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股票減持規定
大股東減持採取集中競價交易的,在連續任意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大股東減持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連續任意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大股東減持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轉讓價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要注意的是持有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東,24個月後解禁,也就是24個月才能進行減持,持有5%以下的非流通股,12個月後解禁,也就是12個月才能進行減持。
【拓展資料】
流通股: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數量。其概念,是相對於證券市場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場屬性的不同可分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與流通股對應的,還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
國家股:
國家股是指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投資的部門以國有財產向公司投資而形成的股份。國有法人股是指國有企業法人、國有事業、社會團體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財產向獨立於自己的公司投資而形成的股份。兩者的股份均為國有股,均需接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監管,但由於具體的投資主體不同,因而在股權管理上也有所區別。國家為了加強對公司國有股股權的監管,先後制定了《股份制試點企業國有股權管理實施意見》、《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規范性文件。
法人股:
[fǎ rén gǔ]法人股是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資產,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如果該法人是國有企業、事業及其他單位,那麼該法人股為國有法人股;如果是非國有法人資產投資於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則為社會法人股。
2. 股東減持股份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股東減持是指股東在二級市場上賣出手中持有的股票,在一定程度上會增加市場上的空方力量,引起市場上的投資者恐慌,拋出手中的股票,從而導致股價下跌。
拓展資料
股票受什麼影響
1.政策的利空利多、大盤環境的好壞、主力資金的進出、個股基本面的重大變化、個股的歷史走勢的漲跌情況、個股所屬板塊整體的漲跌情況等;
2.政策的利空利多: 政策基本面的變化一般只會影響投資者的信心。例如:如果政策出利好,則投資者信心增強,資金入場踴躍,影響供求關系的變化。如果政策出利空,則影響投資者的信心減弱,資金就會流出股市,從而導致股市下跌。
當然,有時候政策面的變化,也會影響股票的價值。比如:2001年下半年國家公布國有股減持政策,不流通的國有股要通過減持變成能夠流通的流通股,這就導致原來的流通股的價值貶值,從而導致了股市的大跌。
因此,政策面的利空利多有時候是通過供求關系來影響股市的漲跌,有時候是通過價值關系來影響股市。
大盤環境的好壞: 個股組成板塊,板塊組成大盤。大盤是由個股和板塊組成的,個股和板塊的漲跌會影響大盤的漲跌。同樣,大盤的漲跌又會反過來作用於個股。
因為當大盤漲的時候,投資者入市的積極性比較高,市場的資金供應就比較充裕,從而使得個股的資金供應也相對充裕,從而推動個股上漲。當大盤跌的時候,則反之。
特別是在大盤見底或見頂,突然變盤的時候,大盤的漲跌對個股有很大的影響:當大盤見底的時候,絕大部分個股都會見底上漲;當大盤見頂的時候,絕大部分個股都會見頂下跌。
3. 大股東減持股票規定
股東減持的條件為:1、減持比例的確定;2、一致行動人合並計算。股東減持的條件為減持比例的確定。總股數即減持比例的分母,是指上市公司發行的A股、B股、境外上市股票包含H股等數量之和,不包括優先股。減持數量,即減持比例的分子,指股東減持的a股數量,也不包括優先股。一致行動人合並計算。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構成一致行動人的多個股東所持股份數進行合並計算,整體上對減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規定進行了調整適用。股東減持股票的規則是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四)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大股東減持股票意味著什麼
