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價格知識 » 用自己的身份微信引誘別人買股票
擴展閱讀
星辰科技股票 2024-11-25 13:33:40

用自己的身份微信引誘別人買股票

發布時間: 2023-05-26 18:11:23

❶ 微信指導炒股違法嗎

指導別人炒股是不違法的。

如果你只是為某個人或某些特定的人群(比如鄰居、同事、同學等)提供此類服務並收取適當的費用,那是不違法的。

但如果你要在網上開辦此類業務,就等於是向整個社會群體發出邀請信息,那就是違法的了。因為你這樣的行為屬於經營了,沒有經過工商登記注冊的經營行為就是違法的。
經過工商注冊了,也得去得證券咨詢牌照,不然私自經營這種業務也是違法的,只有像股票經紀人在證券公司或證券工作室(注冊的)、投資公司等名下為客戶提供服務並收費是合法的,因為行為主體是證券公司、投資公司。

❷ 別人讓我替他在微信上買甚金。股票有什麼貓膩嗎

別人讓我替他在微信上買 聖經股票有什麼貓咪,我對這個 股票的事一竅不通,所以我不了解

❸ 有人加你微信,讓你投錢炒股然後分成是真的假的,他們是干什麼的的

微信群推薦股票/理財/基金有一定風險,請您注意辨別。股票投資是隨市場變化波動的,漲或跌都是有可能的。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建議您通過正規渠道進行投資。
應答時間:2021-03-03,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❹ 有人加你微信,讓你投錢炒股然後分成是真的假的,他們是干什麼的的

這種情況兩種可能:
1、投資詐騙。騙子會以高額回報來吸引你投資,然後讓你匯款到他們的賬戶,並聲稱能夠通過自己的獨特技巧賺取高額利潤。但實際上,他們只是利用你的貪心和無知來騙取你的錢財。
2、賣課的。有些人會自稱是股票投資大師或者是投資經驗豐富的人,他們會加入股票投資交流塵御叢群,然後通過群內交流來促進課程的銷售。他們會通過一些技巧和手段來吸引人們的注意力,讓他們相信自己是真正的股票投資專家,並在學習課程之後獲得高額的收益。然而,這些課程往往都是收費的,而且很少有人能夠從中獲得實際的收益。
因此,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我們應該派櫻要保持警拆扒惕,並不要輕易相信對方的承諾。

❺ QQ和微信里的拉人做股票的,是騙子嗎,你怎麼看這種情況

他們的目的並不是股票,以旁觀票的手段去吸引別人,說這個票是他們「拉升」,讓你相信他們的實力後,轉一些不合法的交易產品。盡量還是多謹慎一些吧,大多數都是轉股指,和黑平台的外匯,最終的目的絕對不是以你盈利為出發點,而是以他們的盈利為最後目標。

請謹慎,勿輕信。

❻ 別人叫我在微信上面幫她買股票是不是真的

這個十有八九是起騙人的。首先來說,這種行為經不起推敲,你和他的關系甚至都不算是認識,就讓你幫他進行金融操作,而且還是通過微信聯絡,怎麼瞧都覺得不靠譜。其次,如果可以幫著操作,他應該找一個比較信得過的朋友,為何他也會找一個陌生人,對方難道不知道風險嗎?第三,即使是真的,也不能操作,又一個名詞教做老鼠倉,就是內部人士嚴禁股票操作,而且也不能指導親戚朋友,這是違法行為,幫著他操作,也許會獲利,但是一旦被查到,就會面臨牢獄之災,為了不確定的股票漲跌去以身犯險,而且獲大利的是別人,不值得!綜上分析,很有可能是微信上的群發信息,發得多了,總有傻瓜會上當,總有人會想著天上掉餡餅,即使上當的比例很小,可是架不住群發基數大,數量也就多了。此外。也許是股票莊家故意用這種手法,放出消息,推薦一支股票,引起散戶購買這支股票,抬高股價,利於莊家出貨。總之。對這類信息,小心為妙,不要被貪婪蒙蔽了雙眼。

❼ 請問有人在朋友圈用微信帶人炒股算不算違法行為

肯定是違法的,這是一種套路一種騙局,就像電信詐騙類似的騙局,只不過手法不一樣了!

❽ 用新的身份忽悠客戶買股票犯法嗎

你好,是騙人的,這樣的事情是涉嫌犯罪的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罪(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二、犯罪構成
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在欺詐行為與對方處分財產之間,必須介人對方的錯誤認識;如果對方不是因欺詐行為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就不成立詐騙罪。欺詐行為的對方只要求是具有處分財產的許可權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財物的所有人或佔有人。行為人以提起民事訴訟為手段,提供虛假的陳述、提出虛偽的證據,使法院作出有利於自己的判決,從而獲得財產的行為,稱為訴訟欺詐,成立詐騙罪。

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後作出財產處分,財產處分包括處分行為與處分意識。作出這樣的要求是為了區分詐騙罪與盜竊罪。處分財產表現為直接交付財產,或者承諾行為人取得財產,或者承諾轉移財產性利益。行為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他人放棄財物,行為人拾取該財物的,也應以詐騙罪論處。但是,向自動售貨機中投入類似硬幣的金屬片,從而取得售貨機內的商品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罪,只能成立盜竊罪。

欺詐行為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後,行為人便獲得財產,從而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損害,根據本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根據有關司法解釋,詐騙罪的數額較大,以2000元為起點。但這並不意味著詐騙未遂的,不構成犯罪。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並依法處罰。需要研究的是,行為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財物,但同時支付了相當價值的物品時,是否成立詐騙罪?有人認為詐騙罪所造成的損害是指被害人整體財產的減少,故上述行為不成立詐騙罪;有人認為是被害人個別財產的喪失,故上述行為仍然成立詐騙罪;還有人認為詐騙罪是對信義誠實的侵害,不要求發生財產損害。我們認為,詐騙罪是對個別財產的犯罪,而不是對整體財產的犯罪。被害人因被欺詐花3萬元人民幣購買3萬元的物品,雖然財產的整體沒有受到損害,但從個別財產來看,如果沒有行為人的欺詐,被害人不會花3萬元購買該物品,花去3萬元便是個別財產的損害。因此,使用欺詐手段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騙取財物的,即使支付了相當價值的物品,也應認定為詐騙罪。

❾ 用微信小號扮白富美去忽悠客戶投資股票違法嗎

你好,撇開拉客戶本身的性質,拉客戶參加的投資活動 基本都是違法犯罪或者詐騙,這都是犯罪行為,只是一般沒人追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