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轉債轉股是利好還是利空
轉債轉股是利好,可轉債轉股是指投資者在可轉債轉股期間,將可轉債轉為正股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場的多方力量。在多方力量的推動下,股價可能會上漲,這是好事。
但可轉債轉股後,股價的漲跌還受以下因素影響:市場情況轉換後市場形勢不佳,引發投資者恐慌。大量拋售股票會導致股價下跌。相反,在市場形勢良好的情況下,市場上大量的投資者會推動股價的上漲。主要資金主力資金流入表明主力股更看好該股,認為該股後期會上漲,並進行買入操作,從而推動股價上漲。反之,主力資金流出則說明主力股不看好股票,認為後期股價會下跌,進行拋售操作,導致股價下跌。
1、所謂債轉股,是指國家設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銀行不良資產,將銀行與企業之間原有的債權、債務關系,轉變為金融與企業之間的股權、產權關系。資產管理公司和企業。債權轉股後,原償還的本息按股份轉為股利。事實上,國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已成為該企業的階段性股東。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參與公司重大事務的決策,但不參與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企業經濟狀況好轉後,通過資產重組、上市、轉讓或企業回購等方式收回資金。
2、因此,債轉股短期是好,長期是壞的,這只是權宜之計。即公司債券可以直接轉換為新發行的股票(限制性股票)而無需償還。這樣,總股本變大,每股凈資產被稀釋到一定程度。但是,這些限售股上市有一定的時間,對企業是有利的。對於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來說,未來的分紅會越來越少。
3、債轉股中的「債」是指可轉換債券,全稱是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換債券。債轉股是指債券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時間、特定條件下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可轉換債券兼具債券和股票的特點,包括三個特點:債權:可轉換債券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債券持有人可選擇持有到期債券並收取本息。股權: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後,原債券持有人成為公司股東,可以參與企業經營決策和股利分配。可轉換性: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照發行時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為股票,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當然,債券持有人也可以選擇不轉換為股份,而是在期限屆滿時收取本息,或者在流通市場上出售。
4、由於可轉換債券的利率通常低於普通公司債券的利率,有利於企業通過發行可轉換債券以低成本籌集資金,發展公司業務,解決公司債務問題;但是,可轉債實際上是企業的一種現金固定增資,增加了公司的股本。對於原股東來說,參與企業分紅的人數會增加,未來分紅會變少,對公司原股東不利。對於A股市場,由於債券持有人很少選擇到期收回本息,他們通常選擇在市場上賣出套現;而且,由於可轉債的T+0和無限漲跌的特性,在市場上經常遇到投機,所以債轉股沒有明顯的負值。
㈡ 公司債券轉股票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債券轉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要看對象是誰,對於債權人來說就是利好,對於先持股者就是利空。很簡單的道理,手中有債券的人,可以可以通過債轉股可變通成股票,成為名副其實的股東,可享受一切該公司的權益。但是對於先期持有該股股票的人來說,就是不好的消息,因為該股的數量會增加,給該股炒作帶來一定的困難。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
對於已經持有可轉債正股的投資者來說,除了可以享受配售小賺一筆之外,更關心的則是股票股價的走勢。公司發行可轉債對於股票到底有何影響,是利好還是利空,這才是關鍵。
可交換債券主要特徵:
一、可交換債券和其轉股標的股分別屬於不同的發行人,一般來說可交換債券的發行人為控股母公司,而轉股標的的發行人則為上市子公司。
二、可交換債券的標的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為存量股,發行可交換債券一般並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總股本,但在轉股後會降低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三、可交換債券給籌資者提供了一種低成本的融資工具。由於可交換債券給投資者一種轉換股票的權,其利率水平與同期限、同等信用評級的一般債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換債券的轉換不成功,其發行人的還債成本也不高,對上市子公司也無影響。
㈢ 債券轉股票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那麼當可轉換債券轉股後會稀釋上市公司每股的業績,股價可能會下跌,會對上市公司有負面影響。特別是轉股的量比較大的時候,就有可能具有利空效益。但是,如果可轉債發行投入的項目效益非常好,股價也有可能會上漲,可以帶動上市公司的業績層面,那麼會對上市公司有利好的效益。
【拓展資料】
債券轉股票技巧如下:
一、股市行情萎靡不振,交易萎縮,指數一路下跌時,不適宜出售可轉換債券或轉債轉換為股票,此時應該保留轉債,獲取固定的利息。
二、股市行情由弱轉強,交易逐漸上漲,指數上升時,可以將債券按照相應價格轉換為股票,以獲得公司業績分紅等其他利益。
三、股市行情好,交易旺盛,指數一路飆升,可轉換債券超出成本價格時,可以直接賣出債券,直接獲利。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形式,其持有人可以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它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是公司債券的一種,不僅有債權的特徵,也有期權的特徵。
可轉債注意事項如下:
一、轉股期內可轉債才能轉股,可轉債轉股期一般為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為止,期間任何一個交易日都可轉股。
二、可轉債交易支持T+0,即當天買入當天即可賣出,如果債券價格波動較大,也可以選擇提前在高點賣出,拿回本金。
三、為了保護公司利益,可轉債一般都配有提前贖回條款,也就是當股價上漲遠超過可轉債約定的轉股價格時,公司可強制按約定價格提前贖回。因此投資者需要把握轉股時機,以免因提前贖回而損失預期收益。
㈣ 債券怎樣轉換成股票
如果投資者購買了可轉債,可以直接在交易軟體上轉換成股票,一般每個證券公司的交易軟體上都有「債轉股」的功能,只要打開該功能後,輸入轉股的代碼和轉股的數量就能完成轉股操作。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是債券持有人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可轉換債券的特點是債權性、股權性、可轉換性。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其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基本收益:
