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如何設定
股權質押,是一種擔保方式,即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將其股權出質給債權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股權優先受償。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以依法可以轉讓的上市公司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規定,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貳』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質押的規定
法律分析:相關規定:1、以無記名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訂立質押合同或者背書記載質押字樣。質押合同自股票交付之日起生效;2、以記名股票出質的,出持人與質權人應訂立質押合同或者背書記載質押字樣,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叄』 股權質押合同是否需要辦理備案
股權質押需要登記,因為股權質押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作為不久之前進入證券市場的投資者,我們有時會看到自己持有的股票背後的上市公司公告稱要解除質押。那麼到底質押是什麼呢?質押要分成什麼類?又會和什麼有關呢?今天就讓我這個已經在市場闖盪多年的老股民給大家科普一下,大家看這一篇是完全夠了的!開始之前,先點擊下方鏈接獲取一份機構精選牛股:【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股票質押是什麼意思?
股票質押,即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東把他持有的股票當作抵押品,找銀行申請貸款再或者是給第三者的貸款提供擔保。股票質押相對應的還有一個概念,那就是股票質押式回購,指的是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再找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並且對未來的交易如返還資金、解除質押進行約定。
我們需要重視起來的是,在股票質押這一塊有上限,就像,一家商業銀行接受的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能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一定的比例,這個比例是10%。另一方面,因為質押的股票已經抵押給其他單位,質押的股票要是操作交易的話,是不可以的。質押還有警戒線和平倉線這兩把懸在頭頂的兩把利劍。一般來說的話,警戒線的百分比是160%,平倉線的百分比是140%假如說這個股票價格下跌的話它觸及到質押平倉線,質押機構會強制拋售質押的股票,不能輕視這些影響。另外還要注意股票質押是會受時間和比例的限制,股票質押貸款的期限是由雙方協商來確定的,但是最長期限為一年,最高情況下質押率是60%。
而股權質押,實質上是作為一種擔保方式,簡而言之就是為擔保債務的履行,根據法律,債務人或者第三人需要給債權人出質股權,若是發生了債務人未能履行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況,當然債權人就是有權早一些享受股權。股份質押--出質人與質權人協議在出質人所持有的股份上設定限制性物權。當債務人到期了卻不履行債務的時候,債權人還可以依據約定的就股份折價受償。或者,將該份股份買了而就其所得價金優先受償的一種擔保方式。那麼在平日里,可以看一看股市播報,了解股市的最新資訊,及時了解股票相關的信息,提高自己的知識水平,防止虧損風險。投資者朋友想要了解質押情況的話,推薦【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二、為什麼會有股票質押?股票質押是好事還是壞事?
股票質押其實也是上市公司平時常會用到的一種融資手段。一般在財務狀況不佳,公司經營狀況差的時候,然而一些股比例較大的大股東就偏向於這種融資方式。不過要知道,股票質押確實是有風險的,假如說這個股票價格下跌的話它觸及到質押平倉線,並且大股東沒有補倉或回購,{還不上,股票質押-22}可能會導致股價下跌,甚至會崩盤。所以,作為有想法的投資者,要對公司的質押行為可能帶來的不良影響很戒備。
1、股權質押公告在短期內會對上市公司的股價造成負面的影響,由於股權質押表達出了公司現金流不好的現象,這樣就會讓市場預期將變得更低了。
2、咱們從以長時間來看,上市公司股東正在進行質股票押,對股價的影響更傾向於偏好。
股票質押對股價是有影響的,但是影響股價的還有很多因素,必須聯系多種的技術指標朝更深刻的方向分析。如果實在沒法判斷,可以直接進入這個診股平台,輸入股票代碼,可以幫你判斷解禁股的情況如何,值不值得買:【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三、怎麼辦理股票質押?
