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允許同股不同權嗎
法律分析:公司法允許同股不同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九條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㈡ 上市公司能發記名股票嗎
上市公司能發記名股票。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此類股票利於公司了解、掌握股東的人數及股票的流向,便於公司控制。
在我國,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㈢ "股份有限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中的發起人是誰
就是股東,持有股份的
㈣ 公司向其他法人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這幾話是什麼意思是錯的還是對呢
你好,錯誤的,向法人,發起人發行的必須記名股票
㈤ 為什麼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
這是法律規定的。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東名冊上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它與不記名股票相對應。過戶要辦理過戶手續。
美股研究社指出:股份公司在創立發起之初並沒有上市流通,所以發起人和法人認購的股票是記名股票,當股票上市後,他們的股票滿足一定要求後就可以解禁成為流通股,就是不記名的了。
㈥ 股份有限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為什麼
股份有限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為法人股,一年內不能轉讓或在二級市場買賣。為了便於管理,所以設置成記名股票。
㈦ 無記名股票轉讓的條件是什麼
無記名股票是指依法轉讓在股票上不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相對比記名股票而言,轉讓程序較為簡單,流通也沒有記名股票的限制條件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㈧ 什麼是股票記名
記名股票的特點:
1、股東權利歸屬於記名股東;
2、可以一次繳納,也可以分次繳納出資;
3、轉讓相對不記名的股票更復雜;
4、便於掛失,相對安全;
5、記名股票的其他特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㈨ 公司股票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代表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這種所有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重大決策、領取股息或分紅等。
同一類別中每股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平等的。每個股東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取決於持有的股份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一般可以通過轉讓股份收回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出資。股東與公司的關系不是債權債務關系而是公司的所有者,按其出資份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風險和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第一百二十九條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衍生問題:
公司股票期權是什麼意思
股票期權指買方在交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協議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股票的權利,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眾多方法之一,屬於長期激勵的范疇。
股票期權是上市公司給予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在一定期限內,以一種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普通股的權利。
股票期權是一種不同於職工股的嶄新激勵機制,它能有效地把企業高級人才與其自身利益很好地結合起來。
股票期權的行使會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權益,是由持有者向公司購買未發行在外的流通股,即是直接從公司購買而非從二級市場購買。
㈩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有優先股股票發行嗎
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是可以發行優先股的,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不能發行股票,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是能發行優先股。但是有限責任公司可以通過合法的方式,向部分股東優先分配利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第一百三十一條國務院可以對公司發行本法規定以外的其他種類的股份,另行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