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泰嘉股份上市日期
2017年1月20日
2. 鋼材股票有哪些龍頭股份
一、泰嘉股份002843:截止15時收盤,泰嘉股份報12.02元,漲9.97%,總市值25.24億元。
帶鋸條是金屬切割加工必備的高效刀具,被喻為「工匠之手」,主要用於切割各種鋼材和有色金屬,具有切割精度高、表面質量好、切割效率高等特點,廣泛應用於機械製造、汽車零部件、鋼鐵冶金、模具加工、軌道交通、大型鍛造、航空航天、核電等製造領域。
二、中信特鋼000708:截止15點,中信特鋼報23.75元,漲3.08%,總市值1198.7億元。
公司所屬行業為特種鋼鐵行業,主要業務范圍是鋼鐵冶煉、鋼材軋制、金屬改制、壓延加工、鋼鐵材料檢測。
三、銀龍股份603969:1月10日訊息,銀龍股份3日內股價上漲0.22%,市值為37.51億元,漲2.06%,最新報4.46元。
公司已經著手在寶澤龍再投資一條鋼絞線生產線和一條橋梁拉索鋼絲生產線,預計將於2018年三季度初達產,項目達產後將增加產能7萬余噸,屆時公司預應力鋼材總產能將達到約67萬余噸,與2017年相比產能增長11%。
四、馬鋼股份600808:截止15時,馬鋼股份報4.13元,漲1.47%,總市值318.04億元。
首批在境外上市試點企業之一,背景深厚。主營業務為鋼鐵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是中國最大鋼鐵生產和銷售商之一,生產過程主要有煉鐵、煉鋼、軋鋼等。本公司主要產品是鋼材,大致可分為板材、型鋼、線棒、車輪四大類。
五、八一鋼鐵600581:截止15時,八一鋼鐵報6.61元,漲1.38%,總市值101.32億元。
營業收入和利潤主要來源於鋼材的生產和銷售業務。
【拓展資料】
龍頭股指的是某一時期在股票市場的炒作中對同行業板塊的其他股票具有影響和號召力的股票,它的漲跌往往對其他同行業板塊股票的漲跌起引導和示範作用。
龍頭股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它的地位往往只能維持一段時間。成為龍頭股的依據是,任何與某隻股票有關的信息都會立即反映在股價上。
3. 光伏板塊有哪些股票
光伏板塊股票有
金辰股份(603396)
永福股份(300712)
禾望電氣(603063)
拓日新能(002218)
清源股份(603628)
捷佳偉創(300724)
向日葵(300111)
三超新材(300554)
亞瑪頓(002623)
金宇車城(000803)
東方日升(300118)
嘉澤新能(601619)
通潤裝備(002150)
ST百特(002323)
珈偉新能(300317)
九洲電氣(300040)
億晶光電(600537)
科林電氣(603050)
中光學(002189)
康躍科技(300391)
夢網集團(002123)
京山輕機(000821)
英威騰(002334)
陽光電源(300274)
科陸電子(002121)
林州重機(002535)
北玻股份(002613)
曠達科技(002516)
天龍光電(300029)
中成股份(000151)
盾安環境(002011)
和順電氣(300141)
通威股份(600438)
安彩高科(600207)
永高股份(002641)
銀星能源(000862)
雲意電氣(300304)
愛康科技(002610)
芯能科技(603105)
東材科技(601208)
鵬輝能源(300438)
愛旭股份(600732)
揚傑科技(300373)
山煤國際(600546)
中利集團(002309)
科華恆盛(002335)
哈高科(600095)
瑞和股份(002620)
聖陽股份(002580)
岱勒新材(300700)
精功科技(002006)
金固股份(002488)
深賽格(000058)
美利雲(000815)
嘉寓股份(300117)
回天新材(300041)
*ST猛獅(002684)
中來股份(300393)
中閩能源(600163)
江蘇新能(603693)
*ST東南(002263)
東尼電子(603595)
隆基股份(601012)
兆新股份(002256)
東方能源(000958)
樂山電力(600644)
中航三鑫(002163)
中環股份(002129)
露天煤業(002128)
大港股份(002077)
宏潤建設(002062)
*ST科林(002499)
石英股份(603688)
雲南鍺業(002428)
金晶科技(600586)
浙江富潤(600070)
恆星科技(002132)
協鑫集成(002506)
天沃科技(002564)
洛陽玻璃(600876)
蘇美達(600710)
錦富技術(300128)
韶能股份(000601)
科士達(002518)
奧克股份(300082)
東旭藍天(000040)
京運通(601908)
退市海潤(600401)
京泉華(002885)
華榮股份(603855)
嘉欣絲綢(002404)
四方股份(601126)
宋都股份(600077)
晶盛機電(300316)
智慧能源(600869)
林海股份(600099)
格林美(002340)
桂東電力(600310)
泰嘉股份(002843)
龍星化工(002442)
4. 泰嘉股份股票為什麼下跌
股票代碼002843
走勢同大多數次新股板塊
股票沒有隻漲不跌(當然也沒有隻跌不漲)
這個股票前期炒作多了,現在沒有參與必要
下個月還有解禁,建議迴避
5. 湖南長沙有哪些上市公司
你看一下,不知道全不全
000156 *ST嘉瑞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000157 中聯重科 長沙中聯重工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000419 通程式控制股 長沙通程式控制股股份有限公司
