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哪裡能看到以前的招股說明書
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官網,發行部可以查到。
登陸證監會官網,「網頁鏈接」
2. 然後往下拉,找到右邊的部門設置中的「發行部」。
(1)浪莎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證監會擴展閱讀:
招股說明書的特點:
1.招股說明書概要屬於法定信息披露文件:招股說明書概要應當與招股說明書一並報請證券監管機構審批。作為招股說明書附件,招股說明書概要應依照法律規定和證券監管機構要求記載法定內容。
2.招股說明書概要屬於引導性閱讀文件:招股說明書內容詳盡但不便於投資者閱讀和了解,為增強招股文件的易解性,盡可能廣泛、迅速地向社會公眾投資者提供和傳達有關股票發行的簡要情況,應以有限數量的文字作出招股說明書概要,簡要地提供招股說明書的主要內容。一般情況下,招股說明書概要約為1萬字左右。
3.招股說明書概要屬於非發售文件:根據現行規定,招股說明書概要標題下必須記載下列文字:「本招股說明書概要的目的僅為盡可能廣泛、迅速地向公眾提供有關本次發行的簡要情況。招股說明書全文為本次發售股票的正式法律文件。投資者在做出認購本股的決定之前,應首先仔細閱讀招股說明書全文,並以全文作為投資決定的依據。」雖然招股說明書概要並非發售文件,但不得誤導投資人。
B. 招股說明書有效期
招股說明書是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發行股份和發起人、社會公眾認購股份的一切行為,除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外,都要遵守招股說明書中的有關規定,違反者,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招股說明書有效日期為6個月,自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起計算。發行人不得使用過期的招股說明書發行股票。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有效期內未能發行股票,必須修訂招股說明書,補充最新的財會資料和其它信息。這些修改、補充的信息,須先經承銷商、推薦人以及與該等信息有關的中介機構(例如:律師、注冊會計師或資產評估人員)的認可,再報證監會審核後,發行人方可發行。發行人應當將招股說明書及備查文件置備於發行人、擬上市證券交易所、保薦人、主承銷商和其他承銷機構的住所,以備公眾查閱。
法律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三條 招股說明書的有效期為六個月,自中國證監會核准前招股說明書最後一次簽署之日起計算。
C. 菜鳥問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和年報是啥關系是有了前者,也就是公開發行股票之後才有年報嗎
招股說明書是非股份股市進行股份改制發行股票時介紹自己公司情況已經發新股情況的說明。裡面涉及公司成立、發展、近幾年盈利、財務報表、前景展望等等內容,希望打新股的人能通過說明書了解該公司,從而決定是否購買該公司股票。
年報是上市的股份公司每年的財務報表,內容有一年內公司高管變動、公司重大投資及進展、公司一年來的投資、收人、利潤等等內容,實際相當於向股票持有人匯報工作。年報是證監會規定必須得報的!
招股說明書是給打新股的人看的,年報是給公司股東看的,招股說明書和年報似乎沒啥密切關系。時間上,股份公司必須先發行招股說明書,招股成功後成立股份制公司,成立後,必須每年出一份年報!
D. 新股上市前要公開哪些文件這些公開的文件信息在哪裡可以看到
以巨力索具為例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
中國證監會關於核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
國浩律師集團(北京)事務所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法律意見書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保薦書
審計報告
公司章程(草案)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路演公告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結果公告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定價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
首次公開發行股網上定價發行搖號中簽結果公告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基本上是這些,文件可以到證監會制定信息發布媒體,比如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巨潮資訊網等看到。
E. 招股說明書是什麼意思呢
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說明書是供社會公眾了解發起人和將要設立公司的情況,說明公司股份發行的有關事宜,指導公眾購買公司股份的規范性文件。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必須製作招股說明書。
內容構成
1、招股說明書封面;
2、招股說明書目錄;
3、招股說明書正文;
(1)主要資料
(2)釋義
(3)緒言
(4)發售新股的有關當事人
(5)風險因素與對策
(6)募集資金的運用
(7)股利分配政策
(8)驗資報告
(9)承銷
(10)發行人情況
(11)發行人公司章程摘錄
(12)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重要職員
(13)經營業績
(14)股本
(15)債項
(16)主要固定資產
(17)財務會計資料
(18)資產評估
(19)盈利預測
(20)公司發展規劃
(21)重要合同及重大訴訟事項
(22)其他重要事項
(23)董事會成員及承銷團成員的簽署意見
4、招股說明書附錄;
5、招股說明書備查文件。
招股說明書的法定內容公司通過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招股說明書應當附有發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並載明下列事項:①發起人認購股份數;②每股的票面金額發行價格;③無記名股票的發行總數;④認購人的權利、義務;⑤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時認股人可撤回所認股份的說明。
