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的美國首任財長
漢密爾頓為結束美國財政混亂不堪的狀況做出了卓越貢獻。1789年當他任財政部長時,國庫空空如也,戰債積累不堪重負,信用瀕臨崩潰。他向國會呈交一系列報告,提出了他的關於整頓財政與發展經濟的綱領。按照這個綱領實行了一系列財政政策,使長期積壓的債務問題得以解決,重建了美國在國內外的信用,健全了金融體系,建立了一套完備的財政管理制度,國家有了穩定的財政收入,從根本上結束了財政混亂狀況,為工商業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漢密爾頓積極參與外交政策的制定,因為他的財政政策與美國的外交政策緊密聯系。美國獨立後,在經濟上仍不能擺脫對英國的依賴,進出口貿易主要與英國進行,財政收入主要依靠進口稅,如果與英國發生沖突,漢密爾頓剛剛建立的財政大廈頃刻就會倒塌,因此他主張與英國保持友好。1789年聯邦政府成立不久,歐洲戰爭爆發。在他的極力主張與推動下,華盛頓總統立刻發布了避免美國捲入歐戰的「中立宣言」。其後不久,美英之間出現戰爭危機,他又積極推動簽訂了美英《傑伊條約》,使戰爭危機得以和平解決。他為美國早期外交注入了強烈的現實主義精神。他告誡國人:沒有固定的朋友,也沒有固定不變的敵人。無論何時,都要堅決把美國的現實利益作為處理外交關系的重要准則。美國還是一個太年輕的國家,它需要時間成長,因此要極力避免捲入歐洲的沖突。他的這些思想被明確的表達在華盛頓的告別演說里,成為美國孤立主義外交路線形成的思想基礎。
在建國初期,漢密爾頓是最早洞察到英國正在發生的工業革命的深遠意義的政治家。他向國會呈交了《關於製造業的報告》,論證了發展製造業的重要性,提出國家扶持製造業發展的措施。這一報告體現了漢密爾頓預使美國由農業國變成為工業國的強烈願望。可惜,他的這一報告沒有被國會採納,因為當時美國還沒有感受到發展製造業的緊迫性。他的報告受到他的同時代人的冷漠。但是,到了19世紀30年代,當美國工業革命開始起飛的時候,這個報告成為美國人熱切研究的文件。弗農·帕林頓稱漢密爾頓似乎是美國18世紀領袖中的「最現代化的和偉大的美國人」。可以說,漢密爾頓是美國建國初期的資本主義代言人。 1790年4月18日,33歲的美國財長亞歷山大·漢密爾頓走出位於百老匯大街的喬治·華盛頓總統官邸(紐約是當時年輕合眾國的臨時首都),恰好撞上47歲的國務卿托馬斯·傑斐遜。
兩人寒暄幾句,心直口快的漢密爾頓直截了當地對傑斐遜說:「國務卿先生,請求您幫幫我吧。您知道,我提交的國債法案,國會四次辯論都未能通過。如果您能夠改變主意,憑借您的巨大影響力,下次辯論就有望過關啊。」「財長先生,您知道,我連憲法都反對,何況是您的國債法案呢,憲法並沒有授權聯邦政府承接獨立戰爭時期的聯邦債務和各州債務啊。不過,您要是樂意的話,明天晚上我們可以一起晚餐,聊聊這事兒,我也打算請麥迪遜先生一起來。」「太好啦,國務卿先生,我一定準時赴約。」
漢密爾頓喜出望外,他知道機會來了。美利堅合眾國正式宣告成立還不到1年,各州為爭奪永久首都已經吵得不可開交了。誰都明白:贏得合眾國永久首都將帶來多麼巨大的政治影響和經濟利益。論經濟實力,紐約最強,不僅僅因為它已經是臨時首都,是當時北美最發達、交通最便利的城市,而且紐約市為改善基礎設施、建設聯邦首都,已經投入巨資,自然勢在必得。
而論政治實力,卻是弗吉尼亞占優。弗吉尼亞不僅為獨立戰爭做出了最大犧牲和最大貢獻,而且有數位聲望卓著的建國之父來自該州,最著名的當然是華盛頓、傑斐遜和詹姆斯·麥迪遜。這三人都熱切期望合眾國的永久首都遷入弗吉尼亞州。假若紐約州能夠配合,則大事可成。漢密爾頓知道傑斐遜就是要和他談這個交易。
果然,第二天晚餐時,傑斐遜和麥迪遜明確提出「交易」條件:如果漢密爾頓願意說服紐約州支持弗吉尼亞州成為合眾國永久首都所在地,他們兩人就承諾支持國會通過漢密爾頓的國債法案。漢密爾頓毫不猶豫地答應了。幾天後,美國國會順利通過漢密爾頓起草的《公共信用報告》,華盛頓總統立刻簽署成為法律。國債市場迅速崛起,成為美國金融貨幣體系最根本的支柱之一。
人類歷史上,總有極少數天才人物之思維和戰略,遠遠超越他的時代。漢密爾頓—傑斐遜—麥迪遜之間的著名「交易」充分說明:即使是像傑斐遜和麥迪遜那樣傑出的人物,也不能理解漢密爾頓傾全力創建國債市場之深謀遠慮,當時能夠明白漢密爾頓天才構思的人物可謂少之又少。
縱然是200多年後的今天,全球可能也只有那些金融精英們才真正懂得漢密爾頓「金融戰略」的極端重要性。今天,當我們激烈辯論美國經常賬戶逆差、美元匯率、全球失衡、美元霸權、國際貨幣體系改革等關乎所有國家最高利益之重大問題時,我們絕對有必要重新反思200多年前漢密爾頓的金融思維。
漢密爾頓為美國構建的貨幣金融體系有五大支柱:其一,統一的國債市場;其二,中央銀行主導的銀行體系;其三,統一的鑄幣體系(金、銀復本位制);其四,以關稅和消費稅為主體的稅收體系;其五,鼓勵製造業發展的金融貿易政策。最引人注目的是,漢密爾頓自始至終從整體國家信用角度來設計五大政策和制度安排。他說:「一個國家的信用必須是一個完美的整體。各個部分之間必須有著最精巧的配合和協調,就像一棵枝繁葉茂的參天大樹一樣,一根樹枝受到傷害,整棵大樹就將衰敗、枯萎和腐爛。」
漢密爾頓的五大支柱共同支撐起美國金融體系的參天大樹,最終成長為主導全球經濟的美元霸權體系。國債市場是國家整體信用優劣的最佳指示器;中央銀行負責維持銀行體系和貨幣供應量之穩定;統一的鑄幣體系(後來是美元紙幣體系)極大降低金融貿易之交易成本,促進金融、貿易、產業迅速發展;稅收體系確保財政健全和國債市場之良性循環;製造業則是金融貨幣的最終基礎。
