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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虛擬股票激勵合同

發布時間: 2022-08-24 18:03:10

『壹』 股權激勵協議是什麼

股權激勵協議是一種通過經營者獲得公司股權形式給予企業經營者一定的經濟權利,使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的文件。

主要特點:

股權激勵設計主要有以下幾個關鍵點:

1、激勵模式的選擇

激勵模式是股權激勵的核心問題,直接決定了激勵的效用。

2、激勵對象的確定

股權激勵是為了激勵員工,平衡企業的長期目標和短期目標,特別是關注企業的長期發展和戰略目標的實現,因此,確定激勵對象必須以企業戰略目標為導向,即選擇對企業戰略最具有價值的人員。

3、購股資金的來源

由於鼓勵對象是自然人,因而資金的來源成為整個計劃過程的一個關鍵點。

4、考核指標設計

股權激勵的行權一定與業績掛鉤,其中一個是企業的整體業績條件,另一個是個人業績考核指標。

基本模式:

(1)業績股票

是指在年初確定一個較為合理的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到年末時達到預定的目標,則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業績股票的流通變現通常有時間和數量限制。另一種與業績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類似的長期激勵方式是業績單位,它和業績股票的區別在於業績股票是授予股票,而業績單位是授予現金。

(2)股票期權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棄這種權利。股票期權的行權也有時間和數量限制,且需激勵對象自行為行權支出現金。目前在我國有些上市公司中應用的虛擬股票期權是虛擬股票和股票期權的結合,即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是一種虛擬的股票認購權,激勵對象行權後獲得的是虛擬股票。

(3)虛擬股票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收益,但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4)股票增值權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如果公司股價上升,激勵對象可通過行權獲得相應數量的股價升值收益,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付出現金,行權後獲得現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

是指事先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但對股票的來源、拋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當激勵對象完成特定目標(如扭虧為盈)後,激勵對象才可拋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6)延期支付

是指公司為激勵對象設計一攬子薪酬收入計劃,其中有一部分屬於股權激勵收入,股權激勵收入不在當年發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價折算成股票數量,在一定期限後,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據屆時股票市值以現金方式支付給激勵對象。

(7)經營者/員工持股

是指讓激勵對象持有一定數量的本公司的股票,這些股票是公司無償贈與激勵對象的、或者是公司補貼激勵對象購買的、或者是激勵對象自行出資購買的。激勵對象在股票升值時可以受益,在股票貶值時受到損失。

(8)管理層/員工收購

是指公司管理層或全體員工利用杠桿融資購買本公司的股份,成為公司股東,與其他股東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從而改變公司的股權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實現持股經營。

(9)帳面價值增值權

具體分為購買型和虛擬型兩種。購買型是指激勵對象在期初按每股凈資產值實際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凈資產期末值回售給公司。虛擬型是指激勵對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資金,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名義股份,在期末根據公司每股凈資產的增量和名義股份的數量來計算激勵對象的收益,並據此向激勵對象支付現金。

頻道。

環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股權激勵協議是什麼? ]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貳』 虛擬股權激勵制度


(一)虛擬股權定義虛擬股權指公司授予被激勵對象一定數額的虛擬股份,被激勵對象不需出資而可以享受公司價值的增長,利益的獲得需要公司支付。被激勵者沒有虛擬股票的表決權、轉讓權和繼承權,只有分紅權。虛擬股權享有的收益來源於股東對相應股權收益的讓渡。
(二)虛擬股權激勵的對象
1、授予對象確定的標准和范圍虛擬股權授予對象參照如下標准確定:
(1)在公司的歷史發展中做出過突出貢獻的人員;
(2)公司未來發展亟需的人員;
(3)年度工作表現突出的人員;
(4)其他公司認為必要的標准。授予范圍包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業務骨幹以及對公司有卓越貢獻的新老員工等。
2、授予對象的確定虛擬股權的授予,由公司根據上述標准在可選范圍內提名確定具體人員名單,報經董事會批准。後進入公司的新員工如果符合上述條件,公司可以調整當年的股權激勵計劃,經董事會批准後,新員工可作為當年度的激勵對象。原則上員工需在公司工作滿一個自然年後(自入職到該方案每年的實施時間)方可享受該方案。
(三)虛擬股權激勵的數量
1、虛擬股權持有數量虛擬股權的授予數量,根據虛擬股權激勵對象所處的職位確定股權級別及其對應基準職位股數(經董事會表決同意後基準職位股數可按年度調整),根據個人能力系數和本司工齡系數確定計劃初始授予數量,根據年終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當年最終授予虛擬股權數量。虛擬股權的初始授予數量=基準職位股數*能力系數*本司工齡系數虛擬股權的最終授予數量=虛擬股權的初始授予數量*績效考核系數
2、股權級別及職位股數確定四)業績目標與績效考核
1、業績目標公司以年度凈利潤作為業績考核指標。設定的每年業績目標為:年度凈利潤增長率不低於20%(含20%);上述業績目標作為確定是否授予年度分紅權激勵基金的基準指標。
2、業績目標考核每個考核年度期滿且審計報告出具後30天內,由董事會組織財務部門考核是否實現公司業績目標。如公司業績目標實現,則開始實施當年度的分紅權激勵,向激勵對象授予分紅權激勵基金。業績目標未能實現的,不得授予分紅權激勵基金。

