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花旗銀行的大事記
1812年6月16日,後來發展成花旗銀行的「紐約城市銀行」(City Bank of New York)由紐約州政府特許設立,許可資本(authorized capital)200萬美元,給付資本(paidin capital)80萬美元。同年9月14日,城市銀行在紐約市正式開業,為紐約商人服務。
1865年,加入新成立的美國國家銀行體系(U.S. national banking system),並更名為「紐約國家城市銀行」(The 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
1894年,成為美國最大的銀行。
1897年,在美國的主要銀行中,首家設立外國業務部,並開始外幣交易業務。
1902年,業務拓展到亞洲、歐洲、印度。並在上海、馬尼拉等地設立辦事處。
1904年,開創旅行支票(traveler's checks)業務。銀行總部移至華爾街55號,並一直使用到1961年。
1913年,是紐約聯邦儲備銀行的首要參股人。
1914年11月10日,在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設立分行,成為首家在外國設立分行的美國國家銀行。
1915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設立辦事處。成為美國有最大海外機構網的國際銀行。
1918年,收購一家美國的海外銀行「國際銀行」(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oration)。
1919年,成為美國第一家資產超過10億美元的銀行。
1921年,在美國的主要銀行中,首家採用復利法給儲蓄帳戶(savings account)計息。
1928年,在美洲的主要銀行中,首家給存款人提供無質押個人貸款(unsecured personal loans)。
1929年,成為全球最大的商業銀行。並購「農民貸款信託公司」(Farmers' Loan and Trust Company),並將之更名為「城市銀行農民信託公司」(City Bank Farmers Trust Company)。
1936年,在紐約市的銀行中,首家開辦不需要最低余額的支票帳戶(checking account)業務
1939年,在美國以外共有分布於23個國家的100間辦事機構,成為最大的國際性銀行。
1945年,在一系列戰爭貸款及勝利貸款活動中,售出了56億美元的美國國庫券(U.S. Treasury securities)。
1955年,更名為「紐約第一國家城市銀行」(The 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
1961年,發明negotiable定期存款(negotiable certificate of deposit)。成立「第一國家城市海外投資公司」(First National City Overseas Investment Corporation)作為海外分支及從屬機構的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位於公園大道399號的新總部大樓建成。
1962年,在銀行150周年慶之際,更名為較短的「第一國家城市銀行」(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1964年,進軍租賃業務。
1965年,進軍信用卡業務。
1966年,在倫敦市場開辦Dollar Certificates of Deposit,是自1888年來,倫敦市場的首家negotiable instrument。
1967年,開辦花旗銀行的第一張信用卡「第一國家城市簽賬服務」(First National City Charge Service),俗稱「囊闊所有卡」(the "Everything" card)。
1968年,一家銀行控股公司「第一國家城市股份公司」(First National City Corporation,後更名為Citicorp)成為第一國家城市銀行的母公司。
1969年,「囊闊所有卡」改製成為「主人簽賬」(Master Charge,後更名為萬事達卡,MasterCard)。
1974年,第一國家城市股份公司更名為花旗公司(Citicorp),以方便其國際業務。
1976年,第一國家城市銀行變成「花旗銀行國家協會」(Citibank,N.A.)(N.A.表示National Association)。
1977年,花旗銀行開建花旗卡銀行中心(Citicard Banking Center),利用花旗卡與自動櫃員機(ATM)進行服務。24小時的自動櫃員機不再僅是供緊急提現之用,而成為正常業務的一部分。
1979年,成為全球的首要外幣交易代理。
1981年,收購「大來信用證」(Diners Club)。
1982年至1984年間,在加利福尼亞、佛羅里達、依利諾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收購儲蓄(Savings)與貸款業務,使花旗集團成為美國最大的銀行控股公司。