漢密爾頓的金融哲學基於他對世界各國經濟發展歷史尤其是英國崛起經驗的深刻把握。早在出任財長之前,漢密爾頓就寫道:「17世紀90年代開始,大英帝國創建了英格蘭銀行、稅後體系和國債市場。18世紀,英國國債市場迅猛發展。國債市場之急速擴張,不僅沒有削弱英國,反而創造出數之不盡的巨大利益。國債幫助大英帝國締造了皇家海軍,支持大英帝國贏得全球戰爭,協助大英帝國維持全球商業帝國。與此同時,國債市場極大地促進了本國經濟發展。個人和企業以國債抵押融資,銀行以國債為儲備擴張信用,外國投資者將英國國債視為最佳投資產品。為了美國的繁榮富強,為了從根本上擺脫美國對英國和歐洲資金和資本市場的依賴,美國必須迅速建立自己的國債市場和金融體系。」
經濟發展之關鍵是最有效動員和配置資源,動員和配置資源的最佳手段就是信用體系。一個人擁有最高信用,他就可以充分利用他人的資源來發展自己的事業;一個企業擁有最高信用,它就有無限的資源來擴張;一個國家擁有最高信用,它就能夠動員全球的資金和資源來發展本國經濟。漢密爾頓早就深刻洞察了金融和信用的本質。歷史很快驗證了漢密爾頓的先見之明和高瞻遠矚。18世紀80年代,美國金融市場還是一塌糊塗,到了1794年,歐洲投資者就給美國國債和整個金融市場以最高信用評級。當時的法國外交部長塔列朗宣稱:「美國國債運轉良好、安全可靠;美國政府對國債市場的管理是如此規范,美國經濟發展是如此迅速,以至於我們從來不擔心美國國債的安全性。」正是國家信用的完善刺激歐洲資金源源不斷流入美國,推動美國經濟快速增長。
美國著名政治家韋伯斯特(Daniel Webster)曾經如此評價漢密爾頓金融戰略對美國的重要性:「漢密爾頓創建的金融體系,是美國繁榮富強的神奇密碼。他叩開信用資源之門,財富洪流立刻洶涌澎湃。美國人民滿懷感恩之情,世界人民滿懷敬畏之心。丘比特拈花一笑,智慧之神翩然而至,那是我們鍾愛的希臘神話。然而,漢密爾頓創造的金融戰略比希臘神話還要美妙、突然和完美。他那不可思議的大腦靈機一動,整個美國金融體系就應運而生。」 漢密爾頓在政治上是比較保守的,是一位保守的共和主義者。他曾在制憲會議上公開宣稱,「英國的政府是世界上最好的政府 」。傑斐遜派據此指責他為「君主主義者」和企圖將英國式的君主制引入美國。盡管他贊賞英國制度,但是他從未建議在美國建立君主制。他擁護三權分立的共和制度,但是,由於他對人民和民主制度的極端不信任,他主張建立的強有力政府是高度集權化的。
漢密爾頓是個有鮮明個性的人。他思維敏捷,具有深刻的洞察力,有斗爭的勇氣和不倦的精力,對於為之奮斗的事業,有犧牲與奉獻精神。他有許多值得稱頌的品質,然而他也有極其突出的缺點和不足。他性格耿直,毫不隱瞞自己的觀點,同時又脾氣急躁,一些作法不免失之謹慎;他不怕困難和任何阻力,敢於斗爭,可是對不同意見,他也毫不容忍,不懂得妥協的重要性。作為政府官員,他直接參加黨派論戰,公開在報紙上發表文章指責同時政府官員的傑斐遜。1800年總統大選中,他又公開發表小冊子直接攻擊自己黨的總統候選人亞當斯。這些沖動的做法,不僅使他失去許多追隨者,也損害了他自己的聲望。
漢密爾頓的財政政策的出台,引起了不同利益集團的矛盾與沖突,從而形成了以漢密爾頓為首的聯邦黨和以傑斐遜為首的共和黨。兩黨在政治、經濟、外交等各方面展開了激烈的斗爭。作為政黨領袖的漢密爾頓和傑斐遜在斗爭中當然首當其沖。兩位領袖成為強硬的敵手和「死對頭」。在美國建國初期的政治舞台上,兩位偉人的激烈斗爭構成了極其引人注目的歷史篇章。兩位偉人尖銳對立,根源在於兩個人有不同的社會理想及不同的建國方略。傑斐遜的政治理想是以農業為基礎的民主共和國,漢密爾頓則想把美國建設成象英國那樣的以發達的工商業為基礎的資本主義強國。兩人在建國方略上存在著嚴重的分歧,主要表現在兩人有不同的政治與經濟建設的方針與主張。在政治領域,傑斐遜從對人民的高度信任出發,極力主張加大民選的立法議會的權力以有力制約行政部門;漢密爾頓則從對人民的極端不信任出發,主張建立一個高度集權化的行政部門以有力制約民選的立法議會。在經濟領域,傑斐遜想走農業立國的道路;漢密爾頓則想走工商業立國的道路。兩位偉人處處針鋒相對,寸步不讓。
漢密爾頓與傑斐遜這兩位偉人之間的尖銳斗爭,孰是孰非,200年來吸引了美國眾多學者的注意。學者們不惜筆墨寫出大量鴻篇巨著,對兩位偉人做出評價,並從政治、經濟、思想等各個角度分析兩位偉人斗爭的實質與意義。
總的說,特別是在「進步學派」占統治地位的20世紀上半葉,美國史學界明顯存在著「抑漢揚傑」的傾向。二戰後,「進步學派」的地位發生動搖。近幾十年來,有眾多美國學者寫出贊譽漢密爾頓的著作,糾正了「抑漢揚傑」的傾向。隨著世事的不斷變遷,人們的思想也在不斷發生變化,同時不斷對過去進行反思,糾正偏激看法。美國越來越多的歷史學家達成這樣的共識:漢密爾頓與傑斐遜都是建國時代的偉人,都對美國歷史發展做出了傑出貢獻。雖然這兩位偉人尖銳對立,其結果是「相輔相成」。路易斯·哈克認為,美國已從不同角度接受了兩位偉人的影響,如果美國人相信政治民主化是不可缺少的,就得承認傑斐遜的不朽貢獻;如果美國人相信穩定的政治制度和有尊嚴的政治是必要的,就得承認漢密爾頓的不朽貢獻。「兩個人的貢獻都是巨大的。」「我們都是傑斐遜者,我們都是漢密爾頓者。」納爾遜.布萊克說,「像漢密爾頓、亞當斯和馬歇爾這樣的聯邦黨人,都為他們的國家很好的盡了力。盡管他們並不信奉民主,但是,他們的積極進取的國家主義有助於創建一個強大的、穩定的政府,這個政府最後能夠被引向民主目的。」盡管在美國仍有學者對漢密爾頓的歷史地位提出挑戰,但已不屬於美國史學界的主流看法。
⑵ 經濟學就業方向
個人認為,經濟發展日新月異,傳統經濟學對社會依舊有著理論和現實價值。
中國傳統經濟思想曾經繁榮取得輝煌的成就不僅為中國古代經濟長期領先世界提供了思想指導而且為西方現代經濟學的形成和發展提供了先行思想因素。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中國傳統經濟思想依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和現實價值,其合理的核心和積極因素值得進一步挖掘。
