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持有公司股份被開除後怎麼辦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合法將股權回購後,意味著公司股本的減少,應該按照減少注冊資本金的程序進行,具體可以咨詢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因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回購的股票: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公司因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所回購的股票,應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B. 公司給股份離職怎麼辦
法律分析: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但沒有上市的,勞動者辭職,單位就要求勞動者退股。上市公司的,勞動者可以不退股的。原始股股東如果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則喪失持股資格,所持股份應當在離職後一個月內轉讓給公司;原始股股東拒絕按規定轉讓股權的,公司將強制要求股東轉讓,強制轉讓價格為該部分股份所對應的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C. 被辭退未到期的股票怎麼辦
法律分析:不是股東被辭退,辭退的是作為勞動者的自然人,所以不影響其持有的股份和作為股東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D. 股東如果被辭退,股份怎麼處理
股東被辭退,辭退的是作為勞動者的自然人,不影響其持有的股份和作為股東的權利。
E. 我在廠里入了股份突然被辭退我怎麼辦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入了股份和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沒有直接關系,股份可以按照雙方的簽訂的協議執行。
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如果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持相關能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如果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9條,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關系,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依法結清勞動者的工資。
如果勞動者無過錯,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屬於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賠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兩月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詳情可以參照《勞動合同法》39、46、47、48、77、87條規定。
F. 公司辭退員工時,職工持有的公司內部股該如何解決
1經濟性裁員,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讓用人單位支付你補償金。
2關於股份肯定是隨著市場價格波動,對於上市公司而言,你可以離職不退股。但是誰也不能確定股價是否會漲上去,這點你得自己評估,畢竟你在裡面工作更了解公司運營情況,你可以對股份進行預判後做決定。
G. 購買的5折員工內部股票,還沒解禁被辭退了怎麼辦
如果被辭退的話,股票就會被回收的
H. 我是小散戶我買進股票了可是上市公司突然退市了怎麼辦
退市前會有公告,無限期停盤要等重新開盤才可以交易。
退市處置:如果你的股票上了三板就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還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根據業績決定。你首先要去證券營業部開立一個三板市場的股東帳戶。需要你本人帶身份證,股東帳戶卡,還有你的股票交易卡。先辦理一下三板股東開戶,然後辦理一下股票過戶。如果還沒有上三板你要耐心等待.有三種可能,一種是重組後再重新回到主板(如濟南輕汽),另一種就是將來上三板,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破產,徹底沒有了。
詳細規定說明:
1.據有關規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2.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
3.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
拓展資料: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退市-網路
I. 買公司原始股,後被辭退了,沒簽協議,股票怎麼處理好
可以的,這會兒結算,妥妥虧了。高管等著高位清倉大甩賣呢,機構的操作也沒到出的時候,誰出誰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