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大股東減持股票規定
大股東減持股票規定有以下幾點:
1、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定,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 15 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
3、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
4、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減持計劃實施完畢 後,大股東、董監高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 並予公告。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未實施減持或者 減持計劃未實施完畢的,應當在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的兩個 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 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減持股份行為,促進證券市場長 期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的有關規定, 制定本規定。第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 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
(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 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貳』 股票減持是什麼意思,股票會下跌嗎
會造成下跌。
股票減持是指減少持有股票的數量,一般專指大股東(即控股股東或持股5%以上股東)賣出手中的股票,降低持股比例的行為。這種行為對股票價格的影響要遠遠大於中小散戶減倉,因此證監會對大股東減持股票做出了限制。
證監會要求大股東在任意連續90日內,通過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數量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的數量不得超過總股本的2%,合計不得超過3%。並且要求在減持實施的15日前公告減持計劃,披露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原因、時間區間、價格區間等信息;在減持時間或數量過半時,公告減持進展;在減持實施完畢後,公告減持結果。
一般情況下,股票減持是利空的,通常意味著大股東不看好公司的發展前景,會造成股票下跌。當然,投資者也要正確的看待股票減持,比如減持之後轉讓的對象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的話,多半是利好信息,可以繼續持用,因為這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有利於提升公司業績。
股票減持的意義:
有關專家指出,《決定》首次明確提出「減持部分國有股」,作為國有經濟退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舉措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1、體現利用國有股調控經濟的政策手段。利用證券市場上資本流動配置的規律,對經濟進行調控,是世界各國(地區)政府採取經濟方式干預經濟運行的常用政策手段之一。通過對證券市場中一定規模國有股的吸納或減持,可以明顯地調節市場資本流向,適應地引導資源配置方向和結構,穩定股市大盤指數和股票價格,1998年香港特區政府果斷介入香港股市,投入大量資本吸納股票,阻擊國際游資的襲擊,以穩定股市乃至整個經濟局勢,就是一個經典範例。
2、增強國有資產存量的流動性。龐大的國有資產存量處於凝滯狀態,是國有資產配置和運行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也是長期以來改革的重點內容。迄今為止,圍繞盤活國有資產而進行的眾多改革行動收效甚微,就在於在資本市場不夠發達的背景下,難以低成本地對龐大而復雜的資產存量定價,缺少使資產有序高效流動的機制,從而使國有資產在流動中不是流失就是重新陷入凝滯。利用證券市場靈敏的定價機制和有效的資本流動機制,是在一定程度上和適用范圍內滿足國有資產流動性需求的必然選擇。因此,國有股的減持和吸納,對於推動國有資產依照市場供求關系流動、交易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3、為公眾流通股、法人股、國有股走向統一奠定基礎。由於歷史的原因,中國證券市場從其誕生的那一天起,就同時存在著三種不同性質的股票,即公眾流通股、法人股和國有股。後兩種佔有較大比重的股票不能在證券市場上流通。由此導致了中國證券市場的種種怪異現象和運行弊端,影響著上市公司和社會投資者的行為方式和道德規范,嚴重阻礙了證券市場向著持續、規范、健康的方向發展。如何盡快使三種股票統一流通,又不至於影響股市的穩定成長,已成為中國證券市場發展中最重大的問題。適當減持國有股,為逐步取消三種股票的差別,走向統一流通、同股同權、同股同價,邁出了重要的一步。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可以將減持國有股看作是中國證券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