1984年,花旗銀行倫敦分行成為錢伯斯清算公司(CHAPS Clearing Company)的創始成員機構之一。錢伯斯清算公司是僅次於美國Fedwire的全球第二大實時大體結算系統(real-time gross settlement system)。
1985年,在紐約開辦「直接連入」(Direct Access®)服務,通過個人電腦跟花旗銀行連結。
1986年,在紐約與香港首次使用觸屏式自動櫃員機(touch-screen automated teller machine)。
1989年,成為抵押信用卡(securitized credit card receivable)的首要發行人。在紐約長島市科特廣場(Court Square)的一座新摩天大樓建成。
1992年,花旗銀行成為美國最大的銀行。花旗集團的分支機構遍布90多個國家。
1993年,成為全球最大的信用卡及簽帳卡的發行人與服務提供人。將1980年代收購的各家存款銀行合並,並以「花旗銀行聯邦儲蓄銀行」(Citibank,FSB)之名統一運作。
1994年,開設俄國第一家外國獨資商業銀行。
1995年,在闊別45年後,在中國大陸開設第一傢具備全面業務的(full­servic)分行,並在越南與南非開設分行。
1996年,擁有亞洲最多的信用卡。台灣是美國以外第一個信用卡數量超過100萬張的地區。
1998年10月8日,花旗公司(Citicorp)與旅行家集團(Travelers Group)雙方的所有屬下合並成為花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Citigroup Inc.)。花旗銀行繼續保持為花旗集團旗下的強勢品牌。
2001年5月17日花旗銀行以125億美元收購墨西哥第二大金融機構——墨西哥國民銀行(Banamex、Grupo)。
2004年2月24日,花旗銀行以27.3億美元收購韓國中等規模的銀行KorAm Bank。
2004年7月1日,花旗悉數拋售持有的台灣富邦金融控股集團10.2%股權。
2005年7月1日,花旗銀行香港分行零售銀行業務轉移至在當地注冊成立的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7日花旗銀行收購中美洲最大信用卡發行機構Banco Uno第一金融集團(GFU)。
2006年12月14日花旗銀行收購GrupoCuscatlán(屬於國際Cuscatlán聯合銀行機構UBCI)。此並購案包括所有Cuscatlán銀行(Grupo Cuscatlán包括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哥斯大黎加及巴拿馬等國,薩國為Banco Cuscatlán)、股市交易所、SISA保險業及AFP Confia退休奉給提存業及信用卡部門等。
2007年4月1日,花旗銀行中國內地分行轉移至在當地注冊成立的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007年4月9日,花旗銀行宣布合並台灣的華僑商業銀行,其細節為在台灣注冊成立花旗(台灣)商業銀行,並以新注冊的花旗(台灣)商業銀行為存續銀行,華僑商業銀行為消滅銀行,於2007年12月1日完成合並。
2007年4月27日花旗集團以77億美元的全現金方式成功收購日本第三大證券公司日興柯迪證券公司(Nikko Cordial Securities),花旗的持股比例由原先的4.9%提高到了61.1%。
2007年11月27日,阿布扎比投資局以75億美元入股花旗集團4.9%股權成為單一最大股東。
2007年12月21日花旗銀行收購智利第二大銀行Banco De Chile。Banco De Chile股東將持有合並後的金融機構89.56%的股權,而花旗將持有其餘10.44%的股權,因此合並後的銀行仍保持Banco De Chile的名稱。
2008年9月29日收購美國第四大銀行美聯銀行(Wachovia)的業務,花旗將會吸納美聯銀行的3120億美元貸款,但只會承擔不超過420億美元的虧損,成為美國最大的零售銀行,但在10月3日富國銀行0.1991普通股換取1股美聯銀行普通股,折算以每股7美元收購美聯,涉資117億美元,直接宣布花旗的收購方案告吹。
2008年11月24日美國財政部、聯儲局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向花旗集團注資450億美元,財政部與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也同意,將對花旗集團房屋抵押貸款、商業房地產貸款在內的總計3060億美元債務提供擔保、美國政府取得7.8%股權,躍居單一最大股東。
2008年12月7日花旗集團以52億歐元(約合66億美元)將其德國零售銀行業務出售給法國國民互助信貸銀行(Credit Mutuel Confederation Nationale) 。
2008年12月1日花旗集團出售日興花旗信託銀行(NikkoCiti),花旗早於2001年入股日興證券旗下日興信託銀行,佔有五成股權,於2001年被納入美國花旗集團才改為花旗銀行。2013年,花旗集團在日本主要的事業有花旗銀行、日興花旗信託銀行、日興Cordial證券、日興花旗集團證券和日興資產管理公司。
