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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股票市場的局限性

發布時間: 2024-01-22 12:36:15

A. 我國目前股票發行的利弊

一、股票發行市場管理機制的利與弊:
目前國際上股票發行的審核制度主要有兩種: 一是「注冊制」, 即所謂的市
場原則; 另一種是「核准制」, 即所謂的實質管理。
在股票發行市場的管理手段上, 我國由國家計委、國務院證券委確定發行額度或上市規模, 這種做法存在許多缺陷:
第一, 人為造成了股市供需矛盾和市場價格的不合理, 政府自主確定一個上市規模, 使股票供給不能隨需求自由浮動, 造成供需脫節, 使股價在一定程度上失真, 市場投機盛行。
第二, 造成股份公司之間不公平競爭。上市公司有融資便利及其它有利條件, 從而造成大量未上市的股份公司面臨著不公平的競爭環境。
第三, 按地區分配發行規模的方式, 使一些具備上市條件的公司無法上市, 而某些效益不好的企業, 卻可由地方政府選擇上市, 破壞了市場擇優機制和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

二、新股定價機制的利與弊
1997 年1 月17 日,中國證監會頌布的《關於股票發行若干規定的通知》中第5 條規定: 股票定價不再以預測盈利為基礎, 而以最近3 年內每股稅後利潤算術平均值為依據。定價公式為: 股票價格= (最近三年實現的每股稅後利潤 ) ×預測市盈率。
這種演算法是使新股定價演算法統一、公正, 其好處有:
第一, 避免了上市公司在發行過程中玩數字游戲, 而導致定價不透明;
第二, 摒棄了按預測盈利定價的做法, 將股價確定於公司的現有盈利水平基礎上, 因而股價較為合理。
新的規定也有不完善之處: 首先, 買股票是買未來, 而不是過去, 對一些高成長的企業來說, 只重視過去的盈利是不科學的。其次, 算術平均值不合理,因為最近三年中, 第三年的影響作用肯定大於前兩年。

三、股票發行方式與銷售機制的利與弊:
股票發行的銷售, 通常可分為自銷與代銷兩種,自銷指股票發行公司直接將股票銷售給投資者, 而不經過中介機構。隨著我國股票公開發行的推進, 企業直接售股已很少見。代銷指證券發行者委託專門證券中介機構代理銷售, 代銷又有包銷、助銷、推銷三種方式。
目前, 我國股票發行銷售全部採用包銷方式。包銷對於發行公司來講, 籌資時間短, 可以保證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對承銷商來講, 由於我國股市中股票供不應求, 因而風險較小, 採用包銷方式可帶來高收益。
但是, 包銷對於發行公司來講, 成本較高, 而且隨著股票市場「擴容」步伐的加快, 股票發行供不應求的情況會逐步緩解, 採用包銷方式, 承銷商將單獨承擔股票銷售不出的風險。因此, 要逐步推廣採用助銷和推銷方式, 以降低籌資成本, 同時, 可使企業與承銷商共同承擔市場風險。
我國股票的發行方式, 目前採用的是「網上定價、抽簽配售」和「全額預繳款, 比例配售」兩種方式。網上定價是股價事先確定, 使其公開化, 透明化, 防止機構大戶聯手做市, 平等競爭認購新股, 使中小投資者也有可能申購到新股。但是實際操作中, 會出現下列問題:
第一, 資金雄厚的機構大戶調集資金, 以多博勝, 導致中購量大大超過發行量, 因而中簽率極低。
第二, 許多資金來源於拆借資金, 得到利益會立即撤離, 這種投機資金反而將大量投資資金擠出市場。

B. 中國股票市場不是有效市場是否是一件好事

是弱有效市場。
1 .投資能力較弱,存在投機行為過度現象目前股票市場參與者在進行投資時,往往不會考慮長期價值投資,市場上短線投資行為較普遍,主要體現在股票換手率較高,與西方國家相比, 2004 - 2007 年我國股票換手率普遍高出 5 - 10 倍。
2 .融資者融資能力不強,融資手段不多相比而言,國內股市融資能力普遍不強。據統計,僅 2005 年我國 69 家境外上市公司籌資額就達 206.5 億美元,為滬深兩市 2003 年、 2004 年首發募資總額 800 多億元人民幣的約 2 倍。
3.資源配置功能低效,股市和宏觀經濟缺乏必要的聯系由於股權結構形式單一並缺乏流動性、上市公司產業分布不盡合理等因素,導致股市資源配置功能低效。同時,二級市場交易量和規模起伏過大,突出表現在一些 ST 股票雖然經營業績不盡如人意,但市盈率卻非常高,甚至達到 60 - 100 倍。

