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成交價格怎麼確定
股票成交價格怎麼確定:
股票成交的有三種方式:口頭競價交易、板牌競價交易、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 證券商在接受客戶委託,填寫委託書後,應立即通知其在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去執行委託。由於要買進或賣出同種證券的客戶都不只一家,故他們通過雙邊拍賣的方式來成交,也就是說,在交易過程,競爭同時發生在買者之間與賣者之間。 證券交易所內的雙邊拍賣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口頭競價交易、板牌競價交易、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
在A股市場中,股票成交價格是撮合式交易形成的,股票交易是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的。在集合競價階段的股票成交價是股票在集合競價階段最大的成交額形成的。而在連續競價階段的股票的成交價格是由已匹配撮合的委託買單與委託賣單價格有效成交後確定形成的。
但是,由於股票市場屬於買賣市場,如果股票到了成交價,市場卻沒有投資者買入,那麼投資者在這個價位的委託賣出單就不會進行成交。反之,如果股票到了成交價,市場卻沒有投資者賣出,那麼投資者在這個價位的委託買入單也不會進行成交。也可能出現投資者部分委託完成,而有部分委託並未成交。也就說明市場上有人買,投資者才能賣的出去。反之,市場上有人賣,投資者才能買的進去。
【拓展資料】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能夠連續漲停的股票一般有以下幾個特徵:
一、盤子小,小盤股才容易連續漲停,大盤股就算漲停,一般第二天也很難再漲停。比如你貴州茅台連續漲停,讓工商銀行連續漲停,可能性很小。大多數連續N連板的股票,都是中不盤的股,因為打板的資金需求小,才更有可能出現連續漲停。這里的盤子,主要說的是流通盤,有些股票雖然總市值不小,但因為有限售股的原因,實際流動股份不大,也有較大可能出現連續漲停。
二、風口上,能連續漲停的股,一般都是在風口上。比如說前幾年,雄安新區規劃出來的時候,雄安概念股,出現批量漲停。很多股連續五六個漲停,再比如說疫情發生後,口罩奇缺,很多口罩概念股連續漲停,再比如最近地攤經濟火了,地攤概念股也是批量連續漲停。風口是不斷變化的,在風口熱的時候,板塊中的很多股都會出現連續漲停,然後出現分化,真龍頭繼續漲,跟風股開始套人。需要注意盲目跟風的風險。
2. 股票拍賣流拍後怎麼辦
法律分析: 按照法律規定,第一次司法拍賣流拍以後,在60日之內,要組織第二次拍賣,拍賣總共可以進行3次。如果3次都司法拍賣流拍了,要對拍品進行變賣。如果第一次司法拍賣流拍後,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在不損害他人權益的情況下,達成變賣以物抵債的協議,法院是准許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八條 如果出現流拍,再行拍賣時,可以酌情降低保留價,但每次降低的數額不得超過前次保留價的百分之二十。
第二十七條 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動產,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查封、扣押,並將該動產退還被執行人。
3. 股權拍賣保留價確定標准
法律分析:1、股權拍賣保留價,應當按照評估值確定。第一次拍賣最高應價未達到保留價時,應當繼續進行拍賣,每次拍賣的保留價應當不低於前次保留價的90%2、經三次拍賣仍不能成交時,人民法院應當將所拍賣的股權按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折價抵償給債權人3、人民法院可以在每次拍賣未成交後主持調解,將所拍賣的股權參照該次拍賣保留價折價抵償給債權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三條 股權拍賣保留價,應當按照評估值確定。第一次拍賣最高應價未達到保留價時,應當繼續進行拍賣,每次拍賣的保留價應當不低於前次保留價的90%。經三次拍賣仍不能成交時,人民法院應當將所拍賣的股權按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折價抵償給債權人。人民法院可以在每次拍賣未成交後主持調解,將所拍賣的股權參照該次拍賣保留價折價抵償給債權人。
4. 股票的成交價,是怎麼定的
跟你去菜市場買菜的價格一樣。多少錢有人買就是多少錢。比如買個豬肉,賣肉的說15塊,你想10塊錢買,他不賣,那就沒有成交。所有人都不買的話,就有賣肉的就會降14塊賣,然後13塊,12塊,然後到11塊有別人去買了,那這個成交價格就是11塊。
如果你是想問股票合理價格的話,是看每股贏利乘以市盈率,比如正常的市盈率是20左右,如果一支股票每股贏利有1元,它的合理價位就是20元左右。
5. 股票二次拍賣遭流拍會怎樣
法律分析:為了保護債權人利益,若出現二次流拍時,債權人同意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接受拍賣財產的,則可以以財產抵債。若出現二次流拍,而債權人也不同意接受以物抵債,則可以進行第三次拍賣。若第三次拍賣還是再次出現流拍,則不會再次拍賣。因為根據司法解釋規定,第一次拍賣可以保留底價70%拍賣,沒流拍一次再降20%,要是不斷拍賣,財產基本沒有價值。
法律依據:《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三條 股權〈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拍賣保留價,應當按照評估值確定,第一次拍賣最高價未達到保留價時,應當繼續拍賣,每次拍賣的保留價應當不低於前次保留價的百分之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