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買股票買不了顯示,無買入許可權是什麼意思啊
如果是買不了創業板股票,你需要去開戶券商那裡開通創業板交易;如果是買不了滬市股票(說明你轉了券商),你需要在原開戶券商處撤銷滬市賬戶,再在現在開戶券商處重新開立滬市賬戶,因為目前,每位股民可以有多個深市賬戶,但只能有一個滬市賬戶。
❷ 退出機制如何設定
第一種:鎖定期內退股
首先入股有一個鎖定期,在這個鎖定期里,如果有股東退股公司,按股票原價和現價的低者來回購。
第二種:鎖定期外退股
如果出了鎖定期,一般是按照現價多少去回購,不過也取決於具體情況,比如股東正常辭職,這個沒問題。
第三種:非正常辭職退股
如果股東因為某些事情被公司開除了,公司有權利按照原價和現價的低者來回購,甚至有些公司退出機制更狠,比如股東非正常離開公司,按照每股一毛錢去回購他的股份。
【拓展資料】
退出機制(withdrawalmechanism)是2016年公布的管理科學技術名詞,是指風險投資者獲利,撤出投資的方式和相關細節。
公司股東退出機制:
1.股權轉讓
應該說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股東,那麼可以直接轉讓。如果是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則需要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公司股東還擁有優先購買權。因為公司法規定,公司其他股東如果不同意轉讓給別人,就需要自己購買,所以,只要有人肯作為受讓方,股權轉讓在法律上就沒有障礙。
2.公司減資
通過公司減資來實現股東退出,其實質是公司回購了退出股東的出資。也就是說,公司以其減少的注冊資本購買了股東的出資從而實現了股東的退出。這種方式的好處是:不需要另行籌集股權的購買款,但是前提是需要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以及配合,因為,公司減資至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同意,同時,公司減資的程序比較復雜,需要編制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公告與債權人協商債務償還或擔保事宜等等,周期也比較長。所以比較適合於公司其他股東配合而且公司自身沒有或沒有較多債務的情形。
3.要求公司回購
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回購股東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滿足公司法所規定的條件,公司法第7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要求公司回購股權是需要滿足的條件十分嚴格,而且,即便滿足上述條件,如果與公司在收購價格上談不攏,還要向法院起訴,因而不到不得已,一般不要以此種方式退出。
4.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幾種,依據公司法,有章程規定的經營期限屆滿、股東會決議解散、被責令關閉而解散。因而,一般通過解散而退出應該採用股東會決議的方式來解散公司,也就是需要公司法規定的足夠表決權的股東支持解散公司的提議,公司一經解散,那麼公司所有股東也就全部退出了。是最為干凈利索的一種退出方式,當然,程序比較復雜,需要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5.破產清算退出
破產法第2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依據破產法第7條的規定,可提出破產申請的主體有:債權人、債務人、依法負有清算責任人。因此,只要公司符合破產的條件,即使有的股東聯系不上,或股東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有權提出破產申請的主體均可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啟動破產程序。
破產程序要得以順利進行,妥善解決職工安置問題確保穩定是關鍵,政府最擔心的是破產企業的職工能否順利安置,特別是不能影響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