· 000428 G華天 湖南華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 000430 張家界 張家界旅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000548 湖南投資 湖南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000549 湘火炬A 湘火炬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000590 紫光古漢 清華紫光古漢生物制葯股份有限公司
· 000622 *ST恆立 岳陽恆立冷氣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 000639 金德發展 湖南金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000702 G正虹 湖南正虹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000722 G金果 湖南金果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000738 G*ST南摩 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 000748 *ST信息 長城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 000787 *ST創智 創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0799 酒鬼酒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 000819 岳陽興長 岳陽興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000900 現代投資 現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000906 南方建材 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000908 *ST天一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0917 G電廣 湖南電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 000918 亞華控股 湖南亞華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000932 G華菱 湖南華菱管線股份有限公司
· 000989 G九芝堂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 000998 G隆平 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3031 G三一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003416 G湘電 湘潭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003458 時代新材 株洲時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3476 G湘郵 湖南湘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3478 力元新材 長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003479 G千金 株洲千金葯業股份有限公司
· 003961 G株冶 湖南株冶火炬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 003963 G岳紙 岳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003969 郴電國際 湖南郴電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003975 新五豐 湖南新五豐股份有限公司
· 003991 長豐汽車 湖南長豐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 600031 G三一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600127 金健米業 湖南金健米業股份有限公司
· 600156 華升股份 湖南華升股份有限公司
· 600257 G水殖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600286 *ST國瓷 湖南國光瓷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600390 G金瑞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0416 G湘電 湘潭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600458 G時代 株洲時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0476 G湘郵 湖南湘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0478 力元新材 長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00479 G千金 株洲千金葯業股份有限公司
· 600599 瀏陽花炮 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 600731 G海利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600744 華銀電力 湖南華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600762 *ST金荔 衡陽市金荔科技農業股份有限公司
