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買賣的會計怎麼分錄
股票買賣的會計分錄:
1.購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借: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
2.賣掉:
借:銀行存款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貸:投資收益
B. 出售股票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出售時的公允價值與其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借記「銀行存款」,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投資收益」;同時按初始成本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確認投資收益/損失,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在處置時 首先應該將帳面價值與處置價格作為投資收益入帳 其次要將之前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數額轉入投資收益 交易金融資資產處置
1.若增加:
借:銀行存款(實際售價)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投資收益——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收益
同時:將之前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金額轉入「投資收益」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損益
貸:投資收益——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收益
2.若減少
借:銀行存款(實際售價)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投資收益——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同時:將之前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金額轉入「投資收益」 借:投資收益——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收益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損益
C. 股票買賣怎麼做賬
1、企業買賣股票以短期獲得資本利得的,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進行核算,分錄為:
(1)購進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其他貨幣資金
(2)賣出時,將公允價值與其賬面余額之差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借:其他貨幣資金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投資收益(或借記)
2、企業選擇長期持有的股票的,通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進行核算,分錄為:
(1)購入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貸:銀行存款
(2)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投資收益(或借記)
同時轉出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借記或貸記 「投資收益」科目: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投資收益
要注意的是,如果企業持有股權意圖是要控制被投資公司,並打算長期持有的,則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核算:
(1)購入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2)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收益
同時將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或資本公積部分按比例轉入當期損益:
借:資本公積
其他綜合收益
貸:投資收益
D. 公司轉讓股票怎麼做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 :交易性金融資產-股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有可能在借方)
投資收益(有可能在借方)
借:投資收益
貸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公司轉讓股票是指公司轉讓所持有上市公司在二級市場的流通股票,通過轉讓股票,股權發生了轉移。
E. 股權轉讓怎麼做賬務處理
1、股權轉讓,沒有發生溢價,不交個人所得稅。
2、股權轉讓時,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根據協議入賬。
借:實收資本--XX股東(轉出方)
貸:實收資本--XXX新股東
3、公司發生股權轉讓,要修改公司章程,並進行工商變更登記。
根據股權轉讓協議入賬
借:實收資本--原股東
貸:實收資本--新股東
股權轉讓款可以不通過公司賬戶。如果通過公司賬戶
(1)新股東交款時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代收股權轉讓款
(2)支付原股東
借:其他應付款--代收股權轉讓款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F. 股權轉讓的賬務怎麼處理
股權轉讓的賬務處理如下:
1、接收投資單位,借,實收資本—出讓人;貸,實收資本—受讓人;
2、出讓股權單位,借,其他應收款—長期投資—受讓人;貸,長期投資—被投資單位,投資收益 。受到損失時,借記營業外支出;
3、受讓股權單位,借,長期收款—投資其他股份—被投資單位,營業外支出;貸,銀行存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G. 公司轉讓股權怎麼做賬
法律分析:根據股權轉讓協議入賬,一般會計分錄:借:實收資本,原股東;貸:實收資本,新股東。股權轉讓款可以不通過公司賬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H. 賣出股票時,怎麼做會計分錄有傭金,印花稅和過戶費用。
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按其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按照新會計准則:購買股票的傭金,印花稅,過戶費應該計入投資收益
借:投資收益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I. 股權轉讓怎麼做賬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令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主要包括兩種形式: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一般情況下,股權轉讓的賬務處理為:
1、發生股權轉讓時,根據股權轉讓協議編制分錄:
借:實收資本—原股東
貸:實收資本—新股東
2、新股東通過公司賬戶交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代收股權轉讓款
3、將款項支付給原股東:
借:其他應付款—代收股權轉讓款
貸:銀行存款
股權轉讓,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即交易雙方各按照股權轉讓協議所載金額的0.05%貼花。同時,涉及自然人股東進行股權轉讓的,還應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