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限制性股票激勵員工要掏錢嗎
限制性股票激勵員工要掏錢,股權激勵的模式如下:
1、業績股票,是指在年初確定一個較為合理的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到年末時達到預定的目標,則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
2、股票期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夠愛一定數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棄這種權利。股票期權的行權也有時間和數量限制,且需要激勵對象自行為行權支出現金;
3、虛擬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收益,但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是自動失效;
4、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如果公司股價上升,激勵對象可以通過行權獲得相應數量的估價升值其收益,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付出現金,行權後獲得現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是指事先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但對股票的來源,拋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當激勵對象完成特定目標後,激勵對象才可拋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6、期權激勵模式,期權激勵的授予對象主要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他們在公司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他們掌握著公司的日常決策和經營,因此是激勵的重點;另外,技術核心骨幹也可以是激勵的主要對象。
股權激勵對企業的好處有哪些
股權激勵對企業的好處有以下:
1、股權激勵有利於公司業績增長和市值增長;
2、從統計面上來看,結合數據分析,一個公司進行了股權激勵,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公司業績可以增長30%;
3、股權激勵對於企業的人才爭奪也特別重要;
4、做了股權激勵之後,其核心人員與公司和股東成為了利益共同體,他們就更有動力和條件把企業做的更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出資方式】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❷ 為什麼公司要把老員工股權給老員工
可以要。員工持股計劃,又稱之為員工持股制度,是員工所有權的一種實現形式,是企業所有者與員工分享企業所有權和未來收益權的一種制度安排。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或股權)而擁有企業的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目的,是使員工成為公司的股東。員工持股制度雖與典型的股份制企業在持股人資格、收益分配、股票出讓等方面存在差別,但依然是以資產的個人佔有為基礎而擁有相應的剩餘索取權和控制權的,它不允許企業外人員佔有其股份(即成為持股會成員),企業員工則必須認購本企業的股份。認購股份的多少取決於企業資本與勞動的比例。員工離開企業時,企業要回購其股份。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❸ 公司給員工發股票甚麼意思
把公司的命運和每一個員工的命運緊密聯系起來,共進退,若公司能夠上市,那手中的原始股價值就會成倍的增長了
❹ 分股份給員工怎麼分配
如下:
1.股權分配分為平均分配,個人獨大和差異化分配,平均分配和個人獨大不利於公司發展。
2.創業人數在五人以下的,老大佔百分之五十一,創業人數在五人以上的,老大可以占股不超過百分之五十一。
3.創業人數是三個人,老大占股百分之五十五。
【拓展資料】
股份特點:
1.股份的金額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即股份是一定價值的反映,並可以用貨幣加以度量;
2.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3.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資本最基本的構成單位,每個股份不可再分;
4.股份的可轉讓性,即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此外,《公司法》允許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股份的分派是指公司根據發起人和(或)其他股份認購人認購股份的情況,將股份按照一定分派方法分配給認購人。如果認購的總額超過發行的總額,還應根據一定的原則確定分派的方式。繳付股款和股份分派是同一活動的兩個方面。在股份分派以後,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名稱記載在股東名冊上。
股份的收回包括無償收回和有償收回兩種。無償收回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無償地收回已經分派的股份。例如,股東自願無償地交回已分派的股份。有償收回又稱「收買」、「回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按一定的價格從股東手中買回股份。公司減少公司資本,可能會影響該公司的股票在市場上的價格。因此,《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
❺ 公司給員工代持股份
法律分析: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❻ 公司上市給員工配股嗎
有些上市公司為了激勵員工,會有一點股份給中層以上的管理人員,還得有工作年限,非常的不容易的!
❼ 公司法對股權激勵的規定
法律分析:激勵對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 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 激勵的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有直接影響的其他員工, 但不應當包括獨立董事和監事。在境內工作的外籍員工任職 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的,可以成為激勵對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