· 600961 G株冶 湖南株冶火炬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 600963 G岳紙 岳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600969 郴電國際 湖南郴電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600975 新五豐 湖南新五豐股份有限公司
· 600991 長豐汽車 湖南長豐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6. 企業上市中如何認定管理人員的重大變化(2)
企業上市中如何認定管理人員的重大變化
從上述變動情況來看,發行人報告期內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化是對公司原有的經營管理團隊的充實和適當調整而發生的;上述核心管理人員熟悉發行人的經營管理、業務模式或技術管理,可以確保發行人經營管理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2)根據立昂技術(300603)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補充法律意見書(一),“公司為了加強管理層的實力,2012年11月,公司董事會聘請曾就職於烏魯木齊市電信局高級工程師、新疆通信規劃設計院副院長田軍發為公司副總經理。田軍發長期在電信及通信行業從事管理工作,技術扎實,管理經驗豐富,為行業內資深專家。主持並參加過自治區內通信及信息行業的許多重要項目的規劃、設計及建設工作,熟悉電信和通信行業的設計、建設、維護等全過程管理,公司聘任其加盟公司經營層,有效加強了公司經營層對通信業務方面的全過程管控。
田軍發以副總經理職務進入公司經營層二年多,主要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技術研發及募投項目,管理過公司網路建設部、網路維護部、系統集成部、質量管理部、人力資源部、物資采購部、信息部。通過參與並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田軍發已能夠勝任公司整體的經營管理。經過董事會綜合評估,2014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會聘任其為公司總經理。”
根據上述案例,發行人在報告期內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任管理層成員,但應就新任成員履行職務的能力進行詳細描述,關鍵在於其對公司經營與發展的積極影響。
3、因個人原因離職的情形
(1)同樣是中裝建設(002822)首發上市,報告期內存在其他因素導致高管人員變動,即相關人員的個人原因:
“2012年9月,發行人原副總經理鍾矢翔因個人健康原因辭去副總經理職務。2015年8月,鍾矢翔先生不幸病逝。
2015年3月,發行人原財務總監潘耀堅欲自主創業,因此辭去發行人財務總監職務。”
發行人律師稱:最近三年內,發行人個別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化未對發行人的重大決策機制和經營管理產生不利影響,未對發行人經營發展的持續性和穩定性產生不利影響。
(2)維業股份(30062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補充法律意見書(二)指出,“經本所律師核查,在補充報告期內,發行人副總經理謝海波因個人原因於2016年1月向公司董事會申請辭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除上述變化外,發行人的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情況未發生變化。本所律師經核查認為,發行人上述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上述高級管理人員變化不屬於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的重大變化,對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不構成重大影響。”
由此可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個人原因離職的情形並不直接構成首發上市的實質性障礙。中介機構可說明相關人員離職原因的合理性及離職程序的合法性,並結合實際情況說明離職行為對發行人經營發展的持續性和穩定性不構成不利影響。
(二)人數增加的情形
1、為規范運行而增加外部董事、獨立董事
根據廣信材料(300537)申請首次公開發行A股並在創業板上市的律師工作報告,“經核查,最近兩年,隨著公司股東結構和法人治理結構的不斷完善,公司新增了外部董事(1名)及獨立董事(3名)。”
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和獨立董事制度的本意在於避免董事與經理的身份重疊和角色沖突,保證董事會獨立於經營管理層進行公司決策和價值判斷,更好地維護股東和公司利益。因此,發行人增加外部董事、獨立董事屬於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規范公司運行的措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管理層及核心人員發生重大變化,也不會對公司發展的持續性、穩定性構成重大影響,不屬於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重大變化。
