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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業科技股票合同糾紛案

發布時間: 2022-08-27 00:25:50

Ⅰ 投資協議糾紛是什麼案由

一、投資協議糾紛是什麼案由
1、投資協議糾紛屬於合同糾紛。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按照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二、投資款有訴訟時效嗎
投資款返還的訴訟時效是向人民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Ⅱ 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合同是否有效

雙方簽有合同協議,且其內容無與法律相沖突處等,雙方簽名後,其合同協議視為有效。

委託炒股理論上屬於委託理財的一種,是指受託人和委託人為實現一定利益,委託人根據雙方之間的書面合同約定(或者口頭約定),委託受託人在資本市場上從事交易管理的活動。實務中通常表現為委託人以自己的名義開設資金賬戶和股票賬戶,委託受託人從事投資管理的;

根據《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2)正業科技股票合同糾紛案擴展閱讀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Ⅲ 正業科技是不是傳銷,怎麼那裡面上班經常要打錢過去

您好。能可以把您親人的名字發出來嗎?正業科技每月都是按時發放工資的,另外就是公司包三餐還包夜宵,真心不知道您的家人怎麼會窮成的還要家裡給錢。。。。當然您也可以打電話到正業科技人事辦查詢親人的工資情況。按正常情況不可能會這樣。估計是孩子不聽話下了班去幹了什麼壞事。

Ⅳ 我公司發生招標投標買賣合同糾紛,請問要怎麼處理

|招標投標糾紛的六種法律陷阱

一、「投保人不得低於成本報價」的認定,不能以國家定額為標准進行推定

裁判要旨:對於本案是否存在《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以低於成本價競標的問題。本院認為,法律禁止投標人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主要目的是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避免不正當競爭,保證項目質量,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如果確實存在低於成本價投標的,應當依法確認中標無效,並相應認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


但是,對何為「成本價」應作正確理解,所謂「投標人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應指投標人投標報價不得低於其為完成投標項目所需支出的企業個別成本。招標投標法並不妨礙企業通過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降低個別成本以提升其市場競爭力。原判決根據定額標准所作鑒定結論為基礎據以推定投標價低於成本價,依據不充分。南海二建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對案涉項目的投標報價低於其企業的個別成本,其以此為由主張《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無事實依據。案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原判決認定合同無效,事實和法律依據不充分,本院予以糾正。


案件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5)民提字第142號。


二、未經招投標簽訂並實際履行的施工合同,與補辦招投標後備案的合同,均屬無效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因本案雙方當事人沒有依法進行招標程序,就簽訂了以上三份《施工協議書》,故該三份《施工協議書》為無效協議。


築龍公司、廣源公司於2007年8月11日簽訂的二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雖進行了招投標並在建設部門進行備案,但是也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在確定中標人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第五十三條規定: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第五十五條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違反本法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給予警告,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案件來源: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2009)邯市民三初字第45號民事判決書。


三、以「保證中標」為條件收取費用的協議無效


裁判要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本案的關鍵在於聯合協議的效力。本案所涉及的工程項目施工,是北化公司根據法律規定以招投標方式進行發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5條規定,「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但是在北化公司公開招標、光大公司投標行為開始之前,聯合協議約定「戎信公司保證光大公司獲得華騰園二期二個樓座約35 000平方米左右的工程總承包施工」,該約定明顯違反了招投標活動中要求遵循的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屬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其擾亂了建築市場的正常秩序,損害了其他參與招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雖然光大公司中標並承包該項目工程,但對於這種以「保證中標」為條件收取費用,明顯違反招投標活動應遵循的「三公原則」、擾亂市場正常秩序的行為,法院不應予以支持。故法院認定聯合協議無效,雙方當事人對協議的無效均有過錯。


案件來源: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04]年高民終字第00408號(2004年6月30日),北京戎信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以居間保證光大國際建設工程總公司獲得公開招標工程為由起訴對方要求給付保證中標費用被駁回案。


四、招標人不同意向投保人出具中標通知書,不屬於締約過失責任


裁判要旨:原告主張被告有違誠實信用,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二條關於對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的惡意談判、欺詐和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適用締約過失責任的規定,締約過失責任採用的是過錯責任原則。締約過失責任應具備三個構成要件,對本案分析如下:


被告是否違反先合同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七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五條規定:行政監督部門應依法對招投標活動實施監督並查處違法行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中標人確定後,應由招標人核發中標通知書。但被告不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也不同意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原告為中標人,不給原告核發中標通知書,均應是被告的權利;原告沒有舉出證據證明被告有違反先合同義務的情形。