2009年1月12日摩根士丹利、花旗宣布成立新合資公司「摩根士丹利美邦公司」將成為全球最大證券經紀公司,擁有20,390位營業員、管理1.7兆美元客戶資產。花旗將以100%的美邦證券、澳洲美邦以及在英國提供私人投資管理服務的Quilter的股權及27億美元現金但不含花旗私人銀行以及日本的Nikko Cordial證券。取得「摩根士丹利美邦公司」49%的股份。花旗出售美邦後,帳面獲利58億美元。據美邦網頁簡介,美邦在全球有764個辦事處,擁有900萬美國客戶,共有14,133個理財顧問,為客戶提供各項理財服務,包括個人理財和資產管理等服務,2013年,管理客戶資產高達1.323萬億美元(約10.3萬億港元)。摩根士丹利將以旗下全球財富管理事業100%的股權取得「摩根士丹利美邦公司」51%的股權。在第3年後,摩根士丹利和花旗都有權購買或出售在新公司中的股份,但花旗至少在5年內都會持有相當大的股權。
2009年1月16日花旗集團宣布把業務一分為二,花旗集團將拆分為「花旗銀行」和「花旗控股」兩部分,花旗銀行將保留集團在100多個國家的傳統銀行業務,花旗控股則將納入一些「非核心」的資產管理、消費金融業務主要包括CitiFinancial、Primerica金融公司和「摩根士丹利美邦公司」49%的股份等,以及花旗在日本的子公司日興花旗控股和Nikko資產管理公司。
2009年2月27日美國財政部2008年兩次注資花旗後,持有花旗總值約四百五十億美元優先股。根據財政部與花旗達成的協議,財政部同意按照花旗給予私人投資者的換股條件,將其中最多二百五十億美元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換股價每股三點二五美元,完成後;美國政府持有花旗的權益將提升至三成六,成為最大單一股東。
2009年2月27日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同意以每股3.25美元的價格,把持有的花旗集團68億8000萬美元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這讓GIC持股增至11.1%。成為花旗第二大股東。
2009年5月1日花旗集團決定以5450億日元(約55億美元)出售旗下的日本第三大的證券公司也日興柯迪證券(Nikko Cordial Securities)給三井住友金融集團。
2009年7月30日住友信託銀行以756億日圓(7.95億美元)收購花旗集團持有的日興資產管理公司64%股權。
2009年10月9日花旗集團以2.5億美元出售旗下能源交易部門Phibro給美國第4大石油公司西方石油(Occidental Petroleum)。
2009年11月25日加拿大蒙特利爾銀行(Bank of Montreal)已同意收購花旗集團(Citigroup Inc.)旗下的Diners Club North American特許資產,從而擁有了在美國和加拿大獨家發行Diners信用卡的權利。
2009年12月15日花旗集團與政府達成協議,償還200億美元貸款,脫離政府的監管,財政部獲利130億美元。
2010年03月15日花旗集團(Citigroup)將斥資2697億智利比索(約合5.197億美元)增持智利銀行(Banco de Chile)控股公司LQ Inversiones Financieras SA的股權額外8.52%至50%。
2012年2月24日花旗集團退出在印度最大抵押貸款機構近7年的投資,以955億盧比(19億美元)出售於Housing Development Finance Corp(HDFC)的全部股權。
2012年3月19日花旗集團通過大宗交易轉讓了5.0616億股浦發銀行股份給中國太保及旗下太平洋資產管理,占該公司已發行總股份的2.714%。至此,花旗銀行在該公司的股份為零。
2. 花旗銀行資料背景
花旗銀行(Citibank, N.A.,中文名「花旗」源於上海市民對該行的習慣性稱呼)是花旗集團屬下的一家零售銀行,其主要前身是1812年6月16日成立的「紐約城市銀行」(City Bank of New York),經過近兩個世紀的發展、並購,已成為美國最大的銀行,也是一間在全球近一百五十個國家及地區設有分支機構的國際大銀行,總部位於紐約市公園大道399號。2012年9月19日,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在上海宣布在中國的信用卡業務正式運作。
1812年6月16日,後來發展成花旗銀行的「
紐約城市銀行」(City Bank of New York)由紐約州政府特許設立,許可資本(authorized capital)200萬美元,給付資本(paidin capital)80萬美元。同年9月14日,城市銀行在紐約市正式開業,為紐約商人服務。
1865年,加入新成立的美國國家銀行體系(U.S. national banking system),並更名為「紐約國家城市銀行」(The 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
1894年,成為美國最大的銀行。
1897年,在美國的主要銀行中,首家設立外國業務部,並開始外幣交易業務。
