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地產投資信託是什麼意思啊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是一種以發行收益憑證的方式匯集特定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由專門投資機構進行房地產投資經營管理,並將投資綜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給投資者的一種信託基金。
與我國信託純粹屬於私募性質所不同的是,國際意義上的REITs在性質上等同於基金,少數屬於私募,但絕大多數屬於公募。REITs既可以封閉運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類似於我國的開放式基金與封閉式基金。
『貳』 美國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指數知多少
場上最具代表性的美國REITS指數為MSCI開發的美國REITS指數,包含110個成份股,當前總市值約為4661.3億美元(截止*月*日),涵蓋了住宅地產和商業地產等各類REITS,包括寫字樓、工業廠房、購物中心和百貨商場、住宅和酒店式公寓、酒店及度假中心、倉儲、養老院、健康醫療設施等等。
『叄』 什麼是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
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s)是房地產證券化的重要手段。房地產證券化就是把流動性較低的、非證券形態的房地產投資,直接轉化為資本市場上的證券資產的金融交易過程。房地產證券化包括房地產項目融資證券化和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兩種基本形式。
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的特點在於:
1、收益主要來源於租金收入和房地產升值。
2、收益的大部分將用於發放分紅。
3、REITs長期回報率較高,與股市、債市的相關性較低。
『肆』 簡述房地產投資信託股權投資模式下,附加回購股權投資與真實股權投資的主要區別
說白了前者名股實債,你實際是借錢給人家了,你追求的也是債券收益,而後者是真正的投資,你要承擔相應經營風險的
『伍』 房地產投資信託是什麼含義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您所說的這個詞語,是屬於期貨從業詞彙的一個,掌握好期貨從業詞彙可以讓您在期貨從業的學習中如魚得水,這個詞的翻譯及意義如下:一種像股票一樣在大型交易所買賣的證券,主要通過物業項目或抵押直接投資於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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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錶現如何
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最早的定義為「有多個受託人作為管理者,並持有可轉換的收益股份所組成的非公司組織」。由此將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明確界定為專門持有房地產、抵押貸款相關的資產或同時持有兩種資產的封閉型投資基金。此後,伴隨著稅法的衍變,REITs在美國經歷了數次重大的調整,同時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在各國推廣的過程中也存在許多差異,但都沒有改變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作為房地產投資基金的本質。不過REITs與一般的房地產投資基金有顯著區別:REITs通常可以獲得一定的稅收優惠,但需要滿足一定的設立條件等。
『柒』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什麼特點
1.房地產作為不動產,流動性較差,投資者很難在短期內將其兌換成現金。當投資者急需資金而要將房地產變現時,經常要遭受損失。相比而言,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則具有較強的流動性,因為大多數產業投資基金的股份能像股票一樣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投資者能很快地將其持有的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資產轉換為現金。
2.作為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基礎的房地產,具有較強的保值、增值功能,可以很好地防止通貨膨脹給資產所有者帶來的損失,當物價持續上漲時,房地產物業的價值也會跟著上漲。而且,由於土地的不可再生性,房地產物業的價值會隨時間的推移而升高。以房地產物業為資產基礎的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的股票價值也會隨之上升。因此,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是一種較好的保值類投資工具。
3.不同的投資項目,其風險和預期年化收益是各不相同的,通過有效的投資組合,可以將投資的風險控制在最小范圍內。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通過將資金投資於多樣化的物業類型,分散了風險,有效地保證了投資者的資產組合效益。同時,由於它由專業的人員進行投資理財,克服了個人理財的專業知識限制。
