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險公司資產如何投資股市
《辦法》規定,保險資金投資的股票,主要包括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而對於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幣認購及交易的股票將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第一,投資於銀行活期存款、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銀行債券和貨幣市場基金等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低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第二,投資於無擔保企業(公司)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第三,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險資投資基金與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公司總資產的20%,而調整後將改為投資股票型基金與股票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0%。
第四,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第五,投資於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投資於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第六,投資於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計劃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第七,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累計投資成本不得超過其凈資產。
⑵ 股票型基金中投資於股票的比例是多少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調整保險資金投資股票上限為20%,首次明確保險資金投資無擔保債、不動產、未上市股權等新領域的投資比例上限分別為20%、10%和5%,保險資金不得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
基金的投資取向是否適合用戶特別是對沒有運作歷史的新基金公司所發行的產品更要仔細觀察。基金的不同投資取向代表了基金未來的風險、收益程度,因此應選擇適合風險、收益偏好的股票型基金。
(2)保險公司股票投資比例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投資者購買股票型基金,不僅可以獲得基金凈值上漲時的收益,還可以獲得每年基金分紅時的紅利,這和投資股票比較類似,但是股票並不一定會長期分紅擴股,而優質的股票型基金通常一年至少會有1次分紅,業績較好的時候會出現2次。
股票型基金的漲跌也會根據行情的大漲和大跌,而出現上漲和下跌的跟風走勢,而漲跌的幅度要根據股票型基金中不同股票的權重比例來分析,這將會決定股票型基金最終的漲跌幅度。
⑶ 保險公司單一股東持股比例是多少
單一股東股比是指在《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中規定單一的股東在出資比例上不能超過規定比例。
《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規定,「保險公司單個股東(包括關聯方)出資或持股比例不得超過保險公司注冊資本的20%」。同時又規定,保監會可以根據戰略投資、優化治理結構、避免同業競爭、維護穩健發展的原則,對於滿足相應條件的主要股東,其持股比例經批准可不受此限。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⑷ 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第三章 投資范圍和比例
保險機構投資者的股票投資限於下列品種:
(一)人民幣普通股票;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
(三)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品種。
前款第(一)項所稱人民幣普通股票是指在我國境內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股票。 保險機構投資者的股票投資可以採用下列方式:
(一)一級市場申購,包括市值配售、網上網下申購、以戰略投資者身份參與配售等;
(二)二級市場交易。 保險機構投資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達到該上市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的30%。
保險機構投資者投資股票的具體比例,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不得運用自有資金進行股票投資。 保險機構投資者不得投資下列類型的人民幣普通股票:
(一)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或者已終止上市的;
(二)其價格在過去12個月中漲幅超過100%的;
(三)存在被人為操縱嫌疑的;
(四)其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度內財務報表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拒絕表示意見或者保留意見的;
(五)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業績大幅下滑、嚴重虧損或者未來將出現嚴重虧損的;
(六)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正在接受監管部門調查或者最近1年內受到監管部門嚴重處罰的;
(七)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類型股票。 保險機構投資者投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余額計入企業債券的投資余額,並應當符合《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保險公司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的,應當按成本價格計入人民幣普通股票的投資余額,並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有關股票投資比例的規定。 保險機構投資者為投資連結保險設立的投資賬戶,投資股票的比例可以為100%。
保險機構投資者為萬能壽險設立的投資賬戶,投資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80%。
保險機構投資者為其他保險產品設立的獨立核算賬戶,投資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保險機構投資者為上述保險產品設立的獨立核算賬戶,投資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保險條款具體約定的比例。
⑸ 保險公司旗下的資產管理公司投資的各類資產大概是個什麼比例,有多大的比例進去股市