英國著名學者李約瑟在中國的科學技術史研究中提出過為什麼中國幾千年來創造和發明了這么多科學技術,但是現代科學的誕生不是在中國而是在西方的問題。
也就是所謂的“李約瑟之謎”。
中國經濟思想史也存在這樣的謎團。
為什麼中國古代有那麼輝煌的歷史成就,現代經濟科學沒有在中國誕生,或者中國經濟思想為什麼沒有發展成現代經濟科學,必須從西方引進經濟學嗎? 對於這個問題,經濟學界也有一些討論。
黃少安認為,中國在經濟和文化上長期領先世界,是大規模的物博,不存在嚴重的資源不足,所以以資源不足為前提,以競爭為主線的經濟學不發達。 易綱認為中國沒有成為經濟科學的發源地與語言和思維模式的差異有關,與形式邏輯的不足發展有關。 從經濟思想的學術背景考察,中國傳統學術重視與事物內部各方面、各環節及其他事物的相互關聯作用,缺乏分類細致的研究和共同語言的示範構建,影響了經濟思想理論圖像整體的清晰度。
其實,中國傳統經濟思想蘊藏著許多現代經濟學的理論要素,孫中山在1912年也提出了“經濟學在我國亂舞”的說法。
關於中國傳統經濟思想的成果、貢獻和歷史地位,筆者另行用專業文討論,這里只介紹一些西方學者對中國傳統經濟思想成果的肯定。
1911年哥倫比亞大學政治經濟學教授亨利舒格為陳熙章《孔門理財學》撰寫的序中指出,儒學是“偉大的資產管理系統,偉大的道德和宗教系統”。
陳熙章學貫穿中外,貫穿古今,其專業無疑用經濟學的理論框架解釋儒家經濟思想,為國際學術界系統理解中國傳統經濟思想打開了大門。
凱恩斯在1912年為《孔門理財學》編寫的書評中用約三分之一的篇幅轉換中國的貨幣制度和思想,指出漢代賈誼、宋代袁謝、明代葉子奇等“中國學者早就知道格雷欣的法則和數量理論”。
近代下降,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和西方經濟學構成中國經濟學發展的兩條主線,當前國民的問題分析和理論創新基本在這兩條基礎上。 20世紀90年代,由於國內經濟學家國情不同,西方經濟理論沒有向中國提供現成的答案,提出不能全面適用西方經濟學,因此“創造中國獨自的經濟學”和“非審查度本國思想上的背景,是系統的
這種思潮至今仍在持續,呼應著20世紀340年代一些學者的學術呼籲和歷史呼籲,唐慶增說:“學者注意現在中國經濟組織的內容,詳細調查過去中國經濟思想的得失,用學說的長度創造新思想,創造現在的經王亞南也提倡設立“中國經濟學”,自稱“‘中國經濟學,這個命題將成為我的研究中心’”。
關於是否建立中國經濟學,理論界有爭議。
有些學者認為“經濟學的基礎理論本身具有普遍的科學意義,沒有國界”。
也有學者直接反對“中國經濟學”和“西方經濟學”的提法。 在此基礎上,我認為適當的提法應該是創立經濟學的中國學派或中國經濟學派。
世界經濟學說史上已經有法國重農學派、英國劍橋學派、瑞士洛桑學派、奧地利學派、德國歷史學派、美國制度學派等多種帶有國家色彩的經濟學派,其起伏的變遷大體上是從歐洲向美國的變遷
因此,有理由期待中國特色、中國風、中國出色的經濟學派以及中國作為全球經濟學研究中心的形成和發展。
看現在,作為轉型社會,中國經歷了從傳統的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西方成熟的現代市場經濟國家大多沒有類似的經驗,其市場經濟的歷史厚度與中國不相上下,同時也是中國社會經濟發展面臨的城鄉
因此,建立經濟學的中國學派必須深深紮根於中國現實經濟的土壤中,對中國自身的經濟發展形成說明力、影響力和預測力。
那麼,如何建立中國經濟學派呢?
又是誰做的呢?
很明顯,這應該是中國經濟學家和經濟思想家的歷史使命。
在經濟學說史上,許多經濟學家向社會變革提出了理論上的創新,許多學術追隨者探討精益求精,共同推進了經濟學的範式轉變和革命。
中國經濟學派的創立也需要亞當史密斯、馬克思、馬歇爾、凱恩斯、海耶克等經濟學大家及其經濟學學術共同體的繼承、競爭、合作,才能實現目標。
一個經濟學派的成立至少需要兩大條件。
一是迄今為止在社會歷史上有充分的理論探索,提供了很多先行理論要素。
例如,亞當史密斯出版《習學記言》之前的數百年間,西歐重商學派、法國重農學派等對資本主義經濟體系進行了很多研究,積累了很多理論素材。
二是經濟發展實踐的檢查和經驗的積累。 現代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也經過原始資本的積累、商品的輸出、資本的輸出、產業革命的長期發展過程,它們在實踐中不斷進行探索、試行錯誤,為理論創新提供了源頭的活力。
中國的改革開放還有30多年,再過20年左右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實踐探索,將積累足夠的素材和比較豐富的經驗。 其中有具有世界意義的理論要素和經驗總結。 這將為中國經濟學派創新打下堅實的基礎。
建立中國經濟學派不是“製造獨立的特殊研究壁壘”,而是根據普遍性和普遍性表現中國特色、中國風、中國氣派。
因此,一個要以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為指導,二個要借鑒西方經濟理論,吸收人類的一切優秀成果,三個要吸收中國傳統文化和經濟思想中的有益因素。
三者不能偏廢,過去被忽視的中國自身固有的哲學傳統和經濟思想的起源需要特別重視。 正如霍奇森指出的,“卡爾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和德國歷史學派一樣是哲學文化的產物”,這種哲學文化是德國的哲學傳統和經濟學傳統。
中國經濟學派的發展和創新同樣需要對傳統的尊重和傳承。 傳統的經濟思想中有一些長期留下的基本要素,其歷史越深入,持續的影響力也越大。
例如,在現代經濟學倫理和生態關懷的恢復趨勢下,中國傳統經濟思想中義利合一的倫理養分和天人合一的生態內涵,特別值得充分汲取。
儒學的復興與中國式管理
中國為什麼沒有發展西方式的資本主義?
