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馬伯里訴麥迪遜案所確立的憲法監督體制是什麼
司法機關型。
司法機關型又稱普通法院型憲法監督模式,首創於美國1803年馬伯里訴麥迪遜一案。該制度的基礎是三權分立,無司法獨立,則無此制度。優點在於,使受到違憲侵害的公民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濟,使憲法的實施置於法院的密切監督之下,法院成為制衡立法和行政機關的重要砝碼。該模式是典型的事後審查方式,其片面性、間接性一定程序上限制了其作用的發揮。
㈡ 摩根華鑫的投資團隊
總經理助理錢輝先生
北京大學技術物理系學士,美國耶魯大學MBA(金融類),美國特許金融分析師(CFA), 14年證券投資管理經驗。自1995年起先後在美國雷曼兄弟公司、美國再保險金融產品公司、美國Barra投資咨詢公司從事證券交易、投資咨詢、投資風險與回報分析、金融產品設計等工作。2004年進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金融工程部總監、「大成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大成精選增值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08年12月起任公司總經理助理,分管投資管理部和交易管理部的工作,同時兼任金融工程部總監。
投資管理部 總監項志群先生
哈爾濱工業大學計算機工程及其應用系工學學士,11年證券從業經驗。曾先後任職於航天CAD工程有限公司、經易期貨有限公司、海南證券有限公司等。2001年11月進入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交易主管、「久富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長城久富核心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經理。2008年2月至2008年5月服務於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委託投資部投資經理。2005年度獲得由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報、美國晨星聯合主辦的最受歡迎的封閉式基金經理,2006年度獲封閉式基金金牛獎、年度晨星封閉式基金提名獎。2008年11月起任公司投資管理部總監。
投資管理部 副總監袁航女士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商學院金融專業碩士,5年證券從業經驗。具有特許金融分析師(CFA)資格。曾任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員和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員,2009年2月加入本公司任投資管理部副總監。
投資管理部 摩根士丹利華鑫基礎行業基金經理李君先生
東北財經大學工商管理碩士,10年證券基金從業經驗。曾任大連證券深圳投資研究中心研究部經理、巨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員、行業部副經理。2007年1月加入本公司,歷任首席策略師、投資管理部研究員。
投資管理部 摩根士丹利華鑫資源優選基金經理 何濱女士
本科學歷,11年證券從業經驗。曾任珠海鑫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職員、巨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投資管理部副經理。2007年5月加入本公司,曾任高級研究員、投資管理部總監助理,2008年4月起任本基金基金經理。
投資管理部 摩根士丹利華鑫貨幣市場基金經理 李軼女士
中央財經大學投資經濟系國民經濟學碩士,3年證券從業經驗。2005年7月加入本公司,從事固定收益研究,歷任債券研究員,貨幣基金基金經理助理,2008年11月起任本基金基金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