1902年,業務拓展到亞洲、歐洲、印度。並在上海、馬尼拉等地設立辦事處。
1904年,開創旅行支票(traveler's checks)業務。銀行總部移至華爾街55號,並一直使用到1961年。
1913年,是紐約聯邦儲備銀行的首要參股人。
1914年11月10日,在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設立分行,成為首家在外國設立分行的美國國家銀行。
1915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設立辦事處。成為美國有最大海外機構網的國際銀行。
1918年,收購一家美國的海外銀行「國際銀行」(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oration)。
1919年,成為美國第一家資產超過10億美元的銀行。
1921年,在美國的主要銀行中,首家採用復利法給儲蓄帳戶(savings account)計息。
1928年,在美洲的主要銀行中,首家給存款人提供無質押個人貸款(unsecured personal loans)。
1929年,成為全球最大的商業銀行。並購「農民貸款信託公司」(Farmers' Loan and Trust Company),並
將之更名為「城市銀行農民信託公司」(City Bank Farmers Trust Company)。
1936年,在紐約市的銀行中,首家開辦不需要最低余額的支票帳戶(checking account)業務
1939年,在美國以外共有分布於23個國家的100間辦事機構,成為最大的國際性銀行。
1945年,在一系列戰爭貸款及勝利貸款活動中,售出了56億美元的美國國庫券(U.S. Treasury securities)。
1955年,更名為「紐約第一國家城市銀行」(The 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
1961年,發明negotiable定期存款(negotiable certificate of deposit)。成立「第一國家城市海外投資公司」(First National City Overseas Investment Corporation)作為海外分支及從屬機構的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位於公園大道399號的新總部大樓建成。
1962年,在銀行150周年慶之際,更名為較短的「第一國家城市銀行」(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1964年,進軍租賃業務。
1965年,進軍信用卡業務。
1966年,在倫敦市場開辦Dollar Certificates of Deposit,是自1888年來,倫敦市場的首家negotiable instrument。
1967年,開辦花旗銀行的第一張信用卡「第一國家城市簽賬服務」(First National City Charge Service),俗稱「囊闊所有卡」(the "Everything" card)。
1968年,一家銀行控股公司「第一國家城市股份公司」(First National City Corporation,後更名為Citicorp)成為第一國家城市銀行的母公司。
1969年,「囊闊所有卡」改製成為「主人簽賬」(Master Charge,後更名為萬事達卡,MasterCard)。
1974年,第一國家城市股份公司更名為花旗公司(Citicorp),以方便其國際業務。
1976年,第一國家城市銀行變成「花旗銀行國家協會」(Citibank,N.A.)(N.A.表示National Association)。
1977年,花旗銀行開建花旗卡銀行中心(Citicard Banking Center),利用花旗卡與自動櫃員機(ATM)進行服務。24小時的自動櫃員機不再僅是供緊急提現之用,而成為正常業務的一部分。
1979年,成為全球的首要外幣交易代理。
1981年,收購「大來信用證」(Diners Club)。
1982年至1984年間,在加利福尼亞、佛羅里達、依利諾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收購儲蓄(Savings)與貸款業務,使花旗集團成為美國最大的銀行控股公司。
1984年,花旗銀行倫敦分行成為錢伯斯清算公司(CHAPS Clearing Company)的創始成員機構之一。錢伯斯清算公司是僅次於美國Fedwire的全球第二大實時大體結算系統(real-time gross settlement system)。
1985年,在紐約開辦「直接連入」(Direct Access®)服務,通過個人電腦跟花旗銀行連結。
1986年,在紐約與香港首次使用觸屏式自動櫃員機(touch-screen automated teller machine)。
1989年,成為抵押信用卡(securitized credit card receivable)的首要發行人。在紐約長島市科特廣場(Court Square)的一座新摩天大樓建成。