2、因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而將執行董事變更為董事會,新設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
根據開元儀器(300338)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補充法律意見書之(一),“最近兩年,發行人僅設執行董事和總經理時,實際控制人羅建文、羅華東、羅旭東以及核心管理人員文勝、彭海燕、郭劍鋒、何建江、劉江舟、何峰等共同決定和執行公司生產經營所有重大事項。開元有限整體變更發起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後,發行人設置董事會,實際控制人羅建文、羅華東、羅旭東以及核心管理人員文勝、彭海燕、郭劍鋒當選公司董事,聘任文勝、彭海燕、何建江、劉江舟等為副總經理,聘任郭劍鋒為董事會秘書,聘任何峰為財務總監,發行人決策機構核心組成人員和核心管理層的人員變化未超過三分之一。”
根據上述案例,發行人前身為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僅設執行董事和總經理,但當時實際經營管理公司的團隊包括執行董事和總經理以外的多名人員;後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建立董事會並新增多名高管職位,由原經營管理團隊成員擔任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因此,公司管理層未發生實質性變化,不存在影響公司持續穩定發展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此處提及“人員變化未超過三分之一”,其原因為證監會於2002年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改制重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第一條規定:
“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其經營資產和 業績的主體部分必須在同一管理層下持續經營至少三年。
本條所稱同一管理層是指公司董事、監事、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或核心技術人員、營銷負責人在每一自然年度累計未發生1/3以上變異。”
《意見》規定了管理層的變化幅度不得超過三分之一,但由於該徵求意見稿被刪除,因此現行法律體系中不存在具體的認定尺度。在實務操作中,通常認為報告期內只要截至期末董事、高管的變化人數達到報告期初董事、高管人數基數的1/3,就認為發生了“重大變化”。
(三)人數減少的情形
根據泰嘉股份(002843)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補充法律意見書(五),“ 根據本所律師對楊李雲的訪談,楊李雲因個人已達退休年齡,無意願繼續工作而從發行人處離職。楊李雲自2011年4月擔任發行人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楊李雲於2013年12月辭去發行人董事會秘書職務,由發行人財務總監兼任董事會秘書。2015年1月1日,楊李雲辭去發行人副總經理職務。楊李雲任職期間主要負責發行人行政事務、公共關系及公司IPO工作。”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人數減少的情形較為罕見。相關人員因個人原因離職後,公司通常會進行補選;但上述案例中,發行人未進行補選。經核查,當事人離職原因為其已達到退休年齡且無意繼續工作,並指出了原職務的後續安排,不會對公司不會對公司發展的持續性、穩定性構成重大影響,不屬於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重大變化。
綜上所述,中介機構在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變動是否屬於重大變化的認定上,應牢記“實質大於形式”的認定原則,同時把握好控制權、管理層和核心人員是否穩定的問題和生產經營的持續性、穩定性是否受到重大影響的問題,並在將基本事實核實無誤的基礎上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釋或說明。
;7. 002843泰嘉股份股權登記日的利息為什麼到了除權除息日就沒有了
002843泰嘉股份2018年報分配10轉5股,派10元(含稅)。股權登記日為2019年5月30日,除權除息日為5月31日,紅利發放日和送轉股上市日為5月31日,你可以查你證券資金流水,會有利息記錄的。
8. 鋼鐵板塊龍頭股有哪些
鋼鐵板塊龍頭股票有:
1、寶鋼股份:鋼鐵龍頭股。聚焦品種拓展和質量改善,提升穩定製造能力,為新產品的用戶認證、批量穩定生產提供了有力保障。
2、中信特鋼:鋼鐵龍頭股。公司所屬行業為特種鋼鐵行業,主要業務范圍是鋼鐵冶煉、鋼材軋制、金屬改制、壓延加工、鋼鐵材料檢測。鋼鐵行業股票其他的還有: 永興材料、泰嘉股份、太鋼不銹、瑞瑪工業、日上集團、法爾勝等。
拓展資料:
1、寶鋼股份(600019):鋼鐵龍頭。控股股東為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方大特鋼(600507):鋼鐵龍頭。我國是產鋼大國而不是產鋼強國,而特鋼則是衡量一個國家能否成為鋼鐵強國的重要標志。
中信特鋼(000708):鋼鐵龍頭。鋼鐵冶煉、鋼材軋制、金屬改制、壓延加工、鋼鐵材料檢測。 鋼鐵概念股其他的還有:河鋼股份、攀鋼釩鈦、安泰科技等。
2、久立特材002318:12月3日訊息,久立特材3日內股價下跌2.37%,市值為152.34億元,跌0.51%,最新報15.59元。 公司是鋼鐵板塊的個股,主營業務是工業用不銹鋼管及特種合金的管材,管件,法蘭,棒材及管道預製件的研發,生產,銷售。
