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質押式回購新規有哪些內容
與原《辦法》相比,新《辦法》修訂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1、是進一步聚焦服務實體經濟定位。新《辦法》規范了融入方資質、資金用途、最低交易金額和初始質押標的范圍,明確了融入方不得為金融機構或其發行的產品,融入資金應當用於實體經濟生產經營並專戶管理,融入方首筆最低交易金額不得低於500萬元,後續每筆不得低於50萬元,不再認可基金、債券作為初始質押標的。與此同時,融入資金不得用於淘汰類產業、新股申購或買入上市交易的股票。2、是進一步強化風險管理。新《辦法》明確了股票質押集中度和質押率上限要求。具體而言,股票質押率上限不得超過60%,單一證券公司、單一資管產品作為融出方接受單只A股股票質押比例分別不得超過30%、15%,單只A股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不超過50%。3、是進一步規范業務運作。新《辦法》明確了證券公司開展業務的資質條件,要求證券公司建立融入方信用風險持續管理及資金用途跟蹤管理機制。
⑵ 股票質押式回購風控指引是什麼
一、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於2013年5月24日聯合發布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試行)》,標志著這一創新業務的正式已具備制度基礎。
2015年3月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指引》將對券商在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開展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起到很好的規范作用。
二、股票質押式回購風控指引主要內容
《指引》主要對券商開展此項業務的風險管理體系、融入方准入管理、標的證券管理、業務持續管理和違約處置管理作出了要求;其中,《指引》規定,單一融入方累計融資余額不得超過證券公司凈資本的10%。
在凈資本管理方面,《指引》規定證券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的,融出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本的200%,證券公司可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確定具體比例;應當及時根據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開展和市場變化情況,對業務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各類風險進行壓力測試。
在標的券准入方面,《指引》標的證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證券公司應當審慎評估質押該標的證券的風險:一是單一標的證券已質押數量占總股本超過50%;二是標的證券所屬上市公司上一年度虧損且本年度仍無法確定能否扭虧;三是標的證券漲幅較高;四是標的證券對應的上市公司存在退市風險;五是標的證券對應的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實際控制人正在被有關部門立案調查;六是證券公司認為存在風險較大的其他情形。
證券公司還應當根據融入方、標的證券的不同情況,設置差異化的履約保障比例;應當制定融入方持續管理制度。
《指引》要求,證券公司應當建立標的證券管理制度,明確標的證券篩選標准或准入條件、質押率上限、具體項目標的證券質押率確定機制、標的證券集中度管理機制等,並明確調整機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其適用性進行評估和更新。
⑶ 股票質押回購的回購期限為多長
股票質押回購期限一般為6個月到3年,大部分券商都是審批一年,6個月後可以提前還款,有些需要支付罰息,有些不用,可在簽署協議前咨詢清楚
⑷ 什麼叫質押式回購交易,股票質押式回購是什麼意思
你好,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
融資方方將所持有的股票通過質押的方式,向出資方融入資金,並且約定時間返還資金然後解除質押的交易過程。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的主體有兩個,一是資金融入方,二是出資方。要求雙方都是符合要求和審查標準的。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⑸ 什麼是股票質押回購業務有什麼要求呢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要求:個人客戶要求300萬以上資產才能辦理。
業務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⑹ 股票質押式回購是什麼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特點:
門檻低:限售股+融資規模200萬起
期限活:28天年
成本優:預期年化利率水平低於信託、銀行
資金快:資金到賬優於信託、銀行
用途廣:用途廣泛,可用於實體經營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質押率:
股票質地不同,質押率也相對不同,一般根據股票「股份性質→限售與融資期限→所屬行業→走勢」等因素對基準質押率進行調整以確定項目最終質押率。
最高質押率可以達到60%左右。
⑺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新規頒布之後,場內質押融入資金能否用於參與定增
深交所2018年1月12日發布的《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2018年修訂)》(以下簡稱《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業務協議》應明確約定融入方融入資金存放於其在證券公司指定銀行開立的專用賬戶,並用於實體經濟生產經營,不得直接或者間接用於下列用途:
(一)投資於被列入國家相關部委發布的淘汰類產業目錄,或者違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環境保護政策的項目;
(二)進行新股申購;
(三)通過競價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買入上市交易的股票;
(四)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相關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用途。
融入資金違反前款規定使用的,《業務協議》應明確約定改正措施和相應後果。」
場內質押中,融入方將融入資金用於認購上市公司定向增發股票不屬於上述規定中列明的禁止投向的用途,不違反上述規定。
⑻ 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的股票有哪些條件限制
你好,根據《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2018年修訂)》第六十六條規定,證券公司作為融出方的,單一證券公司接受單只A股股票質押的數量不得超過該股票A股股本的30%。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作為融出方的,單一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接受單只A股股票質押的數量不得超過該股票A股股本的15%。因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於約定數值,補充質押導致超過上述比例或超過上述比例後繼續補充質押的情況除外。
