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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新教育股票交易窗口期

發布時間: 2023-12-17 00:42:03

⑴ 朴新教育集團還能撐下去嗎

朴新教育集團短期內很難撐下去。
朴新教育撐不下去的原因:
1.朴新教育集團現狀:朴新教育,成立於2014年。受雙減政策影響,朴新教育集團股價下跌23.76%。在雙減政策之下,朴新教育將編程教育作為轉型方向之一。
2.今年9月初,編程貓母公司點貓科技與朴新教育達成戰略合作,後者將推出編程課程。朴新教育在上市時格外引人注目,因其以 「先做大,再做強」為發展戰略,也因此幫助朴新教育實現了跨越式增長,把上市時營收做到了除新東方和好未來之外的第三位。
3.朴新教育的收購計劃短期內較難扭虧為贏,因為收購企業會產生較大的成本和費用。只要仍在虧損,股票的估值就很難提升。此外,朴新教育留學輔導服務受到新冠疫情的不利影響,收入下滑39.9%至6.77億元。財報還指出,朴新教育預計公司在2021年第一季度的凈收入在6.837億元至7.213億元之間,同比下降4%—9%,其中海外留學業務受疫情限制,預計將在一段時間內持續低迷。
拓展資料
朴新教育集團發展方式
1、朴新教育通過並購,以支出換規模。同時,藉助資本優勢,朴新教育大肆收購擴張,截至2018年3月31日,共收購了48所學校,並在中國19個省35個城市建立了覆蓋全國的397個學習網路。其中包括34所地方性K12教培機構和14所留學培訓機構。學生人數2018年達184.64萬人,同比增長了44.7。
2、同時從營業收入來看,朴新教育落後於新東方和好未來,朴新教育仍未為取得盈利,而新東方和好未來的盈利已與朴新教育的營收相當,朴新教育的體量仍遠遠落後教育行業的兩大龍頭,但朴新教育的營業收入增速是最快的,其實朴新教育在第三季度的擴張速度已經有所放緩,原因是今年八月份「最嚴禁補令」的出台,「教育減負」已經受到國務院的重視,這讓教輔龍頭企業們紛紛放緩了擴張的步伐。
3、2017到2019年,朴新教育毛利率分別為38%、44%與48,2020年毛利率為46%,首次出現下降。此外,貢獻收入的主體學生報名人數增速也顯著減緩,2017到2019年 朴新教育學生人次同比增速分別為180%、45%和56,而2020年增速僅為28.2%。

⑵ 達內科技再收退市警告函,教育中概股面臨退市風險

有「美股中國職業教育第一股」之稱的達內 科技 (NASDAQ:TEDU)在美上市的第七個年頭,再次走到退市邊緣。

達內 科技 12月14日晚發布公告稱,因在美存托股票(ADS)的收盤價連續30個工作日低於每股1美元,不符合納斯達克上市規則中的最低交易價格要求,12月10日收到納斯達克退市警告函。

為提高股價,達內 科技 曾於12月1日宣布「拆股」決定,將每ADS代表1股A類普通股拆分為每ADS代表5股A類普通股。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同意,該決定將於12月23日生效。

達內 科技 認為,此舉或可帶動ADS交易價格按比例上漲,但無法保證實現這一目標。

這並非達內教育首次收到退市警告。

2019年11月,獨立審核委員會調查發現,達內 科技 在2014財年至2018財年累計虛增6.3億元的營業收入,達內 科技 股價曾一度連續30個交易日低於1美元,2019年11月26日收到退市通知。

根據納斯達克上市規則,達內 科技 有180天的寬限期,可延至2020年5月25日。

2020年1月,達內 科技 宣布重新符合納斯達克的最低競標價格,退市風險暫時緩解。

達內 科技 三季度凈虧損9470萬元,虧損同比擴大48.2%。

虧損主要系收入成本的增長,期內收入成本3.02億元,同比增長11.5%。主要是由於兒童和青少年素質教育學習中心的教職員工人數不斷增加,導致人事費用增加。以及政府在去年三季度疫情期間免除社保費用,今年未免除。

達內 科技 正在逐漸剝離成人IT業務,逐漸加大少兒編程業務。

財報顯示,達內 科技 的成人職業教育業務凈營收2.826億元,同比下降14.7%,占總凈營收的45.9%;兒童青少年素質教育業務營收3.326億元,同比增長14.8%,占總凈營收的54.1%。

