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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子公司發行股票

發布時間: 2022-09-03 22:11:14

『壹』 子公司為什麼能向母公司發行股票

子公司和母公司都是獨立的,你說為什麼不能發

『貳』 上市公司能直接把募集資金給子公司用么

不能
要根據上市時公告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來使用募集資金。如果募集資金項目中有以子公司為主體實施的,那要通過向子公司增資的形式將募集資金投入子公司。如果沒有,那子公司想用錢,要麼變更募投項目,要麼用超募的資金投入子公司。

『叄』 上市公司對控股子公司進行增資,需要哪些程序

可以通過無形資產增資啊!

公司增資流程

(一)公司增資基本流程:
1、各股東同意增資的股東會決議
2、修改或補充增資章程
3、投入增資資金(或聘請評估公司進行實物/無形資產評估)
4、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5、辦理工商、稅務等系列變更登記
(二)出資注意事項 :
A貨幣資金出資注意事項
1、開立銀行臨時帳戶投入資本金時須在銀行單據「用途/款項來源/摘要/備注」一欄中註明「投資款」
2、各股東按各自認繳的出資比例分別投入資金,分別提供銀行出具的進帳單原件
3、出資人必須為章程中所規定的投資人
B以實物、無形資產(如商標、專利、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出資注意事項
1、用於投資的實物為投資人所有,且未做擔保或抵押
2、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對其擁有所有權
3、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擁有土地使用權
4、注冊資本中以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的,其所佔注冊資本的比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最多可佔到注冊資金的70%)
5、以實物或無形資產出資的須經評估,並提供評估報告
6、公司章程應當就上述出資的轉移事宜作出規定,並於投資後公司成立後六個月內依照有關規定辦理轉移過戶手續,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肆』 關於集團內子公司間定向增發問題

這個屬於增發股份吸收合並,也就是說P公司向S公司的股東發行了1500W股P公司的股票,從而得到了S公司的控制權,而S公司的股東將不再有本公司的股票,而是相應的換成P公司的股票

『伍』 股票增發是啥意思

股票增發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過指定投資者(如大股東或機構投資者)或全部投資者額外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融資方式,發行價格一般為發行前某一階段的平均價的某一比例。

增發對股價是利好還是利空。其實,只要是概念,消息,都是主力為了配合股價的拉升或殺跌作準備的。炒股尤其是牛市玩股,既不要注重消息面,也不要注重業績面,基本面更不用說了。炒股是炒庄。也就是說當你進入某一個股時,只要看其庄強不強就可以了,強者恆強,這是巔撲不滅的真理。如果一個業績很好,凈資流量為正,市盈低的,股價總拉不起來。不是說一月兩月,而是近半年時間,從未有個大行情,那隻能說此庄弱。不碰為妙。而增發,除了是上市公司圈錢的把戲之外,並不會對其基本面改變很多。很多公司增發一是為了解決資金困難的局面,二是可能向其子公司注資,向外拆錢。就是說子公司賺了錢並不歸上市公司所有,三是發展新的項目,或開新的公司,反正增發的錢只會有一點點流入上市公司的財務中。股在增發價之前,公司會同機構勾結,抬高股價,當增發價定下來之後,其股價就不會搞高了。所以,增發的股要看其時機擇機而進,並不是所有的增發都能給你帶來利潤。

『陸』 如何理解向某公司發行股票

鄙人理解:1.融資
2.被某公司舉牌(意即被發行公司要控股發行公司)

『柒』 發行股份收購子公司是否可以

法律分析:可以發行股份收購子公司。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需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公司發行股份募足股款後,必須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捌』 請問非公開發行股票和子公司增資擴股是屬於利空還是利好

利好。
所謂非公開發行就是向一些機構投資者發行,如果發行沒有好的收益是不可能成功的,因為機構投資者都是個中的高手,一般很難上當的。
與非公開發行對應的是公開發行,一般收益不好,把握不大或者資金需求很大的時候,由於精明的機構投資者都不願意認購,所以不得已之後向全社會發行,這樣才會有足夠的傻子肯買,上市公司才能籌夠資金,因而公開增發大多是利空。
非公開發行還有一種不確定的情況是向關聯方定向增發股票以收購某些特定的資產,至於該資產值不值這個錢是決定這種定向增發是利好還是利空的關鍵,然而,這種非公開發行一般叫定向增發而不叫非公開發行。
所以,可以籠統的說非公開發行是利好。

『玖』 為什麼反向收購每股收益在購買日前的股數是法律上母公司向子公司發行數量而不是法律上母公司原已發行股數

對於非同一控制下 反向購買這部分每股收益 沒有採用 法律母公司個別報表上原股本數,可以從這些方面理解
此時計算的每股收益為「合並報表每股收益」之前的收購是法律母公司以被收購方占絕對部分的股份收購,而自己的持股比例則被削減的很大,這種現象本身就有些不正常思維,其實實務中往往就是一種 借屍還魂或者叫做借殼上市,法律母公司之所以要編制合並報表,因為其符合法律形式,畢竟是一種形式上的收購方,但是會計本著實質重於形式原則,處理上完全按照子公司為實質母公司而言,那麼問題來了。法律子公司通過這樣上市也是一種途徑,為了募集資金,畢竟達到目的了,而報表不管是個別 還是合並報表的都要公允反映。因此其每股收益完全是按照 「假定在該項合並中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子公司股東發行的普通股數量」作為分母 這句話也就是意味著站在子公司的角度,在合並日那天母公司的發行的股本,合並日這一天當然要體現出法律子公司的在報表整體上的每股收益。

試想一下,按照法律母公司計算的每股收益也不會體現出實力上法律子公司的目的,實務中法律母公司的財務指標幾乎反映不出什麼。合並報表上僅僅給法律母公司的形式為「權益結構」和證券的數量及種類 這一體現形式。其他的一切幾乎都是子公司的實力,報表一出來,報表使用者也會明白,這就是子公司正常上市走不通,採取的另一種手段上市的,資金雄厚,可以進一步分析其盈利能力,而母公司不過是一個驅殼而已。
再啰嗦一句,比較期間的報表 你會看到 分母也是按照法律子公司在合並日那天的股份,依舊沒有體現法律母公司

『拾』 分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不可以。
分公司還是屬於原來的公司,是不能自己單獨發行股票的。如果子公司是某大集團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可以公開上市發行股票,而分公司則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