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股份制改革的意義
1、擴大了企業自主權。社會主義企業實行股份制,實現了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
2、股份公司是籌集社會資金的有效途徑。
3、股份制企業主要靠發行股票籌集資金,進行生產活動。
4、股東大會、董事會的組織形式,是一種民主管理企業的好形式。
5、股份制能夠促進人才橫向流動。有知識有業務能力的管理人員、科技人員,想到有前途的企業工作的願望容易實現。
6、股份公司形式有利於調動企業職工、企業所有者和經理人員的積極性。
(1)60年代股票農村股份制改革擴展閱讀
進展歷程
我國的股份制改革在1978年前後就開始萌芽了。在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我國農村的某些社辦企業,為擴大生產能力,自發地採用了集資入股、股份合作、股金分紅的辦法,使企業規模越搞越大,企業經營充滿活力。
農民通過各種生產要素入股,形成了農村股份合作制企業,這就是股份制的雛形。在大多數人不知股票為何物的時候,在理論界和實業界還在爭論市場經濟和股份制應該姓「資」和姓「社」的時候,各種形式的股份制早已先後登上歷史舞台了。1983年,第一家股份制企業深圳寶安聯合投資公司成立。
1984年7月20日,北京天橋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這是中國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即可以公開發行股票募集社會資金的股份制企業。頗具戲劇性的是,及至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標志著中國股票市場開始登堂入室,大規模的股份制改革還沒有進入實施階段,真正意義上的股份有限公司還沒有出現。
1997年,資本收益率只有3.29%的中國國有企業已經深陷危局,此時,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才得以全面推開。在1997年之後的十多年裡,國企改革以股份制為方向,脫胎換骨,鳳凰涅槃,走進了氣象開闊的新天地。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成為中國經濟改革歷史中濃墨重彩的篇章。
在厲以寧等學者和企業界人士的推動下,當時的中國領導人高瞻遠矚,堅持發展證券市場。
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理論全面闡述了國有企業的改革方向,在理論上一方面將所有制問題的研究深入到了微觀層面,另一方面又在某種程度上避開了所有制這個與意識形態直接聯系在一起的概念,從而為所有制改革理論的研究拓展出了新的空間。
對經濟體制改革、經濟發展和經濟學的發展均產生了重大影響,是經濟理論的重大創新。
該理論是20世紀80年代末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與關鍵。在經營權主導改革和產權主導改革的討論中,引領了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推動了所有制改革,開啟了資本市場的發軔,完善了市場經濟的微觀體系建設,對中國經濟和社會的改革與發展具有全面、深刻、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貳』 農村股份制改革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一、農村股份制改革的概念:農村股份制改革,即以原村級集體經濟為母體,借鑒股份制的產權組織形式、經營方式和分配方式,在堅持集體資產明晰且不可分割的前提下,將村集體資產的所有權和分配權分離,讓全體社員股東享有決策權、監督權和分配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二、農村社區股份制改革的特點:形式多樣化。社區股份制改革具體形式不盡相同,豐富多樣,有實行以農村土地承包權為核心的土地股份制改革,即根據農民承包土地狀況以及對集體的貢獻等因素給農民配_股權,使農民的承包關系從原來的土地實物形態轉變為價值形態來確定;有實行以農民對社區集體企業持股為主要內容的社區企業型股份制改革,即集體企業實力雄厚的地區,改制主要以農民對集體企業持股形式予以表現;有實行以村級集體所有或部分凈資產量化為核心的社區集體股份制改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叄』 農村股改說白了什麼意思
富陽市農辦負責人就「股改」答記者問
記者:什麼是村經濟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
答:村經濟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也就是老百姓所說的「股份制改革」,就是將村級的經營性資產量化到戶到人,建立村股份經濟合作社,頒發股權證書,實現「資產變股權,社員當股東」。量化范圍不包括耕地、林地等資源性資產,也不包括村委大樓、村內道路等公益性資產。股權證書僅作為村集體收益分紅的憑據,不作為土地徵用款、安置房、宅基地等分配依據。
記者:股份制改革的基準日2014年11月30日有何意義?
答:股份制改革基準日是絕大多數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受「人口股」的截止時間(一些特殊群體「人口股」的享受,不受基準日戶籍是否在冊影響)。比如,2014年11月30日24時前死亡的人員就不能享受「人口股」,2014年11月30日24時後新出生的人口不能享受股權。同時,基準日也是股份制改革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性資產量化的截止時間。
記者:我市村級股份制改革設置哪幾種股權?