大股東減持股票是指持股超過5% 的投資者,通過大宗交易,或者集合競價方式賣出手中一部分股票的行為。如果在個股上漲過程中出現大股東減持,則有可能是大股東趁個股上漲的機會,賣出手中的股票,進行套現操作,落袋為安,這種情況會引起市場上的投資者恐慌,大量的拋出手中股票,導致股價下跌。特別是在剛上市不久的股票,出現了大股東減持的公告信息,一定要小心這些股票可能「真實」業績很差,目的只是為了減持股票套取現金如果上市公司在擴張發展時,需要大量的資金進行資本運作,利用股票減持來進行實業的投資,則這種減持,在一定程度上會引起股價上漲。總之,投資者在面對大股東減持時,應結合其減持的原因進行綜合的分析,再決定是進行買入操作,還是賣出操作。
4. 大股東減持股票意味著什麼
減持股份是指股份公司股票的持有者對所持有的股票部分進行轉賣,減少對該公司的控股權。
上市公司減持即減倉是指賣掉一部分的股票,從中贏取利潤。一般來說,大小股東的減持股價會下跌,因為會增加大量賣盤打壓股價。尤其是大股東,不同股東的減持造成影響也有差異,較大股東持倉變化,一方面會影響散戶投資情緒,一方面使得資金變動量較大,短期內影響更大。
拓展資料:
股東減持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東減持對股票的影響不確定,可能會產生利好的影響,也有可能會產生利空的影響。
如果大股東通過減持來彌補上市公司的漏洞,或者對上市公司的未來不是很看好的情況下進行減持,則會是一種利空消息。如果大股東認為公司的股價被高估了,具有較大的泡沫,進行減持操作,則可能會是一種利空消息。
如果股東進行減持純粹是一種套現的行為,則可能會是一種利空消息。比如他自己不看好公司的前景,趁現在還在相對的高位,套點票子避免太大的虧損;比如他缺錢花了。想買個房、買個車,反正就是手頭錢不夠。不過一般公司股東是不會缺這點錢的,他缺很有可能是公司經營不善,才會導致他套現,也是利空的。
如果該股流通盤比較大,大型機構或者國資產股比較多,前期股價上漲的幅度不是很大,進行少量的減持對該股產生的利空影響比較小;通過減持來進行員工股票激勵、或者投入產業創新,則有可能是一種利好消息。
雖然股東減持對股票有一定的影響,但最主要的還是自己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比如投資者要設定個人投資目標,確定投資數量,建立心理預期;股票不要一次性買入,要分批購買;要學會利用工具,懂得看行情,做到心裡有數;要有自我判斷,不要人雲亦雲,不要盲目跟風;要根據市場的方向決定自我是否要追漲,要理性看待等等。
雖然有很多人在股市裡賺到錢了,但它畢竟是一個投資,不是所有人進去都能賺錢的。在進入股市之前一定要先學習相關的專業知識,不要盲目去投資,要做到謹慎入門,理性看待漲跌。
5. 什麼是國有股減持
國有股減持問題綜述
內容提要:我國在創建股票市場伊始,基於對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過高會使國家失去企業控股權的擔心,精心設計了國家股、法人股、公眾股和外資股並行的股權結構。其中公眾股、外資股為流通股、法人股、公眾股和外資股並行的股權結構。其中公眾股、外資股為流通股,國家股、法人股為非流通股,這種股權結構曾在一定意義上促進了股市的形成和發展。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股權結構已日益顯露出其弊端。在中共中央十五屆四中全會上,首次明確提出「選擇一些信譽好、發展潛力大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不影響國家控股的前提下,適當減持部分國有股,所得資金用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對此,國內許多專家和學者先後都發表了許多觀點和見解。本文就是對他們的觀點和見解進行綜述。
國有企業改革能否成功,不僅影響到中國經濟建設的全局,而且也是整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成敗的關鍵。為了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對國有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中央指出國有經濟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並針對國有企業負債過高的情況,在中共中央十五屆四中上,首次明確提出「選擇一些信譽好、發展潛力大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不影響國家控股的前提下,適當減持部分國有股,所得資金用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圍繞以上問題,國內許多專家和學者都先後發表了許多觀點和見解,現綜述如下:
一、國有股減持的背景
國有股減持,是在中共中央十五屆四中全會《關於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若乾重大問題決定》中提出來的。全會確定了國有經濟調整戰略的「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指導性方針,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作出了正確而現實的選擇。而對於股權回購或股權轉讓,《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都作出了具體的規定。但是,由於歷史遺留問題和股票計劃額度管理原因,我國現行上市公司的股本結構普遍存在國有股、法人股、流通股。但國有股、法人股在總股本中所佔比重過大的問題日趨突出,因此國有股減持也是勢在必行。