3、首鋼股份(000959):公司是首鋼集團所屬的境內唯一上市公司。首鋼股份擁有遷鋼公司,控股首鋼京唐鋼鐵聯合有限責任公司、北京首鋼冷軋薄板有限公司等鋼鐵實體單位,具有焦化、煉鐵、煉鋼、軋鋼、熱處理等完整的生產工藝流程。首鋼股份擁有國際一流裝備和工藝水平,具有品種齊全、規格配套的冷熱系全覆蓋板材產品序列。
4、馬鋼股份(600808):公司在50多年的發展歷程中,馬鋼為我國鋼鐵工業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80年代,建成了我國第一套高速線材軋機,成為我國線材高速軋制技術的搖籃。90年代,成為我國首批9家規范化股份制試點企業之一,享有「中國鋼鐵第一股」的美譽;1998年建成了我國第一條H型鋼生產線,填補了國內大H型鋼產品的空白。
9. 企業上市中如何認定管理人員的重大變化
企業上市中如何認定管理人員的重大變化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審核實踐, IPO反饋意見中經常問及這樣一個問題:“根據招股說明披露,報告期內,發行人董事、高管有部分變動。請保薦機構、律師結合報告期內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變動情況及原因,說明是否構成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重大變化並發表明確意見”。證監會關注該問題的主要依據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以下合稱“《首發管理辦法》”),其規定如下: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
第二章 發行條件
第十二條 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
第二章 發行條件
第十二條 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據此可知,發行人最近三年(創業板為兩年)內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重大變化是首發上市的基本條件之一;如發行人被認定為最近三年(創業板為兩年)內“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生了重大變化”,將不符合首發上市的監管要求,面臨審核不通過的風險。
在實務操作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化的情形屢見不鮮,那麼如何才會構成“重大變化”呢?“重大變化”的認定標準是什麼呢?本文將用“一二三”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重大變化認定的相關事項予以論述。
一、一個認定原則
鑒於《首發管理辦法》僅指出報告期內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發生重大變化且未列舉具體認定標准,在具體認定時,應結合發行人具體情況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釋,並根據“實質大於形式”的原則作出專業判斷。
二、兩個審核重點
(一)是否能保持公司控制權、管理層和核心人員的穩定
《首發管理辦法》在同一條中指出報告期內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不得變更,其立法目的旨在保證公司控制權穩定。公司管理層和核心人員穩定,既是公司控制權穩定的結果,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鞏固公司控制權的穩定性;二者相輔相成,有利於為公司發展營造良好環境並提供穩定支持。
如發行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新舊管理層、核心人員之間可能在公司經營理念、發展策略上產生較大分歧,不利於發行人未來的生產經營活動的持續開展,也不利於公司發展戰略的穩定實施,將對公司產生重大波動。
因此,作出“實質大於形式”認定的重點之一在於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是否會保持公司控制權、管理層和核心人員的穩定。
(二)是否對公司生產經營的持續性、穩定性構成重大影響
《首發管理辦法》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發生重大變化,但並未對監事變更作出要求。經分析董、監、高在公司中發揮的作用,可以發現:在公司內部治理中,董事屬於公司決策層,主導公司的經營戰略和發展方向;高管的主要職責在於執行指揮,是公司決策的執行者和指揮者;監事行使監督職能,與公司生產經營不存在直接關系。此外,《首發管理辦法》同時強調了主營業務不得發生重大變化,而在公司實際運作中,主營業務的經營與發展與執行決策層的穩定之間具有緊密聯系。
由此可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重大變化”的立法目的在於保證公司生產經營不發生重大波動,防止人員變動對公司業務的持續性和業績的穩定性造成重大影響。
因此,作出“實質大於形式”認定的另一重點在於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是否對公司生產經營的持續性、穩定性構成重大影響。
三、三類變化情形
(一)人數不變而僅作人員調整
1、正常換屆改選
