者通過互拆借資金的方式調解利息費用。

② 年度日常性關聯交易包含什麼內容

年度日常性關聯交易指的是日常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與上市公司關聯人之間發生的可能導致轉移資源或者義務的事項,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實施指引》第十二條和第四十二條,日常性關聯交易包含的內容有以下:

  1. 購買或者出售資產;

  2. 對外投資(含委託理財、委託貸款等);

  3. 提供財務資助;

  4. 提供擔保;

  5. 租入或者租出資產;

  6. 委託或者受託管理資產和業務;

  7. 贈與或者受贈資產;

  8. 債權、債務重組;

  9. 簽訂許可使用協議;

  10. 轉讓或者受讓研究與開發項目;

  11. 購買原材料、燃料、動力;

  12. 銷售產品、商品;

  13. 提供或者接受勞務;

  14. 委託或者受託銷售;

  15. 在關聯人的財務公司存貸款。

需要注意的是,在進行日常性關聯交易時,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實施指引》:

  • 第四十三條 :首次發生日常關聯交易的,上市公司應當與關聯人訂立書面協議並及時披露,根據協議涉及的總交易金額提交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審議。協議沒有總交易金額的,應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 第四十六條 日常關聯交易協議應當包括:

  1. 定價政策和依據;

  2. 交易價格;

  3. 交易總量區間或者交易總量的確定方法;

  4. 付款時間和方式;

  5. 與前三年同類日常關聯交易實際發生金額的比較;

  6. 其他應當披露的主要條款。

③ 關聯交易是怎麼回事影響股民利益嗎

關聯交易就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根據財政部1997年5月22日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規定,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視其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受同一方控制,也將其視為關聯方。

這里的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所謂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參與決策的途徑主要包括:在董事會或類似的權力機構中派有代表,參與政策的制定過程,互相交換管理人員等。凡以上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不論是否收取價款,均被視為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廣為存在,但它與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卻不相吻合。按市場經濟原則,一切企業之間的交易都應該在市場競爭的原則下進行,而在關聯交易中由於交易雙方存在各種各樣的關聯關系,有利益上的牽扯,交易並不是在完全公開競爭的條件下進行的。關聯交易客觀上可能給企業帶來或好或壞的影響。從有利的方面講,交易雙方因存在關聯關系,可以節約大量商業談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並可運用行政的力量保證商業合同的優先執行,從而有可能便交易的從不利的方面講,由於關聯交易方可以運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進行,從而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情況,形成對股東或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

正是由於關聯交易的普遍存在,以及它對企業經營狀況有著重要影響,因而,全面規范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非常有必要。

我國十分重視關聯交易的披露。《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對有關關聯方關系及關聯交易的定義與信息披露等,都做了詳細規定。

關聯交易是指在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1年修訂本)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1年修訂本)規定,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與關聯人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一)購買或銷售商品;
(二)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
(三)提供或接受勞務;
(四)代理;
(五)租賃;
(六)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
(七)擔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十)許可協議;
(十一)贈與;
(十二)債務重組;
(十三)非貨幣性交易;
(十四)關聯雙方共同投資;
(十五)交易所認為應當屬於關聯交易的其他事項。

④ 關聯交易這個概念能不能詳細解釋一下,並說一下其影響

分類: 商業/理財 >> 金融
解析:

關聯交易

Affiliate Transaction

一、 定義:

關聯交易就是指你所擁有的那一家公司以及你附屬的子公司和關聯人之間的交易,這種交易要受到監管。還有一個定義,這些公司和關聯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交易,附屬公司,另外一家公司的董事,或者是他的總裁,或者是他的高級管理人員與甲方是一個聯系人的方式,也屬於關聯關系。聯系人是什麼呢?比如說親戚,我的弟弟,或者是我的岳父,或者是什麼,這些都並伏乎屬於關聯關系。對這個關聯關系的管理,關聯交易的管理應該是保證一個公司不被掏空,對關聯關系嚴格的監管,保證股東利益的最大化,對關聯交易的監管,是保證董事不會出現違法違規最基本的法律規定,這是整個公司責任的三個方面。

二、形式與分類

1、購買或銷售商品

2、購買或銷售商品以外的其它資產

3、提供或接受勞務

4、擔保

5、提供資金(貸款或者股權投資)

6、租賃

7、代理

8、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9、許可協議

10、代表企業或企業代表在另一方進行債務結算

11、關鍵管理人廳差員薪酬

12、對外投資(含委託理財,委託貸款等)

