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有個問題:如果購買了一個公司的股票,如果足夠股權,是不是可以直接控制公司決策權,謝謝。
是的,如果擁有足夠的股權,可以進入董事會。當股權超過51%時,就有公司的決策權了。
1、如果擁有了公司51%的股票,是絕對控股股東,那麼在公司中就直接是董事長了,也擁有公司的決策權,擁有決策公司所有重大事務、未來發展方向的權利。在中國市場里,大股東持股要保持絕對控股,就要原則上持有51%,否則就有可能被舉牌。51%股份透露兩種信息,一是小一方最大限度的獲得投資分配利益。二是僅用比小一方多百分之一的投資拿下實際公司控制經營權,同時減小自身投入的風險。
2、股份的設質是指將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質押,設定質權。股份設質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在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份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和質權人同意的除外。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轉讓股份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但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② 可以通過公開市場大量購買一個公司的股票,然後達到控制這個公司的目的嗎
股票本身就是拿來買賣的,特別是對於A股同股同權來說,你持有的股票越多你的話語權越高,如果持股達到較高的比例,進入公司的管理層並控制公司也並非不可能。
通常情況下,一個公司的股權有幾個界限,不同的股權比例所享有的權利是不一樣的。
絕對控制權67%,當某一個人或者某一個機構只有一個公司67%以上的股權,那麼它就可以做到100%的控制這個公司,別人反對一點作用都沒有;
相對控制權51%,基本上可以很安全的控制這個公司;
安全控制權34%,一票否決權 ;
30%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線;
20%重大同業競爭警示線; 臨時會議權
10%,可提出質詢/調查/起訴/清算/解散公司;
5%重大股權變動警示線。
當然上面我們所說的這些股權結構是建立在同股同權的基礎上,只要你的股票是通過合法合理的渠道購買的,符合監管的相關要求,那從理論上來說,通過大量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成為公司最大的股東之後,你不僅可以進公司的管理層,甚至有可能控制整個公司。
但從實際上來看,想要通過大量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控制一個公司的難度是非常大的。
關於大量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以達到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最近幾年就有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那就是萬寶之爭。
當股東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超過5%,按照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就必須發布公告,而一旦發布公告之後,大家知道有人要舉牌上市公司,會有更多的人購入這家公司的股票,從而在短期之內推升這家公司的股價,這會讓收購的成本進一步增加。
而且一旦舉牌之後,就會引起上市公司管理層的警惕,他們肯定也會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反制,比如通過回購股票,以及輿論壓力給收購方施加壓力等等,這會大大的增加收購方的收購難度。
第二、目前大部分公司的創始團隊都持有大部分的股份。
很多是上市公司為了避免控制權落入他人的手中,他們在上市的時候創始人團隊所掌控的股權比例一般都很大,比如目前A股有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長持股比例都達到30%以上,甚至有的公司董事長持股比例達到40%以上,所以即便某一個人通過公開市場購入這家公司的股票,但是想要成為第一大股東的難度也是比較大的。
第三、上市公司可能是同股不同權。
目前很多上市公司,特別是在美國上市的公司,為了保持創始團隊的絕對控制權基本上都實行的是同股不同權的股票方式,這裡面最典型的就是京東,阿里巴巴等美國上市的中國企業。
比如在京東的股權結構當中,雖然劉強東只有15%左右的股權,但其所擁有的投票權卻超過75%,相反,雖然騰訊旗下的投資公司擁有京東18%的股權,但其投票權卻只有4.5%左右。 這種同股不同權的股票設置,可以讓創始人團隊以較少的股份掌握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從而可以有效避免被惡意收購的目的。
第四、上市公司可以開啟毒丸計劃。
毒丸計劃簡單來說就是股權單薄反收購措施,當一個上市公司面臨惡意收購的時候,上市公司公司創始團隊為了保住自己的控制權,就會大量低價增發新股,讓收購方手中持有的股票比例下降,從而達到稀釋收購方股權的目的,比如2005年新浪在面對盛大收購的時候,就採用了這種毒丸計劃,最終盛大隻能無奈的放棄收購新浪的計劃。