4、真正實現國有控股企業股權多元化的功能,形成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從現階實情況來看,不少國有企業雖然經過股份制改造,成為上市公司,在形式上完成了向現代企業制度的轉變,但是由於國有股比重過大,使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大小股東的權力嚴重不對等。一些股份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成為國有大股東的「一言堂」,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激勵、約束、信息功能並沒有真正得到體現,運行機制沒有發生根本性變化,甚至出現向傳統國有企業回歸的現象。藉助國有股減持,可以進一步促進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改善股權結構,增強非國有股東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動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規范化。
『叄』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票規則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票的規則是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公司法董監高減持規定:
一、為了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減持股份行為,促進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 5%以上股東(以下統稱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以及股東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適用本規定。大股東減持其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買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適用本規定。
三、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應當遵守《公司法》《證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規章、規范性文件, 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中關於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曾就限制股份轉讓作出承諾的,應當嚴格遵守。
四、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賣出,也可以通過協議轉讓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減持股份。因司法強制執行、執行股權質押協議、贈與、可交換債換股、股票權益互換等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本規定辦理。
五、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定,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肆』 上市公司股票減持規定
大股東減持採取集中競價交易的,在連續任意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大股東減持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連續任意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大股東減持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轉讓價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要注意的是持有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東,24個月後解禁,也就是24個月才能進行減持,持有5%以下的非流通股,12個月後解禁,也就是12個月才能進行減持。
【拓展資料】
流通股: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數量。其概念,是相對於證券市場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場屬性的不同可分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與流通股對應的,還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
國家股:
國家股是指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投資的部門以國有財產向公司投資而形成的股份。國有法人股是指國有企業法人、國有事業、社會團體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財產向獨立於自己的公司投資而形成的股份。兩者的股份均為國有股,均需接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監管,但由於具體的投資主體不同,因而在股權管理上也有所區別。國家為了加強對公司國有股股權的監管,先後制定了《股份制試點企業國有股權管理實施意見》、《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規范性文件。
法人股:
[fǎ rén gǔ]法人股是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資產,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如果該法人是國有企業、事業及其他單位,那麼該法人股為國有法人股;如果是非國有法人資產投資於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則為社會法人股。
『伍』 股票減持是好還是壞
股東減持對股價的影響:稀釋了二級市場的資金總量,因為大股東們減持1%,往往也會帶來數千萬元甚至數億元的資金流出證券市場,尤其是那些從財務投資角度減持籌碼的大股股東大量減持說明公司的領導層已經發現未來該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股價在近期可能成為很長時間無法超越的高點,對股價非常明顯的打壓。
拓展資料:
我國在創建股票市場伊始,基於對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過高會使國家失去企業控股權的擔心,精心設計了國家股、法人股、公眾股和外資股並行的股權結構。其中公眾股、外資股為流通股,國家股、法人股為非流通股,這種股權結構曾在一定意義上促進了股市的形成和發展。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股權結構已日益顯露出其弊端。
在中共中央十五屆四中全會上,首次明確提出"選擇一些信譽好、發展潛力大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不影響國家控股的前提下,適當減持部分國有股,所得資金用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
因為市場經濟的本身就是不同產權主體之間的交換關系,沒有獨立分散的產權主體,也就沒有真正的市場經濟。而市場經濟又是以民營經濟為主體,而不是政府經濟為主體。因此,有種觀點認為,產權改革是國企改革的"綱"。造成國企困難的原因,除了政企不分,責權不明,關鍵不在國企過於龐大,包羅萬象,戰線過長。
所以,只有通過減持來改變國字型大小,"降格以求生存",才有可能解決國有企業投入大產出少的現象。不難想像,通過國有股比重降低及社會公眾股上升,可逐步實現充分發揮和利用非國有股權所有者在公司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同時弱化國有產權代表的不利作用,使公司治理結構得到實質意義上完善。
減持國有股作為深化企業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基本目的在於實現"政企分開",轉變企業運行機制,使它們能夠真正成為市場經濟中的一個經濟主體,為實現經濟體制的根本轉變,為建立真正的現代企業制度奠定必要的微觀基礎。
專家們指出,自70年代末提出企業改革以後,實現"政企分開"就一直是國企改革的一個基本問題,但受國有產權的制約,政府部門既是國企的所有者又是行政主體,政企始終難以分開,而政企不分,企業的運轉機制就改不了,經濟體制就不可能轉變,市場經濟新體制就難以建立。
據此,專家們還認為,減持國有股不應簡單停留在"減持"上,而應從政企分開,企業運行機制是否轉變的實效出發,具體討論減持國有股的數量關系。
『陸』 股票減持是什麼意思
1.股票減持指的是持股人銷賣掉個人持股份額內的一部分股票,但這不一定會導致股票價格下跌。
2.股票減持為高位套現或者低位減持時,這對股票是一種離場或者待觀察信號。
3.股東大量減持股票的時候,有可能帶來利空的風險。
4.多個股東進行股票減持的時候,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大幅波動,存有一定的投資風險。
以上為股票減持的含義以及其對股票下跌的影響,通常來說,股票持有人為了在股票交易中獲得利潤,會提升股票價格之後再進行出貨銷售,當然,也存在部分交易者在有人接盤的情況下,會把股票以特定價格拋售,以此獲得總體計算收益。
拓展資料:
大股東減持股份的方式分為: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大宗交易減持、協議轉讓減持。
在股票市場中,集中競價交易減持是大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的股票轉讓。
而大宗交易減持是大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交易進行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不低於3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人民幣200萬元的股票轉讓。
而協議轉讓減持是股東通過與投資者達成一致意見後在中國登記結算機構辦理過戶交割進行股票轉讓。
根據《減持規定》來看,上市公司大股東在三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
而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並導致股份出讓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東身份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減持後六個月內在繼續按照規定進行減持。
並且,上市公司大股東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
『柒』 董事長減持股票意味什麼
董事長減持股票意味著公司的經營狀況可能出現重大問題或股票有較大的可能持續下跌,投資者需要注意迴避可能出現的價格風險。
減持本身就是一種利空意味濃重的行為,這意味著股票的持有人對股票抱有十分濃厚的懷疑態度,認為股票未來的上漲空間是極為有限的,甚至有可能面臨著下跌的風險。因此,為了確保當前的利潤能夠不流失,迴避將來可能的下跌風險,股票持有人選擇在目前點位減持股票以迴避風險和確保利潤。持股數量越大,對公司的了解越多,信息越豐富,這種減持行為背後所包含的負面意義也就越深,負面信號也就越濃重。