委託或者受理委託管理資產和業務,贈與或者受贈資產,債券債務重組與關聯人共同投資以及其它通過約定可能引致資源或者義務轉移的事項。

二、交易的積極意義

1、關聯方相互了解、彼此信任。出現問題協調解決,交易能高效有序地進行,可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流動資金的周轉率,提高資金的營運效率,可避免信息不對稱。

2、通過集團內部適當的交易安排,可以使配置在一定程度上最優加強企業間合作,達到企業集團的規模經濟效益

如:內部組織成員的技術選擇和勞動組合的專門化(產供銷一體化)

3、優化資本結構、提高資產盈利能力、及時籌集資金、降低機會成本

通過並購、聯合等形式擴大規模,向集團化和跨國公司方向發展

三、交易的消極意義

1、影響上市公司獨立經營能力,抗外部風險能力下降

如:一些公司原本是控股公司的一個生產車間或者工廠,而控股公司則成為上市公司的原料采購基地和產品銷售市場

上市公司向控股公司銷售產品、提供勞務

上市公司向控股公司購買原材料及勞務

由於上市公司的獨立性差,對關聯方依賴較強,導致市場競爭力下降。若關聯方自身難保,則上市公司就可能進入低谷了。

2、各方利益失衡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會利用自身優勢,「欺負」上市公司,如向上市公司高價出售原材料;低價購買產成品;搶占公司前景好的投資項目;掠奪了公司的利潤;挪用上市公司公開募集的資金或無償拖欠上市公司的貸款;要求上市公司一公司債券抵消方的債務;要求上市公司為自身或其他關聯方提供擔保等。

控股公司為了保住上市公司的殼,也會在上市公司即將摘牌的時候給與「注資」,例如低價出售優質資產,高價收購上市公司的產品。

如果需要滿足上市公司在融資的條件,控股股東也可能會給與注資的。

3、關聯交易會損害債權人、中小股東的利益

控股股東犧牲自身利益來增加上市公司的利潤,為上市公司保住了「殼」,或者是為發行債券和股票創造了條件,最終還是會侵害債權人和中小股東的利益,由於股東本身也有可能虧損,注入資金太多不是以足額現金形式產生的利潤,而只是賬面利潤,最終上市公司有了利潤或是募集到資金後通過轉移資金及利潤等形式賺回更多的資金。

從長遠看,損害了中小投資者、債權人的利益。

4、對上市公司的危害

通過不正當的注資,粉飾會計報表,保住了上市公司的殼,或者滿足配股、發債的調價,最終還是會在競爭中暴露出來

5、可用來規避 *** 稅。關聯企業間可能利用協議價格在資產轉移、原材料、產品或勞務購銷等方面進行收入和費用的調整,有利於高賦稅的一方,或者虛構並不存在的交易來轉移收入和分攤費用,或者通過互拆借資金的方式絕悉調解利息費用。

⑤ 「關聯交易」給一個具體的解釋

關聯交易是指公司或是其附屬公司與在本公司直接或間接佔有權益、存在利害關系的關聯方之間所進行的交易。關聯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發起人、主要股東、董事、監事、高級行政管理人員及他們的家屬和上述各方所控股的公司。

關聯交易在公司的經營活動特別是公司並購行動中,是一個極為重要的法律概念,涉及到財務監督、信息披露、少數股東權益保護等一系列法律環境方面的問題。

1992年4月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深圳市上市公司監管暫行辦法》,將關聯交易稱為關聯人士交易,將其列為重大交易,按規定必須披露交易的辦理程序,同時規定了幾種關聯人士交易可獲得豁免。

1997年5月22日,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披露》中規定: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視其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更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將視其為關聯方。

這里的控制是指有決定某個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的權力,並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得利益;所謂重大影響,則是指對某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

(5)股票日常關聯交易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一、關聯交易的積極意義

1、關聯方相互了解、彼此信任。出現問題協調解決,交易能高效有序地進行,可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流動資金的周轉率,提高資金的營運效率,可避免信息不對稱。

2、通過集團內部適當的交易安排,可以使配置在一定程度上最優加強企業間合作,達到企業集團的規模經濟效益。

如:內部組織成員的技術選擇和勞動組合的專門化(產供銷一體化)。

3、優化資本結構、提高資產盈利能力、及時籌集資金、降低機會成本,通過並購、聯合等形式擴大規模,向集團化和跨國公司方向發展。

二、關聯交易的消極意義

1、影響上市公司獨立經營能力,抗外部風險能力下降

如:一些公司原本是控股公司的一個生產車間或者工廠,而控股公司則成為上市公司的原料采購基地和產品銷售市場上市公司向控股公司銷售產品、提供勞務上市公司向控股公司購買原材料及勞務。

