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大股東質押股票有強平風險嗎
大股東質押一般不會強平的,大股東會補保證金或者抵押物。
❷ 關於控股股東股權質押是利好還是利空
1、如果大股東的股份全部質押是特大利好,主力乘機拉升一年半載,也不害怕大股東減持。
2、大股東的股份質押,銀行是要算市值的,如果股價下跌,大股東要沒有錢,股份就得給銀行,有錢就得增持,維持 股價。說明現價就是地板價。
3、如果大股東的股份部分質押就是利好。
資料拓展:
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
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主要分類
按不同的標准,公司股東可以分類如下:
一、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
以出資的實際情況與登記記載是否一致,我們把公司股東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隱名股東是指雖然實際出資認繳、認購公司出資額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等材料中卻記載為他人的投資者,隱名股東又稱為隱名投資人、實際出資人。顯名股東是指正常狀態下,出資情況與登記狀態一致的股東。在本文中有時也指不實際出資,但接受隱名股東的委託,為隱名股東的利益,在工商部門登記為股東的受託人。
二、個人股東和機構股東
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三、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
以獲得股東資格時間和條件等來分,可分為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創始股東是指為組織、設立公司、簽署設立協議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認繳出資,並對公司設立承擔相應責任的人。創始股東也叫原始股東。一般股東指因出資、繼承、接受贈與而取得公司出資或者股權,並因而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的人。
四、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
以股東持股的數量與影響力來分,可分為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又分絕對控股股東與相對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資本總額50%或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另外,公司股東還可以分為大股東和小股東,當然,這是一組相對的概念。
參考鏈接:網路 股東股權
❸ 大股東股權質押到底有多危險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上市公司股權是上市公司股東的一種財產權利,上市公司股東用股權作為質押無可厚非,但股權質押合同中一般設有預警線和強制平倉線兩條警戒線,當二級市場質押公司的股價下行,觸及預警線時,質押對象需要借款人追加質押物,如沒有新的質押物追加,股價又繼續下行觸及強制平倉線或借款人到期無法還款,質押對象則有權拋售股票套現。因此,上市公司股東的股權質押對於上市公司監管而言,可能存在一定的潛在風險,尤其在二級市場的股價出現大幅波動的情況下,這些風險因素會更為集中的凸顯出來。
市場波動加劇的風險。
由於質押股份市場價格的波動性,為了保護質押權人的利益,股份質押時其市場價值一般遠高於質押融資金額,按照市場一般估算的3-4成股權質押率,二者之比普遍在250%-300%之間。鑒於創業板的高波動性,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股份可質押融資金額較主板更低。根據現行制度,當相關質押股份股價下行,導致股份市場價值與融資金額比例降低,觸及預警線時,質押權人往往需要出質人追加質押物;觸及平倉線時,質押權人需要出質人追加質押物或贖回質押股權,如出質人不採取相應措施,質押權人則有權拋售相關股份套現。資金融出方的平倉行為以及股東通過減持其他股票籌資補倉的過程在短期內均對股市形成進一步下行壓力。
2.市場流動性風險。
如果個別大股東高比例股權質押融資投放到股市,通過配資再次購買股票,以獲得投資收益或鞏固上市公司控制權,一旦股市出現波動行情,風險將會被進一步放大。若發生質押股票被平倉的情況,將對上市公司股價的進一步下跌產生推波助瀾的效應,甚至形成想平倉都無法實現的危險局面。在股價大幅下跌時,大股東為防止出現追加質押物甚至強制平倉的風險,往往會更多的向上市公司施加停牌的壓力,直至市場企穩甚至反彈。股權質押風險引起的長期停牌阻礙了交易的連續性、影響了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對市場的交易機制帶來了不利的影響。所以說,股權質押風險引起的停牌影響了市場的流動性。
3.上市公司控股權轉移的風險。
目前上市公司大股東股權質押對象主要為市場金融機構,這些金融機構大多不具有長期從事實業經營管理的安排。因此大股東股權高比例質押一旦被強平,將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股權發生轉移,往往會導致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頻繁變更,經營管理缺乏穩定性,會對上市公司持續穩定帶來負面影響,從而導致上市公司的動盪。尤其是許多股票被質押給銀行、信託等金融機構,當其被動成為大股東後,所持股權往往會再次轉讓導致上市公司大股東再次變更,上市公司面臨的風險將再次放大。此外,即使因為停牌、市場大幅下跌等原因暫時無法平倉,相關股份往往也會由質押權人實際控制,導致上市公司名義控制人和實際控制人不一致的情況,對上市公司充分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以及正常的公司治理機制都會產生影響。
4.上市公司違法違規風險。
股權質押的融資金額、追加質押物的預警線、平倉線與上市公司股價密切相關,必然增加大股東對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需求。對於股權質押佔比最大的民營上市公司而言,大多數公司的大股東、實際控制人與公司董事、高管高度重合,為其對上市公司進行市值管理創造了更為便捷的條件。在股價跌幅過大情況下,為避免質押股份被強制平倉,相關股東、上市公司通過選擇性信息披露、與市場機構聯手等方式,違規操縱股價的風險也會進一步加大。近年以來,在大股東面臨平倉風險時,往往更有要求上市公司發布利好消息的動機,帶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違法違規;當大股東股權被質押或凍結時,則更有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慾望,而此時的占款行為則會對上市公司的業績產生負面影響。如果二級市場繼續下跌,將有更多質押上市公司股權的大股東面臨追加質押物的資金壓力,尤其是對於上市公司股權質押比例已經很高的上市公司大股東,追加資金壓力更大,股東資金佔用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違規事項可能再抬頭。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7年專注股改一件事。
❹ 股權質押融資是什麼,存在哪些風險
股票質押融資是用股票等有價證券提供質押擔保獲得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它主要是以取得現金為目的,公司通過股票質押融資取得的資金通常用來彌補流動資金不足,股票質押融資不是一種標准化產品,在本質上更體現了一種民事合同關系,在具體的融資細節上由當事人雙方合意約定。正常情況下,無論股票是否處於限售期,均可作為質押標的。限售股質押,在限售期先於行權時間結束的,應當認定質押合同有效。
二、股權質押融資存在什麼風險?
