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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發行價格如何確定

發布時間: 2023-06-07 01:06:46

⑴ 股票發行的價格如何確定

股票發行的價格有三種確定方式:第一,平價發行,又稱面額發行,是指發行人以面額作為發行價格。

第二,溢價發行,是指發行人按高於面額的價格發行。

第三,折價發行,是指發行人以低於面額的價格出售新股票。

這種方式很少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股票面額。

⑵ 股票上市的價格是怎麼定的

股票發行價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時所確定的股票發售價格。此價格多由承銷銀團和發行人根據市場情況協商定出。由於發行價是固定的,所以有時也稱為固定價。發行價如果定得低,公司上市融資的目的就不能達到,失去上市的意義。但是,如果發行價定得過高,就沒有人願意買,也照樣融不到資。因此,根據市場的接受能力,參考同類公司的市場價格,考慮各種因素之後,定一個折中的價格,既滿足融資的需要,市場又能接受。
我國確定股票發行價格多採用兩種方式:
一、是固定價格方式,即在發行前由主承銷商和發行人根據市盈率法來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新股發行價=每股稅後利潤×發行市盈率。
二、是區間尋價方式,又叫「競價發行」方式。即確定新股發行的價格上限和下限,在發行時根據集合競價的原則,以滿足最大成交量的價格作為確定的發行價。
比如某隻新股競價發行時的上限是10元,下限是6元,發行時認購者可以按照自己能夠接受的價格進行申購,結果是8元可以滿足所有申購者最大的成交量,所以8元就成了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所有高於和等於8元的申購可以認購到新股,而低於8元的申購則不能認購到新股。
這種發行方式,多在增發新股時使用。新股的發行價主要取決於每股稅後利潤和發行市盈率這兩個因素。2001年新股發行實施核准制以來,發行市盈率一般在50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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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股票發行數量和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股票發行數量和價格確定方法如下:

一、股票發行價格確定方法

股票發行價格取決於公司股票的每股收益和市盈率,發行價格(P)等於每股收益(EPS)乘以市盈率(P/E)。事實 上,股票發行價格除與公司盈利能力相關之外,還受監管要 求、宏觀經濟、二級市場環境、本次發行數量、行業特點及競 爭格局、公司發展速度及潛力、投資者心理等多個因素影響。

發行人在計算發行市盈率時,可採用兩套計算方法:按發 行人經審計的最近會計年度經營業績計算;或按發行人最近一 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基準日前12個月的經營業績計算頃和。

按後者計算的,需由申報會計師出具審閱意見。實務中,監管部門比較關注發行定價的市盈率問題,會要求發行人嚴格控制發行市盈率。腔毀

上市公司股票的發行量由公司改為股份公司時的有形資產和無效資產供估值,按每股一元來確定,除此之外,股票發行數量還受以下因素影響:

1、公司原始股東願意出售的數量,比如原股東長期看好本企業,那麼發行的數量可能不會太多。

2、中國證監會批準的額度,主要是根據企業的融資目的和規模來確定發行數量。

3、市場的實際情況,包括一級市場上保薦人、主承銷商及承銷團的建議以及二級市場上股市的實際走勢,比如市場行情火爆,發行市盈率很高時,那麼就會選擇多發一些,多賺一些發行溢價,反之則少發一些或者乾脆放棄發行。

4、發起人認購股本數額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認購數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不少於擬發行股伍乎備本總額的25%,比如,1億股本,其股票發行量在2500萬股以上;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超過向社會公眾發行股本數額的10%。

⑷ 如何確定公司IPO發行價格

①市盈率法:是以公司股票的市盈率為依據確定發行價格的方法。基本公式:發行價格=每股凈收益×發行市盈率,市盈率法的關鍵模罩是根據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發行公司所處行業情況、發行公司自身的經營狀況及其成長性確定發行市盈率。

②市凈率法:是以公司股票的市凈率為依據確定發行價格的方法。基本公式:發行價格=每股凈資產×發行市凈率,市凈率法的關鍵是根據二級市場平均市凈率、發行公司所處行業情況、發行公司自身的經營狀況及其成長性確定發行市凈率。

③現金流量折現法:是通過預測公司未來的盈利能力、計算公司的每股凈現值,確定發行價格的方法。基本公式:發行價格=每股凈現值高猛,現金流量折現法的關鍵是根據發行公司所處宏觀經濟環境、行業情況以及發行公司自身的經營狀況預測公司未來每年的凈現金流量。

⑸ 股票上市的定價如何確定

新股發行價格的確定缺轎是新股發行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環節和內容,新股發行價格的高低決定著新股發行的成功與否,也關繫到各參與主體的根本利益,並影響到股票上市後的具體表現。