『叄』 虛擬公司簽訂的合同受不受法律

關於虛擬股票的立法和政策,我國目前是沒有的,不過如果與公司簽署了相關協議,這樣就是受《合同法》保護的了。
虛擬股票模式需要關注幾個問題:
第一,股票二級市場的風險。如果在二級市場股票的波動幅度加大,公司將承擔很大的市場風險,可能發生兌付危機,給公司造成損失。最明顯的是,一旦今後股價大漲,其激勵基金可能無法支付到期應兌現的金額。長期執行也缺乏相應的資金支持,處理比較復雜。
第二,行權價如何確定。行權價定高了,則獲利空間小,不會有經營者去買;定低了則會使人感到不公平。其中存在一個股票期權行權價激勵和約束的強度問題。國際上,行權價主要分為現值有利法、等現值法和現值不利法,其參照系是該公司在股市上的現行股價。我國當前的股市存在不合理性,股價偏離其實際價值,且波動較大,所以照此確定行權價很難。國內企業如要確定行權價,最合適的是實行現值有利法,即行權價低於當前股價,否則激勵的效果差。
第三,如何考核參與虛擬期權計劃的人員。對經營者業績進行科學的考核,是實現經營者報酬與其業績掛鉤的前提。如果考核指標無需任何努力即可達到,或者並不是在期權與期股的作用下實現的,那麼,激勵合約並未實現其目標。以凈資產收益率還是以股價作為考核指標呢?一般情況下,公司的具體財務指標反映企業過去的表現,股票二級市場的表現用來預期上市公司未來現金流。一個有效的經營者業績考核體系,應該將兩者結合起來。
虛擬股票模式避免了以變化不定的股票價格為標准去衡量公司業績和激勵員工,從而避免了由於投機或其它宏觀變數等經理人員不可控因素引起公司股票非正常波動時對期權價值的影響;同時,虛擬股票實質上是一種資金的延期支付,這種制度環境下這不失為一種避免違規操作的好方法。
虛擬股票與股票期權的差別在於:
(1)相對於股票期權,虛擬股票並不是實質上認購了公司的股票,它實際上是獲取企業的未來分紅的憑證或權利。
(2)在虛擬股票的激勵模式中,其持有人的收益是現金或等值的股票;而在企業實施股票期權條件下,企業不用支付現金,但個人在行權時則要通過支付現金獲得股票。
(3)報酬風險不同。只要企業在正常盈利條件下,虛擬股票的持有人就可以獲得一定的收益;而股票期權只有在行權之時股票價格高於行權價,持有人才能獲得股 票市價和行權價的價差帶來的收益。

『肆』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激勵協議的要點

股權激勵能夠引進人才、留住骨幹,將公司與員工利益協調一致,形成推動公司長遠發展的合力。股權激勵既是法律問題,亦是管理問題,故而需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量體裁衣」,具體從以下幾方面考量。
一、權利界定
股權激勵需首先明確激勵股權的性質和限制,在確保激勵效果的同時,對潛在風險進行有效防範。股權乃公司基石,一旦發生糾紛,嚴重之時足以動搖公司根基。如果股權結構因此埋下隱患,對公司的負面影響可能長期持續。未雨綢繆,是對公司未來發展負責任的態度。
通常所言股權激勵對應三種形式:普通股權激勵、虛擬股權激勵、混合股權激。勵
二、權利成熟
相對現金獎勵而言,股權激勵可以節省公司的現金支出,同時具有長效機制:公司利益與員工從此建立長遠聯系,公司業績的增長對於員工而言同樣存在未來回報。基於這種歸屬感,員工更具有做出出色成績的工作內心驅動。股權的長效激勵一方面在於未來持續、增長的收益回報,另一方面也在於權利成熟模式的設計。
三、權利授予
虛擬股權的授予,源自持股股東股權所對應的收益,只需要公司、持股股東、激勵對象簽署一份三方協議,明確授予激勵對象的分紅權的比例與每期分紅的計算方式即可。
普通股權的授予,一般的操作方法是從公司大股東所持有的股份中,按照當年公司成立之時股東認繳出資按比例換算每股價值,平價轉讓給激勵對象。這里不建議低於這個對價或者不需要對價而直接授予激勵對象公司股權,因為股權是一家公司的價值基礎,激勵對象為這部分股權支付對價,是對公司價值的一種尊重。

