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允許同股不同權嗎
法律分析:公司法允許同股不同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九條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貳』 同股不同權什麼意思
「同股不同權,又稱雙層股權結構,是指資本結構中包含兩類或多類不同投票權的普通股架構。同股不同權為AB股結構,B類股一般由管理層持有,而管理層普遍為始創股東及其團隊,A類股一般為外圍股東持有,此類股東看好公司前景,因此甘願犧牲一定的表決權作為入股籌碼。這種結構有利於成長性企業直接利用股權融資,同時又能避」。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叄』 同股不同權是什麼意思
同股不同權,又稱雙層股權結構,是指資本結構中包含兩類或多類不同投票權的普通股架構。同股不同權為AB股結構,B類股一般由管理層持有,而管理層普遍為始創股東及其團隊,A類股一般為外圍股東持有,此類股東看好公司前景,因此甘願犧牲一定的表決權作為入股籌碼。
『肆』 同股不同權的利弊
同股不同權的優點是能夠將控制權保留給少部分的管理層,從而能夠保證管理層對公司擁有絕對的控制力,同時也不用擔心存在股權沖突,只需要專心經營好公司即可,同時對公司長遠的發展也有好處。同股不同權的缺點是代理成本很高。
【拓展資料】
雙層股權結構在美國很普遍,可以使公司創始人及其他大股東在公司上市後仍能保留足夠的表決權來控制公司。
2018年4月24日,港交所發布IPO新規,在港交所官網披露的《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咨詢總結中表示,港交所允許雙重股權結構公司上市,IPO新規允許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新上市規則於4月30日生效,正式接納相關上市申請。
名詞解釋:
雙級股權結構在美國很普遍,可以使公司創始人及其他大股東在公司上市後仍能保留足夠的表決權來控制公司。紐約證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和納斯達克市場(Nasdaq Stock Market)均允許上市公司採用這樣的股權結構。Facebook Inc. (FB)和谷歌(Google Inc., GOOG)等美國大型科技公司均採用雙級股權結構。在這種股權結構下,企業可發行具有不同程度表決權的兩類股票,因而創始人和管理層可以獲得比在採用這種股權結構下更多的表決權。而對沖基金和維權股東更難以掌管公司決策權。
舉例:
風險投資者投資的企業上市後,往往很快賣股份兌現。但創始人不願意賣掉自己辛辛苦苦創立起來的企業,所以設計出雙層股權制。將股票分為A、B兩類。向外部投資人公開發行的A類股,每股只有1票的投票權,管理階層手上的B類股卻能投10票。如果公司被出售,這兩類股票享有同等的派息和出售所得分配權。B類股不公開交易,但可以按照1:1的比例轉換成A類股。這種股權結構可以讓管理層放心大膽地出擊,不用擔心會被辭退或面臨敵意收購。因為,即使持有約三分之一B類股的創辦人,以及重要內部人就算失去多數股權,也能持續掌控公司的命運。這種結構在股票公開上市公司相當少見,也遭到主張優良企業治理的人士責備。他們認為,大量權力集中在少數人手裡,是不民主的做法。
『伍』 公司法,同股不同權」合法嗎
不合公司法,因為公司主體的是由股東會(老闆會)控制著,股東會的股東可以開會撤銷公司主體的傭人的xx權,公司主體的章程(規矩)也是從股東會的股東商量出來的。所以同股不同權根本就是違法的,你向公司主體出資金額度就是你控制著公司主體,你看看公司法第4條。假如你投10萬,我也投10萬進入公司,你憑什麼不給我10萬的權?所以說:同股不同權屬於違法行為。
『陸』 同股不同權什麼意思
同股不同權,一般指的是在資本結構中包含兩類或更多類不同投票權的普通股架構。
同股不同權是一種AB股的結構,B類股一般是由企業的管理層所持有,而管理層一般普遍是企業的始創股東及其團隊的人員,A類股一般都是外圍股東持有,此類股東一般是因為看好企業的發展前景,因此願意犧牲一定的表決權作為入股的籌碼。
一、同股不同權,即相同的股票,不同的權利。
這個「權利」就是投票權。同股不同權的意思就是一家公司中擁有包含兩類或者多類代表不同投票權的普通股的股權結構。
