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詐騙怎麼舉報
現在網路上詐騙手段層出不窮,許多股民也深受其害。那麼,股票詐騙怎麼舉報呢?
股票詐騙屬於經濟犯罪案件,如果發現有股票詐騙的話,應該盡快向當地的公安部門舉報,讓公安部門立案調查。而股票詐騙情節嚴重的話,是會構成詐騙罪的。
因為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而股票就屬於公私財物之一。
大家平時在炒股的時候也應該警惕一些,以防被騙。像那些「高利潤、高回報」,往往都是騙子常用的手段。還有在網上遇到推薦股票的,也要多留心,很可能會是詐騙。
B. 怎樣舉報股票投資公司違規造成投資人損失
你好,如果只是正常的投資,有虧有盈,那麼沒辦法的。
如果你真的掌握了相關證據,建議你直接報警,舉報有什麼用,你錢都損失了。
C. 投訴股票投顧公司打12315還是12386
證券公司受到證監會的監管,一般如果投資者投訴到證監會是一件比較嚴重的事情。當然,投資者投訴也要有理有據,監管機構並不是任由投資者胡亂投訴的地方。如果投資者對證券公司不滿,可以先與營業部溝通,營業部無法溝通再投訴到總部,總部無法處理就可以直接投訴到證監會。投資者可以在證監會的官網上進行留言;也可以撥打證監會服務熱線12386。
D. 操縱股票怎麼舉報
法律分析:通過中國證監會的信訪投訴電話可以投訴股票證券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三條 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證券發行、交易活動的當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應當遵守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第六條 證券業和銀行業、信託業、保險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託、保險業務機構分別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E. 怎麼舉報股票詐騙公司用什麼APP
面對詐騙的時候,我們一定要保持一個冷靜的狀態,慢慢的聽對方說每一句話,也應該想辦法解脫這個困境,不應該讓對方把自己迷惑進去。遇到詐騙人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幫助自己,維護好自己的權益,這樣可以得到一個很好的保護。也可以把錢要回來。
F. 股票投訴找哪個部門
公安部門,股票詐騙屬於經濟犯罪案件,如果發現有股票詐騙的話,應該盡快向當地的公安部門舉報,讓公安部門立案調查。而股票詐騙情節嚴重的話,是會構成詐騙罪的。
因為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而股票就屬於公私財物之一。
拓展資料:
一、哪些股票可以進行維權索賠
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等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存在虛假陳述並被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因上市公司的虛假陳述行為而導致虧損的投資者可以要求賠償,賠償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及利息損失。虛假陳述具體包括四種:虛假記載,是指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披露信息時,將不存在的事實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記載的行為。誤導性陳述,是指虛假陳述行為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過媒體,作出使投資人對其投資行為發生錯誤判斷並產生重大影響的陳述。
二、股票索賠的過程
股票索賠的過程大致分以下步驟:證監會(局)立案調查→行政處罰決定書→法院立案 → 法院審判
1、立案調查時間一般6個月,最短的37天(雅百特),最長二年以上。一旦被立案調查,說明已掌握違法的初步證據,一般會被證監會行政處罰。
2、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是法院立案的前置程序,一般在處罰告知書或決定書下達後法院才會正式立案(雖然現在已經取消前置規定,但審理時還是會考慮處罰決定書)。
3、股票維權准備工作一般從上市公司公告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之日起就開始了,因為立案調查後的交易會對股票索賠產生很大的影響。
G. 如何舉報上市公司
法律分析:可以到相關部門對上市公司相關財務或者主要管理層的舉報,對上市公司相關的審計公司的舉報。有關部門在接到舉報之後將會派出專門的工作人員進行調查,為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建議舉報人採用匿名舉報的方式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五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H. 如何舉報科創板上市公司欺詐發行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建議投資者按以下路徑進行操作:登錄本所科創板股票審核網站(網址為kcb.sse.com.cn)的舉報中心進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