「雙減」明確規定,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除了達內 科技 ,已有多家教育公司收到退市警告函。

另外,SEC日前宣布通過法規修正案,完善了《外國公司問責法案(HFCAA)》最終實施細則,明確了受監管公司范圍、申報及披露義務、以及強制退市程序等問題。新規與美國國會去年12月通過的《外國公司問責法案》相互呼應,若中概股拒絕披露,可能面臨強迫退市。

目前,四季教育(NYSE:FEDU)、精銳教育(NYSE:ONE)、朴新教育(NYSE:NEW)、瑞思教育(NASDAQ:REDU)分別於7-10月間收到退市警告函。

8月20日,尚德機構(NYSE:STG)因同樣原因收到紐交所通知,將在7月23日之後的六個月內採取措施以達到股價最低標准,否則將面臨退市。

尚德機構採取的補救措施是並股除權。美東時間8月31日,該公司將每25股合並為2股,總股本由1.68億股縮為1345.84萬股。並股前一交易日,其收盤價為0.52美/股元,並股摺合後為6.5美元/股。截至美東時間12月14日收盤,尚德機構報4.15美元/股。

相比尚德機構並股自救,流利說(NYSE:LAIX)則在收到退市警告函之前,就已主動出擊、率先宣布進入私有化程序。

8月4日流利說宣布,王翌、胡哲人、林暉三位創始人聯手春華資本集團,擬用每股1.13美元的價格,購入公司所有已發行的普通股。

截至12月14日美股收盤,流利說股價為0.728美元/股,總市值為3623.94萬美元。

⑶ 窗口期買賣股票,窗口期是如何規定的

一般是上市公司公布重大事件和信息披露之前20天就是窗口期,大股東和高管是不能買賣股票的。希望採納。

⑷ 上市公司新控股股東多久能賣出股份

一般情況至少3年。
股票上市,意味著公司所有的股份均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然而,為了避免原股東上市後立馬套現走人而導致公司經營混亂,國家、證監會、交易所等層面均對原股東在上市後出售股票的行為進行了系列規定:
1、國家層面:《公司法》等。
2、證監會層面:《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歷次保薦代表人培訓提出的要求(內部規則,實踐中效力跟法律一樣)等。
3、交易所層面:《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等。

總的來說,要確定某股東的限售期並不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估計要用3頁紙的一個大表格才能把各種類型的限售要求說清楚,確定限售期要考慮很多因素,常見的有:
1、在哪個交易所上市——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的規定均有差異。
2、股東的性質——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3、成為股東的時間長短——比如,上市前6個月內入股與上市前24個月入股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4、成為股東的途徑——增資入股與受讓股份入股的股東,鎖定期可能不同(受讓的話還要看是否從控股股東處購買的)。
5、股東是否同時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會有額外的鎖定要求。
6、證監會審核時的要求——經常變,所以有時候會看到一些比較非常規的鎖定期要求。
7、最後,以5%劃界的限售是以前股權分置改革時候的要求(所謂大非、小非)。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擬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權益變動達到上述披露時點時,還應按照《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要求,履行報告(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抄報派出機構)和信息披露義務(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並予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包括通過本所競價交易系統和大宗交易系統買賣上市公司股份。

10關於5%以上股東權益變動的禁止性規定有哪些?

(1)短線交易之禁止。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短線交易的相關內容。
(2)內幕交易之禁止。根據《證券法》第74條之規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法定的「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內幕信息的相關內容,對於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第三,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規范

11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法規和規章制度有哪些?

規范大股東增持股份最主要的法規和規章制度主要包括:《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56號《關於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的決定》、證監辦發[2008]113號《關於進一步推進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股份有關工作的通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上字〔2008〕94號《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和上證上字〔2008〕100號《關於修訂<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第七條的通知》等。

12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增持行為是如何規定的?

(1)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可先實施增持行為,增持完成後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豁免申請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過12月的,有關大股東才可以實施前述增持行為。

(2)增持過程中,大股東應在首次增持、繼續增持、實施後續增持計劃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到1%時、後續增持計劃實施完畢或實施期限屆滿後兩個交易日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後續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前,上市公司應在各定期報告中披露增持計劃實施的情況。

(3)有關增持股份的鎖定期應當符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八條的有關規定,12個月內不得轉讓。

13關於禁止大股東增持股份的窗口期有哪些規定?

(1)定期報告公告前10日內(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10日起算);
(2)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