被告的主觀上並無過錯,原告並未舉出證據證明被告有僅為自己利益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的過失存在,不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


原告請求賠償的8000元損失中僅有2700元的費用票據合法,且2700元也不完全屬於一種信賴利益的損失,即一方實施某種行為後,另一方對此產生了信賴(如相信其會訂立合同),並因此而支付了一定的費用,因一方違反誠信原則使該費用不能得到補償。本案中原告提出的在招投標活動中所支出的費用2700元部分,只有公證費300元可認為是一種信賴利益的損失,其餘均是原告在招投標活動中的正常開支,即原告在開支這些費用時並不能相信其定會中標,且都屬被告在招標文件中明示不予承擔的費用范圍。


綜上所述,原告訴稱要求被告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因並不同時具備以上三個要件,故原告要求被告承擔責任的理由不充分,證據不足,不應支持。


案件來源: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2003)彭州民初字第511號,四川省彭州市亞峰建築工程公司訴四川綠色葯業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標投標案。


五、除招標投標買賣合同糾紛和串通投標糾紛外,未中標人起訴中標合同無效的,法院不予受理


裁判要旨:根據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未中標人起訴中標合同無效的,除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規定的招標投標買賣合同糾紛和串通投標糾紛外,法院原則上不予受理,受理的應駁回起訴。


如果落選未中標人對招標人、對評標委員會評標等行為的合法性提出質疑,要求法院確認與中標人的簽約無效並訴至法院時,首先是原告的主體資格難以成立。從一般民法原理出發,落選者不具備原告資格;其次因為政府機關、評標委員會等是否存在違規操作,都不直接屬於民事訴訟的審查范圍,因此民事訴訟無法啟動審判程序。另外,是否採取招標投標的方式訂立合同,原則上是當事人(通常是發包人)自願選擇的結果。一般地,不能因為合同的訂立沒有經過招標投標而認定合同無效,即使有些規章、地方性法規對此作出了強制性規定,也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只有法律、行政法規對招標投標有強制要求的,方可對未經招標投標而訂立的合同認定無效。


招標投標法在第三條第一款對強制招標的工程項目范圍作了嚴格限制。關於糾紛的解決途徑,政府采購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投訴人對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處理決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購監督部門逾期未作處理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案件來源:池州市中級法院。


六、因招標文件屬要約邀請,則其作出以仲裁解決爭議的規定無效


裁判要旨:招標人發布的招標文件雖規定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任何一方均可提交仲裁,仲裁地點應在買方單位所在地。但因招標文件屬要約邀請,不是合同,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沒有約束力。


投標人因招標人與其他投標人串通投標而提起訴訟,因串通投標不正當競爭糾紛系共同侵權之訴,作為串通一方的投標人能否構成共同被告,屬於確定案件管轄權以後法院實體審理的范疇,故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確定作為串通一方的投標人住所地法院有管轄權。


案件來源: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本文來源於中國招標網,如涉及版權問題請及時聯系處理。

Ⅳ 正業科技股票為什麼停盤

【2015-12-30】正業科技(300410)關於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審核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相關事項的停牌公告,上午開市起臨時停牌

Ⅵ 合同糾紛開庭後多久出判決結果

按照普通程序審理的合同糾紛案件,應當自立案後六個月內審結;按照簡易程序審理的,應當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法律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在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

Ⅶ 合同糾紛有哪些案由

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主要種類:一、合同效力糾紛1.無效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無效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爭議。2.有效合同糾紛,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當事人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的爭議、包括合同訂立後合同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解釋,合同的履行及違約責任,合同的變更、中止、轉讓、解除、終止等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絕大多數合同糾紛為有效合同糾紛。二、口頭和書面合同糾紛1.口頭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當事人因履行口頭合同而發生的所有爭議。2. 書面合同糾紛 是指合同當事人因履行書面合同而發生的所有爭議。三、國內和涉外合同糾紛四、有無名合同糾紛這是從合同名稱是否法定角度來對合同進行劃分。合同法具體規定名稱的合同為有名合同,其他合同則為無名合同。五、標准和非標准合同糾紛除上述五種劃分合同糾紛的方法外,還有從其他角度進行劃分的,如可劃分為合同訂立糾紛、合同履行糾紛、合同變更糾紛、合同轉讓糾紛、合同終止糾紛等等。

Ⅷ 股票索賠可以在原告居住地(不在被告公司當地法院)法院訴訟嗎

原告住所所在第法院管轄的有以下幾種情形: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股票索賠,這個行為若是合同糾紛的話,那就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若是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