據有關資料統計,截止到2000年12月31日,滬深股市發行的總股本已達3709億股,市價總值已達48473億元。其中,滬深股市的流通股僅為1329億股,占股本總額的35.8%;流通市值僅為16219億元,占市價總的33.46%。有2380億元的國有股、法人股和其他少量內部職工股、轉配股處於沉澱狀態,占股本總額的64.2%;不流通的股票市值高達32254億元,占市價總值的66.17% 。國有股具有明顯的絕對控股地位。而國有資產的所有者缺位問題因其公共產權性質,不可能從真正意義上得到解決。因此,有一種觀點認為,所有者在事實上的不在位導致了國有財產權利的私人化和財產責任社會化,在此基礎上形成的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直接造成嚴重的腐敗、數量驚人的國有資產流失和大量的經濟犯罪。顯然,解決「所有者缺位」現象已成為解決問題的關鍵。「減持國有股」方案的推出正符合這一思路。通過國有企業中國有股比重減少而引入其他形式的股權,將股權結構分散化,便可以合法地削弱國有股的控制權力度,使我國國有企業的治理結構逐步趨於完善。
從一般意義上講,國企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微觀的、宏觀的、內部的、外部的各項配套改革。但是,改革必須抓住核心問題,而這一核心問題就是「產權」。因此,國有股減持不再是以往僅僅局限於國有企業的內部經營機制轉換方面,否則便毫無改革的時代價值。國有股減持的實質就是從產權制度上實行非國有化改造。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專家指出:產權的市場化是市場經濟高度發展與成熟的重要標志之一。從國際經驗看,投資業早已脫出了從屬於產業資本,為產業擴張提供融資服務的地位,發展了專門從事產權交易和產權優化重組的一個獨立領域;從我國的情況看,產業結構升級、國企業改革與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促進間接投資向直接投資轉化等發展與改革目標,也迫切需要有專業化市場主體承擔產業再組合的職能。國有資產轉變為國有資本並實現為可交易,這本身就意味著產權交易的金融化。
因為市場經濟的本身就是不同產權主體之間的交換關系,沒有獨立分散的產權主體,也就沒有真正的市場經濟。而市場經濟又是以民營經濟為主體,而不是政府經濟為主體。因此,有種觀點認為,產權改革是國企改革的「綱」。造成國企困難的原因,除了政企不分,責權不明,關鍵不在國企過於龐大,包羅萬象,戰線過長。所以,只有通過減持來改變國字型大小,「降格以求生存」,才有可能解決國有企業投入大產出少的現象。不難想像,通過國有股比重降低及社會公眾股上升,可逐步實現充分發揮和利用非國有股權所有者在公司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同時弱化國有產權代表的不利作用,使公司治理結構得到實質意義上完善。
二、國有股減持的目的
減持國有股作為深化企業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基本目的在於實現「政企分開」,轉變企業運行機制,使它們能夠真正成為市場經濟中的一個經濟主體,為實現經濟體制的根本轉變,為建立真正的現代企業制度奠定必要的微觀基礎。專家們指出,自70年代末提出企業改革以後,實現「政企分開」就一直是國企改革的一個基本問題,但受國有產權的制約,政府部門既是國企的所有者又是行政主體,政企始終難以分開,而政企不分,企業的運轉機制就改不了,經濟體制就不可能轉變,市場經濟新體制就難以建立。據此,專家們還認為,減持國有股不應簡單停留在「減持」上,而應從政企分開,企業運行機制是否轉變的實效出發,具體討論減持國有股的數量關系。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培育多元化投資主體是黨的十五大提出的重大改革思路之一。理順產權關系的核心是產權清晰。產權是法定主體對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收益權的總和。實現股權多元化的目的在於降低國有企業的負債水平,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規范企業的治理結構,調整經濟資源的戰略配置,提升企業的競爭能力。
在國家信息中心完成的一份建議報告中提出,國有股減持後所得收益應主要用於社會保障體制的建立,為國有企業改革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保障環境。就這個問題,中國人民大學的經濟學專家吳曉求也認為,當前我國社保問題日趨突出,國有股減持雖然從根本意義上說不是國家套現過程,但客觀上提供了套現的可能,從而利用國有股減持的「套現」機會,為補充社會保障資金的巨大缺口也成為現實的選擇。
三、國有股減持的意義
