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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有無記名股票嗎

發布時間: 2022-09-26 01:32:46

Ⅰ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有優先股股票發行嗎

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是可以發行優先股的,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不能發行股票,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是能發行優先股。但是有限責任公司可以通過合法的方式,向部分股東優先分配利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第一百三十一條國務院可以對公司發行本法規定以外的其他種類的股份,另行作出規定。

Ⅱ 記名股票與無記名股票的區別有哪些

一、記名股票與無記名股票的區別有哪些
1、記名股票與無記名股票的區別如下:
(1)股東權利的行使不同,記名股票只能由股票上記載的股東行使股東權利;
(2)轉讓方式不同,無記名股票的轉讓,以實際交付為要件,記名股票的轉讓,一般都要求必須履行一定的程序;
(3)具體的股東權利行使不同,記名股票,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或者進行分紅等事項,無記名股票,則需要以公告的方式進行通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記名股票的特點有哪些
1、股東權利歸屬於記名股東;
2、可以一次或分次繳納出資;
3、轉讓相對復雜或受限制;
4、便於掛失,相對安全。

Ⅲ 無記名股票是什麼意思

無記名股票公司發行的股票票面和公司股東名冊上沒有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Ⅳ 無記名股票就是指大多有限公司的股票嗎

這種股票所有權的特點是必須具體地佔有股票本身,持有無記名股票的股東需要經常向公司提示股票,留心股東大會的消息。無記名股票的好處在於發行手續簡單,易於購買和轉讓,不足之處在於公司對股東情況難以控制,可能導致經營風險較大。按照規定,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無記名股票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
不記名股票發行時一般留有存根聯,它在形式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體,記載了有關公司的事項,如公司名稱、股票所代表的股數等;另一部分是股息票,用於進行股息結算和行使增資權利。
中國《公司法》在這方面的規定為:股份有限公司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

Ⅳ 散戶買的股票是無記名股票嗎

股票一般分為記名股票和不記名股票,記名股票就是說在每個股票,不管是票面還是股東的名單上面都會註明該股票的股東是誰,反之無記名股票就是說在這兩個地方沒有股東的名字。所以散戶購買的流通股票都是不記名的,可以隨時轉讓

Ⅵ 無記名股票應當記載哪些

不記名股票發行時一般留有存根聯,它在形式上分為兩部分
1、股票的主體,記載了有關公司的事項,如公司名稱、股票所代表的股數等;
2、股息票,用於進行股息結算和行使增資權利。
中國《公司法》在這方面的規定為:股份有限公司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

Ⅶ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股票。根據法律規定,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Ⅷ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必須記名嗎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Ⅸ 股份有限公司無記名股票

無記名股票也稱不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投票。它與記名股票比較,差別不是在股東權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記載方式上。這種股票所有權的特點是必須具體地佔有股票本身,持有無記名股票的股東需要經常向公司提示股票,留心股東大會的消息。無記名股票的好處在於發行手續簡單,易於購買和轉讓,不足之處在於公司對股東情況難以控制,可能導致經營風險較大。按照規定,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不記名股票發行時一般留有存根聯,它在形式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體,記載了有關公司的事項,如公司名稱、股票所代表的股數等;另一部分是股息票,用於進行股息結算和行使增資權利。中國《公司法》在這方面的規定為:股份有限公司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一種在股票上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以原聯邦德國最為流行。凡持有無記名股票者,即取得股東資格。此種股票僅憑股票所附息票領取股息,故可以自由轉讓。但無記名股票必須向公司繳足股款之後才能發給,因為這種股票不記載股東姓名,如果允許股東繳付部分股款即發給股票,日後不知股東姓名,無法催繳未付股款。與記名股票比,無記名股票存在兩個突出問題,一是由於無法向股東寄送書信,不易收集委任書,甚至會影響到股東大會;二是發行公司不能掌握無記名股東的姓名,很難避免股份被包購和公司被篡奪的局面。正是由於無記名股票存在一定弊端,有些國家不允許發行這種股票。英國公司雖允許無記名股票發行,但受嚴格的交易制度控制管理,許多大陸法系國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幾乎都是採用無記名,形式發行的。無記名股票轉讓和過戶手續簡便,交易方便,一經轉讓股權馬上就可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