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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公司股票退市流程

發布時間: 2023-01-06 00:12:38

❶ 科創板股票退市整理交易期限是

科創板公司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為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內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間不計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數累計不能超過5個交易日。
與上交所主板不同的是,科創板沒有暫停/恢復上市的程序,想要重新上市就需按照上市流程提出申請、接受審核。所以累計停牌達到5個交易日後,上交所不再接受公司的停牌申請;公司未在累計停牌期滿前申請復牌的,上交所於停牌期滿後的次一交易日恢復公司股票交易
科創板退市整理股票的簡稱前會冠以「退市」標識,也就是這個「*ST」字母樣式。所以我們在面對這類股票,需要謹慎對待,雖然股價相對較低,但也意味著將面臨很大的退市風險。
【拓展資料】
一、科創板股票退市流程
科創板股票退市的制度比較嚴格,具體如下:
1.首年觸及退市指標,直接 *ST警告處理;
2.第二年仍不達標直接退市,退市整理期為30個交易日,停牌累計時間不得超過5個交易日;
3.沒有暫停/恢復上市的程序,重新上市需重新按照上市流程提出申請、接受審核;
4.涉及重大違法退市指標的,實施永久退市,再無上市機會。
二、科創板實行強制退市包括那些情形
1.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包括信息披露重大違法和公共安全重大違法行為;
2.交易類強制退市,包括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一定指標,股票收盤價、市值、股東數量持續低於一定指標等;
3.財務類強制退市,即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包括主營業務大部分停滯或者規模極低,經營資產大幅減少導致無法維持日常經營等;
4.規范類強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報告發布、公司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發生變化等方面觸及相關合規性指標等。
以上四大類是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中,科創板上市公司可能強制退市的情形。投資者需要注意的是,對於科創板上市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的,不得申請重新上市。

❷ 688開頭的股票怎樣退市交易

688開頭的是科創板,滿足退市條件直接退市,風險較高
股票退市
1、退市整理期及時拋掉股票
股票退市整理期一般為30個交易日,投資者可在退市整理期拋出股票,及時止損。在退市整理期,還是有投資人願意來接盤的,因為一些退市公司可能會重新上市,也有的投資人是趁股價低來投機炒作。一般投資者建議不要冒險,應及時拋售股票,止損非常重要。
2、三板市場拋掉股票
退市整理期後,股票將進行掛牌轉讓,就是大家俗稱的三板市場。三板市場表現良好的股票每周交易三次(周一、周三、周五),表現不佳的股票每周交易一次(周五)。原持股人可到證券營業部辦理託管手續,在三板市場交易股票。
注意:投資者必須到證券公司開立三板交易賬戶,以確保您能夠交易。
3、等待公司進行資產清算
破產清算對於一般股民而言是最壞的一種狀況,對於破產的公司而言,清償也有先後順序,如果上市公司破產了,公司的資產將進行清算,優先償還債務。如果還有剩餘資產,將分配給持有股票的股東,但優先考慮大股東,然後才是普通股東。如果資不抵債,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只能白白虧損,自認倒霉。

❸ 股票什麼情況下會退市退市流程是怎樣的

以下是針對主板和中小板作出的規定,科創板、創業板不在此列。

一、制度的解讀
更加明確
明確定義了退市就是終止上市交易,明確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責任主體。
更加嚴格
一方面公司可以主動退市,另一方面修改了一些交易、股權、市值等指標,增加了對重大違法公司可以直接強制退市。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構成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 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 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的,如長生生物。
二、退市的流程
退市的流程主要分三個步驟,是根據條件的不同設置了退市風險警示處理、暫停上市處理和終止上市處理,比如連續虧損兩年退市風險警示處理,連續虧損三年暫停上市處理,連續虧損四年終止上市處理。這是一般條件,如果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公司,交易所可以強制退市。
三、退市的標准
財務指標
營業收入連續四年低於1000萬;
凈利潤連續四年虧損;
凈資產連續三年為負;
被會計事務所連續三年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達意見;
因財務指標被暫停上市後,不能在法定期限披露年報或被會計事務所出具無法表達意見或否定意見的;
六個月未改正財務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六個月未在法寶期限內披露年報或中報;
交易指標
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低於500萬股(中小板為300萬股);
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面值;
在規定的期限內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發生變化不具備上市條件;
其他
不具備上市條件;
被吸收合並;
股東大會作出解散或終止上市決定;
法院宣告破產;
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中小板);
證券市場有進就有應該退,就如同一條河流,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保持平衡才能持續健康地發展,A股歷來對投資者保護有加,又因供不應求,一直進得多退得少,但隨著注冊制的,配套的退市制度也相應做了調整,如果不理解其中規則,那麼無疑將自己置於風險之中。