拓展資料;
1.信託基金也叫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指通過契約或公司的形式,藉助發行基金券的方式,將社會上不確定的多數投資者不等額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信託資產,交由專門的投資機構按資產組合原理進行分散投資,獲得的收益2.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並承擔相應風險的一種集合投資信託制度。
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機構投資者的統稱,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單位信託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在現有的證券市場上的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潛能的特點。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因為政府和事業單位的出資者不要求投資回報和投資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規定或出資者的意願把資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捌』 如何准確認識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您好,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最早的定義為「有多個受託人作為管理者,並持有可轉換的收益股份所組成的非公司組織」。由此將REITs明確界定為專門持有房地產、抵押貸款相關的資產或同時持有兩種資產的封閉型投資基金。
從國際范圍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簡稱REITs)是一種以發行收益憑證的方式匯集特定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由專門投資機構進行房地產投資經營管理,並將投資綜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給投資者的一種信託基金。與我國信託產品純屬私募所不同的是,國際意義上的REITs在性質上等同於基金,少數屬於私募,但絕大多數屬於公募。REITs既可以封閉運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類似於我國的開放式基金與封閉式基金。
發展現狀:據調查數據顯示,房地產貸款在金融機構新增資產中的比重呈快速上升的趨勢,大約70%的房地產開發資金來自銀行貸款的支持,成為與銀行業高度依存的一個行業。國家展開了一系列的宏觀調控,銀行一系列的政策性信貸緊縮政策,使得房地產融資渠道單一的缺點顯露出來。於是,構建渠道多元化、高效並且有利於風險分散的房地產金融成為當前我國房地產發展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我國的房地產投資信託正是由於國家對房地產公司信貸資金加強了管理,在政策高壓下,房地產公司為了保證資金鏈條而與信託投資公司合作,從而推動了房地產投資信託的發展。
從組織形態來看,我國的房地產投資信託都是契約型的,即信託投資公司推出信託計劃,然後由投資者與信託公司簽訂信託合同,每份合同都有最低的認購金額(根據規定最低為五萬元)。
從組織形態來看,公司型具有基金經理和公司股東信息不對稱、股東權益難以得到保護、雙重稅收負擔(公司所得稅和股東分紅個人所得稅)等缺點;而契約型因所有權與收益權的分離使得信託財產具有相對獨立性,基金收益可得到法律保護,此外契約型只需納稅一次,可提高基金收益。美國作為成熟的REITs市場主要為公司型,考慮到我國初期REITs的發展應以穩定為主,減少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我國在初期宜采有契約型模式,雖然不利於基金的擴張,但它可以保證基金的相對穩定,不會因投資者的退出而使基金解散或削弱。
發展優勢:
REITs具有其他投資產品所不具有的獨特優勢。第一,REITs的長期收益由其所投資的房地產價值決定,與其他金融資產的相關度較低,有相對較低的波動性和在通貨膨脹時期所具有的保值功能;第二,可免雙重征稅並且無最低投資資金要求;第三,REITs按規定必須將90%的收入作為紅利分配,投資者可以獲得比較穩定的即期收入;第四,在美國REITs的經營業務通常被限制在房地產的買賣和租賃,在稅收上按轉手證券計算,即絕大部分的利潤直接分配給投資者,公司不被徵收資本利得稅;第五,一般中小投資者即使沒有大量資本也可以用很少的錢參與房地產業的投資;第六,由於REITs股份基本上都在各大證券交易所上市,與傳統的以所有權為目的房地產投資相比,具有相當高的流動性;第七,上市交易的REITs較房地產業直接投資,信息不對稱程度低,經營情況受獨立董事、分析師、審計師、商業和金融媒體的直接監督。從本質上看,REITs屬於資產證券化的一種方式。REITs典型的運作方式有兩種,其一是特殊目的載體公司(SPV)向投資者發行收益憑證,將所募集資金集中投資於寫字樓、商場等商業地產,並將這些經營性物業所產生的現金流向投資者還本歸息;其二是原物業發展商將旗下部分或全部經營性物業資產打包設立專業的REITs,以其收益如每年的租金、按揭利息等作為標的,均等地分割成若干份出售給投資者,然後定期派發紅利,實際上給投資者提供的是一種類似債券的投資方式。相形之下,寫字樓、商場等商業地產的現金流遠較傳統住宅地產的現金流穩定,因此,REITs一般只適用於商業地產。 另外,從REITs的國際發展經驗看,幾乎所有REITs的經營模式都是收購已有商業地產並出租,靠租金回報投資者,極少有進行開發性投資的REITs存在。因此,REITs並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房地產項目融資。