IPO定價的基本原則

#01

內在價值原則

股票價格是對未來收益的貼現值,若股價不能反映股票的內在價值,或者說,股票定價與股票內在價值的偏離度過高,就可以認為該股票一級市場的定價機制存在一定的偏差。股票的發行價格應該反映股票的內在價值,一般可用現金流貼現法、相對估價法、經濟附加值法等進行計算。

#02

市場化原則

股票的發行鬧升價格應以市場化取向為原則來確定,充分反映市場的供求關系,使股票的供給和需求達到均衡,以准確地反映市場對股票價值的認可,也就是說,股票發行價格應考慮發行時整體股票價格水平、供求狀況等,兼顧各方利益。

一方面,新股發行定價必須考慮滿足發行人籌資需要。籌集企業所需的資金是發行人發行新股的目的之一,因此,新股發行定價應考慮發行人的籌資需要,最大限度地滿足發行者的籌資需求。若新股發行價格過低,在發行量不變的情況下,則企業籌資規模會比較小,這不僅損害了原有股東的利益,也不利於公司成長。

另一方面,新股定價必須考慮投資者和承銷商的利益。出於投資成本考慮,投資者希望新股價格低,若新股發行價格太高,將會增加其投資成本,打擊其投資信心,同時也增加了承銷商的發行責任和風險,給二級市場增加壓力,從而損害上市公司的形象,降低上市公司再次增資擴股的能力。

一般來說,定價是否合理,在股票上市後一段時期即能表現出來,大幅度地漲落均系不正常,上漲5%~20%通常被認為是比較正常的。如果定價不留餘地,則股票上市後在二級市場的定位將會發生困難,影響公司的聲譽。因而新股發行價格的確定要注意給二級市場的運作留有適當的餘地。

#03

符合國際慣例與我國國情相結合的原則

一方面,證券市場的發展有其內在的規律和基本模式,我國證券市場也必須遵循這種規律和模式,因此我國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應引進國際慣例,盡量與國際通行做法相一致,以便於保持可比性。

另一方面,我國的經濟發展和證券市場的發展都有其特色,與發達國家的證券市場環境明顯不同,尤其是我國的證券市場建立不久,與其他成熟的證券市場相比,仍然存在許多不足,某些市場信號並不能反映真實情況,加上我國股份制企業的特殊性(改制設立),所以價格制定要在符合國際慣例的條件下,照顧到我國的具體情況,不能盲目照搬。

#04

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股票價格由於其特殊性,其構成因素有許多無法確定或很難確定,因此在價格制定中,應充分考慮影響新股的可量化因素和不可量化因素。對可量化因素進行定量分析,而對不可量化因素則進行定性分析,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有機結合起來才能准確合理地制定價格。

股票發行價格受到國家宏觀經濟環境、企業行業特點、公司財務狀況、公司基本情況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因此,新股定價是一個比較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價格制定者運用定價原理,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伏彎肆綜合考慮市場環境,經過科學的定價程序,才能得到一個相對合理的發行價格。

影響IPO定價的因素

IPO定價的評判標准

評價新股發行定價的好壞,首先要看新股發行價格的確定是否遵循了上述新股定價的原則,因為這些原則是新股合理定價的前提和基礎,通常只有遵循了上述原則,所確定的新股發行價格才較為科學、合理。

新股發行定價的好壞,最終還是需要用未來的實踐加以檢驗,即用發行成功與否來檢驗。發行成功了,就可以認為定價是合理的;發行不成功,無論是多麼完美的定價理論得出的定價也不能被認為是合理的。

但怎樣才是「發行成功」,國外的標准較為簡單,主要是考察上市首13天的股價上漲幅度,若上漲幅度介於5%~20%之問,則認為發行成功;若上漲幅度小於5%,則認為IPO定價偏高,發行不成功;若上漲幅度大於20%,則認為IPO定價存在明顯低估的現象。

根據我國資本市場的狀況,如果新股定價滿足以下條件,則定價較合理:

(1)發行公司能夠據此價格按計劃順利籌集到理想的資金數量,這就說明投資者對新股定價是基本認可的。

(2)承銷商不存在被動余額包銷行為。所謂被動余額包銷,是指承銷商沒有將股票完全發售出去而不得不包銷余額的行為。余額包銷一方面意味著新股發行價格過高,不被市場認可,另一方面余額包銷不僅要佔用承銷商大量資金,而且也可能導致承銷商成為發行公司最大的股東,造成股權結構不合理,發行公司甚至會受到承銷商的干預等。

(3)在所確定的新股發行價格下,新股上市首13漲幅在40%~60%之間,若低於40%,則認為IPO定價過高;若高於60%,則認為IPO定價存在明顯低估的現象。這一標准考慮了我國的新股上市首日漲幅平均達100%以上的現實和國外的成功經驗。當代著名投資家、美國金融學教授阿科波爾(Arkebauer,2002)認為,新股定價在比真實市場價值低15%~30%(即折扣率)的水平上,會刺激投資者的投資慾望。