❹ 7. 以下關於科創板股票退市流程的表述,錯誤的是( )

科創板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的,投資者將不可閱讀上市公司公告是錯誤的。科創板股票的退市整理期的交易限額為30個交易日,科創板股票的退市流程中取消了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已退市的科創板企業不在設置專門的重新上市環節都是正確的。
拓展資料:
科創板退市制度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重大違法退市指標: 重大違法「一退到底」,取消暫停上市,實施永久退市。
(2)科創板退市時間:退市時間縮短為兩年,首年不達標ST,次年不達標直接退市。退市整理期為三十個交易日,累計停牌時間不超過五個交易日。
(3)科創板退市環節:公司觸及終止上市的標准,股票直接終止上市,不再適用暫停上市、恢復上市、重新上市程序。
(4)市場類退市指標:構建成交量、股價、股東人數和市值四類退市標准,保留現有未按期披露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審計報告等基礎上,增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等合規性退市指標。
(5)交易類退市指標:強制退市交易標准達到一項即終止上市。科創板還首次引入市值標准,對於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3億元的上市公司進行強制退市。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的公司,第一年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第二年仍然觸及將直接退市。
(6)財務標准強制退市:以下情形首年不達標實施 *ST 警告,次年不達標則直接退市。還有通過引入扣非凈利潤和營業收入雙重指標,連續兩年扣非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的上市公司將被強制退市。
科創板退市股票的簡稱前會冠以「退市」標識。與上交所主板一樣,科創板公司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為30個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內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間不計入退市整理期內,但停牌天數累計不得超過5個交易日。累計停牌天數達到5個交易日後,上交所不再接受公司的停牌申請;公司未在累計停牌期滿前申請復牌的,上交所於停牌期滿後的次一交易日恢復公司股票交易。