C. 中國股市的現狀是哪些

1、股市未能發揮導向功能。大部分的投資者進入市場是為了投機而不是價值投資。大部分股民的投資理念並不成熟,對股市的未來預期和上市公司是否盈利不存在直接關系,而是主要看參與者在消息市中的信息捕捉能力,這使得股票市場的投資能力弱化,出現投機行為過度的現象。
2、股市受政策影響太大。甚至可以用政策市來形容。股市始終跟著管理層政策的調整而不斷變化,並不是由市場運行規律決定,與西方較為成熟的股市相比差異明顯。
3、市場機制不夠成熟。我國沒有經過資本主義商品經濟階段,直野行接由計劃經悉脊含濟進入市場經濟,歷史遺留的問題比較多,主要體現在國有股和法人股無法流通方面。
4、上市公司大部分質量不夠高。圈錢情況嚴重。我國股市是國企融資需求和政府催生的睜笑產物,其融資功能受到過分關注,導致我國股市的功能定位和股票發行制度不合理。

D. 我國股票市場的現存問題及解決對策

中國股票市場存在的問題和解決中國股票市場存在的問題,主要如下:第一是進入股票市場的指導思想不夠正確,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有人把股票市場看作是解決國有企業困難的一種辦法,而不是當作使有限的資源流向最有效率的優質企業、最有潛力的企業的融資渠道。在選擇上市公司的時候,有的地方政府部門和企業聯合起來去包裝、化裝上市,去欺騙投資者。以解困、扶貧為上市目的。這種思路對於股市的健康發展是先天不足的問題。發展股票市場固然應當考慮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 應當以實體經濟的發展為根本出發點,堅持市場化制度建設的努力,但如此解困的結果重新回歸政策市,最終還是不利於更多的實體經濟的。正確的指導思想應該是嚴格遵照法律規定,保證公開公正,保護公平交易,促進資金融通,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促進股票市場健康發展,而不是保護少數人的特殊利益,因為最終只有投資者信得過,對市場又信心,認為披露的信息是真的,投資者才會去買股票。第二是信息公開不夠,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當前,加強資本市場「三公」原則的制度化建設及其貫徹實施,對於增強信心、提振股市至關重要。《證券法》規定的「三公」原則不能僅僅停留在條文上。信息在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之間傳遞的阻隔和不對稱是我國股票市場存在的比較嚴重的問題。市場存在的「三不公」(公開、公平、公正)問題嚴重程度超出了局外人的想像。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內幕交易、操縱股市、黑庄操作、買賣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屢禁不止,甚至莊家冒用他人身份證和帳號坐莊炒股都禁不了。針對我國證券市場存在的信息披露不真實、信息披露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及時、信息披露不嚴肅、信息披露不主動等問題,應該做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立法,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民事損害賠償制度, 二是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保護中小股東權益,三是確立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三位一體的監管框架,四是強化中介機構的自律機制,五是建立一支堅強有力的股市監督隊伍。第三是證監會現在的定位,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同時,還要正確定位監管機構的職責。證監會現在的定位是股票市場上政企不分,主要表現在證監會本身。證監會本來的功能是監督上市公司和證券交易所,對外部投資者提供保護。證監會的唯一、最重要的職能應該是保護外部投資者,保護外部投資者不受內部投資者、不受企業經理的欺騙。但是我們國家的證監會的職能是審核公司上市,幫助國有企業解困。發行制度等存在的最大的問題還是實名審核制,審核制實質仍然是審批制,要明確監管單位不是審批單位,是維護市場穩定的機構。准確定位以後,還需要嚴格執法,完善監管,公正監管,以加強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第四是投資的質量,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投資的質量高低,是看投資人是不是真正承擔風險。如果投資者用自己的錢投資,自己承擔風險,也享有權利的話,風險與權利一致,就是高質量的投資。相反,如果完全用別人的錢投資,虧了是人家的,贏了是自己的,那就是低質量的投資。在我們國家的股市上大量充斥著低質量的投資者。低質量的投資者只負盈不負虧,必然對股市形成一種高估的壓力。為此,必須改革發行制度。第五是上市公司的結構不健全,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要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中國股市不能成為國民經濟的晴雨表,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上市公司的結構與中國經濟的結構不匹配;2004年中國股市受宏觀調控影響巨大,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在於中國股市中周期性行業上市公司比重過大,上市公司行業構成的缺陷進一步加大了中國股市的風險。