有關專家指出,《決定》首次明確提出「減持部分國有股」,作為國有經濟退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舉措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1、體現利用國有股調控經濟的政策手段。利用證券市場上資本流動配置的規律,對經濟進行調控,是世界各國(地區)政府採取經濟方式干預經濟運行的常用政策手段之一。通過對證券市場中一定規模國有股的吸納或減持,可以明顯地調節市場資本流向,適應地引導資源配置方向和結構,穩定股市大盤指數和股票價格,1998年香港特區政府果斷介入香港股市,投入大量資本吸納股票,阻擊國際游資的襲擊,以穩定股市乃至整個經濟局勢,就是一個經典範例。
2、增強國有資產存量的流動性。龐大的國有資產存量處於凝滯狀態,是國有資產配置和運行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也是長期以來改革的重點內容。迄今為止,圍繞盤活國有資產而進行的眾多改革行動收效甚微,就在於在資本市場不夠發達的背景下,難以低成本地對龐大而復雜的資產存量定價,缺少使資產有序高效流動的機制,從而使國有資產在流動中不是流失就是重新陷入凝滯。利用證券市場靈敏的定價機制和有效的資本流動機制,是在一定程度上和適用范圍內滿足國有資產流動性需求的必然選擇。因此,國有股的減持和吸納,對於推動國有資產依照市場供求關系流動、交易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3、為公眾流通股、法人股、國有股走向統一奠定基礎。由於歷史的原因,中國證券市場從其誕生的那一天起,就同時存在著三種不同性質的股票,即公眾流通股、法人股和國有股。目前後兩種佔有較大比重的股票不能在證券市場上流通。由此導致了中國證券市場的種種怪異現象和運行弊端,影響著上市公司和社會投資者的行為方式和道德規范,嚴重阻礙了證券市場向著持續、規范、健康的方向發展。如何盡快使三種股票統一流通,又不至於影響股市的穩定成長,已成為中國證券市場發展中最重大的問題。適當減持國有股,為逐步取消三種股票的差別,走向統一流通、同股同權、同股同價,邁出了重要的一步。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可以將減持國有股看作是中國證券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
4、真正實現國有控股企業股權多元化的功能,形成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從現階實情況來看,不少國有企業雖然經過股份制改造,成為上市公司,在形式上完成了向現代企業制度的轉變,但是由於國有股比重過大,使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大小股東的權力嚴重不對等。一些股份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成為國有大股東的「一言堂」,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激勵、約束、信息功能並沒有真正得到體現,運行機制沒有發生根本性變化,甚至出現向傳統國有企業回歸的現象。藉助國有股減持,可以進一步促進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改善股權結構,增強非國有股東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動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規范化。
四、國有股減持的原則
選擇部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適當減持國有股,應在不影響國家的控制權為前提,在這個總的原則指導下,專家們普遍認為,作為一項政策性非常強的長期改革措施和調控手段,在具體操作中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有利於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與全面發展。國有股的減持,會在一定程度上改變證券市場中證券與資金的供需狀況,對證券市場的運行產生重大影響。同時,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證券市場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國企改革的順利進行和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都離不開證券市場的支持。因此,國有股減持的首要原則是必須有利於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與全面發展。
2、有利於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積極穩妥地實現退出目標。針對國有資本退出的基本原則,在改革和發展的動態過程中適時、適量地減持國有股,使其在逐步退出過程中可以從國有資產的增值中獲得最大的轉讓收入。同時,在國有股減持過程中既要防止各種非法手段,合謀侵吞或轉移國有資產,又要防止利用各種不正當手段,蓄意製造新一輪市場「圈錢運動」,擾亂金融秩序,進行非法交易,坑害廣大股民,從而敗壞交易信譽和市場聲譽。
3、有利於增強國有經濟的整體控制力及資源的配置效率。由於歷史的原因,造成國有經濟在結構和布局上存在缺陷,導致國有經濟戰線過長,資源配置效率極為低下。因此,減持國有股必須要與國有企業的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加快國有企業戰線重組步伐,提高國有經濟的整體控制力及資源的配置效率。