根據中國銀河(60188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書附錄(五),“截至本補充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中國銀河現任董事11人,獨立董事4名,職工董事1名。新任董事6名,包括董事長,2名獨立董事、1名職工董事及2名股東董事均根據《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由股東大會、董事會作出決議,或依《公司章程》規定由職工民主選舉任職。離任董事7人,離任董事中包括董事長,3名獨立董事、1名職工董事及2名股東董事,其中董事長為因個人原因辭任,其他均為正常換屆離任,均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由股東大會、董事會作出決議批准其不再擔任。 ”
《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雖然報告期內,發行人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了數次變化,但均屬於正常變動,且均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作出決議,或依《公司章程》規定由職工民主選舉,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會造成發行人控制權或經營權的變更,其控制權、管理層和核心技術人員在報告期內處於穩定狀態,不會影響發行人正常經營的持續性和穩定性,不屬於重大變化情形。
2、為提高公司整體實力而進行人員調整
(1)根據中裝建設(002822) 的公告,“為充實經營管理團隊、完善人才結構,加快推進上市進程,發行人決定聘請更多的專業人士進入高管隊伍。因此,發行人於2012年6月和7月分別聘任潘耀堅為發行人財務總監、於桂添為發行人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聘任前,潘耀堅為會計師事務所高級審計經理,具有十餘年的財稅、審計業務經驗;於桂添為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部的高級經理,具有較為豐富的投資銀行業務經驗,成功主持或參與了多起擬上市公司IPO項目的運作。上述二人的加入有利於提高發行人的經營管理能力,提升發行人的內部控制水平。”發行人其他核心部門的高管團隊均保持穩定。
從上述變動情況來看,發行人報告期內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化是對公司原有的經營管理團隊的充實和適當調整而發生的;上述核心管理人員熟悉發行人的經營管理、業務模式或技術管理,可以確保發行人經營管理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2)根據立昂技術(300603)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補充法律意見書(一),“公司為了加強管理層的實力,2012年11月,公司董事會聘請曾就職於烏魯木齊市電信局高級工程師、新疆通信規劃設計院副院長田軍發為公司副總經理。田軍發長期在電信及通信行業從事管理工作,技術扎實,管理經驗豐富,為行業內資深專家。主持並參加過自治區內通信及信息行業的許多重要項目的規劃、設計及建設工作,熟悉電信和通信行業的設計、建設、維護等全過程管理,公司聘任其加盟公司經營層,有效加強了公司經營層對通信業務方面的全過程管控。
田軍發以副總經理職務進入公司經營層二年多,主要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技術研發及募投項目,管理過公司網路建設部、網路維護部、系統集成部、質量管理部、人力資源部、物資采購部、信息部。通過參與並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田軍發已能夠勝任公司整體的經營管理。經過董事會綜合評估,2014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會聘任其為公司總經理。”
根據上述案例,發行人在報告期內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任管理層成員,但應就新任成員履行職務的能力進行詳細描述,關鍵在於其對公司經營與發展的積極影響。
3、因個人原因離職的情形
(1)同樣是中裝建設(002822)首發上市,報告期內存在其他因素導致高管人員變動,即相關人員的個人原因:
“2012年9月,發行人原副總經理鍾矢翔因個人健康原因辭去副總經理職務。2015年8月,鍾矢翔先生不幸病逝。
2015年3月,發行人原財務總監潘耀堅欲自主創業,因此辭去發行人財務總監職務。”
發行人律師稱:最近三年內,發行人個別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化未對發行人的重大決策機制和經營管理產生不利影響,未對發行人經營發展的持續性和穩定性產生不利影響。
(2)維業股份(30062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補充法律意見書(二)指出,“經本所律師核查,在補充報告期內,發行人副總經理謝海波因個人原因於2016年1月向公司董事會申請辭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除上述變化外,發行人的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情況未發生變化。本所律師經核查認為,發行人上述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上述高級管理人員變化不屬於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的重大變化,對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不構成重大影響。”
由此可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個人原因離職的情形並不直接構成首發上市的實質性障礙。中介機構可說明相關人員離職原因的合理性及離職程序的合法性,並結合實際情況說明離職行為對發行人經營發展的持續性和穩定性不構成不利影響。
