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開發行股票有哪些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2)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3)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4)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企業公開發行股票除了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滿足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要求。
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主板(含中小企業板)上市企業必須滿足中國證監會2006年5月17日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企業必須滿足中國證監會2009年3月31日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1)某公司將公開發行股票擴展閱讀:
公司作為發行人,在中國境內首次發行的條件具體如下: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股票上市條件:
1、股票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額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司發行股份的總額的比例為10%;
4、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貳』 股份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主要條件
法律分析:股份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主要條件是公司成立經營連續三年以上;最近兩年連續盈利,凈利潤累計高於一千萬元;以及股本總額高於三千萬元。企業改制、發行上市牽涉的問題較為廣泛復雜,在企業聘請的專業機構的協助下完成。企業首先要確定券商,在券商的協助下盡早選定其他中介機構。股票改制所涉及的主要中介機構有: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土地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徵信機構等。
法律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叄』 tcl集團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利好。
牛市中,上市公司發行股票,轉債容易引發搶權行情,屬於利好。
熊市中,上市公司發行股票,轉債容易引發貼權行情,屬於利空。
當前屬於局部牛市,利好科技股。
『肆』 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必須公開披露的信息主要有
「發現一份文件裡面說: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場所交易,必須公開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該條款適用於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即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後(上市)後的任何並購事項必需進行披露,但若未發生則無需披露;
問題中提及「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必須公開披露的信息主要有」注意:這里未提及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故理解為IPO上市發行階段的信息披露。
IPO上市前招股說明書對公司歷史沿革及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事項進行了詳細的信息披露,故發行股票時不需要重新提供公司收購公告;
B.發行新股的文件包含證監會予以合作發行的批文,交易所提供的一系列相關核准/允許發行文件以及公司招股說明書等,
故選項為ABC
『伍』 什麼叫公開發行股票
公開發行是指沒有特定的發行對象,面向廣大投資者分開推銷的發行方式。發行人通過中介機構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廣泛地發售證券。在公募發行情況下。所有合法的社會投資者都可以參加認購。公開發行的股票不一定要求上市。但是上市必須要求公開發行股票。
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
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范運作。
保薦人的資格及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募股申請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發起人協議;
(三)發起人姓名或者名稱,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出資種類及驗資證明;
(四)招股說明書;
(五)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
(六)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
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批准文件。
『陸』 企業為什麼要發行股票
發行股票的直接目的是籌集資金,但是,由於各企業的實際情況差異很大,發行股票的主要原因和目的也不盡相同。具體來說,主要包括:
1.籌集資金並成立一家新公司
新的股份公司成立時,需要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股東資本,達到預定的資本規模,為公司的經營活動提供資金來源。
2.加大投入,擴大經營
為了擴大業務規模、增加投資或籌集營運資金,現有股份制公司可以通過發行股票籌集所需資金,這種股票發行稱為增資發行。
3.提高自有資本率,改善財務結構
自有資本在資本來源中的比例是衡量公司財務結構和實力的重要指標,為了保證合理的自有資本負債比例,提高企業的經營安全和競爭力,企業可以通過發行新股提高自有資本比例,改善企業的財務結構。
4.其他目的
例如,為了擴大產品銷售,引進其他公司的先進生產技術,向一些流通企業或戰略合作夥伴出售新股,另一個例子是以發行股票股利代替現金股利,或以新股換其他公司的股票,以實現證券交易所合並等。
拓展資料:
股票對投資者有利
(1) 上市為股票提供了一個連續的市場,有利於股票的流通,證券的流動性越好,投資者就越願意購買,然而,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流動性不如在場外市場上市的股票,這是大多數股票退出市場的一個重要原因。
(2) 有利於獲取上市公司的經營和財務信息,了解公司現狀,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
(3) 上市股票的買賣必須服從買賣雙方的競,。只有當購買價格與銷售價格一致時,交易才能成交,因此,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價格遠比場外交易市場的交易價格公平合理。
(4) 證券交易所利用媒體迅速公布上市股票的交易價格,這樣,投資者就可以了解市場價格的變化趨勢,作為投資決策的參考。
(5) 證券交易所對經紀商收取的傭金有統一的標准,不論老少。
『柒』 股份公司公開發行的股票一般佔到公司全部股票份額的多少呢緊急求助,謝謝!
這要分為IPO還是再融資。如果是IPO,那麼要分發行和上市兩部分來考慮。
以IPO為例,
從發行的角度,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量不得少於發行後總股本的35%。也就是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不能超過發行後總股本的65%。
從上市的角度,公開發行的股票要達到公司總股本的25%以上;如果公司總股本在4億元以上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要達到總股本的10%以上。這一條無論是IPO還是再融資的公司如果要上市都必須滿足的條件。
『捌』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發行程序是怎樣的
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應該遵循以下程序:
(1)改制與設立。擬定改制重組方案,聘請保薦機構(證券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改制重組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對擬改制的資產進行審計、評估、簽署發起人協議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設置公司內部組織機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2)盡職調查與輔導。保薦機構和其他中介機構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問題診斷、專業培訓和業務指導,學習上市公司必備知識,完善組織結構和內部管理,規范企業行為,明確業務發展目標和募集資金投向,對照發行上市條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准備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文件。
(3)申請文件的申報。企業和所聘請的中介機構,按照證監會的要求製作申請文件,保薦機構進行內核並負責向中國證監會盡職推薦,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國證監會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文件。
(4)申請文件的審核。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文件後,將申請文件進行預披露,並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同時徵求發行人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意見,並向保薦機構反饋審核意見,保薦機構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反饋的審核意見進行回復或整改,初審結束後提交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5)路演、詢價與定價。發行申請經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後,中國證監會進行核准,企業在指定報刊上刊登招股說明書摘要及發行公告等信息,證券公司與發行人進行路演,可以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也可以通過發行人與主承銷商自主協商直接定價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計劃的,應當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
(6)發行與上市。根據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方式公開發行股票,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辦理股份的託管與登記,掛牌上市,上市後由保薦機構按規定負責持續督導。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並製作認股書。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的規定適用於公司公開發行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