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可以購買嗎
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是不可以購買的,基本上散戶是不可能買到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本次發行為純融資,募集資金主要用於自建項目或補充流動資金,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好的,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嚴格來說,非公開發行股票可以起到助漲跌跌的作用。
如果行情好,股價會漲得更好,如果行情不好,股價會跌得更多,怒火沖天,因為這個消息引起了市場的關注,實際上對流通沒有影響,因為發行的股票不在市場上,但增發的資金去哪兒了,如果用來償還銀行貸款,那就不好了,如果用來擴大投資操作,是好的,但短期影響不大,最根本的是大盤的影響。
以上的問題,是我個人的想法,如果各位還有其他的想法,都可以在下方評論或者討論。
B.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與配股有什麼區別
你說的非公開發行指的是定向增發吧。
配股:是指全體股東可按公司約定的價格按比例進行配股,是要花錢買的,散戶也可以購買;
定向增發股票:是指公司向幾個特定的(一般不超過10位)法人或機構投資者增發股票,這也是要花錢的,不過普通投資者沒有參與的資格。
配股只是為了融資,而定向增發的目的就有很多了,融資、引入戰略投資、購買資產或利益輸送等。
C.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非公開發行,相當於增加股票的供給;對股價的影響,需結合發行價量、用途等方面總結評判。
D. 什麼叫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作用:
一、提高公眾的股票投資意識。就全國而言,人們的金融意識、投資意識還不高,對股票這種既不還本、收益又無一定,風險較大的證券認識不足,有的甚至將股票與債券混為一談。實行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做法,投資者對投資效果看得見,摸得到,有利於擴大股票和股票市場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培養公眾的投資意識,為股票市場的發展奠定有益的基礎。
二、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現在,企業自有資本金過少,技術改造難以實現,設備老化、工藝落後的現象遲遲不能改變,大大限制了企業自我發展。發行股票則可以迅速集聚大量資金,既能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又能節省財政資金。在目前大規模公開發行股票尚有一定難度情況下,有計劃發展非公開發行股票無疑是一個有利的選擇。
三、增加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內部職工參股幾乎適合於各種公司,而職工參股後,其所獲紅利與公司效益掛鉤,風險共擔,利益同享,並能通過股東代表參與公司管理,可以使職工更加關心公司的生產和發展,與公司同呼吸共命運,提高勞動生產率;也使公司的管理多了一種經濟手段,有助於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調動職工積極性。
四、有利於社會穩定。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地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現狀。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一下子在社會上推出大量的公開上市股票,那麼,股民們在心理准備不足、認識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現反常行為,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2)發行對象不超過十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
(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4)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5)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6)最近1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7)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E.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購買資產的鎖定期到底多長
鎖定期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大股東認購的非公開增發股票,鎖定期為發行之日起的36個月;二是戰略投資者認購的非公開增發股票,鎖定期為發行之日起的12個月。所謂戰略投資者是指法人機構或自然人。
例如300080 新大新材 2013年5月非公開發行股票,大股東中國平煤神馬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和平頂山煤業(集團)大庄礦勞動服務公司認購的非公開增發股票,鎖定期為發行之日起的36個月;而自然人張鶴頂等、以及鄭州漢威光電技術有限公司等十幾家機構投資者認購的非公開增發股票,鎖定期為發行之日起的12個月。
F.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非公開發行,相當於增加股票的供給;對股價的影響,需結合發行價量、用途等方面總結評判。
G.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非公開發行股票,又稱「定向增發」屬於上市公司私募行為,是上市公司和特定對象之間「兩廂情願」的選擇,然而由於發行會引起上市公司股本結構、資產質量、盈利能力、每股預期年化預期收益、股票價格及控制權等方面的變化,進而引起原有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資本利得及分紅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的變化,因而將對原股東的權益產生重要影響。從這個意義上講,非公開發行實際上是全體股東和新增股東之間的事。同時由於非公開發行相對於公開增發而言具有發行條件的寬松、審核程序的簡化及信息披露要求較低等特點,因此非公開發行在實踐中會出現不規范、不公平或損害中小股東權益的問題,這應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那麼,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判斷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不是屬於利空:主要要看增發的實際內容,如果是用於購買母公司優質資產,這是最好的增發,可直接提升上市公司的業績及資產質量和盈利能力;還是就是通過增發資金用於優質項目新建或擴建,也是比較好的方式,可以提升上市公司未來盈利能力的預期。停牌時間具體要看上市公司的的工作進度,監管機構審批一般3-5個工作日,還有增發什麼時候實施,也要等上市公司公告,只有一年內要實施的限制。
1、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的目的是什麼,如果僅僅是資金問題,說明該公司經營堪憂。如果有新資產或新項目上馬,應該是好事。
2、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的價格與二級市場的價格差是多少,如果相差不大,說明投資人對上市公司有信心,那二級市場的投資者就應該更有信心。如果價差大,會對二級市場的股價有沖擊。
3、參與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的機構實力如何,也能左右二級市場的股價。
4、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的的規模,如果不大,對上市公司的業績提升也有限,對二級市場的提振只會是短期的。如果較大,那麼該股中長線應該可以看好。
非公開增發股票的利好一面,一般指發售給戰略投資者,而且對股票的上市流通有一定限制。戰略投資者是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與發行人具有合作關系或合作意向和潛力並願意按照發行人配售要求與發行人簽署戰略投資配售協議的法人,是與發行公司業務聯系緊密且欲長期持有發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H.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
一,目前出現的上市公司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其實質是「定向增發」。採取這種方式增發股票的原因有許多。出於企業發展戰略考慮,其中「股權相對集中」和「降低籌資成本」是兩個重要因素。承諾接受增發的一般只選10個以內對象(含基金和母公司),他們可以算為「中股東」了。上市公司容易高效率地與其溝通協商公司大事。
二、增發價格的定位:公司要在「發得出」和「公平性」之間找到平衡點。許多公司採用公告前或正式發行前「N個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來作為發行價。注意這個價格並不總是會讓人佔便宜。遇到大盤連續下跌,市價跌進擬定發行價的情況也屢屢發生,以至於定向增發流產。不信,大家可以查一下。
不用看人吃肉就眼紅。即便眼下發行價格比較便宜,但「放出來」那天的價格還未知呢! 畢竟人家有較長鎖定期的。中國石油不是連拿到原始股的社保都套牢了?
具體請參考:http://ke..com/view/3129927.htm
I. 非公開發行股票可以上市交易嗎
非公開發行股票可以上市交易,但依不同的投資者有12個月和36個月的限售期。
證監會《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規定:
第九條 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第十條 發行對象屬於本細則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J. 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流通如何確定買入價格
你好,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底價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實際發行價不得低於發行底價。
因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比較接近定價時的股票價格,一般不須要進行除權。
但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後到實際發行前,上市公司股票發生除權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也應該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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