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賬戶中什麼是可用和可取
可用金額是您的賬戶里剩餘可用用來
買股票
的錢,可取是您的賬戶里剩餘的可以轉出到銀行的錢
股票賣出以後資金直接劃入可用,一般第二個
交易日
可取里會增加該筆資金
⑵ 股票賬戶可用和可取,為何不一樣
股票賬戶可用資金是指賬戶可用於交易資金,股票賬戶可用資金是指股票賬戶可轉入銀行卡資金,因為當天出售股票資金,當天不可取,需要到第二個交易日,所以可用資金和可用資金不同。資金轉讓時間:從周一到周五上午9:00到下午4:00,部分券商可以在上午8:30轉賬銀證,法定節假日不能轉賬銀證。股票賬戶的可用資金是指賬面上未使用的資金,可以使用可用資金進行操作和交易。賬戶可取資金是指可以從賬面上轉賬的資金。
股票當天賣出股票獲得的資金可以在同一天使用,也可以在同一天繼續交易,需要到第二個交易日才能取出。資金轉讓時間:從周一到周五上午9點到下午4點,一些證券公司可以在上午8點半轉讓銀行證書,法定節假日不能轉讓銀行證書。如果投資者在同一天賣出股票,可以用於不同的情況,因為當天賣出股票獲得的資金不能在同一天提取,需要等待下一個交易日。這是因為股市收盤後,中國結算登記公司將對所有證券賬戶進行統一的結算登記,登記後才能取出資金,一般16:00後完成,已經過了銀證轉賬的時間,需要等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取出。
⑶ 股票賬戶可用和可取為什麼不一樣
多數情況下,證券賬戶的可用資金和可用資金不同,股票賬戶的可用性和可用性為什麼不同呢以下是邊肖的介紹.
股票賬戶的可用資金是指賬戶上沒有使用的資金,可以使用可用資金進行操作和交易.賬戶可取資金是指可以從賬戶中提取的資金.
通常,股票交易薯裂可升圓以通過t1確認份額,確認份額後資金轉換為可取狀態,數笑閉但投資者在申請回購後,在未確認份額前的資金也可以用於股票交易,不是可取的資金.
⑷ 證券賬戶可取資金和可用資金
您好
您說時可取資金當天不會變回2000的,除非您2000元交易的股票到收市都沒有成交。如果已經成交了,那您後面賣出10000元股票,那10000元只是可用資金而不是可取資金,只能到第二天才能取出。可用資金是可以當天交易使用但不等於可取資金。可取資金是可以當天取出或當天交易使用。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您。
⑸ 股票賬戶中什麼是可用和可取
股票賬戶的可用資金指賬面上沒有使用的資金,可以使用可用資金進行操作以及交易。而賬戶可取資金指可以從賬面上轉出提現的資金。
通常來說股票交易是T+1才能確認份額,確認份額之後資金才會轉換為可取狀態,而投資者在申請贖回以後在未確認份額之前的資金也同樣是可以用來交易股票的,屬於用資金而不屬於可取資金。
(5)股票交易中可取可用的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本人身份證。如開立法人股票賬戶,需要同時出具企業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及法人授權書;
(2)費用包括:申請表費用和開戶費(上海股票賬戶收取40元/戶,深圳股票賬戶收取50元/戶);
(3)操作流程:投資者需填寫申請表並交納手續費;持有關證件、申請表及開戶手續費收據到開戶櫃台交櫃台承辦人;承辦人核查上述材料無誤後,申請人收回有關證件、收據並領取股票賬戶卡。
註:所有證券公司以及各大銀行。
⑹ 股票里可用資金和可取資金是什麼意思
可用資金就是可以交易使用的資金,可取資金是可以轉出到銀行卡的資金。
可用資金不一定是可取的。比如:當天賣出的股票獲得的資金,顯示可用,您可以用這部分資金做股票交易,如果需要轉出到銀行卡,需要等到晚間清算,下一個交易日變為可取資金方可轉出 。
【拓展資料】
可用資金和可取資金有什麼區別?