1992年,花旗銀行成為美國最大的銀行。花旗集團的分支機構遍布90多個國家。
1993年,成為全球最大的信用卡及簽帳卡的發行人與服務提供人。將1980年代收購的各家存款銀行合並,並以「花旗銀行聯邦儲蓄銀行」(Citibank,FSB)之名統一運作。
1994年,開設俄國第一家外國獨資商業銀行。
1995年,在闊別45年後,在中國大陸開設第一傢具備全面業務的(fullservic)分行,並在越南與南非開設分行。
1996年,擁有亞洲最多的信用卡。台灣是美國以外第一個信用卡數量超過100萬張的地區。
1998年10月8日,花旗公司(Citicorp)與旅行家集團(Travelers Group)雙方的所有屬下合並成為花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Citigroup Inc.)。花旗銀行繼續保持為花旗集團旗下的強勢品牌。
2001年5月17日花旗銀行以125億美元收購墨西哥第二大金融機構——墨西哥國民銀行(Banamex、Grupo)。
2004年2月24日,花旗銀行以27.3億美元收購韓國中等規模的銀行KorAm Bank。
2004年7月1日,花旗悉數拋售持有的台灣富邦金融控股集團10.2%股權。
2005年7月1日,花旗銀行香港分行零售銀行業務轉移至在當地注冊成立的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7日花旗銀行收購中美洲最大信用卡發行機構Banco Uno第一金融集團(GFU)。
2006年12月14日花旗銀行收購GrupoCuscatlán(屬於國際Cuscatlán聯合銀行機構UBCI)。此並購案包括所有Cuscatlán銀行(Grupo Cuscatlán包括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哥斯大黎加及巴拿馬等國,薩國為Banco Cuscatlán)、股市交易所、SISA保險業及AFP Confia退休奉給提存業及信用卡部門等。
2007年4月1日,花旗銀行中國內地分行轉移至在當地注冊成立的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007年4月9日,花旗銀行宣布合並台灣的華僑商業銀行,其細節為在台灣注冊成立花旗(台灣)商業銀行,並以新注冊的花旗(台灣)商業銀行為存續銀行,華僑商業銀行為消滅銀行,於2007年12月1日完成合並。
2007年4月27日花旗集團以77億美元的全現金方式成功收購日本第三大證券公司日興柯迪證券公司(Nikko Cordial Securities),花旗的持股比例由原先的4.9%提高到了61.1%。
2007年11月27日,阿布扎比投資局以75億美元入股花旗集團4.9%股權成為單一最大股東。
2007年12月21日花旗銀行收購智利第二大銀行Banco De Chile。Banco De Chile股東將持有合並後的金融機構89.56%的股權,而花旗將持有其餘10.44%的股權,因此合並後的銀行仍保持Banco De Chile的名稱。
2008年9月29日收購美國第四大銀行美聯銀行(Wachovia)的業務,花旗將會吸納美聯銀行的3120億美元貸款,但只會承擔不超過420億美元的虧損,成為美國最大的零售銀行,但在10月3日富國銀行0.1991普通股換取1股美聯銀行普通股,折算以每股7美元收購美聯,涉資117億美元,直接宣布花旗的收購方案告吹。
2008年11月24日美國財政部、聯儲局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向花旗集團注資450億美元,財政部與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也同意,將對花旗集團房屋抵押貸款、商業房地產貸款在內的總計3060億美元債務提供擔保、美國政府取得7.8%股權,躍居單一最大股東。
2008年12月7日花旗集團以52億歐元(約合66億美元)將其德國零售銀行業務出售給法國國民互助信貸銀行(Credit Mutuel Confederation Nationale) 。
2008年12月1日花旗集團出售日興花旗信託銀行(NikkoCiti),花旗早於2001年入股日興證券旗下日興信託銀行,佔有五成股權,於2001年被納入美國花旗集團才改為花旗銀行。2013年,花旗集團在日本主要的事業有花旗銀行、日興花旗信託銀行、日興Cordial證券、日興花旗集團證券和日興資產管理公司。
2009年1月12日摩根士丹利、花旗宣布成立新合資公司「摩根士丹利美邦公司」將成為全球最大證券經紀公司,擁有20,390位營業員、管理1.7兆美元客戶資產。花旗將以100%的美邦證券、澳洲美邦以及在英國提供私人投資管理服務的Quilter的股權及27億美元現金但不含花旗私人銀行以及日本的Nikko Cordial證券。取得「摩根士丹利美邦公司」49%的股份。花旗出售美邦後,帳面獲利58億美元。據美邦網頁簡介,美邦在全球有764個辦事處,擁有900萬美國客戶,共有14,133個理財顧問,為客戶提供各項理財服務,包括個人理財和資產管理等服務,2013年,管理客戶資產高達1.323萬億美元(約10.3萬億港元)。摩根士丹利將以旗下全球財富管理事業100%的股權取得「摩根士丹利美邦公司」51%的股權。在第3年後,摩根士丹利和花旗都有權購買或出售在新公司中的股份,但花旗至少在5年內都會持有相當大的股權。