按照物權法規定,不簽訂質押合同就不能進行股權質押。再到工商局去辦理一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就好了,提供辦理的相關材料依據就可以了。說到這兒,大家都了解了股票質押的相關內容了嗎?希望朋友們都有收獲哦,祝您投資之路暢通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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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上市公司股票質押利好還是利空
股票質押是股東的需求,與上市公司的實際經營無關,不能算利好也不能算利空
『伍』 上市公司把股票質押給證劵公司目的
股票質押給券商後,如果股價低於平倉線,那麼券商會要求股票質押方補充資金,以避免被強制平倉,如果公司無法補充資金,券商一般會強制平倉,賣出一部分股票,以達到平倉線以上。
『陸』 什麼是股票質押和解押
為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擔保法》將抵押和質押作了區分,其中第七十五條第二款明確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屬於可以質押的權利范圍。隨著股份制經濟的發展,股票已成為人們熟悉的有價證券之一,它也逐漸在經濟活動中被當做一種有擔保信譽的權利出質,但這種擔保方式的適用還不是很普遍,這與人們對它的了解和適用的便捷程度有關。《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出台,對理解和適用《擔保法》提供了重要的依據。本文將略抒對股票質押擔保的理解拙見,如有不妥之處盡請指正。
一、股票質押的概念和特點
股票質押是股權質權的一種表現形式,它以公司的股權為權利標的,債權人因擔保其債權而佔有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股票,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就以其所佔有的股票的價值優先於其他債權人受償,這種將股票設定為質權的行為就是股票質押。
作為擔保物權,股票質押有著擔保物權的一般特性,主要為:(一)從屬性。股票質押是以擔保債權實現為目的的權利質押,是先有債權產生,再有質押出現,因而具有從屬的特性,它與其擔保的債權形成了一種主從關系,被擔保的債權為主權利,股票質押權為從權利。(二)不可分性。質權的不可分性是指用股票質押擔保債權的范圍及於所出質股票的全部價值,《擔保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其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和實現質權的費用。該質權的效力及於所出質股票的全部,不會受債務清償的多少影響,只要是債務未完全清償,質權人始終就所佔有的全部出質股票行使質權。即使出質股票部分滅失,未滅失的部分仍然擔保著全部的債權,不能因這部分的滅失而相應地減少其擔保的范圍。(三)物上代位權。股票質押的代位權表現為,在股票發生滅失毀損時,股票質押的效力及於它的代位物上。我國《擔保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質權因質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出質財產。」(四)優先受償性。股票質押雖然在債務履行完畢之前由質權人佔有股票,具有留置的效力,但它的根本效力在於以股票的價值優先受償,因此,優先受償也是股票質押的本質屬性。
因受股票這種質物的特殊性影響,股票質押的特點還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質物價值的風險性。股票質押因其質物為股票,以股票出質的價值在於它的交換價值,但該價值受公司業績、市場供求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較大,使股價呈現不穩定性,為此,質權人就要承擔質物價值難保的風險。(二)流通性。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票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依法可轉讓的記名股票通過必要的轉讓登記程序,一般都能達到流通的目的。無記名股票通過國家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可隨意買賣,進行轉讓流通。由於股票有這種變現能力,使其體現出充當質物的優越性和較強的擔保功能。
二、股票質押的當事人
因設定股票質押應通過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簽定股票質押合同,因此股票質押的當事人一般為質押合同的當事人。股票質押的當事人分為股票質押出質人和股票質押質權人。股票質押的出質人可以為債務人,也可是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但必須是所出質股票的真正所有人。股票質押的質權人必須是受股票質押擔保的主債權的債權人,不享有主債權的人不能成為股票質押的質權人。
三、股票質押的成立
(一)形式要件。
我國《擔保法》第六十四規定:「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生效。」,第七十八條又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的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根據物權的特性,物的所有以物的移轉佔有為形式要件,那麼股票質押的質權就自股票移轉於質權人佔有之時起成立。上述條文的規定明確了以股票出質的,除應有雙方當事人的合意外,還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和辦理出質登記和移轉佔有。據此,筆者理解簽訂書面質押合同、出質登記和股票的移轉佔有是股票質押成立的形式要件。
因我國《公司法》將股票分為了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所以不同類別的股票設質的方式也有所不同。有學者認為,無記名股票得以股票的單純交付而轉讓,無記名股票的設質,也就得以雙方的質押合意和股票的單純交付而為之。由於以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無須辦理登記,以無記名股票設質的,也不必辦理登記。1筆者認為,由於無記名股票可在證券交易所隨意轉讓,如不辦理出質登記,質權人在取得質權後,完全可能在不告知出質人的情況下,將股票移轉變現,從而損害了出質人的利益。所以,雖然是以無記名股票出質的,也應在證券登記機關進行質押登記,在被質押擔保的債權期滿前限制出質股票的交易。
『柒』 什麼是股權質押合同
股權質押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質權合同。
質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四)擔保的范圍; (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
『捌』 股票質押手續如何辦理
辦理股權質押手續分以下幾種情況:
(一)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首先要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如向本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設定質權,必須經全體股東的過半數同意;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股份出質的,應向質權人轉移股東出資證明書的佔有。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二)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首先要適用公司法有關股份轉讓的規定,公司法中有關不得轉讓股份的規定也同樣適用於質押。
質押合同生效時間區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規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玖』 股票質押合同什麼時候會生效
我認為質押合同生效與質押合同約定的質權實際生效是有區別的。
質押合同可以約定自當事方簽字即可生效,但依照物權法規定:「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基金、股權「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應收賬款「質權自信貸徵信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其他股權「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等等。
但達到了物權法規定的條件後,質權就實際生效了?舉例來說明:甲乙雙方約定,乙將某有限公司股權作為質押擔保,向甲借款100萬元。現甲乙雙方簽訂的借貸合同、質押合同,並在工商局辦理完畢股權出質登記手續。此時的質權是否實際生效?實際沒有,因為甲乙雙方約定,辦理完畢以上手續後,甲才會將約定貸款轉賬給乙。此時,乙還未取得貸款,借貸行為還沒有發生,質權也就沒有實際生效。
因此作為從合同的質押合同,其是否生效,約定的質權是否實際成立,除了達到物權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考慮到主合同約定內容、條件是否達到,借貸行為是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