國有企業上市之後實際上控制權仍在國家手裡,形式上有一個董事會,但實際上董事會、總經理都是由政府任命。董事會很難起很大作用,因為是國家持大股。2009年5月《企業國有資產法》施行以後,國資委履行出資人的職責以後,尚不完善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可望情況有所變化。第五是對中小股東保護乏力。如何保護中小股東的權益?中小股東的權益保護得越好,股票市場越健全,人們就越願意把口袋裡的錢拿出來,股票股市就越活躍。目前,對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保護較差。在保護弱小的外部投資者方面,一是對企業關聯交易作出限制。當控股股東的利益與小股東的利益發生沖突時,為了保護小股東的利益,要對控股股東的關聯交易作出限制,辦法是關聯交易原則上由企業的中小股東或它的委派的代表批准。二是為了保護小股東的利益,立法、司法救濟方面,建議適時修改民事訴訟法,引入集團訴訟制度。三是限制上市公司高管、中介例如保薦人在企業不景氣時的高額薪酬。四是投資基金的收益應當與其經營業績直接掛鉤,而不是現在的旱澇保收。第六是不講信譽,缺乏信心,信用缺失,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信用是股市的支柱。由於我國建設市場經濟的歷史短,對信用的認識膚淺,因此在信用體制的建設上步履緩慢。建立股市信用的關鍵在於信息流通暢快,信息披露的內容全面、真實、准確。但是在現實中,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時不夠及時或秘而不宣。在有可能影響公司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時,上市公司往往為了穩定股價不公開發布此種信息,但該信息卻又在私下裡傳播,形成內幕交易。上市公司夥同中介機構作假已是公開的秘密。這些都是經濟發展道路轉軌國家的通病。在股市發展初期,由於股票發行少,而購買者眾多,炒作和投機盛行,導致股價不斷上揚,形成表面繁榮,此時人們不大關註上市公司的信用。而當泡泡沫破滅後,人們才認識到信用的重要。現在我國股市的低迷,很大原因在於上市公司的信用缺失,我們應亡羊補牢。股票市場是資本市場,資本市場的主體,一是上市公司——資合公司,其賴以生存的基礎是公司信譽,一是作為投資者的股民,其賴以投資的前提是信心。信譽和信心是保證資本市場有效運行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機制。但是現在不少人非常不重視信譽,少數政府部門不講信譽,上市公司不重視信譽,有的證券公司、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也不重視信譽,證券公司在幫助企業包裝,會計事務所在幫助企業做假帳。因而股民的信心在國家接二連三出台利好的政策情況下遲遲不能恢復。不講信譽,缺乏信心,也與有關法法規不夠完善有關,譬如欠缺完備的會計法規體系。為了解決信譽信心問題,必須依法追究股票欺詐者的民事責任以及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第七是股市自身的制度性缺陷至今仍未消除,譬如「大小非」和「大小限」等。目前股市「大小非」和「大小限」合計高達1.18萬億股,比兩市流通股的兩倍還要多。大小非的問題不僅極大地改變了滬深股市的供求關系,而且改變了市場的估值體系。無論1.18萬億的限售股在現實中是否會流出,對於投資者而言都是懸在頭上的一把利劍,對於市場信心和流動性都是致命的威脅。第八是維護股市長期穩定的機制不足。建議建立股市平準基金。平準基金作為穩定市場的一個工具,有助於化解股市恐慌性拋售和非理性的過熱等股市自身無法克服的生理缺陷。主要是向投資者傳達政府明確維護股市長期穩定的信號。一些發達經濟國家和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都曾經使用並建立了股市平準基金。第九是股市法治化建設落後。市場經濟是自治經濟,也是法治經濟。股市制度屬於市場經濟的內容,其也必然納入法治的軌道。在我國,證券立法、執法和守法雖然有很大進步,但均存在疏漏,相對來說,立法和執法存在的問題更多。證監會制定的規范很多,但在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中卻輕描淡寫,甚至是於法無據。還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人們也往往不知這里的構成犯罪是依據《刑法》的哪一條。甚至在《刑法》中根本沒有相應的罪名。在執法中更是軟弱無力,沒有有效的防範機制。對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夥同上市公司的造假行為缺乏監督。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也加入了造假行列。因此,必須加快股市的法治建設,嚴格行政和法律的監管。比如,嚴查違規資金和不法坐莊,加強國資國企的輿論監督,堅決打擊內幕交易、證券欺詐、權錢交易、操縱股價以及上市公司與中介機構勾結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第十是新聞媒體應有的輿論監督作用尚需進一步發揮。