2009年1月16日花旗集團宣布把業務一分為二,花旗集團將拆分為「花旗銀行」和「花旗控股」兩部分,花旗銀行將保留集團在100多個國家的傳統銀行業務,花旗控股則將納入一些「非核心」的資產管理、消費金融業務主要包括CitiFinancial、Primerica金融公司和「摩根士丹利美邦公司」49%的股份等,以及花旗在日本的子公司日興花旗控股和Nikko資產管理公司。
2009年2月27日美國財政部2008年兩次注資花旗後,持有花旗總值約四百五十億美元優先股。根據財政部與花旗達成的協議,財政部同意按照花旗給予私人投資者的換股條件,將其中最多二百五十億美元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換股價每股三點二五美元,完成後;美國政府持有花旗的權益將提升至三成六,成為最大單一股東。
2009年2月27日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同意以每股3.25美元的價格,把持有的花旗集團68億8000萬美元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這讓GIC持股增至11.1%。成為花旗第二大股東。
2009年5月1日花旗集團決定以5450億日元(約55億美元)出售旗下的日本第三大的證券公司也日興柯迪證券(Nikko Cordial Securities)給三井住友金融集團。
2009年7月30日住友信託銀行以756億日圓(7.95億美元)收購花旗集團持有的日興資產管理公司64%股權。
2009年10月9日花旗集團以2.5億美元出售旗下能源交易部門Phibro給美國第4大石油公司西方石油(Occidental Petroleum)。
2009年11月25日加拿大蒙特利爾銀行(Bank of Montreal)已同意收購花旗集團(Citigroup Inc.)旗下的Diners Club North American特許資產,從而擁有了在美國和加拿大獨家發行Diners信用卡的權利。
2009年12月15日花旗集團與政府達成協議,償還200億美元貸款,脫離政府的監管,財政部獲利130億美元。
2010年03月15日花旗集團(Citigroup)將斥資2697億智利比索(約合5.197億美元)增持智利銀行(Banco de Chile)控股公司LQ Inversiones Financieras SA的股權額外8.52%至50%。
2012年2月24日花旗集團退出在印度最大抵押貸款機構近7年的投資,以955億盧比(19億美元)出售於Housing Development Finance Corp(HDFC)的全部股權。
2012年3月19日花旗集團通過大宗交易轉讓了5.0616億股浦發銀行股份給中國太保及旗下太平洋資產管理,占該公司已發行總股份的2.714%。至此,花旗銀行在該公司的股份為零。
3. 從金融體系功能方面分析金融風暴 急用 謝謝
你打算分析哪個國家的,總要有角度范圍吧。給你個參考
剛剛過去的9月,美國的金融市場愁雲密布:
——9月7日,曾占據美國房貸市場半壁江山的房利美和房地美被美國政府接管。
——9月15日,美國第四大投資銀行雷曼兄弟申請破產保護,第三大投行美林被美國銀行收購,9月21日,美國第一大投行高盛和第二大投行摩根士丹利轉型為銀行控股公司,加上今年3月第五大投行貝爾斯登被摩根大通收購,至此,美國前五大投行已「全軍覆沒」。
——更多的金融巨頭也相繼倒下。9月16日,世界最大保險公司——美國國際集團(AIG)告急;9月25日,美國最大儲蓄銀行華盛頓互惠銀行被美國聯邦監管機構接管;9月29日,美聯銀行被花旗銀行收購。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危機的種子其實早在前些年就已埋下。
所謂次級抵押貸款,是指美國房貸機構針對收入較低、信用記錄較差的人群設計的一種住房貸款。與「優質」貸款相比,這些人的還貸違約風險較大,因此被稱為「次貸」。從2001年到2005年,美國房地產市場持續繁榮,刺激了次貸的快速發展。2006年,美國次貸總規模已高達6400億美元,是2001年的5.3倍。
不僅如此,圍繞次貸還形成了一個金融創新鏈條:居民向商業銀行等房貸機構申請貸款,房貸機構又將貸款賣給房利美、房地美和投資銀行等,後者將貸款處理成次級抵押貸款債券,賣給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養老金、對沖基金等在內的全球投資者,其間,保險公司如AIG等還為這種次債提供擔保。
在美國房市火爆時期,這個資產證券化鏈條很「完美」,購房者、房貸機構、投資銀行、保險公司、投資者各取所需,皆大歡喜。然而世事難料。隨著美聯儲連續17次加息,次貸購房者的還貸負擔不斷加重,與此同時,美國房價見頂回落,使次貸購房者難以通過出售或抵押住房來獲得融資,這樣,越來越多的次貸購房者無力還貸。於是,房貸機構形成了大量的次貸壞賬;「兩房」、投資銀行、全球各類投資者手中的大批次債由於失去償付來源而大幅貶值,金融危機從此洶涌襲來。
美國金融風暴正搖撼著世界。這場風暴對中國金融業的影響究竟如何?
