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購有什麼限制
華中預警:擬放鬆對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管制,取消相關行政許可,以更好地發揮市場內生穩定機制的作用。 補充規定對於採用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回購取消了行政許可,推行完全市場化的操作。根據新規,進行回購操作的上市公司不再需要經證監會審批,只需要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後的次一工作日對決議進行公告,通知債權人,並將相關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同時公告回購報告書。
Ⅱ 公司回購自己的股票是不是要馬上注銷
公司回購自己的股票確實馬上需要注銷,但相比母公司增持,上市公司回購自己的股票是吃虧的,因為等於拿現錢打水漂了,雖然可以提高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凈資產,但與母公司增持自己股票將來可以在高點賣出相比,還是大大的不劃算了,所以目前宣布增持自己股票的至少已經有二百家以上,但回購的只有兩家而已
Ⅲ 中國有回購自己股票然後注銷的上市公司嗎
有,像之前的山東鋁業和蘭州鋁業,他們的大股東都是中國鋁業.
中國鋁業通過回購旗下的山鋁和蘭鋁,在二級市場給予對價,最終注銷上述兩家公司,得以上市
Ⅳ 公司回購股票有時間限制嗎
公司回購股票有時間限制。
一般來說,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限制通常是60天。當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公司連續五年不分配利潤時,股東有權要求公司回購股份並召開股東大會表決。
股東與公司自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拓展資料】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2018年11月9日,證監會、財政部、國資委聯合發布《關於支持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意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意見拓寬了回購資金來源、適當簡化實施程序、引導完善治理安排,鼓勵各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強化激勵約束,促進公司夯實估值基礎,提升公司管理風險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2018年11月23日起,《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
2019年1月11日晚,滬深交易所正式發布《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
股票回購在國外經常是作為一種重要的反收購措施而被運用。回購將提高本公司的股價,減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給收購方造成更大的收購難度;股票回購後,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動股票落入進攻企業手中。
Ⅳ 終止回購公司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利好。
為了鼓勵公司高管為公司創造價值,把公司的股票發行給他們,這樣只有他們努力工作,讓公司的效益越來越好,逐漸得到市場的認可,然後,股價上去了,高管持有的股票自然會升值,也就是說高管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用股票捆綁在一起。
拓展資料: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股票回購的目的是什麼?
反收購措施:
股票回購在國外經常是作為一種重要的反收購措施而被運用。回購將提高本公司的股價,減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給收購方造成更大的收購難度;股票回購後,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動股票落入進攻企業手中。
改善資本結構:
股票回購是改善公司資本結構的一個較好途徑。利用企業閑置的資金回購一部分股份,雖然降低了公司的實收資本,但是資金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
穩定公司股價:
過低的股價,無疑將對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股價過低,使人們對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產生懷疑,削弱公司出售產品、開拓市場的能力。
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以支撐公司股價,有利於改善公司形象,股價在上升過程中,投資者又重新關注公司的運營情況,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進一步配股融資的可能。因此,在股價過低時回購股票,是維護公司形象的有力途徑。
建立企業職工持股制度的需要。公司以回購的股票作為獎勵優秀經營管理人員、以優惠的價格轉讓給職工的股票儲備。
股票回購對公司利潤的影響。當一個公司實行股票回購時,股價將發生變化,這種變化是兩方面的疊加:首先,股票回購後公司股票的每股凈資產值將發生變化。在假設凈資產收益率和市盈率都不變的情況下,股票的凈資產值和股價存在一個不變的常數關系,也就是凈資產倍數。
因此,股價將隨著每股凈資產值的變化而發生相應的變化,而股票回購中凈資產值的變化可能是向上的,也可能是向下的。
Ⅵ 回購股票一般怎麼處理
股份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餘所得的積累資金或債務融資,以一定的價格購回本公司已經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將其作為庫藏股或進行注銷。通過減資來收縮股本,以提升公司股票的內在價值,調整股本結構。
Ⅶ 公司終止回購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票回購注銷是指上市公司在二級市場上回購一些股票,回購之後,再把它注銷,是一種利好,其中股份回購將導致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減少,從而使收購人可從市場上購買的股份相應減少,降低被收購的風險。
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大大高於公司投入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公司可以用富餘的現金流回購部分股份,從而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凈資產收益率,減輕公司盈利指標的壓力。
拓展資料:回購股份是指上市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購回發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為,終止回購股份可能是一個重大利空消息。
比如,上市公司因為經營不善,業績不好,沒有多餘的資金,或者公司涉訴事項及較多應收賬款回款受阻,資金相對緊張,客觀上無法實現此次股份回購,則在一定程度上會引起投資者的恐慌,拋出手中的股票,導致股價下跌,是一種利空消息。
如果因為上市公司擴大投資規模,實行並購的計劃,升級生產技術,而導致公司資金比較緊張,終止回購股份計劃,則可能不會引起上市公司的股票下跌。
上市公司披露回購方案後,非因充分正當事由不得變更或者終止,因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變化、自然災害、回購方案已無法履行或者履行將不利於維護上市公司權益等原因確需變更或者終止的,應當及時披露擬變更或者終止的原因、變更後的內容,以及可能對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產生的影響等。
Ⅷ 回購完股票後是否應該注銷
回購股份不是必須注銷。如果公司回購的股份是用於辦理合並、分立等事項的,不需要注銷,需要及時轉讓;如果是因減少公司資本而回購的,則需要及時注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Ⅸ 如何理解上市公司回購股票並注銷呢
說明公司管理層覺得股價被低估,而且公司有多餘的現金,回購本身改變市場預期和供求關系能起支撐股價的作用,另外,回購後注銷可使每股收益會上升,對股價回升也有幫助,應該對股東是有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