發展意義:
中國引入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引入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利於完善中國房地產金融架構。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在國外既參與房地產一級市場金融活動,也參與二級市場活動,是房地產金融發展的重要標志,也是促進房地產金融二級市場的重要手段。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直接把市場資金融通到房地產行業,是對以銀行為手段的間接金融的極大補充。因此,推出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將大大地提高房地產金融的完備性,是房地產金融走向成熟的必然選擇。
其次,引入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助於分散與降低系統性風險,提高金融安全。從房地產金融的角度來看,引進具有市場信用特徵的房地產信託基金,將一定程度提高房地產金融當期的系統風險化解能力,提高金融體系的安全性。
再次,引入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助於疏通房地產資金循環的梗阻。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引入,可以避免單一融通體系下銀行相關政策對房地產市場的硬沖擊,減緩某些特定目的的政策對整個市場的整體沖擊力度,有助於緩解中國金融體系的錯配矛盾。房地產的固有特性決定了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因此房地產投資的收益相對比較穩定。
運行模式: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作為房地產企業一種創新的融資手段,首先產生於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20世紀60年代後期,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就已經形成了初步成熟的房地產證券化模式。進入20世紀80年代之後,房地產證券化得到了迅猛發展,英國、加拿大等其他國家和地區也先後開展了證券化業務。 2003年,房地產投資信託開始進入香港房地產市場運作,其資金管理採取外部管理方式。2005年6月,香港頒布新規則允許房地產投資信託投資海外地產,並允許借款不超過持有房地產價值的45%。
美國REITs的設立主要由《證券投資法》和有關的稅法決定。REITs像其它金融產品一樣,必須符合美國1933年的《證券投資法》和各州的相關法律,而稅法則規定了REITs能夠享受稅收優惠的一些主要條件,從而解釋為什麼了美國REITs在結構、組織、投資范圍,收益分配等的發展都會圍繞著稅法的變更而展開。2003年7月,香港證券和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監會)頒布了《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對REITs的設立條件、組織結構、從業人員資格,投資范圍、利潤分配等方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香港在很大程度上借鑒了美國REITs的結構,以信託計劃(或房地產地產公司)為投資實體,由房地產地產管理公司和信託管理人提供專業服務。
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規定,香港REITs每年必須將不低於90%的凈利潤以紅利形式分配給信託單位持有人。盡管美國、澳大利亞和其他亞洲國家對REITs的收入分配都有要求,但是這些國家對REITs的分配要求與稅收條款相聯系,尤其是美國的REITs發展基本上是稅收優惠驅動,收入分配要求其實是避免雙重征稅的需要。香港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規定上市的REITs必須交納地產稅,REITs面臨公司資本利得和地產稅的雙重征稅。香港採用的是比較謹慎而且限制性較強的模式,除了對結構、投資目標、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規定外,《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對REITs結構中的各參與方的資格和責任等方面作了非常嚴格的規定。
可見,美國的REITs是始終圍繞著稅法來發展的,其REITs的起源有明顯的稅收優惠特徵;而香港對REITs的規范不是通過稅法中稅收優惠的杠桿而實現,而是通過專項的立法、修改投資、信託等有關法律或新建法令,對REITs的結構、投資目標、收入分配等方面制定了硬性的規定,並沒有明顯的稅收優惠驅動的特徵,因而可以說香港的REITs是發展是專項法規型,這種模式對控制REITs這類新產品的風險有積極的作用。美國的 REITs的發展非常迎合市場的要求,所以可以說非常市場化,其REITs市場化導致的結構變異也得益於比較成熟的市場化經濟,以及其較成熟的金融體系;而由於REITs在香港的發展歷史較短,所以REITs的形成僅僅是在各個專項法規要求的規范框架內,因而REITs在香港也沒有形成由市場環境所致的結構上的變異。