這個不能一概而論的,要看各家保險公司的資產配置情況以及獲批投資領域以及保險公司的投資風格來安排的。
比如說,一般的保險公司,直接參與股市投資的比例不會高於20%,其餘有購買國債(無風險穩健)、銀行定期存款(穩健)、協定存款(穩健+收益)、銀行理財產品(保本+收益),同業拆借市場等,該類穩健型投資佔到絕大多數比例,大約在70%-80%,剩下的進行一些收益性投資,比如參與股市一級市場申購、債券市場操作、貨幣市場投資、黃金投資,甚至於直接參與股市二級市場投資等,另有一部分參與股權、實體投資(屬於風險投資,高收益高風險,且比例相當小)。
所以不能一概而論,總體的可投資方向要根據保監會的相應規定執行。
保險公司的資金總體來說還是追求穩健為主。
⑹ 合資保險公司 股權比例
持股基本的有兩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此處不細講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僅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作為常規代表)。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持股比例較小的資產狀況。當達到持股產生重大影響以上時,需將持股資產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又包括三種情況:重大影響和共同控制(持股比例高於20%,且低於或等於50%)、控制(持股比例大於50%),完全控制(持股比例等於100%)。
原則上,只有達到控制條件(完全控制當然更可以),才做合並報表。
非完全控制的,還要區分核算出「少數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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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2014修訂)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保持保險公司經營穩定,保護投資人和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加強保險公司股權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保險公司,是指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批准設立,並依法登記注冊的外資股東出資或者持股比例占公司注冊資本不足25%的保險公司。第三條中國保監會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保險公司股權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投資入股第一節一般規定第四條保險公司單個股東(包括關聯方)出資或者持股比例不得超過保險公司注冊資本的20%。
中國保監會根據堅持戰略投資、優化治理結構、避免同業競爭、維護穩健發展的原則,對於滿足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主要股東,經批准,其持股比例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第五條兩個以上的保險公司受同一機構控制或者存在控制關系的,不得經營存在利益沖突或者競爭關系的同類保險業務,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六條保險公司的股東應當用貨幣出資,不得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保險公司股東的出資,應當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資並出具證明。第七條股東應當以來源合法的自有資金向保險公司投資,不得用銀行貸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資金向保險公司投資,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八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委託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託持有保險公司的股權,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九條保險公司應當以中國保監會核準的文件和在中國保監會備案的文件為依據,對股東進行登記,並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保險公司應當確保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工商登記文件所載有關股東的內容與其實際情況一致。第十條股東應當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變更情況,並就其與保險公司其他股東、其他股東的實際控制人之間是否存在以及存在何種關聯關系向保險公司做出書面說明。
保險公司應當及時將公司股東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變更情況和股東之間的關聯關系報告中國保監會。第十一條保險公司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得利用關聯交易損害公司的利益。
股東利用關聯交易嚴重損害保險公司利益,危及公司償付能力的,由中國保監會責令改正。在按照要求改正前,中國保監會可以限制其股東權利;拒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其轉讓所持的保險公司股權。第二節股東資格第十二條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應當為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法人、境外金融機構,但通過證券交易所購買上市保險公司股票的除外。
中國保監會對投資入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三條境內企業法人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財務狀況良好穩定,且有盈利;
(二)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
(三)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四)投資人為金融機構的,應當符合相應金融監管機構的審慎監管指標要求;
(五)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四條境外金融機構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財務狀況良好穩定,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二)最近一年年末總資產不少於20億美元;
(三)國際評級機構最近三年對其長期信用評級為A級以上;
(四)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五)符合所在地金融監管機構的審慎監管指標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五條持有保險公司股權15%以上,或者不足15%但直接或者間接控制該保險公司的主要股東,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持續出資能力,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二)具有較強的資金實力,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