直接損失對中國各家銀行的盈利影響相對有限
9月15日,我國商業銀行相繼公布持有雷曼兄弟債券的情況。「中資金融機構受雷曼兄弟破產事件的直接影響比較有限。目前為止,已披露持有情況的幾家中資金融機構共持有雷曼兄弟債券7億美元左右,對各家銀行的盈利影響相對有限。而這些債券也未必會完全損失,還要看雷曼兄弟資產的處置情況。」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說。
在這次危機中,傳統存貸業務比重較大的商業銀行受到的影響相對較小,而主要從事資產管理、證券業務的投資銀行卻處境堪憂。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王松奇說:「這是因為商業銀行業有國際性的監管制度,銀行核心資本充足率有相關規定。銀行每年提取風險撥備,及時抵補虧損。而投資銀行卻沒有這些撥備機制,一旦出風險,沒有進行虧損抵補的資本,平時也沒有存款補充流動性。這次危機的主要問題就是高負債率和高杠桿交易比率的金融衍生產品。」
「我國商業銀行在此次危機中所受損失不大。」王松奇分析說,因為從總體上說,中國商業銀行的外幣資產比例較小。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存貸款利差,今年主要商業銀行的利差水平都很高,達4個百分點左右,而一般情況下,商業銀行的利差只有1.5—2個百分點。因此今年上半年,銀行凈利潤增長率超過60%。並且中國的儲蓄率非常高,每年以17%的速度遞增,給銀行帶來了充足的流動性。
我國券商不會受到直接沖擊,QDII大多損失慘重
「由於我國的證券公司基本上沒有海外投資,導致國外投行陷入危機的因素在國內目前也不存在,因此我國的證券公司在這次危機中不會受到直接沖擊。」中金公司證券業研究員王松柏說。
他分析,將美國投行拖入「泥潭」的原因主要在於兩方面,一是杠桿比例過高,即以較少的自有資本支配過多的資產。與商業銀行相比,投資銀行的資本實力相對有限,為實現更多盈利,投資銀行大都超比例發展業務。一般而言,10倍左右的杠桿比例比較適宜。然而,在高風險高回報策略的驅使下,美國幾家投行的杠桿比例達到30倍甚至40倍。這樣,一旦市場發生變化,就會帶來巨大損失。二是業務分配有問題,過度集中於高風險業務。以雷曼為例,作為華爾街規模相對較小的投資銀行,雷曼在固定收益市場和住房抵押債券市場投入過大。在住房市場景氣期間,抵押債券業務為其帶來巨額收益。然而,隨著房產泡沫的破裂,這塊過去最盈利的業務卻成為巨額虧損的來源。
與證券公司相比,近一兩年開始「試水」國際市場的QDII則沒那麼「幸運」。在全球資本市場動盪的影響下,QDII大多損失慘重,鎩羽而歸。而且,這次危機反映出國內投資機構對國際市場的風險明顯認識不足。以內地基金業首次涉水海外投資的QDII產品——華安經典配置基金為例,其本金大部分投資於固定收益產品,而且還由保本人雷曼兄弟提供100%本金保證。看上去,這只基金的風險很低。然而,當雷曼兄弟陷入危機後,就給這只基金帶來了很大的不確定性。
外資保險公司對境外金融風險的傳導很弱
10月6日,中國平安保險發布公告,公司擬在2008年第三季度財務報告中對富通集團股票投資進行減值准備的會計處理, 把約157億元的市價變動損失轉入利潤表中反映。同時, 鑒於目前市場環境及狀況,公司終止以21.5億歐元的對價投資富通投資管理公司50%的股權的協議。
平安集團負責人表示:與集團的總資產相比,平安海外投資損失僅佔3%左右,對公司的整體影響有限。當前,集團和各子公司資本充足,償付能力仍將保持在300%以上。集團根據業務發展和整體戰略的需要,近期已經啟動向壽險注資200億元的增資計劃,支持壽險業務快速發展。
從目前披露的情況看,中國人壽、中國平安、中國太保等國內主要保險公司都沒有投資雷曼、美林或AIG的相關債券和金融產品。由於國內保險公司在海外投資的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規模較小,因而受國際金融風暴的影響也相對較小。
隨著AIG被美國政府接管,不少投保人擔心:在中國開業的外資保險公司,會不會因其國外的母公司或大股東在金融風暴中遭受重創而影響在中國保險業務的開展,使投保人利益受損?
