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權轉讓和重組是一回事嗎
您好,股權重組是指股份制企業的股東(投資者)或股東持有的股份發生變更。它是企業重組的一種重要類型,是現實經濟生活中最為經常發生的重組事項。
股權重組主要包括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兩種形式。股權轉讓是指企業的股東將其擁有的股權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他人;增資擴股是指企業向社會募集股份、發行股票、新股東投資入股或原股東增加投資擴大股權,從而增加企業的資本金。股權重組一般不需經清算程序,其債權、債務關系在股權重組後繼續有效。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㈡ 公司重組股份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重組之後其股票依舊在市場上各自交易。重組說的是企業制定和控制的,能夠將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顯著改變。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系和其他債務、資產、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整頓與整合的過程,這樣的方式可以在整體上和戰略上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推進企業創新。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第六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購人可以免於以要約方式增持股份: (一)收購人與出讓人能夠證明本次股份轉讓是在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不同 主體之間進行,未導致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 (二)上市公司面臨嚴重財務困難,收購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組方案取得該 公司股東大會批准,且收購人承諾 3 年內不轉讓其在該公司中所擁有的權益; (三)中國證監會為適應證券市場發展變化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需要而認 定的其他情形。
㈢ 請教股票重組前公司大股東為何減持 他在重組之後原本可以賣更高的價格,為什麼減持還有為什麼減持最
如果公司要重組,要麼用現金,要麼轉讓股份。你說的大股東減持很可疑。一般出現減持,原因是股價明顯高估,股東趁機套現。好多情況都是趁利好出貨。你說的重組,這個消息如果提前大家都知道,那麼股價就已經被推高了。減持最高不高於5%,是證監會明文規定的。
㈣ 股權轉讓是重組的一種嗎
股權轉讓滿足一定條件時是資產重組。上市公司資產重組需要申報接收、提供材料、證監會受理、進行審核。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㈤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轉讓股份的條件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的條件如下:1、該公司屬於合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轉讓人具有股東資格;3、取得股權程序合法,如股東大會通過轉讓股權的決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 第一款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㈥ 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是重組嗎
股權轉讓是重組方式的一種,但重組並不一定就是股權轉讓。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分為五大類:
(1)收購兼並。
(2)股權轉讓,包括非流通股的劃撥、有償轉讓和拍賣等,以及流通股的二級市場購並(以公告舉牌為准)。
(3)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出售,是指上市公司將企業資產或所擁有股權從企業中分離、出售的行為。
(4)資產置換,包括上市公司資產(含股權、債權等)與公司外部資產或股權互換的活動。
(5)其他。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購買、出售資產,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購買、出售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超過5000萬人民幣。
㈦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股份轉讓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股份轉讓流程是:
1、股東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股份轉讓;
2、股東以背書方式轉讓記名股票,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3、股東轉讓無記名股票的,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㈧ 股權轉讓是什麼意思對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在股票市場上市公司會在不同的情況階段發布上市公司的情況公告,這些公告有的對上市公司的股價影響較大、有的影響較小。今天與大家分享上市公司的一種情況公告股權轉讓。那麼股權轉讓對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上市公司進行股權轉讓的話,不同的情況對股票的影響都有所不同。如果股權轉讓與二級交易市場,大概率會引發二級交易市場的投資者炒作,就是業內所指的「炒殼」。
殼資源股權轉讓一般分為兩種模式,第一是通過買方直接溢價購買股權,成為公司有控制權的股東。第二是通過公司重組和股權轉讓一起進行,有「借殼」上市的概率。任何殼資源的個股基本都屬於上市本身實質的價值並不高,一旦重組失敗會使股價大概率持續下跌。
如果是上市公司股東轉讓出售股份後,獲得的資金並未對上市公司業績有任何好處,後續對股價有影響,影響是說明股東對公司未來信心不足,或將引起股價下跌,是利空消息。反之,獲得的資金後使上市公司業績暴增,那麼會利好與後續股票價格的上漲。
總體而言,股權轉讓對於股票來說有可能會利好,也有可能利空。具體情況需要對上市公司的整體分析而定,並不能單方面去看待消息。
(股票有風險,投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