(二)人數增加的情形
1、為規范運行而增加外部董事、獨立董事
根據廣信材料(300537)申請首次公開發行A股並在創業板上市的律師工作報告,“經核查,最近兩年,隨著公司股東結構和法人治理結構的不斷完善,公司新增了外部董事(1名)及獨立董事(3名)。”
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和獨立董事制度的本意在於避免董事與經理的`身份重疊和角色沖突,保證董事會獨立於經營管理層進行公司決策和價值判斷,更好地維護股東和公司利益。因此,發行人增加外部董事、獨立董事屬於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規范公司運行的措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管理層及核心人員發生重大變化,也不會對公司發展的持續性、穩定性構成重大影響,不屬於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重大變化。
2、因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而將執行董事變更為董事會,新設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
根據開元儀器(300338)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補充法律意見書之(一),“最近兩年,發行人僅設執行董事和總經理時,實際控制人羅建文、羅華東、羅旭東以及核心管理人員文勝、彭海燕、郭劍鋒、何建江、劉江舟、何峰等共同決定和執行公司生產經營所有重大事項。開元有限整體變更發起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後,發行人設置董事會,實際控制人羅建文、羅華東、羅旭東以及核心管理人員文勝、彭海燕、郭劍鋒當選公司董事,聘任文勝、彭海燕、何建江、劉江舟等為副總經理,聘任郭劍鋒為董事會秘書,聘任何峰為財務總監,發行人決策機構核心組成人員和核心管理層的人員變化未超過三分之一。”
根據上述案例,發行人前身為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僅設執行董事和總經理,但當時實際經營管理公司的團隊包括執行董事和總經理以外的多名人員;後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建立董事會並新增多名高管職位,由原經營管理團隊成員擔任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因此,公司管理層未發生實質性變化,不存在影響公司持續穩定發展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此處提及“人員變化未超過三分之一”,其原因為證監會於2002年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改制重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第一條規定:
“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其經營資產和 業績的主體部分必須在同一管理層下持續經營至少三年。
本條所稱同一管理層是指公司董事、監事、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或核心技術人員、營銷負責人在每一自然年度累計未發生1/3以上變異。”
《意見》規定了管理層的變化幅度不得超過三分之一,但由於該徵求意見稿被刪除,因此現行法律體系中不存在具體的認定尺度。在實務操作中,通常認為報告期內只要截至期末董事、高管的變化人數達到報告期初董事、高管人數基數的1/3,就認為發生了“重大變化”。
(三)人數減少的情形
根據泰嘉股份(002843)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補充法律意見書(五),“ 根據本所律師對楊李雲的訪談,楊李雲因個人已達退休年齡,無意願繼續工作而從發行人處離職。楊李雲自2011年4月擔任發行人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楊李雲於2013年12月辭去發行人董事會秘書職務,由發行人財務總監兼任董事會秘書。2015年1月1日,楊李雲辭去發行人副總經理職務。楊李雲任職期間主要負責發行人行政事務、公共關系及公司IPO工作。”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人數減少的情形較為罕見。相關人員因個人原因離職後,公司通常會進行補選;但上述案例中,發行人未進行補選。經核查,當事人離職原因為其已達到退休年齡且無意繼續工作,並指出了原職務的後續安排,不會對公司不會對公司發展的持續性、穩定性構成重大影響,不屬於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重大變化。
綜上所述,中介機構在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變動是否屬於重大變化的認定上,應牢記“實質大於形式”的認定原則,同時把握好控制權、管理層和核心人員是否穩定的問題和生產經營的持續性、穩定性是否受到重大影響的問題,並在將基本事實核實無誤的基礎上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釋或說明。
;10. 泰嘉股份新股中簽後什麼時候上市
按目前的新股上市節奏,新股發行後約在9到12天左右後上市交易,泰嘉股份是1月10日申購的,估計在1月20左右上市,具體時間請留意交易所或上市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