E. 中國現在的股票市場上存在哪些問題

一、指導思想
就我的理解,西方的股票市場是老百姓(投資者)發展起來的,然後才有政府介入;中國股票市場從一開始就是政府催生的,甚至是政府生出來的。所以,西方的股票市場無所謂什麼指導思想,只有賺錢的思想。每人都想賺錢,交易就做成了;而中國的股票市場既然是在政府的操縱下發展的,指導思想就特別重要。
到目前為止,中國發展股票市場的指導思想仍然是幫國有企業解困。我想,是不是至少應該換個說法,說是幫助國有企業實現民營化,這比說幫助國有企業解困好一點。幫助國有企業解困,是怎麼讓老百姓的錢流到最困難的國有企業;而幫助國有企業民營化,是怎麼使國有企業轉到最能經營好它的人手裡。這就是不同的指導思想。
二、證監會的兩項功能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高西慶先生說,證監會專門防止騙子。這講得很好。證監會就是干這個事的。或者說得好聽一點,叫作保護投資者免受上市公司經理的欺騙。但實際上證監會的用處不是這樣。因為實際工作中,證監會的主要作用還是幫助國有企業解困,即怎麼使錢流向困難的國有企業。到了1999年,證監會又增加了第二個功能,就是幫助提高社會總需求。去年要保GDP增長,怎麼保呢?就是刺激投資需求或者消費需求。消費需求怎麼上去呢?有人出主意,股票市場越熱,大家收入預期就好,消費就可以上去。
暫不談這個邏輯對與不對,在證監會承擔著這兩個功能的情況下,怎麼抓騙子?根本沒辦法。保護投資者,談何容易!
三、產權問題
中國的上市公司主要由國家控制,由國家任命董事長和總經理,這帶來一系列的問題。
第一,企業不會注意信譽機制(reputation)。
當博弈是可以重復的時候,博弈者才會注意聲譽。而國有企業的問題是使得每個人都在玩一次性博弈——明天誰當總經理誰也不知道,我幹嘛不在今天撈一把?
資本市場之所以在西方能發展,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騙人的錢騙一次可以,騙兩次也許行,騙三次就很難了,所以,要想在市場上生存下去,你要特別注意聲譽。但是,中國國有企業的經理不需要考慮這個問題,只要在任期內能撈到一把錢,以後這個企業能不能再融到資,就不是他所關心的問題。
第二,不可能從法律上保護投資者。
以關聯交易為例。在現有國有企業制度下,不可能制止關聯交易。大家知道,關聯交易是根據交易者定義的,而不是根據業務定義的。中國的國有企業的所有者都是一個,因此國有企業間的所有交易都是關聯交易。比如說,一個高科技企業上市了,融了幾個億,然後政府發現,別處有個低科技企業處於困境,職工工資都發不出來,於是政府說,你把它兼並了吧。這就是關聯交易。如果產權制度不改革,關聯交易的現象是不可能解決的。香港的上市規則規定,關聯交易需要小股東審批,把這一點拿到內地來,恐怕小股東們日夜審批都批不過來。
第三,如果產權問題不解決的話,企業內部的權力斗爭就會非常嚴重。
為什麼國有企業內部的權力斗爭或者說「內耗」這么嚴重?主要是產權問題,因為在國有企業中,管理者掌握這個企業但並不持有這個企業的股份,只有拿到控制權才會有實際利益,所以大家就為了爭奪控制權而斗爭,把精力主要用於權力斗爭而不是生產性的投資和生產性的努力上。上市公司當中這種現象尤為嚴重。
權力斗爭在西方的上市公司中也存在,但常常是改進效率的一種手段。如果一個上市公司的總經理幹得不好,就會被人推翻。中國上市公司的斗爭可能是搞垮企業的一種措施。
第四,股票市場的游戲規則沒法制定出來。
中國許多有關上市公司的條例在制訂的時候,因為考慮到企業的前身一般是國有企業,所以制訂出許多特殊的約束性條款。比如說,有一個規定是,只有三年贏利的企業才能夠上市。這相當於說,只能賣好看的西紅柿,長得不好看的就不能賣。這沒有道理。講道理的做法是,只要信息披露是真實的,誰想上市誰就可以上市。
此外,還有一系列因擔心所謂國有資產流失而作出的規定。其實,什麼叫資產流失?如果是公開叫賣,誰出價格高誰拿走,那麼哪怕只出一塊錢,也不能叫流失。但是,由於企業是國有的,如果不遵守某種硬性規則的話,就將真的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所以大量的規則就出台了。規定注冊企業時無形資產不能超過總資產的20%,也是出於同樣的考慮。
這樣一來,如果私營企業真要上市的話,一定會感到特別累。這些規則並不是根據它的情況制定的,但是它還必須走這個程序。
四、地方股票市場
西方的股票市場是從地方到集中。集中的股票市場有前提:法律體系要更為完善,信息的傳輸要更為暢通。如果這些做不到的話,要追求建立一個全國的股票市場,而且認為地方的股票市場更混亂,至少在理論上講不通。
如果法律制度不健全,信息傳輸不暢通,理性的借貸者只會把錢借給認識的人、村裡的人、周圍的人。而現在的規定相當於說,村裡的人不能互相借錢,要借錢的話,廣東的人必須借給陝西那邊的不認識的人,這才是國家應該允許的,這個道理完全反了。正因為我們國家法律不健全,信息傳輸扭曲得太厲害,所以應該是出錢的人和花錢的人離得更近一點。如果我買了你的股票,那麼我至少還有機會看看你是不是已經垮了。現在的情況正相反,有好多企業已經成爛泥了,但是大家都不知道,報紙上還宣傳它是好企業,這樣才真正造成金融危機。
五、經理、股東與職業道德
經理和股東是委託人-代理人關系。經理作為代理人,對股東負有一定的法律責任,就是誠信(fidelity)。誠信如何在法律上得到保證?對中國的法律隊伍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挑戰。
英國公司法的整個現代制度是從最原始的信託法(trust law)走過來的。英國人所自豪的對法學所作的最重要貢獻,就是發展了信託(trust)這個概念。而我們沒有這個概念。中國法官、律師對trust的文化背景、案例都沒有足夠的積累。對於中國有沒有一個能夠保護資本市場的真正的法律隊伍這個問題,我是存疑的。
經理人的職業道德問題與此相關。經理人的職業道德在表面是一個道德問題,實則是一個制度問題。經理其實是「保姆」,但現在被認為是「老闆」,而且他自己也覺得是。其實不然,好比一個保姆,主人不在,保姆就覺得自己是主人了。從長遠來看,職業道德是非常重要的,發展資本市場,簡單地說,就是把你的錢交給別人花,別人用。如果你對用錢的人的道德沒有基本信賴的話,你怎麼願意把自己的錢交給別人用?
職業道德問題不僅是經理的問題。假設在一個企業裡面,總經理持有10%的股,如果他為了這部分股權損害企業利益的話,是違法的。但是在國有企業里,假如一個國有企業有200個工人,所有者說要賣掉這個企業,但200個工人不同意賣這個企業,這卻並不被認為是違法的。這沒有道理。因為這企業是全國12億人的,200個工人只佔了其中的那百分之零點零幾,難道就能決定這個企業的命運?就可以為了自己的私利阻礙這個企業的出賣?這應該是違法的。■

