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股票減持要什麼條件
減持以後才會出公告的。 相關規則如下:
一、本意見中的存量股份,是指已經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在滬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規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劃斷後在滬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於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 二、轉讓存量股份應當滿足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對特定股東持股期限的規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守出讓方自身關於持股期限的承諾,轉讓需要獲得相關部門或者內部權力機構批準的,應當履行相應的批准程序。 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東預計未來一個月內公開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數量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1%的,應當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轉讓所持股份。 四、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轉讓的,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相關規則。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該公司的年報、半年報公告前30日內不得轉讓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六、本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後導致股份出讓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股份出讓方和受讓方應當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的相關規定。 七、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當制定相應的操作規則,監控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出售股份的行為,規范大宗交易系統的轉讓規定。 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准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② 股票上市股東減持時間規定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 持股5%以上的股改限售股股東減持達到1%的,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公告期間無須停止出售股份。1.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的,就其權益變動,應當按照《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及本所有關規則及時、准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2.對於持股5%以上股東持有比例降到5%以下的,根據上交所《關於執行等有關規定具體事項的通知》規定,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上市公司作出提示性公告,免於提交權益變動報告書。持股5%以上股東持有比例降到5%以下的,履行前款所要求的信息披露義務後出售股份的,可以免於按照《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第39條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③ 上市公司減持是什麼意思利好vs利空
減持股份是指股份公司股票的持有者對所持有的股票部分進行轉賣,減少對該公司的控股權。我們也有人把這種行為稱為股票套現,很多上市公司現金套利越來越多,那麼如何理解減持行為呢?上市公司減持是什麼意思?利好vs利空?接下來我們就一起聊一聊這個內容吧。上市公司減持是什麼意思?
上市公司減持即減倉是指賣掉一部分的股票,從中贏取利潤。一般來說,大股東以及重要股東減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行為從這幾個角度來理解。
一方面可能是公司由於缺錢用減持來補漏洞,或是有對公司的未來不看好的可能性進行減持,這種情況屬於較麻煩的,對普通散戶來說是不好的信號;另一方面是,在牛市大漲的情況下,重要股東卻進行減持,那麼散戶們也要關注了,因為這可能是公司股價已經被高估,出現了泡沫情況,進行及時退市。
還有種情況就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或重要股票持有人以及公司高管進行純粹的套現行為,正常情況下,長期影響不大,但是這種情況短期可能影響價格波動。
那麼股東減持是利好vs利空?
一般來說,大小股東的減持股價會下跌,因為會增加大量賣盤打壓股價。尤其是大股東,不同股東的減持造成影響也有差異,較大股東持倉變化,一方面會影響散戶投資情緒,一方面使得資金變動量較大,短期內影響更大。
以上是關於上市公司減持是什麼意思的所有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溫馨提示,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④ 上市公司股票減持規定
大股東減持採取集中競價交易的,在連續任意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大股東減持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連續任意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大股東減持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轉讓價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要注意的是持有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東,24個月後解禁,也就是24個月才能進行減持,持有5%以下的非流通股,12個月後解禁,也就是12個月才能進行減持。
【拓展資料】
流通股: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數量。其概念,是相對於證券市場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場屬性的不同可分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與流通股對應的,還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
國家股:
國家股是指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投資的部門以國有財產向公司投資而形成的股份。國有法人股是指國有企業法人、國有事業、社會團體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財產向獨立於自己的公司投資而形成的股份。兩者的股份均為國有股,均需接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監管,但由於具體的投資主體不同,因而在股權管理上也有所區別。國家為了加強對公司國有股股權的監管,先後制定了《股份制試點企業國有股權管理實施意見》、《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規范性文件。
法人股:
[fǎ rén gǔ]法人股是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資產,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如果該法人是國有企業、事業及其他單位,那麼該法人股為國有法人股;如果是非國有法人資產投資於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則為社會法人股。
⑤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新規2020
法律分析:為防範大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集中、大規模減持沖擊市場,並依法保障其轉讓股份的權利,證監會7日發布《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根據規定,上市公司大股東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證監會上市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按時間推算,2月份之前不會有大股東通過競價交易減持股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⑥ 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信託計劃減持需要公告嗎
需要。
流通股股東減持是否需要公告是根據流通股股東的股份佔比決定的。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減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每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1的,應於該等事實發生日的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
⑦ 上市公司在減持之前要提早多久發布公告
上市公司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後,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予以公告。
減持是指機構投資者或者上市公司大股東將持有的股票賣出,減持對股票來說是利空的,因為減持會產生大量的賣單,大量賣單就會使股票下跌,並且減持可能意味著機構投資者或者上市公司大股東獲利出貨,或者不看好公司後續的發展,認為現階段市場對於公司的估值較高,選擇減持出場。
投資者要注意的是減持只是影響股票漲跌的事件性因素,若股票基本面較好,那麼不會影響股票中長期的走勢。
拓展資料:
減持是利好還是利空:
非流通股解禁減持如果是盤面較小的上市公司股票,減持的都是市公司的自然人或者是小股東,通常這些自然人或者小股東都獲利已經幾倍以上,解禁之後大部分會進行股票減持套現。主力也很有可能通過減持消息進行洗盤。因為減持消息有部分投資者會因為恐慌而拋售,這樣市場空方力量較大,個股股價大概率會出現調整跌幅。
如果是盤面較大的上市公司,減持的是大股東、大型投資機構或者國資股,股價下跌調整幅度概率較小,部分的個股甚至可能出現上漲,因為對於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大型機構或者國有股解禁後出現減持也就只有股份中的一小部分。而且因為盤面較大,減持小部分影響較小,市場也有可能有較多資金接盤。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區別:
上市公司一般是指在滬深兩市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公司,因此這類公司已經完成了股權分置改革,而未上市的公司股權比較私有化;
1、公司融資渠道拓寬,融資更簡單。未上市的時候,只能通過股權的形式融資,但上市後,有了更多的股權,進行再融資就比較簡單了;而非上市公司就不能向二級市場融資。
2、被收購的概率小。公司未上市之前,如果別的公司准備收購,那麼付出的成本少,而上市後公司總市值會增加,因此被收購的可能性小;而非上市公司被收購的概率大。
3、提升企業的知名度和口碑。當同樣的產品擺在面前,肯定會選擇那些已經上市的,而未上市的產品由於知名度不高,所以被選擇的可能性小。
4、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主要集中在部分高管手中,關於公司決策可能都是法人說了算,而上市公司相關決策需要經過股東大會同意。
⑧ 上市公司股東怎樣進行股票減持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的方式有:證券交易、協議轉讓、司法強制執行、贈與、可交換債換股、股票權益互換等法律、法規允許的方式。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應當遵守《公司法》、《證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中關於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曾就限制股份轉讓作出承諾的,應當嚴格遵守。
第四條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賣出,也可以通過協議轉讓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減持股份。
因司法強制執行、執行股權質押協議、贈與、可交換債換股、股票權益互換等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本規定辦理。
⑨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票規則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票的規則是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公司法董監高減持規定:
一、為了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減持股份行為,促進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 5%以上股東(以下統稱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以及股東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適用本規定。大股東減持其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買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適用本規定。
三、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應當遵守《公司法》《證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規章、規范性文件, 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中關於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曾就限制股份轉讓作出承諾的,應當嚴格遵守。
四、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賣出,也可以通過協議轉讓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減持股份。因司法強制執行、執行股權質押協議、贈與、可交換債換股、股票權益互換等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本規定辦理。
五、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定,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⑩ 上市公司說減持卻沒減持如何處理
上市公司發公告要減持股票但一直沒減,可能是上市公司股東計劃減持股票,但公告後,相關股東繼續看好公司未來的發展前景,所以主動選擇未減持公司股份。
溫馨提示:
1、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1-04-2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