(三)信譽良好,在本行業內處於領先地位。第三章股權變更第十六條保險公司變更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5%以上的股東,或者變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應當經中國保監會批准。第十七條投資人通過證券交易所持有上市保險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以上,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5日內,由保險公司報中國保監會批准。中國保監會有權要求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資格條件的投資人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⑻ 保險公司業績怎麼提高
買保險不等於投資於保險公司,客戶得到是穩定的回報,關於保險資金的運作,近日有一篇文章非常好,推薦給你。
.1%,這個數字是今年前三季度保險資金運用的平均收益率。絕對值不高,但與8家上市券商同期的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合計為-70.07億元的水平比起來,還是要略高一籌的。
保險公司的投資水平高過8家上市券商?這種說法恐怕難以服眾。細思量,讓保險公司在跌宕起伏的資本市場立於不敗之地的三大「法寶」當功不可沒。
一是人棄我取。秉承「人棄我取」的投資理念,保險公司在三季度開始增倉。數字說話:2007年年末,保險資金股票(含股權)投資比例為17.7%,今年一季度末降至13.1%,上半年末降至10.7%,半年時間內,保險資金的投資比例已下降7個百分點。及至到第三季度,保險資金投資比例回升至14.2%,增倉幅度達3.5%。
再看今年以來的上證綜合指數,上半年下跌47%,第三季度跌幅驟降至16%,而就在這一時期,市場的恐慌氣氛異常濃烈,資金開始潰逃。保險公司資金則逆市而為,開始大幅度增倉。雖然保險公司增倉的這部分資金很難在10月份賺到錢,但持倉成本顯然要低於其他資金。因為它們的持倉成本有一部分就是純粹的盈利。
先把賺的鈔票放在兜里,然後再擇機揀「便宜貨」,保險公司很聰明。
二是多元化投資。很少有人能夠實踐「不要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里」的投資箴言,但保險公司是這一信條的忠實踐行者。我們來看三季度2.88萬億保險資金的運用比例:銀行存款7039.7億元,佔24.5%;債券16569億元,佔57.6%;股票、股權投資和證券投資基金4075.6億元,佔14.2%;其他投資1077億元,佔3.7%。
正是這種多元化的投資策略,讓保險資金避過了「通吃」的資本市場。
提醒一下,2.1%的平均收益率是在上證綜指下跌56%的市況下取得的。所以,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袁力可以驕傲地說:「目前保險資金投資本金沒有損失,損失的是浮盈。」
三是穩健經營。保險公司業績的穩健增長,讓其擁有應對市場各種復雜變化的底氣。數據顯示,今年1到9月,保險業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7939.6億元,同比增長49%,同期保險公司總資產達到3.2萬億元,比年初增長9.8%,接近2007年中國GDP總額的13%。
今年以來股市的大幅下挫讓保險資金提高了警惕。7月底保監會公布數據顯示,保險資金對資本市場的參與力度已顯露出減弱跡象,而債券市場和銀行存款等低風險領域正在吸引保險資金的興趣。
保險機構是盈利機構,要對投保人負責,在這種特殊身份下,「安全、流動、盈利」就成為其最高原則,而「安全」是保險資金最基本的要求。
正是擁有了上述三大「法寶」,保險資金才能穩立潮頭,成功地規避風險,保持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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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
作者:田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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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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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的通知
(保監發〔2014〕13號)
……針對保險公司配置大類資產制定保險資金運用上限比例。
(一)投資權益類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0%,且重大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凈資產。賬面余額不包括保險公司以自有資金投資的保險類企業股權。
(二)投資不動產類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0%。賬面余額不包括保險公司購置的自用性不動產。
保險公司購置自用性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凈資產的50%。
(三)投資其他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5%。
(四)境外投資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5%。
三、設立集中度風險監管比例
為防範集中度風險,針對保險公司投資單一資產和單一交易對手制定保險資金運用集中度上限比例。
(一)投資單一固定收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其他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均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境內的中央政府債券、准
政府債券、銀行存款,重大股權投資和以自有資金投資保險類企業股權,購置自用性不動產,以及集團內購買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除外。
投資上市公司股票,有權參與上市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決策,或能夠對上市公司實施控制的,納入股權投資管理,遵循保險資金投資股權的有關規定。
單一資產投資是指投資大類資產中的單一具體投資品種。投資品種分期發行,投資單一資產的賬面余額為各分期投資余額合計。
(二)投資單一法人主體的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投資境內的中央政府債券、准政府債券和以自有資金投資保險類企業股權等除外。
單一法人主體是指保險公司進行投資而與其形成直接債權或直接股權關系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一融資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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