4、有利於國有企業調整財務結構,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和競爭能力。長期以來,受計劃經濟投融資體制以及「撥改貸」改革的影響,國有企業普遍負債率過高、財務結構不合理,並成為其盈利能力和競爭力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國有企業中許多具有良好投資回報的項目,由於過高的負債率、導致投產之日就是虧損之時,減持國有股需要充分考慮國有企業財務結構調整的迫切要求,要與降低國有控股企業的負債水平,提高其盈利能力和競爭能力結合起來。
5、有利於吸引社會投資者進入國家獨資的產業,建立起面向全球性競爭的企業戰略聯盟。長期以來,中國大多數關系國民生計的基礎產業,如通訊、金融、電力、鐵路、公路、航空、石化等基本只是國家獨資經營,其他社會資本被排除在外。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需要快速發展的這些產業將進一步面臨投資瓶頸,繼續由國家單獨承擔明顯力不從心,也不利於社會資源的高效利用。同時,中國加入WTO指日可待,這些產業對外資開放迫在眉睫。因而,減持國有股要有利於盡快地吸引更多的其他國內社會投資者進入這些領域,通過股權多樣化來共同建立起面向全球性競爭的企業戰略聯盟。
6、有利於建立起一種長期的經濟政策調控手段,不斷積累調控經驗。國有股不但可以減持,而且可吸納,有進有出,這並不是一項在特殊時期內暫時的應爭性改革措施,而是要作為一種調控經濟的政策手段加以長期使用,是關繫到搞活整個國有經濟,推進國有資產合理流動和重組,調整好國有經濟布局的大事。國有股減持必然會涉及到證券市場的波動,也意味著國有資產存在形態轉變和運行空間的轉移,影響面甚廣,要充分估計可能出現的困難和問題,預先要有相應的對策和防範措施,還要注意其他改革與發展措施相配合,避免單打獨進。
7、適應於法律規范的建設和資本市場的發育狀況,減持方法上不拘一格。減持國有股,可以從存量和增理兩個方向上進行。也就是說,國有股減持不僅可以表現為國有股總量的減少,而且可以反映為國有股相對比例的降低。根據中國目前的法律規范和資本市場發育狀況,減持國有股可以採取的一般方法有:直接注銷部分國有股份、國有股份回購、國有股轉為優先股和債權、直接出售國有股、增發社會流通股、發行可轉換債券、引進戰略投資等等。
五、國有股減持的可行性
我國在創建股票市場伊始,基於對國家會失去企業控股權的擔心,精心設計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權結構這種制度安排隨著時間的推移,規模巨大的國家股、法人股不得流通,已日益顯露其弊端,並越來越成為我國國有企業改革和股票市場發展的一大障礙。為解決國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問題,有關專家就國有股減持的可行性進行了如下分析。
首先,國有股的減持不會削弱有經濟的主導地位。這是因為:有國股減持只是為國有股取得流通的屬性,並不意味著國有股的必然出讓。在國有股權取得流通但不出讓的情況下,國有股的流通自然與私有化毫無關系。在國有股出讓的情況下,雖然在企業的策觀運行上造成了部分國有企業的民營化,但從整個宏觀經濟來看,國有股權的出讓只是國有資產形態的轉化,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並沒有因此而降低。這樣國有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投資於急需發展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國有經濟具有優勢的領域。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地位並不僅僅看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數量比重,而更應該看重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長期穩定中所發揮的實質性作用和國有資本的控制力。況且,通過減持國有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國有企業內部治理結構不合理帶來的國有資產使用效益和企業經營效益低下的問題,改善國有企業形象,提高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有利於國家集中資源,使得國有資產的增值潛力得以發揮。
其次,國有股減持在技術是可行的。專家認為,目前,國有股減持的真正難度與其說在理論上,不如說在技術上,它所面臨的最大難點就是股市的承受力,缺乏足夠的資金來源是影響國有股減持的一個主要原因,清華大學朱武祥教授曾做了一個模型分析,對於單只股票假設其非流通股比例60%,若通過上市釋放10%的非流通股,則其股票價格將下跌5.76%,相當於正常的下跌幅度;若釋放17.5%,股票價格下跌10%,為目前跌停板水平,若全部上市流通,則股價將下跌35%。由此可見,目前不宜在短期內大規模通過股票市場釋放流通股,但通過股票市場釋放15%左右非流通股是可以接受的,其餘部分可分批通過一些上市途徑進行釋放,關鍵是要保持非流通股釋放規模與入市資金規模匹配。
六、國有股減持的途徑
國務院體改辦有關人士表示,根據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的一般規律,結合我國國情,國家減持國有股主要有五種途徑。