這是韋伯的“中國宗教:
儒教與道教》提出的主要問題是儒教倫理阻礙了古代中國的合理化經濟發展,不能形成新教意義上的資本主義精神。
20世紀70年代,韋伯斯特的這一論斷遇到了儒家文化圈國家和區域經濟崛起的挑戰,之後形成了長期的學術爭論。
余英時分析了16世紀至18世紀中國傳統社會的商人精神,儒家倫理也具有新教倫理的“入世苦行”(innerworldly asceticism )屬性,是“勤”、“儉”等資本主義興起的必要條件和“合理化” 當然,他還指出,這些精神因素必須在其他客觀條件,特別是經過“合理化過程”的政治和法律的適當合作下,推進合理化的經濟發展。
隨著國家管理體系和管理能力現代化的推進儒家倫理許多有利於社會經濟發展的價值因素與一些現代性因素相結合,發揮更大的作用。
因此,中華民族的復興和儒學的復興是分不開的。
這里的儒學是指融合各家中國傳統文化。 古今思想沒有高低之分,論證的一致性和嚴密性有差異。
儒家倫理儒學的現代意義是對宏觀經濟方面的促進作用,也是對微觀管理方面的借鑒作用。 古代管理思想一般簡潔,但深刻揭示人性,反映事物發展規律的思想具有普遍永恆的價值,穿透時空,給今天的人們以啟示。
澳大利亞學者李瑞環認為:“儒學的復興將在世界文明的核心中佔有一席之地,將帶領世界走向21世紀,成為21世紀的管理主流。”
當前中國企業面臨的特殊問題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的管理模式就能解決,需要構建中國式的管理模式。
台灣學者曾仕強對中國式管理模式下的定義是,在中國管理哲學中合理運用西方現代管理科學,充分考慮中國人的文化傳統和心理行為特性,達到更好的管理效果。
中國式管理是合理化管理,以安人為最終目的,更具包容性,主張從個人修身做起,然後有資格從事管理,事業是修身、齊家、治國的實際演習。
卷辨浩繁的古代古典文獻蘊藏著豐富的管理思想,歷代齊家、治國、用兵、商業創業實踐積累了豐富的管理經驗,傳統的管理思想和實踐可以給現在的管理者帶來深刻的啟示。
這是中國式管理模式的概念定義,其本質是中國文化主導的管理模式,是融合了西方優秀管理思想的中國特色管理模式。 當然,中國式管理模式的研究與構建,不僅要從古典文獻入手,還需要著眼於現代企業的成功實踐,升華理論。
反觀西方管理模式,經歷了回歸倫理、文化的過程。
早期的產業革命空前擴大了經濟活動的規模,在“工具人”、“經濟人”的行為假設下,企業管理也越來越機械化、制度化,人性異化問題越來越暴露。
為了扭轉這種管理偏差,西方企業管理模式經歷了科學管理階段、行為科學階段、管理科學階段、企業文化管理階段的發展高度,科學思維和倫理文化在組織管理中的作用越來越受到重視,背後有人是“社會人”、“自我實現的人
實際上,西方管理學界對企業文化的關心和重視也是從日本經濟和企業的崛起開始的。
作為儒家文化的發源地,中國在企業文化營地模式中,通過注入儒家“仁義”、“慈愛”、“忠實”、“誠敬”等價值因素,彌補制度剛性管理不足,促進形成以人本主義為核心的人文基礎的中國式管理模式
中國傳統經濟思想曾經繁榮取得輝煌的成就不僅為中國古代經濟長期領先世界提供了思想指導而且為西方現代經濟學的形成和發展提供了先行思想因素。 但是,18世紀英國發生了產業革命,中西經濟的發展開始出現大分流,中國的傳統經濟思想逐漸落後於西方經濟學所說的發展,未能形成具有現代意義的經濟學理論。
但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中國傳統經濟思想依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和現實價值,其合理的核心和積極因素值得進一步挖掘。 另外,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和經濟行為具有很強的通約性,中國經濟學派應該建立在可通約的研究分析框架和基於規范的學術話語系統之上。
這需要推進傳統的範式轉變。 否則,落在傳統經濟思想的舊發展路徑上,很難進行大的創新。
⑶ 什麼是資本主義
資本主義基本上就是誰有錢誰就是老大,他們國家調控的很少,壟斷搞的多了就容易經濟危機。像咱們中國,就很少壟斷行業。
⑷ 人們是什麼時候開始將牛和熊作為股市的象徵的
這個術語理解起來還是比較容易的,比如你也說了「股市裡面行情好叫牛市,行情不好叫熊市」。
牛(公牛)和熊這兩種動物都以不可思議和不可預測的力量而聞名,用這兩種動物代表股市的波動,比較具體形象。
與熊相反,用「牛」來指示的股市更具有積極的含義。牛市投機者是指預期股價上漲的投機性購買,這可能與熊牛相鬥這種活動有關,這種活動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公元1200年,在伊麗莎白時代到達巔峰。投機者也就是賭博的人,在一場以牛或熊為主題的比賽中投入大量資金,所以牛和熊的對應關系可能來源於此。十六世紀的莎士比亞也多次在作品也多次提到熊和牛戰斗,也使用了「熊」和「牛」的象徵形象。比如《麥克白》中,「像熊一樣,我必須堅持到底。」在《無事生非》中,公牛是野蠻但高尚的野獸。
⑸ 韋伯斯特大學和佩丁大學誰更好
韋伯斯特大學和佩丁大學誰更好?美國佩丁大學世界排名
2018年全球網上熱度排名全球院校12000強排名 10403位
2017年全球網上熱度排名全球院校12000強排名 11201位
2016年全球網上熱度排名全球院校12000強排名 11603位
佩丁大學專業設置
國際傳媒(傳媒策劃與管理、新聞傳播、媒體公共關系)
培養目標:系統掌握傳媒管理學理論、現代管理方法和系統分析方法,成為能夠從事傳媒工作和解決實際問題的國際專業人才。
核心專業課程:大眾傳播工具概論、數碼產品、大眾傳播文案、圖形設計、公關戰略及活動、新聞文字撰寫及電子媒介、新聞和社會、媒體編輯、電子新聞產品、新聞法、電子設備及產品。
國際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
培養目標:通過對管理學理論和實踐全方位的考察和詮釋,培養學生高效、創新的組織管理思想,其目的在於幫助學生更好地理解管理學的基礎理論以及不同文化、經濟和社會背景下的管理技巧和實務。
核心專業課程:商業管理中的領導力、經營管理理論和實踐、管理經濟學、組織和企業中的溝通技巧、調研方法學、商業法與道德規范、市場營銷管理學、管理會計、人力資源、戰略計劃、企業規劃和業務發展、綜合管理項目。
美國佩丁大學學院
文理學院:據立思辰留學360介紹,是佩丁大學最重要的學院之一,也是成立最早的學院之一,提供一個創新的、以學生為中心的學術環境,開放學生思維,注重培養學生動態創新能力。