而董事長是公司的頭號人物,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都有著十分深入的了解。因此如果董事長主動選擇減持股票,就可能意味著公司出現了較大的問題。但是暫時還沒有向公眾或其他股東進行宣布,董事長由於工作的便利率先得知了這個消息。而董事長判斷這個消息可能會對股票價格產生重大的負面影響,因此率先減持股票。換言之,這至少意味著公司董事長對於公司未來的股價走勢沒有信心或者持負面態度。
所以如果投資者發現有東公司董事長主動減持股票的行為,那麼就要可能小心可能到來的經營風險,財務風險以及股票價格風險。
【拓展資料】
董事股票減持意味什麼意思,指股東比例過高,包括大股東出售其股份,減持比例稱為減持,這種行為對股價的影響遠遠大於中小型零售股減持。
什麼情況不允許減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1.上市公司違法行為並向中國證監會提起訴訟的,不得減持。
2.主要股東因違反本所業務規則被本所公開譴責不滿3個月。
3.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學會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捌』 流通股東減持需要公告嗎
流通股東減持需要公告。根據《證券法》規定,當投資者股東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時,應當依照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
拓展資料:
流通股股東是中國股市中一個特有的概念,指參與中國股市的持有流通股的投資人。根據流通股東投資資金量的大小,通常將投資人分為「散戶」、「中戶」、「大戶」、「機構投資者」。
股東減持的行為就意味著該股東並不看好上市公司後續的發展或者上市公司現階段是被高估的。
1.上市公司的股東減持往往隱含著神秘性,投資者在股票市場上也應注意區分,不同情況下的股東減持差異。
2.股東通常持有的不是流通股,持有少於5%的不是流通股小非,持有超過5%的不是流通股大非,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不上市流通或在一定期限內不完全上市是流通股限售。股東這樣做是錯誤的,在一定時間後可以正常流通,會出現上市公司公告減持行為,稱為股票減持。 在牛市中,大股東減少持股是很常見的。整體市場在上漲,業績好壞的公司都會出現一定的上漲。
3.大股東最了解自家的股票,如果真是底部大股東會減持跟錢過不去嗎, 大股東減持有這么幾種情況:
①根據證券法大股東減持規定,大股東減持本公司股份要提前事前公告,不能先斬後奏。大股東在股價低位時候公告減持計劃,目前是股價是處於低位,也許大股東提前公告為的就是後期幾個月減持套現做准備,說不定接下來幾個月就會啟動一波拉升,剛好大股東已經提前公告減持計劃,股價拉高後可以順利高位套現。
②大股東急需錢,不管股價處於什麼位置,只能通過股票套現來救急,火燒眉毛的時候大股東要錢不要籌碼,只要能成功套現就是好事,所以不管股價處於高位還是低位都急需套現。
③股票有潛在利空消息,大股東在上市公司大利空沒有爆發之前減倉套現,避免大利空出現後所持有的市值虧損更加大。當前股價在二級市場看著是低位,等大利空出現後股價大幅殺跌,低位又成高位了,大股東先知先覺的跑了先。
『玖』 公司股東減持股票是好事還是壞事
不是好事。
股東減持一直被投資者看作利空。每當出現大股東減持的消息,不僅個股會出現較大幅度的下挫,如果減持比較集中,還會對整個股市產生沖擊和影響。大股東、董監高集中、大規模減持沖擊市場,給其他投資者帶來傷害。
大股東減持、特別是大規模減持是對企業前景不看好的表現。更重要的是中國的上市公司,多數的大股東減持不是為了投資更好的產業、更好的項目,而是將資金轉移或圈錢走人。
(9)中國股票減持擴展閱讀:
證監會1月7日發布《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新的規定從多方面對大股東減持作出了限制和約束,其中,為了避免大股東、董監高集中、大規模減持沖擊市場,給其他投資者帶來傷害,規定明確要求,大股東在三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而且,必須提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如此一來,大股東減持對市場的沖擊就會非常小,對大股東行為的約束也會非常強。
大股東減持一直被投資者看作利空。每當出現大股東減持的消息,不僅個股會出現較大幅度的下挫,如果減持比較集中,還會對整個股市產生沖擊和影響。大股東減持為什麼會被投資者看作利空呢?投資者認為,大股東減持、特別是大規模減持是對企業前景不看好的表現。更重要的是中國的上市公司,多數的大股東減持不是為了投資更好的產業、更好的項目,而是將資金轉移或圈錢走人。
也正因為如此,對大股東減持行為在一定階段內做出適度的限制和約束,是十分必要的。即便這樣的方式有點行政意味過濃,在股市尚沒有完全健康有序、大股東等的行為還不很規范、劣幣還在市場橫行的情況下,也是能夠理解和接受的。
在中國股市,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對其他股東相當苛刻和吝嗇——長期不分紅、長期不給投資者回報。但是,對大股東以及董監高等卻相當大度,經常會採取一些不規范行為把股價拉高,然後大規模減持,套現走人。很顯然,造成這種現象的最根本原因,還是市場監管不嚴、企業行為不規范、退市制度不嚴厲。相反,如果制度完善、體制健全、監管嚴厲,對長期不分紅的企業不允許大股東或董監高減持,企業連續三年出現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及時的就必須退市等,那麼,大股東就不會置其他投資者的利益於不顧,就不會不想方設法把企業效益搞上去。也只有企業好了,大股東等才能獲得相應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