當可轉換債券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
最大優點:
可轉換債券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換債券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可轉換債券轉股公式:
可轉換債券轉換股份數(股)=轉債手數 *100/ 當次初始轉股價格
初始轉股價格可因公司送股、增發新股、配股或降低轉股價格時進行調整。若出現不足轉換1股的可轉換債券余額時,在T+1日交收時由公司通過登記結算公司以現金兌付。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換債券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換債券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換債券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換債券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換債券,直接獲取收益;
當股市低迷,可轉換債券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換債券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
㈤ 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股票後能再轉換債券么
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股票後不能再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所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為股票。如果債券所有人不想轉換,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市場上出售變現。 《 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九條,公司債券可以轉讓,轉讓價格由轉讓人與受讓人約定。公司債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轉讓。
㈥ 把債券轉換為股票有什麼好處
你要明白債券和股票的區別就知道了
債券其實就是債務關系,債權人不能憑借債券來參與你企業的經營和決策的,不過它存在著到期還款付息的義務
股票是一種權利的代表,具有不可償還性
債券轉化成股票,就是將權利的變更,出讓公司的一定的權益,但不用償還了
㈦ 債轉股怎麼轉
債轉股轉成股票的方式為:打開交易軟體,選擇滬深→可轉債業務→債轉股,接著輸入想轉股的可轉債代碼,轉股代碼(輸入可轉債代碼後,一般會自動跳出來),接著輸入想要轉股的數量,點擊確定即可。
注意事項:
1、轉股期內可轉債才能轉股,可轉債轉股期一般為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為止。期間任何一個交易日都可轉股。轉股操作必須在該可轉債發債公告約定的轉股期內的交易日進行,轉股時間與股票和債券的交易時間相同。其次,投資者必須通過託管該債券的證券公司進行轉股申報。各證券公司會提供各自的服務平台(如網上交易、自助委託或人工受理等),將投資者的轉股申報發給交易所處理。
2、申請轉股的可轉債總面值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申請轉股最後得到的股份為整數股,當尾數不足1股時,公司將在轉股日後的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兌付金額為小數點後的股數乘以轉股價,比如剩餘0.88股,轉股價5元,則兌付金額為0.88*5=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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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
一字型:即開盤價、收盤價、最高價、最低價在同一價位。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1)漲停:開盤即以漲停價開出,至收盤為止,漲停未被打開過,全天均以最高價成交,說明買盤旺盛,該股屬於強勢股。(2)跌停:開盤即以跌停價開出,至收盤為止,跌停未被打開過,全天均以最低價成交,說明賣盤沉重,該股屬於弱勢股。(3)交易非常冷清,全日交易只有一檔價位成交。
交易時間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3:00 -- 15:00
競價成交
(1) 競價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價格較高的買進委託優先於價格較低買進委託,價格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的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則按時間順序優先。
(2) 競價方式: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進行連續競價 (對有效委託逐筆處理)。
交易單位
(1) 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100股=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
(2) 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100份=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3) 國債現券和可轉換債券的交易單位為「手」,1000元面額=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手或其整數倍;
(4)當委託數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紅送股時可能出現零股 (不足1手的為零股),零股只能委託賣出,不能委託買入零股。
報價單位
股票以「股」為報價單位;基金以「份」為報價單位;債券以「手」為報價單位。例:行情顯示「深發展A」30元,即「深發展A」股現價30元/股。
交易委託價格最小變動單位:A股、基金、債券為人民幣0.01元;深B為港幣0.01元;滬B為美元0.001元;上海債券回購為人民幣0.005元。
漲跌幅限制
在一個交易日內,除首日上市證券外,每隻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ST」和「*ST」
在股票名稱前冠以「ST」和"*ST""的股票表示該上市公司最近兩年連續虧損,或虧損一年,但凈資產跌破面值、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違法行為等情況之一,交易所對該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5%。"
㈧ 股權轉讓與債權轉讓
股票轉讓、債券轉讓、 股權轉讓 與 債權轉讓 可以這樣區分: 股票是以股份公司發給股東用以證明其在公司投資入股,並據以取得股息收入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權是投資人根據持股比重原則所擁有的對企業財產的支配權和分配權。 企業買賣股票,要交營業稅,個人買賣股票,免徵營業稅,企業轉讓股票,要交企業所得稅,個人轉讓境內 上市公司 的股票,免徵 個人所得稅 。 債權與債券是不同的,轉讓債券是屬於金融商品買賣的。股權、債權更多是一種權利,而不僅僅指有價證券的轉讓。在稅法上,轉讓有價證券屬於金融商品買賣,應繳納營業稅;轉讓股權、債權則不屬於金融和商品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