IPO定價的主要方式

市場化的新股發行定價一般都是根據投資者實際需求情況,由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協商確定發行價格.投資者實際認購需求往往是新股發行定價的決定因素。但在徵集投資者認購需求之前,主承銷商必須在發行人的配合下,估算反映發行人公司市場價值的參考價格,作為投資者做出認購決策的依據。

在完成發行新股的估值工作以後,主承銷商將根據新股發行的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新股發行定價方式,保證新股發行工作順利完成,並使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充分反映市場需求情況。

不同發行定價方式的區別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在定價之前是否已獲取並充分利用投資者對新股的需求信息;

二是在出現超額認購時,承銷商是否擁有配發股份的靈活性。根據這兩個標准,各國的新股發行定價方式基本上可以分為4種類型,如表。

以上4種方式是目前世界各國經常使用的新股發行定價方式。在實踐中.各國證券監管機構根據本國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通常規定可以採取其中一種或幾種方式。

⑹ 公司上市股價怎麼確定

以下三個方面確定股票價格:
1、累積訂單
這是美國證券市場經常採用的方式。
一般的做法是,承銷商先與發行人約定一個定價區間。然後通過市場推廣以各種價格收集需求,並進行摸底。
在了解需求數量後,上市承銷商和發行人確定最終發行價格。
2.固定價格
這是英國,日本,香港和其他證券市場通常採用的方式。基本上是承銷商和發行人在公開發行前約定一個固定的價格。然後根據這個價格進行公開發行。
3.累積訂單和固定價格的組合
這種方式主要適用於國際集資。在主要發行地進行公開發行。
目前我國股票價格的確定主要屬於固定價格法。即發行前由主承銷商和發行人按照市盈率法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⑺ 新股定價是誰定的

法律分析: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可以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也可以通過發行人與主承銷商自主協商直接定價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計劃的,可以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在招股意向書(或招股說明書,下同)和發行公告中披露本次發行股票的定價方式。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的定價,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的有關規定。
二、目前,我國的股票發行定價屬於固定價格方式,即在發行前由主承銷商和發行人根據市盈率法來確定新股發行價。新股發行價=每股稅後利潤*發行市盈率,因此目前我國新股的發行價主要取決於每股稅後利潤和發行市盈率這兩個因素:
(1)每股稅後利潤,每股稅後利潤是衡量公司業績和股票投資價值的重要指標:每股稅後利潤=發行當年預測利潤/發行當年加價平均股本數=發行當年預測利潤/(發行前總股本數+本次公開發行股本數乘(12-發行月份)/12)。
(2)發行市盈率。市盈率是股票市場價格與每股稅後利潤的比率,它也是確定發行價格的重要因素。發行公司在確定市盈率時,應考慮所屬行業的發展前景、同行業公司在股市上的表現以及近期二級市場的規模供求關系和總體走勢等因素,以利於一、二級市場之間的有效銜接和平衡發展。

法律依據: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第四條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可以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也可以通過發行人與主承銷商自主協商直接定價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計劃的,應當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在招股意向書(或招股說明書,下同)和發行公告中披露本次發行股票的定價方式。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的定價,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的有關規定。

衍生問題:
新股發行的流程是什麼?
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是公司增資,由股東大會決定,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股東大會決議發行新股後,董事會應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對公司的資信、財務狀況進行評估,並就有關事項出具法律意見。公司取得新股發行權時,應當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表。
二、公司發行的新股募足後,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事項,並在指定報刊上公告。聘請主承銷商。擔任主承銷商的證券公司將重點關註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關聯交易、重要財務指標是否正常、資金使用是否恰當、利潤是否達標、公司經營風險程度等重要事項,是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並編制盡職調查報告,說明事項。
三、主承銷商與董事會就新股發行計劃達成協議後,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推薦上市公司發行新股。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按照法定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票或免費提供股票,以籌集資金或進行股利分配的行為。股票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在證券市場上市交易。

⑻ 發行價怎麼定的

一、股票發行價怎麼定的
1、股票發行價由承銷銀團和發行人根據市場情況協商定出。一般由主承銷商先確定新股發行價格區間,召開路演推介會,根據需求量和需求價格信息對發行價格反復修正,並最終確定發行價格。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二、股份發行主要應遵循哪些原則
股份發行主要應遵循的原則如下:
1、公平、公正的原則;
2、同類的股份,同等權利的原則;
3、同股同價的原則;
4、人人平等的原則;
5、登記公告的原則。

⑼ 股票發行價格是如何計算的

股票發行價格確定的方式:一般根據招股說明書載明的金額確認。而招股說明書載明的金額,一般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六條
招股說明書應當附有發起人制訂的公司章程,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
(二)每股的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三)無記名股票的發行總數;
(四)募集資金的用途;
(五)認股人的權利、義務;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時認股人可以撤回所認股份的說明。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