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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最小申報

發布時間: 2023-09-12 04:59:18

『壹』 證券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是多少

滬深A股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深B股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港幣,滬B股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美元。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拓展資料
一、為啥股票有時候賣是紅色的?
股票如果在持倉界面賣出顯示是紅色的話就表明投資者是盈利賣出的,如果是行情界面賣出顯示是紅色的話,就表明當天是上漲的。我國股票紅色是代表上漲。
一般在A股,紅色對投資者來說都是好的,綠色都是不好的。持倉中顯示紅色就說明投資者是盈利的,行情頁面顯示紅色就說明當天是上漲的。而綠色就是相反的,所以投資者都不喜歡綠色。
二、股票在交易時間為什麼賣不出?
股票在交易是時間買不出,可能是股票賣價太高,無法完成掛單,或者同樣的價格別人比你掛單時間早。另外,我國股市交易制度實行的是T+1,如果你今天買進的股票,需要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我國股市交易是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委託優先」的原則,如果想股票盡快賣出需要把握好價格和時間。
三、股票前面突然出現xd是什麼意思?
股票前面突然出現xd是除息的意思。除息:股票發行企業在發放股息或紅利時,需要事先進行核對股東名冊、召開股東會議等多種准備工作,於是規定以某日在冊股東名單為准,並公告在此日以後一段時期為停止股東過戶期。停止過戶期內,股息紅利仍發入給登記在冊的舊股東,新買進股票的持有者因沒有過戶就不能享有領取股息紅利的權利,這就稱為除息。

『貳』 北交所單筆申報數量不能超過多少

1.競價交易單筆申報應不低於100股,連續競價階段設置基準價格±5%(或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的申報有效價格範圍。
2.大宗交易為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交易規則》顯示,北交所股票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成交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可以進行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為協議交易,申報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成交確認時間為15:00至15:30。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範圍與其價格漲跌幅限制保持一致。 同時還為引入做市機制,實行混合交易預留了制度空間。
3.個人投資者打新及交易,需滿足「50萬元+2年證券投資經驗」 投資門檻方面,9月17日發布的《北京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個人投資者參與北交所市場新股申購及二級市場交易,只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二是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4.資產認定不包括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投資者需要注意的是,在資產認定中,不包括融入的證券和資金。相關規則指出,計算個人投資者各類融資類業務相關資產時,應按照凈資產計算。 據悉,可計入個人投資者資產的資產包括四大類:一是在中國結算開立的賬戶內的證券資產。二是在北交所市場從事證券交易及相關業務的證券經營機構開立的賬戶內的資產。 三是投資者資金賬戶內的資金。 四是北交所認可的其他資產。
5.個人投資者開戶需簽署風險揭示書 北交所9月17日公告指出,即日起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便可以開戶,向其委託的證券公司申請預約開通北交所交易許可權。 對於個人投資者,北交所表示,會員(在北交所市場從事證券交易及相關業務的證券經營機構)應當重點評估其是否了解北交所股票交易的業務規則與流程,以及是否充分知曉北交所股票投資風險。

『叄』 投資者買賣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是多少

投資者在買賣股票的時候創業板股票單筆最低的申報數量維持不變,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買賣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同時,股票也調整了單筆最高申報數量要求,限價申報不得超過30萬股,市價申報不得超過15萬股。
買賣股票的具體規定如下。
1、 與滬市,主板市場相比有所不同,科創板股票交易通過限價申報購買,在此投資者單筆的申報數量應在200股至10萬股之間。
2、 當以市場價格申報交易時,單筆申報數量應在200股至5萬股之間。
3、 當通過提交收盤價來進行申報買賣科創股票時,單筆申報數量就應在200股到100萬股之間。
4、 申請購買時,單次申請數量不得少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增加一股,如201股、202股。
5、 申請賣出時單次申請的數量就不得少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增加1股。余額不足200股的可一次申報賣出,如一次申報賣出199股。
拓展資料:
一、 購買股票的注意事項。
(一) 投資者應該要選擇有代表性的熱門股票。所謂熱門股票也就是指交易量大、流動性強、價格變動幅度大的股票。這是為了便於出售和轉讓,同時使投資者獲取更多的收益。
(二) 選擇前景光明,股息豐厚公司的股票。這些股票會隨時間推移不斷增值,投資者也能夠因此贏取較多的盈利。
(三) 切勿過分貪圖收益。投資者在進行投資的時候不要認為股票會—漲再漲,否則一旦股價下跌,造成的經濟損失就無法挽回,所以提醒買股票者切勿過貪,期望在最高點將所持股票賣出,適時賣出。
(四) 要注意季節因素的影響。有些股票有時冷有時熱,從時間上看呈季節性有規律的變動,抓住這個特點,必然會從中獲利。
二、 股票的好處。
(一) 能夠在股票市場上交易,獲取買賣價差收益,同時可能會得到公司的分紅。
(二) 能夠在上市公司業績增長、經營規模擴大時享有股本擴張收益的權利。這主要是通過上市公司的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來實現。
(三) 投資金額具彈性,相對於房地產與期貨,投資股票並不需要太多資金。由於股票價位多樣化,投資人可選擇自己財力足可負擔的股票介入。
(四) 變現性佳。若投資人急需用錢,通常都能在當天賣出股票,則下下一個交易日便可以收到股款。與房地產相比較,變現性較佳。
(五) 通貨膨脹時期,投資好的股票還能避免貨幣的貶值,有保值的作用。