商學院:提供卓越的學士及碩士程度的專業教育,為學生提供從商業管理到政府部門管理的多層次專業知識。全部課程均採取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相結合的教育方式,以期提高學生從事現代商務管理方面的專業能力。
教育學院:這是佩丁大學最知名的學院,擁有大量優秀的教育資源,畢業生遍布加州大部分的中小學,奧克蘭市60%的中小學教師來自於我們學院。
⑹ 國際金融法的國際金融法的本質特徵
國際金融法所調整的國際金融關系是具有金融性的國際關系。在當前金融業多向度、深入發展的情況下,探尋金融的恰當含義尤為重要,這是因為國內外對金融的含義存在的不同認識和理解,直接影響到對國際金融法的概念、調整對象、范圍、淵源、理念及社會功能等問題的科學認識,影響到國際金融法科學體系的建立。因此,探討金融的含義就構成考察和掌握國際金融法基本理論的基點和起點。對於金融可以從內涵和外延兩個方面進行把握。
(一)金融的內涵
金融的內涵,即金融的本質屬性有哪些,這是認識金融和國際金融法所必須回答且難以回答的問題。
對此,我們認為應從以下兩個方面來把握:
1.金融
在訓詁意義上的基本含義「金融」是由中國字組成的詞,據考證,它並非古已有之。古有「金」和「融」,但未見「金融」連在一起的詞。《康熙字典》及其之前的工具書均無「金」與「融」連用的詞,即為佐證。將「金」與「融」連起來始於何時,無確切考證。是否直接譯自Finance亦無任何證明。一個很大的可能是來自明治維新的日本。那一階段,有許多西方經濟學的概念從日本引進——直接把日語翻成漢字搬到中國來。最早列入「金融」條目的工具書是: 1908年開始編纂、1915年出版初版的《辭源》和1905年即已醞釀編纂、1937年開始刊行的《辭海》。
《辭源》(1937年普及本第11版)對金融的釋義是:「今謂金錢之融通狀態曰金融。舊稱銀根。各種銀行、票號、錢庄,曰金融機構。」《辭海》( 1936年版)對金融的釋文是「(monetary circulation)謂資金融通之形態也,舊稱銀根。金融市場利率之升降,與普通市場價之漲落,同一原理,俱視供求之關系而定。即供給少需要多,則利率上騰,此種形態謂之金融緊迫,亦曰銀根短絀;供給多需要少,則利率下降,此種形態謂之金融緩慢,亦曰銀根松動。」
根據以上考證,我們似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始於近百年前編纂的《辭源》、《辭海》是最早有據可查的、編入金融條目的辭書,說明這個詞在20世紀初以前已經使用,並已相當定型。《辭海》注以英文,顯示該詞有可能來源於海外。《辭源》、《辭海》就其始刊時對金融的定義來看,簡單地說,金融就是資金融通,即由資金融通的工具、機構、市場和制度等構成要素相互作用而構成的有機系統。這一含義至今仍然能夠體現出金融的初始的和基本的本質特徵。
2.金融是虛擬經濟
虛擬經濟是資本以金融市場為主要依託所進行的有關的經濟活動,簡單明了地說,虛擬經濟就是直接以錢生錢的活動。虛擬經濟是與實體經濟相對應的概念。實體經濟活動就是將貨幣通過交換成勞動力、原料、機器設備、廠房等,然後經過生產產出產品,產品通過流通變成商品,商品再通過交換再變回貨幣。在實體經濟的循環中,資本增值,取得了利潤,這是實體經濟的過程。虛擬經濟的循環是在金融市場上,貨幣先通過交換成為借據、股票、債券、外匯等,然後在適當的時候,再通過交換將這些金融產品變回貨幣,直接以錢生錢。
虛擬經濟經歷了商業信貸、生息資本的社會化、有價證券市場化和金融市場國際化以及國際集成化等階段。金融最初是個人之間的借貸,財富的剩餘者將閑置貨幣借給借款人,這時貨幣變成了生息資本。
由於這樣的借貸風險比較大,而且無法優化投資方向,在這樣的情況下銀行出現。銀行把人們手中的閑置貨幣集中起來,變成生息資本,借給那些需要從事實體經濟活動的人。銀行在存款人和貸款人之間賺取利差。企業向銀行間接融資,因為有利差的存在成本較高,企業如果直接發行債券,不僅融資成本較低,而且投資人也能獲得較高的回報,這樣就產生了債券。同時,為了使投資者能夠共擔風險,股票也出現了。債券和股票面對的是社會公眾,債券和股票出現後投資品種和選擇多樣化,但流通性問題妨礙了社會投資。有價證券市場化以後就解決了這個問題。股票和債券都能在市場上隨時變回現金,這樣解決了流動性問題。最後是金融市場的國際化和國際集成化,各國國內的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之間的聯系更加緊密,相互間的影響日益增大,虛擬經濟的總規模大大超過了實體經濟。由於電子技術、信息技術的發展,資金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進行調動,國際金融市場已到「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程度。
將金融界定為虛擬經濟,接下來的問題是,這種虛擬經濟活動包括哪些內容和形式? 這是認識金融的性質所需要進一步解決的問題。如上所述,金融的初始基本含義是資金融通,但是如果僅限於此,那麼還不足以反映現代金融的全貌,例如,金融衍生工具和有些保險產品等就不具有資金融通的性質。因此,以金融市場為依託所進行的金融活動,除資金融通外,還應包括非資金融通的活動,如規避風險的金融衍生交易,分散風險和彌補損失的保險活動等。只有這樣,金融的概念才能與時俱進,對當今的金融實踐具有周延性。
總之,國際金融法的調整對象具有金融性,而國際經濟法其他分支的調整對象則沒有金融性質,因此,金融性將國際金融法與研究國際關系問題的其它學科或科學區分開來,也將國際金融法與國際經濟法的其他分支,特別是國際投資法區別開來。國際間資金流動的形式,依投資方式,可分為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國際投資法調整直接投資關系,國際金融法則調整間接投資關系。凡是以金融市場為依託進行的虛擬經濟活動都屬於國際金融法調整,而不具有以上特徵的國際間資金流動關系則由國際投資法來調整。
例如,處於國際投資法和國際金融法敏感地帶的股票購入,如果這種購入是通過證券市場進行的,這種行為本身由國際金融法調整。如果買賣的目的是為了持有能提供一定收入的證券以便在證券市場獲利,而不是為了經營管理企業,也不享有控制權,則這類交易始終都應受國際金融法調整。如果購入股票的目的是為了經營管理和控制企業,購入股票後參加了企業的經營管理或控制,那麼,股票購入行為由國際金融法調整,購入後的經營管理或控制行為等由國際投資法來調整。如果對企業的收購不是通過證券市場而是通過產權市場進行的,且收購後對企業行使了經營管理或控制,那麼,整個活動都應受國際投資法的調整。