發展政策:
法律體系
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作為一種新的房地產投資工具,是一個需要房地產業和金融業相結合的市場配置資金的投資產品,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保證和維持整個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和透明,進而推進房地產投資信託業健康、理性地發展。要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僅僅只頒布單一的《信託法》、《投資基金法》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將法律制定工作細化、完備化,要達到此目標還必須配備一些其他的相關法規。首先應進一步完善《公司法》或制定專門針對投資基金發展的《投資公司法》、《投資顧問法》等法規。其次,還可制定一些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專項管理措施,如對投資渠道、投資比例的限制等等。使我國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從一開始就以較規范的形式發展。另外,還需對稅法進行改革,避免雙重征稅問題,為其發展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
人才培養
加快、加強REITs的人才培養。發展REITs需要盡快建立起一支既精通業務、又了解房地產市場、熟悉業務運作的專門管理人才隊伍。一個專業的房地產信託運營機構或專業人員通常有較強的房地產項目操作能力,對市場的嗅覺靈敏,能在恰當的時點對恰當的項目進行恰當的投資;同時這種專業機構或專業人員也是證券市場上的分析家。加強房地產信託人才的培養,需要盡快建立起一支既精通信託業務、又了解房地產市場,熟悉業務運作的專門管理人才隊伍。與此同時,還需積極促進信託業務所必不可少的律師、會計師、審計師、資產評估師等服務型人才的隊伍建設。
道德風險
從美國的房地產投資信託運作經驗來看,其經營與管理由受託人委員會或董事會負責。受託人委員會或董事會通常由三名以上受託人或董事組成,其中大多數受託人必須是「獨立」的。借鑒美國經驗,我國可以考慮在開展房地產投資信託業務的信託公司中建立類似的受託人委員會,負責制訂房地產信託的業務發展計劃,並且要求受託人與投資顧問和相關的房地產企業沒有利益關系,還要創造一種環境或制度,盡可能使投資者的利益與管理者的利益相一致,對REITs的發展就顯得非常關鍵。另外,有限合夥形式能較好地解決約束和激勵的問題,管理者承擔的無限責任以及管理者的業績回報制度,能將管理者和投資者的風險及利益有效地捆綁在一起,激勵管理者努力管理好各項投資以實現價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防範風險。
信用制度
建立信託企業信用制度,以完善的法律體系促進信託市場的誠信,保證信託市場的健康發展。建立信託企業徵信體制,劃分信託企業信息類型,實現徵信數據的開放;發展信用中介機構;建立標准化的信託企業徵信資料庫;建立健全失信懲罰制度;規范發展信用評級行業;大力發展信託企業信用管理教育。
披露制度
有的信託公司將募集資金投入關聯方、並由關聯公司進行擔保,但信託合同中對此沒有揭示,使投資者身處風險隱患而不知情。信託投資公司應真實、准確、及時、完整地披露信息,包括經審計的年報和重大事件臨時報告等,在年報中披露各類風險和風險管理情況及公司治理信息,並在會計附註中披露關聯交易的總量及重大關聯交易的情況等。
『玖』 你知道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是什麼嗎
網路名片
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s)是當地產證券化的重要手段。房地產證券化就是把流動性較低的、非證券形態的房地產投資,直接轉化為資本市場上的證券資產的金融交易過程。房地產證券化包括房地產項目融資證券化和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兩種基本形式。
目錄海外REITs帶給中國投資者的機會
REITs作為一種基金,具有風險分散化和管理專業化的優勢。通過對不同地區和不同類型的房地
產項目及業務的組合,REITs在保持一定收益水平的同時,有效降低投資風險。此外,REITs通常聘請房地產專業人士進行投資及經營管理,制定最佳策
略,有效保障了基金的獲益能力。
我國REITs發展現狀。
1.房地產信託產品尚不是國際意義上的REITs。我國第一個比較接近國際標準的房地產投資信
托產品,為2002年7月28日由上海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推出的新上海國際大廈項目資金信託,10天內2.3億元額度全部售出,反應空前熱烈。然而,目前市
場上的房地產信託產品主要集中在市政建設項目、危改小區項目等基礎建設項目上,純房地產項目的信託產品很少。
2004年全國約有31家信託投資公司共計發行約83個房地產信託產品,募集金額約122億
元,而平均募集資金僅為1.47億元。金融體系不完善,資本市場發育不健全以及相應法律法規尚待建立,使得我國的房地產信託產品與REITs存在顯著差
異,運營模式較單一,規模較小,利率缺少彈性,期限較短,流動性較差。
國內目前有57家信託基金,其中約20家投資於房地產,或採取借貸形式,或直接參與投資開發。但這些都不是通常所說的符合國際定義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在派息比例、免稅政策上都沒有明確清晰的定義,都只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一種最初級的階段。