同股不同權最近幾年才盛行起來,以美國資本市場最為流行,本質上是為了保證創始人或者管理層不被資本投資者給綁架,確保經營戰略穩定和權益不受資本的影響的一種股權設置方案。
二、同股不同權具體指通常公司的股權結構為一元制,也即所有股票都是同股同權、一股一票,但在發達國家市場的二元制(又稱雙重股權結構、AB股結構)股權結構中,管理層試圖以少量資本控制整個公司,故而將公司股票分高、低兩種投票權,高投票權的股票每股具有2至10票的投票權,稱為B類股,主要由管理層持有;低投票權由一般股東持有,1股只有1票甚至沒有投票權,稱為A類股。作為補償,高投票權的股票一般流通性較差,一旦流通出售,即從B類股轉為A類股。作為補償,高投票權的股票一般流通性較差,一旦流通出售,即從B類股轉為A類股。
同股不同權的目的也是為了實現公司的股權與決策權的分析,保證公司的控制權。
打個簡單的比方,公司對投資人發行的是A股,每股只有一票的投票權。公司內部的管理層人員持有的是B股,每股有20票投票權。這樣的話,就算公司股權再怎麼稀釋,也不用擔心公司失控。
『柒』 新證券法宣傳系列之十七:「同股不同權」的落地生根
我國資本市場「同股不同權」的落實與展望
在制度規則層面,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特別是上市公司,雖然我國《公司法》並未對其實行「同股不同權」作出明確規定。但《公司法》第131條規定:「國務院可以對公司發行本法規定以外的其他種類的股份,另行作出規定。」這被認為是《公司法》在制度規則層面為將來實行「同股不同權」預留了可操作的空間。此外,證監會於2019年4月發布了修訂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其中第15條對於存在特別表決權股份的上市公司如何在公司章程中規定相關事項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而且隨著注冊制的實施,上交所、深交所分別於2019年3月、2020年6月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均有關於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具體細致規定。可見,隨著注冊制的推進,我國資本市場關於「同股不同權」的制度規則也將會不斷完善。
根據媒體報道,2020年1月,優刻得登陸科創板,系國內首家「同股不同權」的上市公司,因其獨特的公司治理結構而引起熱議。而且截至2020年8月27日,上交所已累計受理3家「同股不同權」公司科創板IPO的申請。相信隨著注冊制改革的推進及制度規則的不斷完善,越來越多「同股不同權」的上市公司將登陸我國資本市場。不過,鑒於「同股不同權」特殊的股權結構設計和公司治理安排,唯有尋求特殊股權結構設計與股東權利平等保護之間的平衡點,實現交易所的行業規定等具體規則與《公司法》《證券法》等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的有效銜接,方能在滿足不同公司股權結構設計的基礎上,持續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切實保護好投資者合法權益。
『捌』 同股不同權是什麼意思 同股同權是什麼意思
1、同股不同權:又稱「雙層股權結構」,是指資本結構中包含兩類或多類不同投票權的普通股架構;
2、同股同權:是指同一類型的股份應當享有一樣的權利。
簡單來講,同股同權就是每一份股份的投票權是相等的,同股不同權就是相同的股份,但是投票權不一樣。
(8)中國股票同股不同權擴展閱讀:
「同股不同權」的股權架構模式:
1、雙重股權架構:
1)、這種股權架構模式是按照每股擁有的表決權大小,將普通股劃分為A、B股兩類,A股為普通股,一股一票,B股為特別股,擁有A股數倍的表決權;
2)、雙重股權架構充分體現了法律的人性特徵。成長性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需要有大資金進來推動其跨越式發展,但資本是嗜血的,如何平衡看好企業未來發展的投資人與創始股東或管理股東的利益,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同股不同權」的雙重股權架構,剛好能滿足這一要求。
2、合夥人架構:這種制度的核心仍然是「同股不同權」,但在具體操作層面,則形成了自己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