F. 中國股市存在的四大問題

中國股票市場存在三大的嚴重問題

中國資本市場在20年快速發展的同時,也產生了一些嚴重的問題。當下中國股票市場正面臨著發展過程中的困局,被邊緣化日益顯現,集中表現為資源的錯配上。

第一,市場資金的嚴重錯配。

企業本來只要募足一個億資金足矣,在投行的精心包裝下,一下子圈進了10個億,錢多得沒處花,於是公司買樓買車,購買理財產品等等。而大股東面對巨額財富,「上市」後急忙高價套現。近十年來的股市,一批企業老闆圓了富豪夢,但投資者難以從中分享到經濟增長的紅利。面對一個疲弱的股市,巨額民間資金找不到出口,於是炒樓,炒商品,資金在體外循環與空轉。

第二,公司治理方式的錯配。

大股東一股獨大,外部投資者難以發揮作用,獨立董事成擺設。特別是家族型一股獨大的上市公司信息不透明,公司治理存在嚴重缺失。不少公司利用大股東和控股股東優勢地位來侵害中小股東和中小投資者的權益。

第三,籌資與投資的錯配。

產業證券市場應成為籌資者與投資者利益共沾的市場,但過往市場的天平偏向融資者,投資者只能選擇逃離,籌資也難以為繼,IPO一次又一次被迫暫停。

顯然,中國資本市場種種弊端,其根本原因在於行政主導了市場,無論從資本市場的運行機制還是外部環境來看,都沒有真正的市場化。所以改革迫在眉睫。

最大的問題:股市有風險!官員應遠離!