③ 持有多少股票可以進入董事會
進入董事會一般沒有持股要求,但是必須經過股東大會的表決才可以,否則即使持有20%或者更多的股份也不一定可以進入董事會。
④ 可不可以通過多買股票,實現對公司的控股,成為董事長
我們在小說裡面經常能夠看到一些情節,尤其是商業競爭的時候就是悄悄收購對方的股票,然後達到了一定的比例比對方的最主要的股東掌握的比例還要高。這時候就輕松實現公司的易主,成為公司的董事長,這種情節只能出現在小說之中,現實生活中是不會出現的。
因為只要你收購股票超過5%,你就有舉牌的義務舉牌的義務就是告訴公司你擁有了超過5%的股份,你擁有了可以參加公司的董事會以及股東大會的權利,你不能自己一直在那收購,但是你不出生而且對方的股東把這個股份賣出去,那手續也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的。這不是三天兩天就可以搞定的,所以小說中的情節在現實生活中幾乎是不會發生的。
⑤ 擁有上市公司5%股份可以進董事會嗎
這個是不一定的,看是什麼樣的公司?比如說責任制股份有限公司,他的所有的合同方式有同股同權或者同股不同權等等,很多形式,所以5%的股份不一定可以進董事會
⑥ 在市場上購買50%流通股能不能直接做董事長
總股本2億股,你有七千萬股,你或許是第一大股東, 但基本不可能控制這家公司。只要有七千萬股以上的股東聯合起來你就沒戲。
董事長絕大多數都是股份最多的人來擔任的,你有50%的股份,不代表你就一定能當上,如果另外一個人持有另外的50%,或者另外持有50%的人聯合起來和你對抗,你仍然沒有好辦法,如果有51%的話就絕對可以做出抉擇來,就可以在董事會對某某事情做出抉擇,另一種說法就是如果你說東他們就不敢說西。
然而,就算你佔有99%的股份,也不可能把那1%的董事給踢出去(不管什麼樣的公司,你都不可能把他踢出董事會),除非你把他的股份給收購了。
⑦ 上市公司對董事資格審查條件
上董事會成員一般是由大股東任命並且經股東大會通過才生效的,特別是法人股東,會任命某個人做代表成為董事會成員,當然成為董事會成員還有些法律條件,這個很多職位都有要求。
你所說的大量買進公司股票實際上首先是成為該公司的股東,如果份額足夠大就能夠在股東大會上有足夠的發言權,也可以任命自己進入該公司董事會,例如有些控股的自然人股東擔任董事長一職。
當然,不是所有上市公司都能通過購買股票來成為大股東而進入董事會的,有些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只佔公司總股本的很小一部分,那樣的上市公司能否通過購買流通股而達到該目的就成問題了。。
董事候選人除應符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近三年未受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二)近三年未受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兩次以上通報批評;
(三)未處於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間。
另外,如果這家上市公司搞的是「累積投票制」,不一定要大股東才能選出董事。
董事一般來說,是股東大會選舉出來的,所以當董事最重要的是得到股東支持。
這又有幾種辦法,一個乾脆就是大股東自己的人,大股東在會上提名投票,這種人就比較容易當上董事。
第二個就是自己買股票,自己做了主要股東,自己提名投票,強行當董事,也是個辦法。
此外還有第三個辦法,大多數成熟的資本市場都有獨立董事一說。獨立董事跟香港的太平紳士似的,主要靠社會地位高、市場聲望好、行業背景深,即使不是大股東的人、自己也不持股,這種人也有希望當上市公司的董事。但是獨立董事在流程上仍然需要股東提名,所以也不能和股東關系搞差了。
⑧ 公司通過多少股票才能參選董事會
不一定需要持股,才能進入董事會。董事會的成員包括職工代表董事,是由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等選舉產生的;和股東董事,是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只要經選舉,就能進入董事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四十五條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⑨ 買多少股票可以進董事會
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而董事是由股東和非股東擔任的,所以沒有股票也是可以進董事會的(非股東董事至少要是公司職工)。
持有5%的股票發布公告並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並不意味著能進董事會。
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董事: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可以由股東或非股東擔任。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內部細則中給予規定,有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定期把董事的任期限制在一定的時間內,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不定期是指從任期那天算起,滿3年改選,但可連選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