對此,專家解釋說,在中國境內開展業務的友邦保險,是AIG的全資子公司。但友邦屬於獨立法人企業,即使母公司AIG的財務遇到困境,與子公司友邦之間仍屬相互獨立,在業務上不會有直接影響。此外,國家現行法律對投保人的利益也有充分保障。9月16日,保監會、財政部、央行聯合發布實施了《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規定人壽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必須轉讓給其他人壽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人壽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中國保監會指定人壽保險公司接收。這意味著,即使保險公司發生倒閉,保單持有人的權益損失也不會超過10%。
業內人士指出,雖然目前進入中國市場的外資保險公司已達幾十家,但其所佔的市場份額不足10%,對境外金融風險的傳導很弱,不會對中國保險業造成重大影響。
中國金融改革成效顯著,金融體系穩健、安全
「中國金融業在美國金融危機中損失不大,不僅如此,中國金融體系還十分穩健、安全,所以,應當對中國金融充滿信心。」對外經貿大學金融學院副院長丁志傑說。
今年以來,我國經濟增長雖有所回落,但經濟發展的基本面沒有改變,繼續朝著宏觀調控的預期方向發展,中國金融業的穩定發展有著豐腴的「土壤」。
近年來,我國金融改革發展取得重大進展,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成效顯著,中小金融機構經營機制不斷完善,各類金融機構盈利能力和抗風險能力提高,中國金融業的穩定發展有著強健的「體質」。
監管部門加強審慎監管,政府在推進金融改革發展中發揮著積極有效的作用。比如,過去兩年,銀行監管部門不斷對銀行業進行風險提示,並適時提高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比例,加上商業銀行放貸比較謹慎,因此,與美國次貸相比,中國房貸的資產質量要高得多。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國內最大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房地產開發貸款和個人按揭貸款的不良率分別僅為1.84%和0.74%。可以說,中國金融業的穩定發展有著正確的「推力」。
正確把握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關系
雖然中國金融業在這場危機中算是「躲過一劫」,但我們不應沾沾自喜,而應從中吸取教訓、得到啟示。
危機提醒我們,要客觀認識金融創新的作用和風險。資產證券化等金融創新可以使信用風險流動起來,在市場上進行分散和轉移,但不能從根本上消除風險。事實上,參與者的擴大使監管更為復雜,鏈條的延伸反而增加了脆弱性。「所以,對待金融創新,我們不能因噎廢食,也不能盲目迷信。」丁志傑說。
危機提醒我們,政府在金融改革發展中應當發揮重要作用,比如金融監管、金融救助、維護市場信心等。有專家認為,在這場危機中,美聯儲的錯不在於救助,而在於此前放鬆監管、助長泡沫。
危機提醒我們,當今時代,隨著國際金融市場日趨一體化,金融風險的傳播更為迅速、廣泛。中國在擴大開放的進程中要注意防範金融危機的傳染。
此外,美國政府的金融救助方式值得借鑒。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貨幣理論與貨幣政策室主任彭興韻認為,美國國會通過對7000億美元救市計劃的反復討論、表決,增加了保護納稅人利益的內容。美國政府在救助過程中還對問題金融機構給予不同方式的「懲罰」。比如美聯儲救AIG是因為它與普通百姓的生活關系密切,對於雷曼兄弟等一般商業機構不輕易出手救助。再如,美國在接管「兩房」之後,立即更換了其管理層。這些做法都明確宣示,美國不會為了一時的金融穩定而助長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