G. 我國股票市場的現狀

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現狀分析及相關建議經過近 20 年的發展,我國股票市場已形成了與我國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特色道路,規模不斷擴大,上市公司數量不斷增加,投資者積極性不斷提高,制度性建設日趨完善。但股票市場在諸多方面的不完善性仍較為明顯。 2007 年股票市場看似迎來了發展契機,股權分置改革初具效力,但 2008 年隨後進入蟄伏期,股市發展陷入困境。一、當前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現狀分析(一)股市功能導向存在誤差,股市和宏觀經濟之間缺乏聯系1 、投資能力較弱,存在投機行為過度現象目前股票市場參與者在進行投資時,往往不會考慮長期價值投資,市場上短線投資行為較普遍,主要體現在股票換手率較高,與西方國家相比, 2004 — 2007 年我國股票換手率普遍高出 5 — 10 倍。投機行為盛行往往是股市出現動盪的直接原因之一,滬深股指從 2003 年開始反復漲停,上證指數在 2007 年創下了歷史最高的 6124.04 點,隨即開始下行,一度跌至近期最低點 1664.93 點。至 2008 年 12 月,上證指數較長時期在 2000 點左右徘徊。股市參與者對股市的預期和上市公司是否盈利不存在直接關系,而是主要看參與者在消息市中的信息捕捉能力。2 、融資者融資能力不強,融資手段不多相比而言,國內股市融資能力普遍不強。據統計,僅 2005 年我國 69 家境外上市公司籌資額就達 206.5 億美元,為滬深兩市 2003 年、 2004 年首發募資總額 800 多億元人民幣的約 2 倍。 2007 年 11 月以來,國內上市公司融資水平更是急劇下降。從 2008 年新股發行情況來看,新股從價格到數量都沒有達到預期籌資的目的,甚至從 2008 年下半年起,新股發行變得較為困難。而且,我國上市公司融資手段不多,除了從銀行貸款和直接獲取發行資格而獲得直接融資以外,沒有更多其他的融資手段,這進一步加劇了融資能力的弱化。3 、資源配置功能低效,股市和宏觀經濟缺乏必要的聯系由於股權結構形式單一並缺乏流動性、上市公司產業分布不盡合理等因素,導致股市資源配置功能低效。同時,二級市場交易量和規模起伏過大,突出表現在一些 ST 股票雖然經營業績不盡如人意,但市盈率卻非常高,甚至達到 60 — 100 倍。從發達國家經驗來看,股市與宏觀經濟的發展存在正相關關系,但我國股市宏觀經濟晴雨表的功能卻未能充分體現,股票市場的資源被各種人為和非人為的因素消耗殆盡,股市和宏觀實體經濟出現了脫節現象。4 、股市功能缺乏財富效應,居民財產轉移渠道存在風險雖然2007 年我國股市出現了空前的繁榮局面,但也未能解決股市總體回報率較低的趨勢。 2008 年以來,股票市場持續低迷更是造成居民財富較大幅度縮水。黨的十七大指出,要增加廣大人民群眾的財產性收入,這固然鼓勵了居民積極參與股市的發展,但目前股市缺乏使居民財富增值的持久能力。(二)股市結構存在缺陷,股市持續發展缺乏必要的支持1、「政策市」阻礙了股市發展的有效性目前股市的結構性缺陷主要表現為股市的發展目標需要隨政府的發展思路而不斷變化。這種反復波動的狀況不僅不符合市場發展規律,還會打擊股市參與者的積極性,往往會造成兩種後果,一是股市發展出現過度繁榮,進而產生大量的股市泡沫,一旦這種泡沫被擠壓,股市便會迅速萎縮;二是股市發展持續低迷時,股市價值被低估,對投資者吸引力降低,股市將在很長的時期內難以走上正常的發展軌道。2、「企業圈錢」行為未得到有效控制,私利行為妨害了股市的公正性上市公司通過包裝、公關實現上市,是目前股市結構中存在的最大痼疾。由於地方政府的利益,上市公司成為一方政府獲得稅收利益的主要保證,這一點對欠發達地區來說尤為重要。以這種標准上市的公司普遍存在質量不高等問題,上市不以盈利多少為准繩,而是以利益為出發點,企業圈錢行為嚴重,各種虛假行為、不誠信行為成為股票市場的主要公害,而且我國沒有對這些行為進行嚴厲的制裁。近年來,企業圈錢行為被屢屢曝光,從上世紀 90 年代的銀廣夏、瓊民源事件到最近的國美事件,企業利用上市之便謀取私利的行為一直未得到有效遏制。3 、機構投資者坐莊行為加劇了股市的混亂局面國外經驗表明,對機構投資者進行有效管理會減少股市的震盪。而我國由於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漏洞,機構投資者常常利用資金優勢對股市進行操縱。以基金公司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迅速培育和壯大,股市投資資金已轉變為以機構投資者為主,機構的投資動向直接引導著市場走勢。由於我國目前價值欠缺的基本模式沒有得到有效改善,機構投資者奉行的以(本欄目策劃、編輯:曹敏)價值來定盈利的思想難以行得通。因此,機構投資者往往會採取操縱信息、操縱交易等手段來獲取高額回報,更有甚者,還會與企業相互串通,通過獲得內幕消息共同汲取散戶的經濟利益。(三)股市內部環境惡化,制度缺失現象嚴重我國股票市場內部環境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建設目標導向存在誤區,造成股票市場環境惡化。