1、國有股配售。國有股配售是將上市公司的部分國有股權定期出售給特定投資人,使其國有股逐步實現上市流通。國家採取這種方式減持股既可以及時套現資金,又可以使國有資產增值。
2、股票回購。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購回國家股東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然後注銷。由於在早期上市公司國有持股比例普遍較高,回購的餘地很大,回購國有股一般不會使國有股東喪失控制權。同時,回購國有股可以使投資者從每股收益提高而上升的股價中獲利,對國有股東來說,轉讓也使其盤活了手中無法變現資產,取得了現實的收益,又不會對市場產生過大的資金壓力。
3、縮股流通。縮股流通是指上市公司將現有的國有股按當初發行價進行並股,轉由戰略投資基金持有,然後上市流通,戰略投資基金持有的國有股及法人股,在第一年不得出售,從第二年起必須提前六個月公布擬出信股票種類及數量。國家如果要退出某些行業式公司,可以將股份合部出售給戰略投資基金;如果不想退出,則可以長期持有,保持相對控股。
4、拍賣。一般來說,企業破產、清產時才採取拍賣形式,其實拍賣也可以作為國有股減的途徑之一。對於國家來說,拍賣可以及時兌現資金,雖然拍賣成交價將由市場來定,但國有股可設定一個不低於將資產的起價,國家不會因此造成損失。
5、股權轉債權。股權轉債權的具體辦法是由上市公司把國有股權轉為債權。上市公司因此而形成的債務,既可以分期償還,又可以通過可轉換債券形式上市交易,具體轉債比例由上市公司根據自身情況確定。
另外,中國改革研究會會長楊齊賢表示,國有股減持不要局限於一種途徑,可以採取幾種辦法分別試點,探求出減持的最佳途徑。為減輕國有股減持的包袱,可考慮對新上市的A股公司實現全部流通。吸引外資由購國有股,將國有資產對外資開放。國有股的減持應法制化,應通過立法的形式損作。財政部研究所有關專家則建議,國家有關管理部門應盡快根據不同產業確定出不同類企業的減持比例。中國證監會首席顧問梁定邦也曾表示過,中國可考慮成立類似香港的盈富基金,建立一支大型基金來解決國有股的問題。
應該看到,減持的方法雖不少,但各有優劣利弊,有的本身還不夠成熟,有的市場條件還不允許,有的還需要相應的法律和法規或其他配套政策措施作保障,需要指出的是,在特定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這些方法既可以分別單獨使用,一些方法也可以同時採用或組合採用,還可以考慮在不同時段運用不同方法。因此,必須結合目前的市場環境和條件,採取穩妥推動、循序漸進的方針,分階段有重點地進行。應當從局部試點著手,取得經驗,獲得成效後再全面推開。
七、國有股減持的范圍
所有權結構,實際上是控制權與流動需求(效率)之間的權衡。對國有經濟而言,需要根據其私有收益選擇所有權結構。國有經濟的私有收益,實際上涉及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經濟的基本性質,主要取能和作用范圍。也就是要確定國有經濟在哪些行業或領域需要保留和發展,確保公有制的主導地位,其中哪些領域必須占據控制地位或應該退出,讓各種所有制經濟開展市場競爭。這正是目前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改組國有企業的著力點。
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的國有經濟需要控制的行業和領域主要有四大類。
1、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這些行業中的國有企業,其首要任務是保障國家和社會的安全,效率或盈利能力如何,必須以完成這一任務為前提。具體來說,有重要的軍事工業、核工業、特種印刷企業等。
2、自然壟斷的行業,在這些行業中,自然壟斷的性質決定了國有企業要保持較強的控制地位,這樣會利於國家對自然壟斷的規制和調控,以最大限度地保護消費者的利益。這類行業主要有5個,即基礎電信、鐵路、電力、煤氣和自來水工業。
3、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這些行業中的國有企業是要滿足社會的共同需要和公民的某些需要,不純粹以盈利為目的。主要有大型水利設施、環保設施、城市公共交通等,以及金融和保險業中的一部分。
4、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重要骨幹企業。之所以要在這些產業中使國有企業成為重要骨幹,是因為要以國有經濟的力量和優勢保證在國家層次上的產業競爭力和高新技術領先性。如大型油田、大型礦山、大型鋼鐵、大型石化、汽車製造集團、大型建築公司、重要的國家實驗室、重要的電子企業和機電設備製造企業等。
專家們普遍認為,在第一類行業中,只有國有企業能夠參與有關經營活動。而在第二類行業中,有些國有企業可以占據絕對控制地位,也可以處於相對地位,有些行業不必絕對控制,可以相對控制,同時允許非國有企業進入。第三類行業由於難以盈利或盈利甚微,只有國有企業才會成為經營者。至於第四類行業,必須保留和興建一批國家絕對控制的或相對控制的企業,但沒有必要實行壟斷,只要非國有經濟有能力且願意參與發展,應該允許並鼓勵其進入。
除上述行業和領域之外,在一般競爭性行業、市場化程度高的行業,應該動員、鼓勵和支持非國有經濟進入並在其中發揮優勢,國有經濟原則上應該逐步收縮或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