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期貨交易的規則和股票的不同點和相同點
期貨與股票相比,有幾個非常鮮明的特點:
(1)、期貨合約有到期日,不能無限期持有。_
股票買入後可以一直持有,正常情況下股票數量不會減少。但期貨都有固定的到期日, 到期就要跟現貨進行交割。因此交易期貨不能象買賣股票一樣,交易後就不管了,必須注意合約到期日 ,以決定是提前了結頭寸,還是等待合約到期進行交割。
(2)、期貨合約是保證金交易,一般只要付出合約面值約10-15%的資金就可,每天結算;股票則必須交齊全部資金。
期貨合約採用保證金交易,一般只要付出合約面值約10-15%的資金就可以買賣一張合約,這一方面提高了盈利的空間,但另一方面也帶來了風險,因此必須每日結算盈虧。股票,買入後在賣出以前,賬面盈虧都是不結算的。但期貨不同,交易後每天要按照結算價對持有在手的合約進行結算,賬面盈利可以提走,但賬面虧損第二天開盤前必須補足(即追加保證金)。
(3)、期貨合約可以賣空
期貨合約可以十分方便地賣空,等價格回落後再買回,雙向操作。而股票只有上漲才能賺錢。
(4)、期貨T+0交易,當天可買可賣,出入非常方便;股票T+1交易,買入後,第二天才能賣出;權證當天可買賣,但不能做空。
(5)、期貨市場的交易品種較少,基本面資料均可以在公開的媒體上查閱;股票數量較多,有近兩千多隻,且每隻股票的資料均需要研究,還要配合綜合指數,常出現「賺了指數賠了錢」的情況。期貨價格的高低和現貨息息相關,便於分析跟蹤。
(6)、 期貨市場中的持倉總量是變動的,資金流入,持倉總量增加;資金流出,持倉總量減少;股票市場的單只股票的可流通股本是固定的,但總的份額不會變化。
2. 期貨交易規則
期貨交易規則如下:
一、合約標准化:期貨市場的交易項目必須合平期貨合約標准化,嚴格按照合約條款上的對標物質量等級、物品數量、交割的時間地點等等規定實行。
二、保證金制度:為了承擔期貨交易雙方的時間和風險成本,期貨的交易者需要在貨期交易時繳納一定的保證金。
三、雙向交易於對沖機制:期貨交易者不扒芹僅可以作為期貨買家買入建倉,同樣可以作為期貨賣家賣出建倉,交易的買賣雙方在合約內可以自由組成對沖機制。
四、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交易所在每日的交易工作完成後,才會依照交易者當日的盈虧狀況來結算期貨交易的盈虧。
五、漲停板制度:期貨合約在交易日當天的交易價格不能在規定的漲幅范圍之外,否則將顫廳會被視為無效交易。
六、強行平倉制度:此制度會在會員當日提交的保證金不足,或是持倉的數量超過規定限額時,相關機構為了防止進一步擴大風險,實行一種強制性制度。
【拓展資料】
期貨,英文名是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期貨市場最早萌芽於歐洲。早在古希臘和古羅馬時期,就出現過中央交易場所、茄此隱大宗易貨交易,以及帶有期貨貿易性質的交易活動。最初的期貨交易是從現貨遠期交易發展而來。第一家現代意義的期貨交易所1848年成立於美國芝加哥,該所在1865年確立了標准合約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