2.我國房地產業融資過度依賴銀行貸款。投資領域,用於房地產開發的銀行信貸逐年上升,根據中
國人民銀行統計,1997年以來,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中銀行貸款的比重高達55%以上。房地產開發資金的三大來源分別為房屋銷售「定金和預收款」、開發企
業自籌資金以及銀行貸款,分別佔全部資金來源的43%、30%和18%。但實際上,考慮到房地產自籌資金主要來源於房屋銷售收入,按首付30%計算,自籌
資金中有70%來自購房者的銀行按揭貸款;此外,「定金和預收款」中也有30%的資金來自銀行貸款。
3.REITs在國內已具備較為巨大的市場需求。央行採取的限制各商業銀行發放用於購買房地產
的貸款數量等系列舉措,旨在降低日益增加的房地產貸款風險。然而就房地產投資的資金渠道來講,如果僅單純地「節流」而不注意「開源」的話,則不利於房地產
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因此,無論是從維護經濟穩定的宏觀政策角度出發,還是從解決房地產開發商資金來源的微觀企業角度出發,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在中國已具
備較為巨大的市場需求環境。
4.我國急需完善REITs相關立法。目前國內有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基金
信託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條例。但是這些嚴格來講都只是基礎,還沒有一個真正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法出現,對基金的資產結構、資產運用、收入來源、利潤分配和
稅收政策等加以明確界定和嚴格限制,致使國內的房地產投資基金大多處於較為散亂的發展階段,缺乏統一的標准和經營守則。目前最主要的工作是加速房地產投資
信託基金的立法,促使目前投資於房地產的信託基金和專業房地產基金轉變為比較標準的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1]編輯本段海外REITs帶給中國投資者的機會
由於國內房地產政策收緊,現在投資者面臨很大的困難,如何投資房地產有很多投資者把目光轉向海外,前兩年一些網站也組織了一些去美國、歐洲澳大利亞看房
的活動,有很多有能力的投資者已經去海外進行置業,但作為普通投資者去海外置業有很大的困難,另外很重要一點是國外物業的稅務成本比較高,流動性比較大,
風險比較集中,我們覺得目前的情況下,通過PE的渠道投資海外房地產,使投資用比較少的資金獲得穩定的資金收益和潛在的增值。REITS就是資產證券化
的方式,可以享受一些優惠政策,需要存在一些義務,最大的好處就在於企業本身面。
美國REITS的條件,首先公司必須進行房地產業務75%以上投資房地產,跟一些信託不太一
樣。決定了他經營模式主要還是在經營租賃性房地產而非開發項目上,REITS的股份,由於是一種公募的結構,股份必須被廣泛持有,前五位的持有者不能超過
50%的股份,這是美國非常流行的的模式,REITS的下屬,物業的所有人可以把物業貢獻出來,是LP的權益,把這個權益置換成股份。另外他也可以間接享
受到REITS地下所有物業收益情況。
REITS的法規歷程,中國現在發展REITS的過程非常艱苦,看一下美國的歷程有很艱苦,美
國REITS第一家是艾森豪威爾總統創建的,在這個過程中間涉及到無數的法律稅法的修改,1965年有第一家REITS上市,2000年有投資REITS
的ETF成立,目前為止REITS成立51年。
它的幾個特點,第一,資產質量非常高。第二付息率高,它的歷史平均達到5%到8%,他為投資者
提供除了債權以外的收益來源,它歷史的股息的付息情況,它價格變動是隨著市場的變動的,它的年化總收益達到5%,他的固定收益得到體現,另外他的總收益非
常可觀的,從歷史上來看,在過去3年5年,跟他上證宗旨相比沒有超過,在這個區間內沒有打敗,但是從年化標准比國內證券是要低的。
它跟其他各類指數的相關性還是比較低的,比如跟上證宗指的投資風險還是有貢獻的,美國
REITS也促使這個行業內部進行了一些改革,導致研究透明度非常高,由於是上市企業,一方面要進行定期披露,另外他們制訂了自己的行業准則,包括運營先
進額的概念,更好的反映現金流的情況,另外他的資產相當的公開透明。
在公募市場上投資REITS的產品不斷出現,美國最大的ETF由先鋒公司成立,公募基金有這樣
的企業,由於時間關系簡單講一下目前房地產交易的情況,住宅性房地產不同的是,反彈的幅度非常大。現在我們從谷底過來已經兩年半時間,歷史經驗看,時間上
來講我們處於復甦的中期,另外從房地產復甦的周期講,目前我們處的階段是房地產企業通過了資產負債的情況得到了好轉,現在進入的是第二個階段行業內的大規
模的整合階段,最近REITS之間活動非常頻繁。
第三個階段就是美國整體經濟的復甦階段,長期刺激經濟需求。
杭州 第三方理財 蘭迪投資回答,求採納。
『拾』 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與直接股權投資的區別
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一般是為類指數型的證券化產品,對應的一般為資產包,而且其投資形式是投資資產收益權為主,針對的主體一般為一家或者多家的統一標准資產。可以簡單的理解成是面。
直接的股權投資一般是針對單一項目,或者單一主體的多個項目,基本沒有抵押物,以入股的形式約定收益和分紅。可以簡單理解成是點。
特定情況下,也可以把股權投資資產打包成前者的,不需要咬文嚼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