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債權轉股有哪些法律規定
公司債權轉股權有以下法律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債權人與債務人自願達成債權轉股權協議,且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有效;
2、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債權轉股權須經批準的,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自願達成債權轉股權協議,且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人民法院在審理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中,應當確認債權轉股權協議有效。
政策性債權轉股權,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定處理。
『貳』 有限責任公司股票可以轉讓嗎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票可以轉讓,向第三人轉讓的需要經過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記名股票可以以背書或這是其他方式轉讓,不記名股票交付即是轉讓。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叄』 公司債權能否轉讓給公司股東
公司能將債權轉移給股東。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債權轉讓須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根本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就是轉讓的標的不能。這種規定的意義在於防止國家、集體的利益受損。
2、轉讓的債權須有可讓與性。
按照《合同法》第79條的規定,有四種合同權利不得轉讓。第一類是依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包括基於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以特定身份關系為繼承的債權;第二類是屬於從權利的債權,從權利依主權利的移轉而移轉,若將從權利和主權利分類而單獨轉讓,則為性質上所不允許;第三類是依合同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第四類是依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由於債權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3、債權人與受讓人須達成債權轉讓協議。
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如果債權轉移的主體不適合,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簽訂的債權轉讓合同無效,因此,債權的轉讓以有效的債權轉讓協議為條件。
4、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
合同權利的轉讓,是否以徵得債務人的同意為要件,各國的立法有三種不同的規定:一是自由主義,不以取得債務人同意或通知為必要要件;二是通知主義,三是債務人同意主義。
5、債權轉讓必須遵守一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七十九條 債權的轉讓
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第八十條 債權轉讓的通知義務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上有敘述,此處不作重復。
『肆』 公司股票可以無償轉讓嗎
公司股份可以無償轉讓的。但有特殊情況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具體轉讓金額由雙方協商確認,但若雙方共謀,以不合理低價或不合理高價轉讓股份,逃避個人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依法申請撤銷該轉讓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伍』 公司法關於債轉股有什麼規定
法律分析:公司法關於債轉股的規定:
1、債權不能用於出資;
2、有違公司法關於公司內部治理權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陸』 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可轉債是本來發行的是債券,但是如果債券到期,可以不用償還,直接給公司股票。一種變相增發而已。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被賦予了股票轉換權的公司債券,也稱可轉換債券。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只是被賦予了股票轉換為A股的公司債券。發行公司事先規定債權人可以選擇有利時機,按發行時規定的條件把其債券轉換成發行公司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可轉換公司債是一種混合型的債券形式。當投資者不太清楚發行公司的發展潛力及前景時,可先投資於這種債券。待發行公司經營業績顯著,經營前景樂觀,其股票行市看漲時,則可將債券轉換為股票,以受益於公司的發展。可轉換債券對於投資者來說,是多了一種投資選擇機會。因此,即使可轉換債券的收益比一般債券收益低些,但在投資機會選擇的權衡中,這種債券仍然受到投資者的歡迎。
法律依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 發行人應當在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前5個工作日內,將上市公告書刊登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至少一種全國報刊上,並將上市公告書置備於發行人所在地,擬上市的證券交易所,證券經經營機構的營業場所,供公眾查閱,同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查。
『柒』 股票轉債是什麼意思
股票轉債指的就是特殊企業債券,可以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條件下,轉換為普通的股票。通常股票轉債為可轉換公司債_的簡稱,可轉換債券兼具債券和股票的特徵。
『捌』 股東有權轉讓公司債權嗎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轉讓股權,如果公司章程沒有限制規定的話。股權的內部轉讓完全自由,可以轉讓全部或者是股權。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互相轉讓股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