證券公司應當加強標的證券的風險管理,在提交交易申報前,應通過中國結算指定渠道查詢相關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信息,做好交易前端檢查控制,該筆交易不得導致單只A股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超過50%。因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於約定數值,補充質押導致超過上述比例或超過上述比例後繼續補充質押的情況除外。
如新增股票質押回購融入資金全部用於償還違約合約債務的,根據我所2019年1月18日發布的《關於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相關事項的通知》,可以不適用《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2018年修訂)》第六十六條第一款關於單一證券公司或資管計劃作為融出方接受單只A股股票質押數量上限,以及第二款關於單只A股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上限的規定。
⑼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新規頒布之後,場內質押融入資金能否用於參與定增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業務協議》應明確約定融入方融入資金存放於其在證券公司指定銀行開立的專用賬戶,並用於實體經濟生產經營,不得直接或者間接用於下列用途:
(一)投資於被列入國家相關部委發布的淘汰類產業目錄,或者違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環境保護政策的項目;
(二)進行新股申購;
(三)通過競價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買入上市交易的股票;
(四)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相關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用途。
融入資金違反前款規定使用的,《業務協議》應明確約定改正措施和相應後果。」
場內質押中,融入方將融入資金用於認購上市公司定向增發股票不屬於上述規定中列明的禁止投向的用途,不違反上述規定。
⑽ 什麼是股票質押式回購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回購的涵義是什麼?央行回購和上市公司回購有什麼不同呢?回購對股價是否有推進作用?相信很多小夥伴都急切想了解,學姐來幫各位科普一下吧。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證券市場中的回購是什麼
證券回購,本意上也是證券回購交易,所謂的證券回購就是說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同時就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反向成交。股票回購和債券回購其實就是證券回購中的一種。
1、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使用現金等方法,從股票市場上買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的舉動。股票回購完成後,公司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不過在一般的情況下,公司會把回購股票看作是「庫藏股」進行留存,不會干預短時間內的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以後可用作別的地方,好比實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是需要資金的時候將其出售了。
2、債券回購:所謂的這個債券回購就是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利用契約方式約定了在將來的某一天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由債券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從交易發起人的這個角度來看,但凡是抵押出債券,有借入資金的交易都統稱為進行債券正回購;凡是資金被主動借出的,再去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這個行為是進行逆回購。想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話主要是因為:①實行股權激勵計劃;②避免惡意收購;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穩定公司股價,提高公司形象。那回購股票的話對於公司來說是利好還是利空?還是需要分情況來討論:
1、回購後注銷:假如在股價低估的情形下,回購股票並把它注銷,這樣就會造成公司總的股數減少,抬高了每一股的收益,這種回購行為是利好。股票的價格沒有被低估,就出現對股票進行回購,刻意的引導一些不明情況的群眾來抬高股價,這樣就會虧損股東的權益,這其實是看不見的利空罷了。
2、回購不注銷:如果公司在低位回購股票,而且是用來作為庫存股不注銷股份,後來當股價在高位的時候,派發股份用於其他。公司有嫌疑可能會自己炒自己的股票,因此不注銷便是利空。自然,從短期來看,回購股票就可以說是大資金買入股票,對股價來說是比較友好的。
三、央行正、逆回購
央行回購可以分為正回購和逆回購的兩種方式,央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貨幣的行為有正回購、逆回購,是貨幣政策的一種。央行逆回購的結果主要在以下兩點,一面是調節市場資金的流動性,另一面是調節利率。正回購簡單來講就是一方用一定規模的債券作為抵押,這樣去融入資金的行為,而且還會允諾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這種方式也是央行在做公開市場操作時經常使用的一種方式,央行利用正回購方式就能夠達到從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逆回購為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然後還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這一交易行為,逆回購就是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方式,逆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這樣,央行回購究竟是好還是不好呢?我們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逆回購:央行使用資金和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其實是向市場投放資金,若是資金進入實體企業以後,這樣就也就能刺激企業運轉,所以對於股市是利好的。等市場上的資金在增加後,那麼有多餘的資金就會進入股市,如此依賴也就刺激股市上漲了。
2、正回購:當央行賣出逆回購時就是回籠資金,市面流動資金減少,就沒有多餘的自己在流入到股市當中,進而引發悲觀投資情緒,使得股價下跌。因此回購消息是真的很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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