❺ 2021年科創板退市新規 科創板最新退市規則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所述:
上市公司觸及本規則規定的退市情形,導致其股票存在被終止上市風險的,本所對該公司股票啟動退市程序。
第二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本規則所稱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且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上市公司涉及第條第一項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
(一)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生效判決;
(二)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構成重組上市,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生效判決;
(三)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導致連續會計年度財務類指標已實際觸及本章第四節規定的退市標准;
(四)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上市公司披露的營業收入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營業收入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凈利潤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凈利潤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凈利潤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潤總額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資產負債表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凈資產合計金額的50%(計算前述合計數時,相關財務數據為負值的,則先取其絕對值再合計計算);
(五)本所根據上市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影響等因素認定的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情形。
上市公司涉及第條第二項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
(一)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二)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主營業務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存在喪失繼續生產經營法律資格的其他情形;
(三)本所根據上市公司重大違法行為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程度,結合公司承擔法律責任類型、對公司生產經營和上市地位的影響程度等情形,認為公司股票應當終止上市的。
第三節、交易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120個交易日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200萬股;
(二)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
(三)連續20個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3億元;
(四)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東數量均低於400人;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節、財務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達到本規則規定標準的,本所將對其股票啟動退市程序:
(一)主營業務大部分停滯或者規模極低;
(二)經營資產大幅減少導致無法維持日常經營;
(三)營業收入或者利潤主要來源於不具備商業實質的交易;
(四)營業收入或者利潤主要來源於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
(五)其他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情形。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之前或者之後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或者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之前或者之後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
(二)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者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股票因第條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一個會計年度未出現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在年度報告披露後5個交易日內,向本所申請撤銷對其股票實施的退市風險警示並披露:
(一)第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任一情形;
(二)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三)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
(四)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公司所披露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內改正。
上市公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撤銷退市風險警示條件或者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第五節、規范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二)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2個月內仍未披露;
(三)因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公司所披露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內改正,此後股票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20個交易日不再具備上市條件,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1個月內仍未解決;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
(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情形,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一)本所失去公司有效信息來源;
(二)公司拒不披露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嚴重擾亂信息披露秩序,並造成惡劣影響;
(四)本所認為公司存在其他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缺陷且情節嚴重的。
上市公司股票因第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六項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符合下列對應條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請撤銷對其股票實施的退市風險警示:
(一)因第條第一款第一項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2個月內,披露經改正的財務會計報告;
(二)因第條第一款第二項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2個月內,披露相關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且不存在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真實、准確、完整情形;
(三)因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2個月內,超過半數董事保證公司所披露相關定期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
(四)因第條第一款第四項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2個月內,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具備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運作規范,信息披露和內控制度無重大缺陷;
(五)因第條第一款第五項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6個月內,解決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問題,且其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重新具備上市條件;
(六)因第條第一款第六項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的情形已消除。
上市公司股票因第條第一款第七項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請撤銷對其股票實施的退市風險警示:
(一)重整計劃執行完畢;
(二)和解協議執行完畢;
(三)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至破產宣告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以下簡稱《企業破產法》)作出駁回破產申請的裁定,且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起上訴;
(四)因公司已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第三人為公司提供足額擔保或者清償全部到期債務,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至破產宣告前,依據《企業破產法》作出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向本所申請撤銷對其股票實施的退市風險警示,應當提交法院指定管理人出具的監督報告、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對公司重整計劃或和解協議執行情況的法律意見書,以及本所要求的其他說明文件。
上市公司符合第條、第條規定條件的,應當於相關情形出現後及時披露,並說明是否將向本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公司可以在披露之日起的5個交易日內,向本所申請撤銷對其股票實施的退市風險警示並披露。上市公司不符合第條、第條規定的撤銷退市風險警示條件或者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第八節、主動終止上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請主動終止上市:
(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並決定不再在本所交易;
(二)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並轉而申請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轉讓;
(三)上市公司向所有股東發出回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四)上市公司股東向所有其他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五)除上市公司股東外的其他收購人向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六)上市公司因新設合並或者吸收合並,不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被注銷;
(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公司解散;
(八)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認可的其他主動終止上市情形。

❻ 股票退市流程

退市的流程主要分三個步驟,是根據條件的不同設置了退市風險警示處理、暫停上市處理和終止上市處理,比如連續虧損兩年退市風險警示處理,連續虧損三年暫停上市處理,連續虧損四年終止上市處理。這是一般條件,如果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公司,交易所可以強制退市。

拓展資料: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股票退市的三種結果:

(1)重組後再重新回到主板:

也就是說,股票退市並不意味著就立刻停止交易。而是進入退市整理期,正式終止上市之後,有30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供投資者交易。再轉入外場交易,根據有關規定退市公司原股份將在45個交易日內,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資格的證券公司代辦轉讓。退市後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老三板」。

(2)將來上三板已經退市的股票:

還有重組的可能,重組後重新回到主板,但是這個時間一般會比較長。如果股票上了三板,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還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根據業績決定。

當然要注意的是,在三板市交易前,首先要去證券營業部開立一個三板市場的股東帳戶。需要你本人帶身份證,股東帳戶卡,還有你的股票交易卡。在證券營業部先辦理三板股東開戶,然後辦理股票過戶。

(3)破產:

徹底沒有了這種情況下的普通股股東就比較倒霉了,因為公司破產的清償順序基本都是按照如下:

1.先清償企業的破產費用,

2.然後是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等,

3.然後是拖欠的國家稅金,

4.然後才是對一般債權的清償。如果資不抵債就要按照上述清償順序償還。

5.普通股民是最後一個清償的,因此最後能不能得到清償只能看公司狀況來聽天由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