(二)金融的外延
金融經過多年來的發展,不僅沒有使人們對其范圍形成共識,反而似乎助長了分歧。對於金融及其外延,國內外存在不同的界定,大體上可以姑且稱為一般意義的金融和狹義的金融。以下對金融及其范圍的考察從當今對金融的兩種主要理解入手,在此基礎上找出金融的基本外延。
1.一般意義的金融
一般意義上的金融包括貨幣供給,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體系,資金借貸市場,證券市場,保險系統,以及國際金融中所具有的以上內容等。在國內,這種理解多年來存在於黨政部門、實際經濟部門、經濟學界、本土金融學界,它不是始於某種理論界定,而是自然而然形成的。
在國外,對金融也存在類似上述意義上的理解。
韋氏詞典對金融的理解就與我國對金融的上述理解基本相當。根據《韋伯斯特第三版國際新辭典》(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金融包括「貨幣流通(circulation of money) 、信貸發放( granting of credit) 、投資(making ofinvestments)和銀行設施的提供(the provision of bankingfacilities)等。
值得注意的是,西方還有一種對金融的廣義的理解:凡是與錢有關系的事情都可用「金融」(Finance)這個詞。《牛津辭典》(Oxford Dictionary)和一些網路全書對Finance 的解釋是: 貨幣事務(monetaryaffairs) 、貨幣管理(management of money) 、貨幣資源(pecuniary resources) ……。有時, 它指財政, 在與company、corporation、business聯用或與之有關的上下文中,指公司財務等。這種理解顯然比對金融的一般意義理解更廣,不僅包括上述一般意義的金融,並且還包括國家財政、企業財務以及個人貨幣收支等。
2.狹義的金融
狹義的金融是指有價證券及其衍生產品市場,是指資本市場。持這種理解的人士認為,「金融」就是西文的Finance,Finance 即指金融市場(Financial Market) , 資本市場(Capital Market) 。據黃達先生考察,持有這樣用法者在國內主要是: 80年代開始關注金融、研究金融的一些中老年理工學者;90年代中期起,在國外學成回國的中青年學者。其共同特點是:直接或間接地來源於國外,且只將金融覆蓋面限於資本市場。持狹義理解的一些人士也承認,在自己的「金融」領域之外還存在一個被更多的人視之為「金融」的領域,可稱之為傳統領域,但認為這只不過是過時的用法,不能與國際接軌,將來必被取代。
既然對金融的狹義理解來自於西方,因此,西方也就不乏對金融的這種界定。如比較權威的《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Economics)對「Finance」的解釋則是「金融主要關注資本市場的運行, 以及資本資產的供給和定價」。
3.金融的恰當范圍
認為對金融持一般意義的理解比較合理和得當,對此可以從以下兩個向度來考察。
(1)從金融的起源和現實來看,一般意義的理解比較切合實際。
從歷史上看,現代意義上的金融起源於銀行。把金融(Finance)限定用於資本市場,在西方也是近些年在特定圈子裡的事情。從現實和發展前途看,雖然資本市場可能成為將來金融的主體,因而未來的金融可能主要指這一領域,但是商業銀行的作用今天依然極大,今後是否必將削弱尚難定論。如果銀行、貨幣趨於泯滅,金融大概也不能獨自保存下來。
(2)從國際組織和有關國傢具體使用情況來看,一般都趨於採用一般意義的金融。
①聯合國和世界貿易組織對金融的理解和使用
聯合國統計署有對金融及相關服務(Financialand Related Service)的統計,該項目大體上包括:金融中介服務,包括中央銀行的服務、存貸業務和銀行中介業務的服務;投資銀行服務;非強制性的保險和養老基金服務、再保險服務;房地產、租借、租賃等服務;為以上各項服務的各種金融中介的服務。
世界貿易組織(簡稱WTO)出於對WTO成員方影響金融服務的措施進行約束的目的,對金融服務進行了列舉和界定(Definitions) 。《服務貿易總協定》(簡稱GATS) 的金融服務附件(Annex on FinancialServices,簡稱金融附件)規定,金融服務包括所有的保險和與保險有關的服務、所有的銀行和其它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其中,保險和與保險有關的服務包括以下活動:直接保險(含壽險和非壽險) 、再保險和分保、保險中介(如經紀和代理) 、保險附屬服務(如咨詢、精算、風險評估和理賠服務等) 。銀行和除保險之外的其它金融服務包括以下活動:接受公眾存款,發放各類貸款,金融租賃,支付和轉移服務,保證和承諾,自營或代理買賣貨幣市場工具、外匯、衍生產品、匯率和利率工具、可轉讓證券、其它流通工具和金融資產包括金條等,參加發行各類證券,貨幣經紀,資產管理,金融資產的清算服務,金融信息的提供轉移和金融數據的加工,為以上活動提供的咨詢、中介和其它附屬金融服務。
②有關國家對金融的主要理解和使用
從有關國家對金融的理解來看,美國1999年通過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 Act) ,其金融服務( financial services)的范圍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儲蓄協會、住宅貸款協會以及經紀人等中介服務。如果說「金融」一詞來自日本,考察日本對金融的使用情況是有說服力的。日本中央銀行的統計報告, 前些年與「金融(日文的漢字) 」對應的是貨幣和銀行(Moneyand Bank2ing) ,這些年改為貨幣、銀行和證券(Money,Bankingand Securities) 。日本中央銀行的用法在日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權威性。我國從歷史和現實來看,對金融普遍採取的是一般意義的理解。