由於上市公司的獨立性差,對關聯方依賴較強,導致市場競爭力下降。若關聯方自身難保,則上市公司就可能進入低谷了。

2、各方利益失衡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會利用自身優勢,「欺負」上市公司,如向上市公司高價出售原材料;低價購買產成品;搶占公司前景好的投資項目;掠奪了公司的利潤。

挪用上市公司公開募集的資金或無償拖欠上市公司的貸款;要求上市公司一公司債券抵消方的債務;要求上市公司為自身或其他關聯方提供擔保等。

控股公司為了保住上市公司的殼,也會在上市公司即將摘牌的時候給與「注資」,例如低價出售優質資產,高價收購上市公司的產品。

如果需要滿足上市公司在融資的條件,控股股東也可能會給與注資的。

3、關聯交易會損害債權人、中小股東的利益

控股股東犧牲自身利益來增加上市公司的利潤,為上市公司保住了「殼」,或者是為發行債券和股票創造了條件,最終還是會侵害債權人和中小股東的利益。

由於股東本身也有可能虧損,注入資金太多不是以足額現金形式產生的利潤,而只是賬面利潤,最終上市公司有了利潤或是募集到資金後通過轉移資金及利潤等形式賺回更多的資金。

從長遠看,損害了中小投資者、債權人的利益。

4、對上市公司的危害

通過不正當的注資,粉飾會計報表,保住了上市公司的殼,或者滿足配股、發債的調價,最終還是會在競爭中暴露出來

5、可用來規避政府稅

關聯企業間可能利用協議價格在資產轉移、原材料、產品或勞務購銷等方面進行收入和費用的調整,有利於高賦稅的一方,或者虛構並不存在的交易來轉移收入和分攤費用,或者通過互拆借資金的方式調解利息費用。

⑥ 關聯交易是什麼呀

你好,關聯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其附屬公司同與本公司存在直接或間接關系的關聯方之間進行的交易,簡單來說,就是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如何認定關聯方呢?一般存在關聯關系的公司就是上市公司的關聯方,比如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企業,就是上市公司的關聯方。
對於部分集團企業而言,尤其是通過分拆優質資產實現上市的,上市後為了業務正常運作,上市公司往往會和同一控制下集團內部的其他公司發生關聯交易。對關聯交易要一分為二看待,不正當關聯交易存在違背市場公平競爭原則、幫助關聯方轉移上市公司資產利潤等風險,但合法合規開展關聯交易具有促進公司規模經營、減少交易過程中不確定性、降低交易成本、提升運營效率、實現集團戰略目標等積極作用。

⑦ 關聯方交易是什麼意思呢

關聯交易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是公司運作中經常出現的,但很容易發生不公平結果的交易。關聯方包括了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他們的家屬和他們所控制的公司。
關聯交易涉及到財務監督信息披露、少數股東權益保護等一系列問題。關聯交易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的情況,形成對股東或者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也容易導致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法律禁止不公正關聯交易。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關聯交易主要有以下四個特徵:
第一、關聯交易的主體具有不平等性。關聯交易是發生在公司和關聯方之間,交易一方對另一方有控制權或者重大影響。雙方實際上處於不平等的法律地位,所以公司與關聯方可能惡意串通,利用關聯交易行為損害第三人的利益或者一方利用優勢地位損害另一方的利益。
第二、關聯交易的形式具有廣泛性。公司關聯交易行為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主要有以下形式:購買或者銷售商品、購買或者銷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關聯方之間相互提供或者接受勞務、擔保、提供資金、租賃、代理、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達成許可協議、代表企業或者由企業代表另一方進行債務結算、給關鍵管理人員支付薪酬。
第三、公司關聯交易存在著公司內部的利益沖突。一方面無論是公司的控股股東,還是董事、高管都對公司以及全體股東負有忠誠義務。另一方面在關聯交易中面臨著是超越公司利益以取得自身利益,還是履行對公司的忠誠義務的利益選擇。
第四、關聯交易的後果具有雙重性。關聯交易既可能是公平公正的,也可能是不公平、不公正的。由於利益沖突因素和控制因素的存在,關聯交易中客觀上存在著不公平的風險,有可能造成對公司利益的侵害和對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利益的侵害。
關聯交易對公司存在著以下不利的影響:
首先,關聯交易可能會增加公司的經營風險,使公司陷入財務困境,比如說為關聯方提供擔保會給公司帶來潛在的財務風險,如果和關聯方進行不等價交易會降低公司的利潤。
其次,影響公司獨立經營能力,抗外部風險能力下降,過多的關聯交易會降低公司的競爭能力和獨立性,使得公司過分依賴關聯方。
最後,大量關聯交易的發生會對公司的形象產生負面影響,使潛在的客戶減少,不利於公司的長遠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