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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凍結是公司要倒閉嗎

發布時間: 2022-09-18 04:03:11

『壹』 股權凍結是不是要破產了

法律分析:不一定。股權並不是無緣無故就會被凍結的,他需要達到特定的條件才會被觸發。一般在下述四種情況下股權才會被凍結:

1、公司或是股東將自己持有的股權做抵押。

2、企業申請破產。

3、股權有爭議。

4、在債務官司中,由於其他的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只能以部分股權償還。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貳』 股權凍結是不是要破產了

法律分析:股權凍結是指人民通過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自己股權的一種強制措施。這種措施當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權的收益的不當流失。給上市公司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在這種股權凍結的過程中,並沒有否定股權持有者的股東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樣享受股票的收益權以及其他各項權益。

股權的凍結主要是收取股息或者紅利以及處分股權(股權轉讓或股權質押),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

綜上我們可以看出,股東因自己的債務被債權人至,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的情況下,會凍結該股東的股權,防止其惡意串通,損害債權人利益。

另外,對於企業股權凍結而言,通常是在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1.用股權做抵押的;

2.企業申請破產的;

3.股權有爭議的;

4.債務官司中,其他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關於人民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三條

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後至申請執行前,債權人可以向有執行管轄權的人民申請保全債務人的財產。人民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應當立即執行。

『叄』 股權凍結是不是要破產了

法律分析:一般不會。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解散。除以上情況公司必須解散以外,其他情況不予解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肆』 股權凍結是不是要破產了

法律分析】:不一定。股權並不是無緣無故就會被凍結的,他需要達到特定的條件才會被觸發。一般在下述四種情況下股權才會被凍結:公司或是股東將自己持有的股權做抵押。企業申請破產。股權有爭議。在債務官司中,由於其他的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只能以部分股權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伍』 股權凍結是不是要破產了

股權被凍結意味著股東不能處分股權,也就是說,股東就不能質押和轉讓股權。股權凍結是人民法院採取的強制措施,為了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者轉讓其自有股權,這一措施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從而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股權凍結是作為一種強制性措施,目的是防止股票收益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股東可以享受股東的權利。不過,股權被凍結給上市公司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在股權凍結的過程中,股權持有人的股東地位沒有被否認。股權凍結一般屬於中性偏空。凍結後流通盤從供給量的角度縮小是好事,算利好;因為股權被凍結多屬於違規違約事件,對大股東的不利因素客觀存在,從基本面角度看是隱含利空,一般是風險大於機遇,利小弊大。

股權並不是無緣無故就會被凍結的,他需要達到特定的條件才會被觸發。一般在下述四種情況下股權才會被凍結:

(1)公司或是股東將自己持有的股權做抵押。

(2)企業申請破產。

(3)股權有爭議。

(4)在債務官司中,由於其他的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只能以部分股權償還。

因此從上述的情況中我們結合股票投資入門知識就可以了解到,其中的三項並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第二項,因為企業申請破產的話,持有這家公司的股份也沒有多大的用處了,除非有人會接手。但誰也不是傻瓜,企業申請破產,自然是因為經營不善,也就是說這家公司已經沒有什麼價值了。而如果想要讓其他人接手,就必須讓別人看到它的價值,這樣在別人接受後,才有可能讓股權解凍。至於其他的,只要有足夠的時間將這些問題處理好,那麼股權自然也就能被解凍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三條 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後至申請執行前,債權人可以向有執行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債務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應當立即執行。

『陸』 股權凍結是不是要破產了

不一定。股權並不是無緣無故就會被凍結的,他需要達到特定的條件才會被觸發。一般在下述四種情況下股權才會被凍結:
1、公司或是股東將自己持有的股權做抵押。
2、企業申請破產。
3、股權有爭議。
4、在債務官司中,由於其他的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只能以部分股權償還
股權被凍結意味著股東不能處分股權,也就是說,股東就不能質押和轉讓股權。股權凍結是人民法院採取的強制措施,為了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者轉讓其自有股權,這一措施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從而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股權凍結是作為一種強制性措施,目的是防止股票收益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股東可以享受股東的權利。不過,股權被凍結給上市公司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在股權凍結的過程中,股權持有人的股東地位沒有被否認。股權凍結一般屬於中性偏空。凍結後流通盤從供給量的角度縮小是好事,算利好;因為股權被凍結多屬於違規違約事件,對大股東的不利因素客觀存在,從基本面角度看是隱含利空,一般是風險大於機遇,利小弊大。如果是當公司股權結構有問題,公司面臨破產等可能,那麼股權凍結是有好處的。股權凍結則可以維護股東或公司其他方面的利益,保持利益相對穩定,達到財產保全的的目的; 2、如果恰逢公司缺乏現金流面臨資金周轉困難,但又需要現金流來進行業務拓展時,當股權被凍結,是無法辦理股權質押擔保融資業務的。股權凍結意味著公司內部現金流是存在一定問題的,凍結後的股權不能用來質押獲得資金為公司補血,會產生不好的影響.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三條 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後至申請執行前,債權人可以向有執行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債務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應當立即執行。

『柒』 股權凍結是不是要破產了

不一定。股權並不是無緣無故就會被凍結的,他需要達到特定的條件才會被觸發。一般在下述四種情況下股權才會被凍結:1、公司或是股東將自己持有的股權做抵押。2、企業申請破產。3、股權有爭議。5、在債務官司中,由於其他的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只能以部分股權償還
1.股權被凍結意味著股東不能處分股權。
2.股權被凍結意味著股東不能處分股權,也就是說,股東就不能質押和轉讓股權。股權凍結是人民法院採取的強制措施,為了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者轉讓其自有股權,這一措施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從而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股權凍結是作為一種強制性措施,目的是防止股票收益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股東可以享受股東的權利。不過,股權被凍結給上市公司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在股權凍結的過程中,股權持有人的股東地位沒有被否認。股權凍結一般屬於中性偏空。凍結後流通盤從供給量的角度縮小是好事,算利好;因為股權被凍結多屬於違規違約事件,對大股東的不利因素客觀存在,從基本面角度看是隱含利空,一般是風險大於機遇,利小弊大。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三條 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後至申請執行前,債權人可以向有執行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債務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應當立即執行。

『捌』 股權凍結是不是要破產了

法律分析:股權被凍結的四種情形:

1、公司或者股東將自己持有的股權做抵押。

2、企業申請破產。

3、股權有爭議

4、在債務官司中,由於其他的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只能以部分股權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