所以,無論是從歷史與現實的時間向度,還是從國際組織與各國的空間向度來衡量,對金融做一般意義的理解構成對金融的普遍的理解,採用這種理解既符合歷史和現實,也與國際金融實踐相吻合。據此,簡單粗略地說,金融涵蓋貨幣、銀行、證券、保險等。國際金融法應當涵蓋以上領域。 國際金融法調整的國際金融關系除了具有金融性外,還具有國際性。以什麼作為標志和標准來界定「國際」? 理論和實踐都莫衷一是, 為此需要進行探討。
(一)確定「國際」的現有標准
「國際」在許多學科和法律領域中都有使用,但含義有所不同,大體上可以將判斷「國際」的標准歸為三類:國際公法標准、跨境標准和基於民商法視角的涉外標准。
國際公法標准體現在國際公法對「國際」的理解。國際公法將「國際」通常限於國家或國際組織之間,即認為只有國家或國際組織間的關系才構成國際關系,這是從主體的角度作出的認定。
跨境標准體現在國際經濟法學者和部分國際金融法學者對「國際」的理解和解釋。國際經濟法調整國際經濟關系,一般認為,國際經濟關系是指不同國家的個人、法人、國家與國際組織由於從事跨越國境的經濟活動所產生的各種關系。而跨越國境的活動,一般是行為或行為的對象、結果涉及了一個以上的國家。所以,從這一定義看,國際經濟法上的「國際」是從主體、客體或內容方面認定的。研究國際金融法的學者對於「國際」有不同的表述。有學者認為,國際金融關系就是跨越一國領域的金融關系,不僅包括國家和國際組織間發生的金融關系,而且也包括分屬不同國家的自然人、法人之間以及它們與國家和國際組織之間發生的金融關系。這實際上是對國際經濟法上述標準的套用。需要指出的是,跨境標准所講的跨境活動或跨境關系不止是跨境交易這類私法性活動或關系,也包括多邊、雙邊和一國對外的公法活動或關系。
基於民商法視角的涉外標准見諸於國際私法、部分國際金融法學者的表述。國際私法調整涉外或曰國際民商事法律關系,而國際民商事法律關系就是該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或內容這三項要素中至少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因素與國外有聯系。有國際金融法學者將國際金融表述為在金融活動的主體、交易標的或交易行為中含有跨國因素的資金融通;有的認為國際金融法上的國際是各種形態的貨幣金融資產跨越國境的流通和交易。國際私法和上述國際金融法學者的共同點在於:把「國際」的內容限於民商事流轉和交易;強調主體、客體或內容三要素有涉外成分。
跨境標准雖然也強調主體、客體或內容的跨境,但它與基於民商法視角的涉外標准不同,前者強調的跨境活動不僅包括跨境交易,而且還包括交易之外的活動,如國際規制與監管等。涉外標准在國際私法中極為正常,因為國際私法調整的就是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這種關系發生在私法領域,具有私法性質,但是,這一標准以及其它標準是否適用於確定國際金融法中的國際性呢?
(二)國際金融法中「國際」的標准
在以上標准中,國際公法標准,與國際金融交往和活動的現實相悖,因此,是不適用的。眾所周知,國際金融交往和活動並不限於國家和國際組織間,有關的法人和自然人也是這種活動的重要參加者,如一國銀行向外國借款人發放貸款,本國公司在外國金融市場上發行證券等。同時,各國的法人和自然人還同國家和國際組織發生形形色色的金融法律關系,例如,不少國家的政府將本國外匯儲備的一部分以外國商業銀行存款的形式存放和經營,形成這些政府與銀行的借貸關系。又如,世界銀行對發展中國家私人企業的貸款,形成國際組織與一國法人的借貸關系。這些都是現實生活中發生的重要的國際金融活動,不應被排除在外。
基於民商法視角的涉外標准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如前所述,資金融通是金融的初始基本含義。金融發展到今天,既包括資金融通,也包括非資金融通的活動。更為重要的是,金融法在性質上是規制與監管之法。因此,把國際金融關系中的國際性限於跨境民商事流轉和交易,是不妥的。
在國際經濟活動,包括國際金融活動的許多情況下,將國際經濟活動的國際性界定為跨越國境,即採用跨境標準是適當的。但是,如果將國際金融法的國際性完全限定在跨越國境的金融活動之內,認為某一金融關系只要在主體、客體或或法律關系的內容方面具有涉外性,就具有國際金融法上的國際性或跨國性,也存在不周延、不全面的問題。一個重要的依據就是WTO對金融服務的界定。
WTO的金融附件規定,金融服務是由成員方金融服務提供者提供的具有金融性質的任何服務,而金融服務的提供指的是GATS第1條第2款所指跨境提供、境外消費、商業存在和自然人移動4種服務提供方式。在這四種方式中,只有跨境提供與貨物貿易的通常形式相當,即交易客體跨越了國境,而其他三種方式中的兩種方式即境外消費和自然人移動,雖然都是貨物貿易所不具有的,但能夠為跨境標准所覆蓋。在境外消費方式中,從金融服務接受者的母國角度看,金融服務的提供者、服務交易的客體——金融服務以及法律事實都發生或可能發生在國外。從金融服務提供者的母國來看,交易的主體之一——金融服務接受者構成涉外因素。在自然人移動中,金融服務的提供者——自然人,不論其以自己的身份,還是代表其所在的機構,對金融服務接受者的母國而言構成涉外因素,對該自然人的母國而言,服務接受者以及法律事實構成涉外因素。
但是,金融服務的最重要的方式——商業存在就不同。建立商業存在涉及涉外因素,如建立商業存在的投資者和所需要的投資來自於境外,但是,WTO所說的商業存在是以商業存在這種形式而發生的金融服務。以銀行為例,如果在東道國的商業存在採取的是外國銀行的分行形式,提供金融服務的該分行可以看作是涉外主體,因為外國分行是外國銀行在東道國的延伸,不具有東道國的法人資格。但是,如果設在東道國的商業存在採取子銀行的形式提供金融服務,通常就不存在任何的涉外因素,因為子銀行是東道國的法人,交易如存貸款的客體——資金完全可能來自於東道國公眾的存款,法律事實也通常發生在東道國,所以在主體、客體和法律事實等方面都沒有涉外因素,但它確實是WTO項下的金融服務貿易。不止於此,因商業存在而發生的法律關系遠不止金融服務的提供和交易,WTO將商業存在界定為服務提供的一種方式,目的是將成員方影響這種服務提供方式的成員方措施(如法律和政策等)納入其約束和規制的范圍,以建立多邊貿易秩序和推動金融服務的逐步自由化。因此,商業存在必然引起WTO對各成員方的金融規制關系以及各成員方對外國金融服務提供者建立商業存在的管理關系等。調整這些關系的法律規范顯然都屬於國際金融法,但卻並不都為跨境標准所覆蓋。