『肆』 通過競價交易買賣北交所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多少股

30萬股
創業板股票單筆最低申報數量維持不變,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買賣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同時,創業板股票調整了單筆最高申報數量要求,限價申報不得超過30萬股,市價申報不得超過15萬股。
自8月24日起,創業板存量股票及注冊制下發行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及相關基金的交易都將適用《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漲跌幅比例由10%提高到20%,新股上市後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並設置價格穩定機制。
競價交易賣出股票對申報數量有以下要求:持有單只股票、基金、權證的數量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的,賣出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不得拆分成任何形式的零股申報賣出;(零股指不足100股(份)的數量,持有單只股票、基金、權證的數量不符合100股(份)或其整數倍的,對於不足100股(份)的部分,可以單獨一次性申報賣出,也可以與100股(份)或其整數倍的部分一並申報賣出,但不得進行拆分賣出。
拓展資料:
交易特別規定:
創業板上市的全部股票(既包括創業板存量股票,也包括注冊制下發行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以及相關基金的交易適用《交易特別規定》。
一是將創業板股票、相關基金漲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
二是創業板新股上市前五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並設置價格穩定機制;
三是創業板股票引入盤後定價交易方式,允許投資者在競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
四是創業板注冊制下發行上市股票自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兩融標的;
五是創業板股票在單筆申報數量100股及其整數倍的基礎上,規定限價申報不超過30萬股,市價申報不超過15萬股;
六是對創業板股票連續競價期間限價申報設置上下2%的有效競價范圍;
七是調整交易公開信息披露指標;
八是新增創業板股票特殊標識等。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定的創業板股票其他無漲跌幅限制情形,僅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特別注意,《交易特別規定》實施前,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ST、*ST股票)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5%。《交易特別規定》實施前已進入退市整理期,且實施時仍處於退市整理期的創業板股票,退市整理期間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交易特別規定》實施後,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伍』 北交所交易價格最小單位

北交所股票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北交所的交易規則中具體重點,詳細情況如下:
一、北交所交易制度
1、交易方式上,北交所股票採取下列交易方式:競價交易;大宗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方式。
2、交易時間上,採取競價交易方式的,每個交易日的9:15至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至11:30、13:00至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至15:00 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3、申報方式上,北交所接受交易參與人的限價申報和市價申報。
整體而言,北交所交易規則總體延續了全國股轉系統精選層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並按照試點注冊制、上市公司監管和交易所職責相關的上位法進行了調整優化。
二、北交所股票漲跌幅限制
漲跌幅限制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限制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限制比例)。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精選層(以下簡稱精選層)掛牌公司平移為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平移當日其股票交易實施30%的漲跌幅限制,以精選層最後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為其前收盤價。值得注意的是,上市首日和退市整理期首日,北交所股票交易無價格漲跌幅限制。其中,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不包括上市公司增發的股票。

三、有效申報方式
根據交易規則,有價格漲跌幅限制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否則為無效申報:
(一) 買入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5%或買入基準價格以上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高為准);
(二) 賣出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5%或賣出基準價格以下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低為准)。
也就是說,申報時只能以基準價格進行+5%或-5%進行申報,或以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進行申報,不能隨意申報。最小價格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申報數量上,通過競價交易買賣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 股。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此外,股票競價交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不超過100萬股。
四、開盤價如何產生
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開盤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通過開盤集合競價產生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同理,除北交所另有規定外,證券的收盤價通過收盤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或未進行收盤集合競價的,以該交易日最後一筆成交價為收盤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的確定原則為:(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五、大宗交易是否可以可以突破價格限制
不可以。根據交易規則,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當日價格漲跌幅限制范圍內確定。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應當不高於前收盤價的1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7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中的較低者。
六、什麼情況下需要停牌
具體來看,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 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
(二) 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

單次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股票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此外,北交所可以對出現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實施停牌並予以公告。具體停牌與復牌時間,以相關公告為准。
七、產生龍虎榜的條件
對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北交所分別公布相關股票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一) 當日收盤價漲跌幅達到±20%的各前5隻股票;
(二) 當日價格振幅達到30%的前5隻股票;
(三) 當日換手率達到 20%的前5隻股票。
收盤價漲跌幅、價格振幅或換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額和成交量選取。
八、漲跌幅偏離多少屬於異常波動
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異常波動,北交所公告該股票異常波動期間累計漲跌幅、成交量和成交金額,以及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一) 最近3個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內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40%;
(二) 有關部門或者本所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陸』 科創板股票交易的單筆申報數量是如何規定的

不同於滬市主板市場,投資者通過限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 股,且不超過10萬股。
投資者通過市價申報買賣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5萬股。投資者參與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通過提交收盤定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0萬股。
申報買入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報賣出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余額不足200股時,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報賣出。

『柒』 股票交易的計價單位和最小變動單位是如何規定的

股票交易的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交易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A股為0.01元人民幣,深市B股為0.01港元,滬市B股為0.001美元。

『捌』 北交所申報價格最小單位

股票交易的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股票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 0.01 元人民幣。北交所股票買賣申報的最低數量為100股,每筆申報可以1股為單位遞增。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北交所股票可以採取下列交易方式:
(一) 競價交易;
(二) 大宗交易;
(三)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四) 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方式。
拓展資料:北交所實行30%的價格漲跌幅限制。價格漲跌幅限制以內的申報為有效申報,超過價格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漲跌幅限制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限制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限制比例)。 北交所連續競價期間,對限價申報設置基準價格±5%的申報有效價格範圍,對市價申報採取限價保護措施。即:有價格漲跌幅限制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買入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5%或買入基準價格以上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高為准); 賣出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5%或賣出基準價格以下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低為准)。 【前款所稱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無即 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近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開市期間臨時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不適用本條前述規定。】
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成交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可以進行大宗交易。 每個交易日的 15:00 至 15:30 為大宗交易的成交確認時間。 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當日價格漲跌幅限制范圍內確定。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應當不高於前收盤價的 1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 7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中的較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