追溯到股市初期的建立過程,可以發現我國成立股票市場是為解決國有企業體制改革的一種權宜之計,這種定位造成股市發展要服務於國有企業改革。因此,那些質量不高的上市公司成為了股市主體,為了扶持這些國有企業,股市的投資功能和融資功能均受到了嚴重損害。二是股權分置造成股市參與者利益嚴重不均衡,股市長期偏離正常價值。由於存在流通股東和非流通股東,股市參與者的風險和收益存在嚴重不對等的局面,集中表現在同股不同利現象。同時由於流通股所佔比例過大,影響股票價格的真實性。雖然 2005 年已經開始進行了股權分置改革,但目前來看,大小非的減持力度和價值定位都未能達到預想的結果,同時,減持過程中也存在著損害公眾投資者利益的現象。三是退市制度不健全,風險制度欠缺,股市環境難於凈化。業績較差的上市公司實現退市有利於凈化股票市場的環境,但我國目前還難以實現這一目標,主要原因在於沒有相應的退市制度作為企業可以退市的依據。從我國退市制度的現狀來看,退市標准和程序在《公司法》、《證券法》、退市辦法、上市規則中都有所規定,但存在不科學、不統一、相互矛盾等問題。同時,我國股市風險制度不完善,缺乏應有的風險防範措施。從我國股市設計的總體思路來看,風險制度被忽視是其中的主要問題,體現在風險防範措施較為缺乏、應對緊急事件的能力不足等方面。(四)外部環境治理效率低下,股市持續健康發展難以得到保障我國股市外部環境效率低下主要表現在:一是法律制度體系建設滯後,執行力度有待提高。即使我國一直以來大力改革了很多的法律制度來保護股票市場發展,但總體來看,實施的時機仍較為滯後,而且沒有實施配套措施,效果並不明顯。二是信用制度尚未健全,參與者利益受侵害現象嚴重。近兩年中小股東的利益一再被提及,主要是中小股東權利無法得到保障,大股東總是利用自身的資金和信息優勢來謀取暴利。由於我國沒有建立真正有效的企業信用等級和監管實施辦法,因此,為大股東利用自身優勢來侵害中小股東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機。三是行政干預過多,股市難以形成自我發展、自我完善機制。股市建立以來,我國政府反復救市、不停托市,都為股票市場的自我發展和自我調節起到了嚴重的阻礙作用。政府這種行為一方面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使市場喪失了優勝劣汰的自我發展、自我調節功能。二、改善我國股票市場現狀的相關建議(一)進一步完善股市投融資功能,強化收入分配功能,實現資源合理配置完善投融資功能應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優先安排有優質資源的企業上市。為使市場回歸到應有的穩定狀態,應適當召回部分在海外運作較為出色的公司,帶動投資者長期投資的信心,減少市場投機行為。同時,階段性的改進配額制,對那些確屬需要國家扶持的行業和地區仍保持適當的配額制,而對於純屬地方政府希望通過上市來謀取利益的地區應予以取消配額。強化收入分配功能,首先要發展多層次的市場體系,通過市場的多樣性來降低居民收入風險;其次要建立公正、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減少居民在信息不對稱過程中做出的不理智行為,並有效防止操縱市場行為。市場的核心功能還是資源的合理配置,為此應建立和規范股票定價制度和發行制度,減少政府對市場的干預行為。(二)優化股票市場結構,加強監管,杜絕市場上違法行為的發生首先,摒棄當前政府的托市行為,盡量減少政府的行政干預,適當界定政策與市場的邊界,消除政府越位、錯位、缺位現象。市場的問題交由市場解決,但當市場失靈時,政府應果斷採取措施應對。其次,加大對違規公司和機構投資者的懲戒力度,增加其違規成本。對多次違規的上市公司,除給予一定罰金外還應按情節嚴重程度訴諸於司法處理。最後,強化政府監管的獨立性,減少政府因為利益重疊而削弱其公正性的根源,使政府在公共管理中處於超然獨立的位置。為實現獨立性,應建立相應的法律措施,提高監管的有效性。(三)完善市場目標,推進市場改革首先,改進股市建設目標。真正使原有為國有企業解困的目標轉變為為優質企業服務、為國家宏觀經濟服務的目標上來。其次,推進股權分置改革平穩運行。從股權分置改革的目標看,股權分置改革有利於實現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使大股東更加關注公司業績,中小股東也可以採用間接方式來實現自身權利。同時必須根據股市發展態勢來決定是否提高股市的對價水平,以確保投資者和國家利益不受損失。第三,建立完善的退市制度。退市制度的建立主要是為了保障上市公司質量,減少那些效益較差、盈利能力較差的公司佔用股票市場資源。同時,加強股市應對風險的能力,建立行業風險評估制度、金融工具風險評估制度等。(四)建立健全法律制度體系,保證外部環境良好運行首先,進一步建立健全股票市場相關法律制度,加大執法力度。因為好的法律制度必須通過有效的途徑才能達到預期效果。相關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會計信息披露的相關制度、社會中介機構相關制度和政府監管等制度。其次,建立有效的信用評價機制。主要是市場參與者信用評級制度、信用檔案制度等。最後,進一步規范政府職能,將政府的主要職能限定在宏觀層面上,主要負責法規、法律的建設和股市建立的總體思路和方針。