這里需要解決一個潛在的疑問:在外國金融服務提供者通過在東道國建立商業存在,特別是注冊獨立法人的形式提供金融服務時,這種金融服務是國際金融服務本身的應有之義,還是WTO有關金融服務的法律架構對國內金融服務的延伸適用? 換言之,這種金融服務是國內金融服務,還是國際金融服務?回答這一問題需要從服務和服務貿易的特徵入手。服務具有無形性、生產與消費的同步性等性質和特徵。以生產與消費的同步性為例,生產與消費的同步性決定了服務交易通常需要服務的提供者和服務的接受者彼此接觸,而且外國服務提供者也需要通過商業存在等方式了解當地情況並對情況變化做出反應。從這一意義上講,通過服務提供者和服務接受者接觸而發生的服務貿易都是適應服務的性質和特點而發生的,而不論這種接觸是通過服務提供者的移動(自然人移動)或服務接受者的移動(境外消費)而發生的,還是由生產服務的手段跨境轉移而發生的(商業存在) 。這就導致國際金融服務貿易的發生並不一定總是需要服務本身的跨境轉移(跨境提供) ,通過服務提供者或接受者的移動使二者接觸,或通過生產服務的手段的跨境移動而在當地建立商業存在,同樣可以發生國際金融服務貿易。同時,由於服務具有上述性質和特徵,各國需要藉助國內規制的方法來管理國際服務貿易,WTO為了推行服務貿易的自由化,需要將成員方影響上述所有方式的措施納入到其約束范圍之內。
因此,因生產服務手段的跨境轉移以及由此所導致服務提供者在當地建立商業存在而發生的金融服務貿易,雖然可能沒有任何的涉外因素,但確實是適應服務的性質和特點而發生國際交易。然而,依據跨境標准,因商業存在而發生的有關金融法律關系顯然不具有「國際」性。這就在活生生的國際金融活動面前暴露出了跨境標準的局限性,因此,重新定義國際金融法中的「國際」性就成為現實的需要。
如何重新定義? 跨境標准在多數情況下是適用於對國際金融關系的判別的,只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這種情況下,判別金融關系是否具有國際性,只需要在跨境標準的基礎上將外國商業存在這種情形包括進來即可。因此,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國際金融關系不僅包括有關國家的個人、法人、國家與國際組織由於從事跨境的金融活動而產生的各種關系,也包括在外國的商業存在這種形式中沒有發生跨境活動而發生的各種關系。簡言之,國際金融關系是具有涉外因素或通過外國的商業存在而發生的各類金融關系。
國際金融法所調整的金融關系所具有的國際性使國際金融法與國內金融法區別開來。國內金融法所調整的金融關系沒有國際性。具體來說,具有國際性的金融關系由國際金融法來調整,而不具有國際性的金融關系由國內金融法調整。雖然對因商業存在而發生的各類金融關系,從表面上講,很難分清是國內金融關系和國際金融關系,但是,只要生產服務的手段和為此進行的投資發生了跨境轉移就構成國際金融關系,從而應由國際金融法來調整。
[編輯]國際金融法的調整對象
法是根據它所調整的對象的特殊性加以分類的。研究國際金融法的調整對象有利於我們准確地認識和把握國際金融法的概念以及特徵。關於國際金融法的調整對象,根據一般的說法既是:「國際金融關系」。那麼何謂國際金融關系呢?國內國際金融法學界眾說紛紜。這更直接導致了國內學者對於國際金融法名稱的爭議。
有學者認為:「國際金融主要是探討一國與另一國之間的貨幣關系,著意於開放經濟社會的總體經濟變數與經濟政策。」 這種觀點將國際金融法的研究重點放在了國際貨幣關繫上,甚至認為「國際金融法」的名稱應定為「國際金融貨幣法」。這種觀點當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當今世界還不存在統一的貨幣的現實條件下,幾乎所有的國際經濟交往,比如國際間貿易和非貿易支付、國家賠償、國際貸款等問題,但凡存在跨國際的資金移動,不論這種移動的形式、目的如何,都會涉及到國際貨幣問題。因而可以說,國際貨幣問題是國際經濟學中的一個宏觀的問題。這種意義上說國際金融法的調整對象中也一定包含著國際貨幣關系。
但是,我們若簡單地認為國際金融法的調整對象對以國際貨幣問題為主,那麼是不是認為了國際貨幣法也是國際金融法的一個分支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國際貨幣法與國際金融法的調整對象具有明顯不同的特徵,將國際金融法的調整對象認為是以「國際貨幣關系」為主的國際金融關系,則沒有界定國際金融法的概念特徵,不利與整個國際經濟法的理論構建。
另一種學說觀點認為,國際金融研究的是「資本的國際移動」,「研究資本的國際移動過程中的規律及其內在矛盾」。這種觀點認為商品的流通范圍越出國家界限,產生了國際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導致資本從一個國家轉移到另一個國家,這就形成了國際金融。但是,我們認為僅僅指出「資本的國際移動」,並未體現國際金融法的本質特徵。
此外,還有一種學說認為,國際金融的對象僅僅是國際間的資金融通。這種觀點將資金融通僅認為是在以「償還為前提」的價值讓渡或資金提供。這種認識將國際金融與國際投資相區分。
將國際金融的對象列舉為債券發行、定期貸款、銀團貸款、項目貸款、抵押貸款等等。有學者將國際貨幣與國際資金流動相結合,認為國際金融關系主要是以國際貨幣關系為基石,國際投資領域與國際貿易領域的法律關系為內容的法律關系。我認為這種觀點是比較貼切的,能夠准確的界定國際金融法的概念。
學界一般認為國際金融法包括兩個方面的調整對象,第一方面是國際金融管制方面的法律,這顯然是國際經濟法的范疇,這是一國或有關國際組織對國際金融市場的一種監控,具體包括對國際證券市場,國際融資市場,國際信貸市場等。第二方面是國際金融交易方面的法律,這里又存在個小分支:一是,國家政府間或其與國際金融組織之間等發生的金融交往關系,如國家之間的或國家與國際經濟組織之間的貨幣與金融合作關系和資金融通關系。這實際上是平等的公法主體之間的經濟交往關系,顯然是國際經濟法的范疇。二是,私主體之間的國際金融交往的關系。
這時候的主體往往是跨國公司, 國際商業銀行, 國際證券公司, 國際保險公司等。如從事國際商業信貸,跨境發行債券和股票,跨境項目融資等。這一部分實質是私主體的商事交往關系,是國際私法的范疇,這一部分國際金融關系應該放在私法領域考慮,更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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