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可用金額就是賬戶裡面可以用來繼續購買股票的金額;而可取金額則是上一個交易日或更早之前的可用金額,表示可以用來出金的金額。
2.條件不同。
可用金額不一定可以用來申請出金,但是可取金額是全部可以用申請出金的。
3.關系不同。
可用金額是當天可以買股票的資金(為可取金額+買賣股票的余額);可取金額是當天可以轉到銀行取用的資金(為前一交易日的可用金額)。
可用資金是投資者存放在股指期貨賬戶內可用於提取現金和開新倉的資金部分,根據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和盤中試結算風控制度,結算後,投資者會因為持倉浮動盈虧,平倉盈虧、交易手續費及持倉保證金的變化情況,導致賬戶內可用資金的相應變化,當可用資金出現負值時,投資者應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以防範強行平倉風險。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⑺ 可取資金和可用資金
1、可用資金,是賬面上沒有使用的資金。可以進行交易。
可用資金是投資者存放在股指期貨賬戶內可用於提取現金和開新倉的資金部分,根據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和盤中試結算風控制度;
結算後,投資者會因為持倉浮動盈虧,平倉盈虧、交易手續費及持倉保證金的變化情況,導致賬戶內可用資金的相應變化,當可用資金出現負值時,投資者應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以防範強行平倉風險。
2、可取資金是可以從賬面上轉出去的資金。由於從證券上賣股票之後交易的資金,第二天才可以轉出去。所以,可用資金,是賬面上昨天的未用資金。
(7)股票交易中可取可用的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的清算交割:
1、將買賣股票的數量和金額分別予以抵消,然後通過證券交易所交割凈差額股票或價款的一種程序。清算的意義,在於同時減少通過證券交易所實際交割的股票於與價款,節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2、證券交易所如果沒有清算,那麼每位證券商都必須向對方逐筆交割股票與價款,手續相當繁瑣,佔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交割是投資人買賣股票後付清價款與轉交股票的活動。
3、投資者在委託購買股票成交後,應在規定期限內付清價款並領取股票。同理,賣出股票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股票並領取價款。這是股票買賣過程中的一個必要環節,一個必須履行的手續。
⑻ 股票持倉中的余額、可用、可取、在途、參考市值、資產分別是什麼意思
余額表示你可以當天轉賬提取的金額,可用則是指可以用來交易購買股票的金額,二者區別在於可用數額包括當天你可能已經賣出的股票數額,它們不能提取但是能用來購買股票。
可取數額和余額的意思一樣。參考市值指當前你所有股票按現價折算成的數額,就是你股票值多少錢。
資產則是指你當前現金及股票的總和。
⑼ 股票中的可用金額和可取金額有什麼區別
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可用金額就是賬戶裡面可以用來繼續購買股票的金額;而可取金額則是上一個交易日或更早之前的可用金額,表示可以用來出金的金額。
2、條件不同:
可用金額不一定可以用來申請出金,但是可取金額是全部可以用申請出金的。
3、關系不同:
可用金額是當天可以買股票的資金(為可取金額+買賣股票的余額);可取金額是當天可以轉到銀行取用的資金(為前一交易日的可用金額)。
(9)股票交易中可取可用的擴展閱讀
一般規定:
允許交易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所謂依法發行並交付,是指證券的發行是完全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具有法律依據,通過發行程序並將證券已經交付給購買者。
也就是說,進行證券交易的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是其合法持有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即證券的發行,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這樣的證券,不得買賣。
依法發行的股票或者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都允許依法進行交易。依法發行的證券可以進行交易,但並不排除法律根據證券的性質和其他情況,對某些證券的交易作出限制性規定。在現實中,對某些證券的轉讓期限作出限制是可能存在的。
如有些債券,只允許在發行後滿一定期限才可轉讓。對於股票,如我國《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轉讓限定為3年之內不得轉讓。再如對上市公司中,內部職工股的轉讓也有期限的限制。凡是法律對轉讓期限作出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該種證券不得買賣。
經依法核準的上市交易的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必須採用公開的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公開的集中競價,是所有有關購售該證券的買主和賣主集中在一個市內公開申報、競價交易,每當買賣出價相吻合就構成一筆買賣,交易依買賣組連續進行,每個買賣形成不同的價格。
公開的集中競價具有過程公開性、時間連續性、價格合理性和對快速變化的適應性等特點。
⑽ 證券交易中,如何把可用金額變成可取金額
1、通過第三方存管--銀證轉賬提取現金。具體是登陸正確賬戶,點擊上方的服務按鈕,點擊證券轉銀行,輸入金額和密碼,再點擊確認。
2、在證券帳戶中的保證金可以在證券交易時間段內隨時轉帳通過第三方銀行提取現金。當天在股市賣出股份後取得的可用資金,必須要在第二天證券交易時間段內才能進行轉帳和提現操作。
3、可用金額是指賬戶裡面可以用來繼續購買股票的金額;而可取金額則是上一個交易日或更早之前的可用金額,表示可以用來出金的金額。
(10)股票交易中可取可用的擴展閱讀
證券交易賬戶的開戶流程如下:
1、攜帶身份證、股東卡到證券公司營業場所現場提出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
2、證券公司核查投資者的交易經驗年限,並詳細了解投資者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風險偏好等基本信息。
3、證券公司經辦人員應見證投資者簽署並簽字確認。
4、證券公司經辦人員應見證投資者簽署並簽字確認,之後還需要證券公司營業部負責人簽字確認。
5、投資者仔細閱讀並現場書面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並要求投資者抄錄一段聲明。根據相關規定,具備兩年以上交易經驗的投資者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資格後,T+2日正式開通;尚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但仍要求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資格的投資者,則需T+5日才能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