H. 我國股票市場的產品結構的不足

一、產品結構
肯定不足(對比美國、歐洲),還有進步空間。起碼如下:
(1)缺乏賣空機制。只能做多賺錢的股市,就目前的觀念來看是殘缺的,而我國的股市就缺乏做空機制。目前我國股市可以做空的有股指期貨,但是這個不是一般人可以玩的,門檻太高。

(2)缺乏外國公司。例如我們的網路、工商銀行等等可以去美國上市,但是它的主體是在中國,反過來中國沒有這樣的股票產品。這跟我們的股市行政化太強、而市場化太弱有關。

二、我國股市缺點
先必須聲明,中國股市很多時候體現了「國家意志」,從國家戰略意義上來說,是有功的,但正是它的不市場化,必然造成中國股市在市場經濟中左右碰壁。
至於缺點嘛,主要體現在:
(1)市場層面:市場化不充分,即行政意志干預過多。
例如,什麼公司能上市,不是市場能說了算的,行政說了算。
例如,什麼公司須退市,不是市場能說了算的,行政說了算。重組一下嘛!

(2)制度層面:上市、退市、分紅、定價制度極度缺乏「監管、公平、透明」。
上市:應該是好的公司就可以上市,但是在中國股市好的公司未必能上市,差的未必不能上市。
退市:應該是差的公司就必須退市,但是在中國股市差的公司未必能退市。
分紅:分不分紅不是問題,可是在發達的國家股市中分紅是必須的、強制的。
定價: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滿倉中石油。

(3)法律層面:出現問題後,法律不能有效解決問題。
2000年附近,這一類的法律事件簡直是數不勝數,到了好笑的地步。什麼銀廣廈啊之類的,笑得死人,悲劇中的悲劇。現在杜絕了嗎?NO。
訴訟,在中國股市簡直就是笑話,有p用,打官司打來的錢還不夠成本。

(4)一句話總結:中國股市60%以上的公司體現的是「圈錢」。
目前中國股市總的來說只能用圈錢來形容,當然有些少部分的公司確實優秀。

三、最後
每一個國家的股市都是從不健全走向健全,我們中國的股市也會有這樣的過程。
堅信自己,努力,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