特點
1、招股說明書概要屬於法定信息披露文件:招股說明書概要應當與招股說明書一並報請證券監管機構審批。作為招股說明書附件,招股說明書概要應依照法律規定和證券監管機構要求記載法定內容。
2、招股說明書概要屬於引導性閱讀文件:招股說明書內容詳盡但不便於投資者閱讀和了解,為增強招股文件的易解性,盡可能廣泛、迅速地向社會公眾投資者提供和傳達有關股票發行的簡要情況,應以有限數量的文字作出招股說明書概要,簡要地提供招股說明書的主要內容。一般情況下,招股說明書概要約為1萬字左右。
3、招股說明書概要屬於非發售文件:根據現行規定,招股說明書概要標題下必須記載下列文字:「本招股說明書概要的目的僅為盡可能廣泛、迅速地向公眾提供有關本次發行的簡要情況。招股說明書全文為本次發售股票的正式法律文件。投資者在做出認購本股的決定之前,應首先仔細閱讀招股說明書全文,並以全文作為投資決定的依據。」雖然招股說明書概要並非發售文件,但不得誤導投資人。
F. 招股說明書是什麼招股說明書與招股意向書有什麼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說明書是供社會公眾了解發起人和將要設立公司的情況,說明公司股份發行的有關事宜,指導公眾購買公司股份的規范性文件。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必須製作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發行股份和發起人、社會公眾認購股份的一切行為,除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外,都要遵守招股說明書中的有關規定,違反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招股意向書就是說內容中有若干招股內容還沒有最後定案。還在溝通期。招股說明書是指已經是最後定稿,並進入正式執行期。
從形式上講,招股說明書的結構主要由各個"節"按順序構成;而招股意向書的結構則主要由各個"章"組成。
從內容上講,最大的區別在於本次發行概況的披露。以往招股說明書在發行概況中直接披露了發行價格,並根據發行價格確定了發行市盈率和預計實收募股資金;招股意向書則不能確定發行價格、相應的市盈率、預計實收募股資金,但是,招股意向書增加了對詢價對象等的要求和披露。按照中國證監會《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向不少於20家詢價對象進行初步詢價,公開發行股數在4億股(含4億股)以上的,參與初步詢價的詢價對象應不少於50家。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預計實收募股資金,投資者可以比照參考發行方募集資金投向各個項目所需資金的總和。雖然,預計實收募股資金和募投項目所需資金的總和並不一定完全一致,但大概可以了解和推算發行方預期的發行價格、發行市盈率以及募資額度。
除了本次發行概況的披露方面存在較大區別外,招股說明書與招股意向書在發行上市的重要日期方面也有著重要差異:在招股說明書中,發行方在"預計上市日期"一欄承諾將在發行結束後向交易所申請,而招股意向書則乾脆取消了有關"預計上市日期"的內容。有關人士認為,在詢價發行中,由於發行人需要等待被詢價人做出是否參與以及參與價格的回應,因此雖然在實踐中發行人可能最終都實現了股票成功發行上市,但是在理論上確實存在著發行失敗的可能。因此,不能明確披露"預計上市日期"。
此外,業內人士分析指出,招股意向書雖然與招股說明書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但由於招股意向書需要詢價,它更類似於發出"不可撤銷的要約",等待各方面對其做出"承諾"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說,招股意向書雖然已經生效,但發行程序僅僅是剛剛啟動,市場被詢價各方的選擇權也才開始發揮,這根本區別於原來招股說明書確定好一切、市場只能被動參與的發行方式。
對於市場一直比較顧慮的"詢價制可能大大延長發行時間,影響發行效率"的問題,從華電國際的招股意向書可以發現,這個顧慮是多餘的:從前按照招股說明書的發行時間安排,一般公司的發行(從開始招股到中簽投資者繳款日)需要9天左右的時間,而華電國際從披露招股意向書到公告中簽投資者繳款獲放棄認購的時間為11天。也就是說,兩者的差別並不十分明顯,不會大大降低社會資源和效率。
G. 發行人應在申請文件受理後、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前,將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在中國證監會網站預先披露。
根據《證券法》第二十一條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申請文件受理後、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前,發行人應當將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在中國證監會網站預先披露。
沒有任何問題
H. 招股說明書有效期
法律分析:招股說明書有效期為6個月。過期的招股說明書不能使用,必須修訂招股說明書,更新財會資料和其它信息。招股說明書的內容應真實、准確、完整。
法律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十三條 招股說明書的有效期為六個月,自中國證監會核准前招股說明書最後一次簽署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四條 申請文件受理後、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前,發行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網站預先披露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發行人可在公司網站刊登招股說明書(申報稿),所披露的內容應當一致,且不得早於在中國證監會網站披露的時間。
I. 發行人應在申請文件受理後、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前,將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在中國證監會網站預先披露。
因為招股說明書是發行時才能披露的沒有審核,不知道會不會通過,沒有權利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