股權質押融資存在以下風險:
1、股權價值波動下的市場風險
股權設質如同股權轉讓,質權人接受股權設質就意味著從出質人手裡接過了股權的市場風險。而股權價格波動的頻率和幅度都遠遠大於傳統用於擔保的實物資產。無論是股權被質押企業的經營風險,還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終結果都轉嫁在股權的價格上。當企業面臨經營困難出現資不抵債時,股權價格下跌,轉讓股權所得價款極有可能不足以清償債務。雖然法律規定質物變價後的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不足部分仍由債務人繼續清償。但是,由於中小企業的現實狀況,貸款人繼續追討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2、出質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風險
所謂股權質押的道德風險,是指股權質押可能導致公司股東「二次圈錢」,甚至出現掏空公司的現象。由於股權的價值依賴於公司的價值,股權價值的保值需要質權人對公司進行持續評估,而未上市公司治理機制相對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時作為第三方股權公司不是合同主體,質權人難以對其生產經營、資產處置和財務狀況進行持續跟蹤了解和控制,容易導致企業通過關聯交易,掏空股權公司資產,懸空銀行債權。
3、法律制度不完善導致的法律風險
現行的股權質押制度因存在諸多缺陷而給質權人帶來如下風險:一是優先受償權的特殊性隱含的風險。股權質押制度規定的優先受償權與一般擔保物權的優先受償權不同,具有特殊性。當出質公司破產時,股權質權人對出質股權不享有對擔保物的別除權,因為公司破產時其股權的價值接近於零,股權中所包含的利潤分配請求權和公司事務的參與權已無價值,實現質權幾無可能。二是涉外股權瑕疵設質的風險。我國《外商投資企業法》規定,允許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在企業成立後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或核準的期限繳付出資,實行的是注冊資本授權制,即股權的取得並不是以已經實際繳付的出資為前提,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可能以其未繳付出資部分的股權設定質權,給質權人帶來風險。
❺ 股票質押業務可能存在哪些風險
你好,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下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以下簡稱「標的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以下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股票質押回購的風險:
第一,市場風險。待購回期間,質押標的證券市值下跌,須按約定提前購回、補充質押標的證券或採取其他約定方式提高履約保障比例。標的證券處於質押狀態,融入方無法賣出或另作他用,融入方可能承擔因證券價格波動而產生的風險。質押標的證券發生跨市場吸收合並等情形,融入方面臨提前購回的風險。
第二,信用風險。融入方違約,根據約定質押標的證券可能被處置的風險;因處置價格、數量、時間等的不確定,可能會給融入方造成損失的風險。
第三,利益沖突的風險。在股票質押回購中,證券公司既可以是融出方或融出方管理人,又根據融入方委託辦理交易指令申報以及其他與股票質押回購有關的事項,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風險。
第四,異常情況。融入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時應關注各類異常情況及由此可能引發的風險,包括質押標的證券或證券賬戶、資金賬戶被司法等機關凍結或強制執行;質押標的證券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提前終止;證券公司被暫停或終止股票質押回購許可權;證券公司進入風險處置或破產程序等等。
第五,標的證券范圍調整。標的證券可能被上交所暫停用於股票質押回購或被證券公司調整出范圍,導致初始交易或補充質押無法成交的風險。
此外,股票質押回購業務還面臨著操作風險、政策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等等,同時,投資者要需要特別注意特殊類型標的證券、交易期限等問題。
❻ 上市公司大股東進行股權質押說明什麼
只是說明大股東缺錢用,用股權質押向銀行貸款而已,不能說明別的問題.
❼ 大股東的股權被質押了,我的風險有多大
您好,您的問題已獲悉,我的初步解答如下:
首先,大股東的股權質押對您並無直接影響,但是會對公司造成影響。
其次,質押後股權還是大股東的,只不過在其無法實現債務後,該股權有被拍賣變現之虞。
最後,新的股東進入之後,對公司的人合性產生影響。
順頌商祺
田嘉龍律師
❽ 大股東把股票全質押了,難道是要跑路嗎
用於質押貸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對上一年度虧損的,或股票價格波動幅度超過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過度集中的,或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均不能成為質押物;這一條意味著:證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質押貸款的額度,那麼它會首選已經得到市場認同的、穩健的"績優股",而非未來的"績優股"。原因是因為股票的風險衡量由銀行來確定,從穩妥的角度出發,股價穩定、業績好、財務健康的上市公司無疑會成為銀行的首選。(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一家商業銀行接受的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證券公司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並且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 被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股票質押率最高不能超過60%,質押率是貸款本金與質押股票市值之間的比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