『伍』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激勵協議

法律分析: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激勵協議要注意以下六點:

一、權利界定

股權激勵需首先明確激勵股權的性質和限制,在確保激勵效果的同時,對潛在風險進行有效防範。股權乃公司基石,一旦發生糾紛,嚴重之時足以動搖公司根基。

二、權利成熟

相對現金獎勵而言,股權激勵可以節省公司的現金支出,同時具有長效機制:公司利益與員工從此建立長遠聯系,公司業績的增長對於員工而言同樣存在未來回報。基於這種歸屬感,員工更具有做出出色成績的工作內心驅動。

三、權利授予

虛擬股權的授予,源自持股股東股權所對應的收益,只需要公司、持股股東、激勵對象簽署一份三方協議,明確授予激勵對象的分紅權的比例與每期分紅的計算方式即可。

四、考核機制

激勵股權授予之後,必須配套考核機制,避免出現消極怠工,坐等分紅的情形。考核機制可能因不同崗位而異,有很多計算細節,不必在股權激勵協議中詳舉,而是公司與激勵對象另外簽署的目標責任書,作為股權激勵協議的附加文件。

五、權利喪失

保持公司核心成員穩定,實現公司商業目標,是股權激勵的主要目的。激勵股權的存續與激勵對象的職能具有一致性,在這一點上發生分歧,公司商業目標無以實現,股權激勵理應終止。

激勵股權喪失之後,需做相應善後處理;

普通股權激勵,實質是附條件的股權轉讓,依據在轉讓協議中約定的強制回購條款,按照激勵對象的認購價格回購,避免離職員工繼續持有公司股權,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管理;同時由激勵對象配合完成修改公司章程、注銷股權憑證等變更工商登記事項,若僅在公司內部處理則不具對抗第三人的公示效力。

虛擬股權激勵,實質是激勵對象與公司、大股東之間的一份三方協議,效力局限於內部。一旦觸發協議中的權利喪失條件,可以直接停止分配當期紅利,按照協議約定的通知方式單方面解除即可;已經分配的紅利,是過去公司對員工貢獻之認可,不宜追回。

混合股權激勵,實質是由虛擬股權激勵向普通股權激勵的過渡,尚未完成工商登記,已經簽署的內部協議對公司具有約束力。故而公司與激勵對象在簽署相應的解除協議後,退回激勵對象已繳認購對價,並停止分紅。

六、權利比例

激勵股權的授予比例,應考慮公司當下的需求,預留公司發展的空間,同時注意激勵成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陸』 公司給員工的股權激勵,離職之後股權會自動作廢嗎

公司股權激勵鎖定期內離職,所激勵股權如何處置,國家沒有這方面的法律規定,一般依照合同執行,通常做法是:
公司股權激勵鎖定期內離職,所激勵股權由公司按照合同擬定的價格回購或回收。
股權激勵是一種通過經營者獲得公司股權形式給予企業經營者一定的經濟權利,使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的一種激勵方法。

『柒』 虛擬股權激勵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企業首先要明確,激勵對象是針對全體員工,還是只對部分核心員工。為了保證虛擬股權在精神激勵方面的效果,此激勵手段比較適宜只針對核心員工。這可以讓公司所有員工明確意識到,只有公司的優秀人才,才能享受到虛擬股權。它代表了一種「特權」。如果其他員工想獲得這種「特權」,就必須努力工作,取得高績效,努力讓自己成為核心員工。這方面的問題需要有特殊的專業和經驗,專業股權激勵律師的門檻比較高,需要掌握的不同專業的技能,一定要熟悉公司股權法律規則、財務、人力資源以及相關的管理等。碰到這類問題,如果不想留下後遺症,免得股東日後惹上麻煩,最好問問專業人士,像上海的徐寶同律師團隊,北京的柳全誠律師團隊,都是股權激勵方面做的比較好的律師團隊,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算是國內比較專業的做股權激勵的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