答:我市的股權設置分為「人口股」和「農齡股」兩種,以「人口股」為主,「農齡股」為輔。
「人口股」也稱「人口福利股」,原則上以全市統一界定實施之日即2014年11月30日24時止實際在冊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為基準。《關於全面開展村經濟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富政函【2014】138號)文件中,明確列舉了12類全額享受對象、2類酌情享受對象,對於一些特殊群體是否享受人口股根據實際情況由社員代表會議討論決定。該上述12+2類人群2014年11月30日24時原則上戶籍應在本村。
我市「農齡股」原則上以1981年實施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起到2014年止,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村的實際年限,但是無社員資格的外來掛靠人員以及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或國有(含國有控股)企業正式錄用的幹部、職工和離退休人員不得享受農齡股。
記者:現在很多市民忙著到住建、公安等部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請問辦理這項手續跟股份制改革有何關系?
答:股份制改革中的股權的享受雖然與戶籍有著密切關系,但不是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受股權的唯一依據。遷移人員即使落戶到農村,也並不一定能夠享受當地村集體經濟分配權、承包土地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權益;享有股份人員必須符合相關政策,並經村社員代表會議表決同意;部分戶籍不在冊的特殊人員,符合相關政策的,經社員代表會議表決同意也可列為股改「人口股」享受對象。另外,「農轉非」人員農業戶口期間的農齡計算不受2014年11月30日時戶籍所在地影響,其農齡計算如上所述,與其從1981年開始到2014年為止,其在村的實際年限為准。希望廣大市民理性對待這次戶口遷移和股份制改革中股權享受的問題。
記者:當前很多市民反映,辦理戶口遷移時間緊,無法在股改基準日前完成辦理手續怎麼辦?
答:針對目前辦理戶口遷移人員較多的實際情況,在股改基準日之前難以完成戶口遷移手續的,可以在公安等部門集中辦理期間內辦理,其戶口遷移手續視同股改基準日之前完成辦理。
(信息來源:富陽日報)
『肆』 農村股份制改革具體規定
法律分析:農村股份制改革不同地區有不同的具體規定。本身農村股份改革制度就是多種多樣的,在實行以農村土地承包權為核心的土地股份制改革,即根據農民承包土地的狀況以及對集體的貢獻等因素給農民分配股權,使農民的承包關系從原來的土地實物形態轉變為價值的形態來確定; 有實行以農村對社區集體企業持股為主要內容的社區企業型股份制改革,即集體企業實力雄厚的地區,改革主要以農村對集體企業持股形式予以表現; 也有實行以農村集體所有或者部分凈資產量轉化為核心的社區集體股份制改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五條 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私分、破壞。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其負責人作出的決定侵害集體成員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集體成員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伍』 農村股份制改革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一、農村股份制改革的概念:農村股份制改革,即以原村級集體經濟為母體,借鑒股份制的產權組織形式、經營方式和分配方式,在堅持集體資產明晰且不可分割的前提下,將村集體資產的所有權和分配權分離,讓全體社員股東享有決策權、監督權和分配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二、農村社區股份制改革的特點:形式多樣化。社區股份制改革具體形式不盡相同,豐富多樣,有實行以農村土地承包權為核心的土地股份制改革,即根據農民承包土地狀況以及對集體的貢獻等因素給農民配臵股權,使農民的承包關系從原來的土地實物形態轉變為價值形態來確定;有實行以農民對社區集體企業持股為主要內容的社區企業型股份制改革,即集體企業實力雄厚的地區,改制主要以農民對集體企業持股形式予以表現;有實行以村級集體所有或部分凈資產量化為核心的社區集體股份制改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陸』 中山市第一次農村股份制什麼時候
中山市第一次農村股份制在上世紀90年代。
廣東農村在改革、開放和發展商品經濟中,產生了一種新的公有制經濟形式——股份制經濟。這種股份制經濟的產生有兩種不同情況:一是在農村經濟發展中,家庭經濟、社區合作經濟。
『柒』 中國企業股份制改革是哪一年
法律分析: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標志著中國股票市場開始登堂入室,大規模的股份制改革還沒有進入實施階段,真正意義上的股份有限公司還沒有出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捌』 農村股份制改革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農村股份制改革不同地區有不同的具體規定。本身農村股份改革制度就是多種多樣的,在實行以農村土地承包權為核心的土地股份制改革,即根據農民承包土地的狀況以及對集體的貢獻等因素給農民分配股權,使農民的承包關系從原來的土地實物形態轉變為價值的形態來確定;有實行以農村對社區集體企業持股為主要內容的社區企業型股份制改革,即集體企業實力雄厚的地區,改革主要以農村對集體企業持股形式予以表現;也有實行以農村集體所有或者部分凈資產量轉化為核心的社區集體股份制改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五條 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私分、破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其負責人作出的決定侵害集體成員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集體成員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