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限售股解禁要交稅嗎
法律分析:要。扣稅是在解禁賣出所持證券後,按成交市值的20%收取。經國務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20%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轉讓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繼續實行免徵個人所得稅政策。解禁股是指限售股過了限售承諾期,可以在二級市場自由買賣股票。 解禁股分為大非解禁股和小非解禁股。企業、個人的限售股解禁後要繳納稅收,稅收優惠主要是在其它稅收比較低的地區來繳納稅務。企業在限售股解禁稅收的優惠上,要找當地稅務局支持匯算清繳與清算的地區,避免稅務不讓遷出,且不需要託管到當地券商營業部的,也可以不指定券商和地點的這些地區,會更加方便,避免很多隱性、復雜的手續,從而達到合理避稅,大昔大渝在限售股解禁稅收方面口碑好、信任度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三條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證券發行、交易活動的當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應當遵守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證券發行、交易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交易市場的行為。
第六條證券業和銀行業、信託業、保險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託、保險業務機構分別設立。
第七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根據需要可以設立派出機構,按照授權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第八條在國家對證券發行、交易活動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設立證券業協會,實行自律性管理。
第九條國家審計機關對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進行審計監督。
❷ 企業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如何所得稅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企業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以下簡稱限售股)有關所得稅問題,公告如下:
一、納稅義務人的范圍界定問題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及其實施條例第三條的規定,轉讓限售股取得收入的企業(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二、企業轉讓代個人持有的限售股征稅問題
因股權分置改革造成原由個人出資而由企業代持有的限售股,企業在轉讓時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企業轉讓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應作為企業應稅收入計算納稅。
上述限售股轉讓收入扣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為該限售股轉讓所得。企業未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不能准確計算該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該限售股轉讓收入的15%,核定為該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稅費。
依照本條規定完成納稅義務後的限售股轉讓收入余額轉付給實際所有人時不再納稅。
(二)依法院判決、裁定等原因,通過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企業將其代持的個人限售股直接變更到實際所有人名下的,不視同轉讓限售股。
三、企業在限售股解禁前轉讓限售股征稅問題
企業在限售股解禁前將其持有的限售股轉讓給其他企業或個人(以下簡稱受讓方),其企業所得稅問題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企業應按減持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計入企業當年度應稅收入計算納稅。
(二)企業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簽訂協議轉讓給受讓方,但未變更股權登記、仍由企業持有的,企業實際減持該限售股取得的收入,依照本條第一項規定納稅後,其餘額轉付給受讓方的,受讓方不再納稅。
❸ 限制性股票稅收政策是什麼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原則上應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權歸屬於被激勵對象時確認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即:上市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計劃時,應以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境外為證券登記託管機構)進行股票登記日期的股票市價(指當日收盤價,下同)和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指當日收盤價,下同)的平均價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減去被激勵對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數所對應的為獲取限制性股票實際支付資金數額,其差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
拓展資料:
授予限制性股票當期,如果是增資授予,按照授予日股票市價與收取的象徵性價格之間的差額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同時按照股份面值總額增加股本,並按照兩者差額增加資本公積;如果是大股東轉讓股份授予,不作處理。由於限制性股票會在授予當期提高公司的成本費用,而按照稅法原則,這部分費用不能用來抵稅,在上市公司稅收採用應付稅款法核算的前提下,對公司的所得稅費用沒有影響,因此當年該上市公司凈利潤的凈減少值應該與費用的增加值相當。持有限制性股票的員工在授予日,按照獲得股票市價計量的總額與支出的象徵性價格之間的差額,繳納個人所得稅。(註:美國政府要求限制性股票所有者在股票限製取消後,即使他不出售股票也要繳納所得稅。而在他出售這些股票時,只要股價繼續上漲,他還要繳納另外的所得稅。另外,他持有股票時間超過一年還要繳納資本所得稅。)
❹ 限售股解禁稅收是多少
限售股解禁稅收包括25%的企業所得稅和20%的個人所得稅。解禁限售股稅收在各地的優惠力度不同。不同地區政府為了吸引外來企業,推出返還80-90%,甚至更高的優惠稅收來吸引他們,但是高額的返還比例中不包含個人所得稅,最終結算的綜合稅負高達14%以上。對此,江西地方政府推出針對限售股解禁稅收的新優惠,含國稅、地稅、個人所得稅在內的綜合稅收,低至8.77%。而且對於企業來說,限售股減持可以不指定券商和地點,不受新指定券商的規則左右,非常的方便快捷。還有更多優惠新政策,詳情可以網路大昔大渝,對限售股、大小非、新三板等各種避稅方式有專業性的見解和極好的口碑。
❺ 限制性股票稅收政策是什麼
限制性股票稅收政策是:應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權歸屬於被激勵對象時確認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即: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下,激勵對象認購時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待解鎖時就解鎖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權激勵所得=(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公式中當日市價均指收盤價。被激勵對象取得股權的計稅價格為(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
❻ 限售股扣稅規定
法律分析:個人轉讓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轉讓收入,減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即: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稅費)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根據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情況,對不同階段形成的限售股,採取不同的徵收管理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二條 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計算納稅。
❼ 想知道限售股解禁的稅收是多少
企業持有的限售股解禁稅收是25%,為營業稅。個人持有的限售股解禁稅收是20%,為個人所得稅。限售股解禁可以很好的避稅方式,綜合稅負率低到8.77%,可以少給很多稅,節省了巨大財富。限售股解禁稅收把企業注冊地遷移到稅收優惠地區,該地區稅務局要支持匯算清繳與清算:如減持企業回遷或注銷,稅務局支持稅務匯算清繳,會做好稅務清算工作;避免企業工商已遷出,稅務局不同意遷出的風險;使減持企業無後顧之憂。詳情請網路大昔大渝、專業。
❽ 轉讓限售股 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有關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9號)第三條規定,企業在限售股解禁前將其持有的限售股轉讓給其他企業或個人(以下簡稱受讓方),其企業所得稅問題按以下規定處理:1.企業應按減持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計入企業當年度應稅收入計算納稅。2.企業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簽訂協議轉讓給受讓方,但未變更股權登記,仍由企業持有的,企業實際減持該限售股取得的收入,依照本條第一項規定納稅後,其餘額轉付給受讓方的,受讓方不再納稅。
❾ 限售股解禁個人所得稅政策 按成交市值20%收取
限售股解禁按成交市值的 20% 收取個人所得稅。明確對限售股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於完善中國證券市場稅收政策,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促進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 對 增加稅收收入具有重大意義。以上就是限售股解禁個人所得稅政策相關內容。
A 股 限售股分為什麼
1 、股改限售股:即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股票復牌日之前 , 股東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復牌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 產生 的送、轉股 ;
2 、新股限售股: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 產生 的送、轉股 ;
3 、其他限售股:即財政部、稅務總局、法制辦和證監會共同確定的其他限售股。
本文主要寫的是限售股解禁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