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離職高管減持限制
對於剛上市的上市公司,需要自上市公司上市以後一年後才能減持股票。如果上市公司已經上市滿一年需要離職六個月以後才能減持股票。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個特定組成部分,它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經依法核准其股票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一)上市公司屬於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形式
各國公司法均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股票上市交易的權利,其他任何類型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等都不具有公開發行股票並使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權利。同時,也並非所有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都上市交易,股票能夠上市交易的只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部分,因此,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並不一定都是上市公司。
(二)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並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
由於上市公司存在著眾多的公眾股東,法律更加註重其交易安全。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上市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而《證券法》則對證券上市的條件和程序作了具體要求,上市的前提條件是股票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之後而公開發行,然後再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等。
(三)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上市的好處有:
1、公司上市可以籌集到大量的資金;
2、可以推動企業建立規范的經營管理機制,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3、公司能上市,是對公司管理水平、發展前景、盈利能力的有力的證明;
4、擴大了公司的知名度,提高了公司的市場地位和影響力,有助於公司樹立產品品牌形象,擴大市場銷售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② 公司董事減持股票有什麼影響,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不允許減持
公司董事減持股票好嗎,公司董事減持股票意味著什麼,公司董事減持股票有什麼影響呢,在什麼樣的狀況下不允許減持呢?下面便是相關內容介紹,我們能夠一同來了解下。
一、公司董事減持股票有什麼影響
上市公司董事減持股票,通常狀況下,表明公司股民不看好公司股價會進一步上漲,所以選擇減持,也便是在相對高位落袋為安。至於對股票的影響,一般來說,意味著股價或許會在短期內跌落。
這個短期內的跌落,並非當即跌落,究竟上市公司的股民僅僅比較了解自家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對自家公司的價值有一個比較明晰的認識,但他究竟不是全能的,更不可能左右市場的走勢,所以尤其是在牛市的時分,上市公司股民的減持股票,往往並不能當即給自己公司股票的上漲帶來沖擊,最多僅僅潑了一盆冷水,公司股票在上市公司股民減持後,經常有進一步上漲沖頂的走勢,然後在沖頂完成後,轉入綿長的跌落探底。
當然,如果是在熊市的時分,上市公司股民的減持就致命的多,因為熊市的時分上市公司的股價都相對偏低,如果在如此低位的狀況下,股民仍然固執要減持,闡明他對公司的遠景十分不達觀,相應公司的股價極有可能遭受跌停乃至接連跌停。
上市公司董事減持,自身來說是一個很正常的退出機制機構。無可厚非。但在我國,因為新股上市後股價被大幅高估,公司自身價值與股價呈現嚴峻違背。減持套現就成了一個首先意圖!再加上機制不健全,漏洞多,導致減持行為對股價形成嚴峻影響。
股民減持,首先會抽離整個市場的資金,一個大股民或高管套現上千萬上億,這些錢會被抽離股市,對整個市場而言,便是失血!
二、在什麼樣的狀況下不允許減持
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民不得減持股份:
上市公司如果有違法的行為,在證監會都立案了的話,都是不允許去減持的。
大股民因違背本所事務規矩,被本所公開斥責未滿3個月的;
法令、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事務規矩規則的其他景象。
③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公司股份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都減持股份可能導致人心慌慌,以為公司要倒閉,然後就是股民大部分拋售,股價降低,越來越不值錢,所以人們都在覽視著持有股的動向
④ 股票高管減持是好是壞
高管減持是指高管在二級市場上賣出自己公司股票的行為,是一種利空消息,很明顯這並不是一件好事。
作為本公司的投資者來說,自家公司的高管賣出了本公司的大量股票,投資者們就應該要注意了,畢竟公司是在他們自己的手裡管著的,真正有什麼問題,也就只有他們才知道。如果說出現高管大量賣出股票的情況,作為投資者肯定是要擔心了。
拓展資料
高管減持方式
從高管減持的披露來看,創業板高管減持的方式主要有在職拋售和辭職套現兩種方式。公司法對高管減持進行了限制,要求上市公司高管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本公司的股份,且任職期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持有股份總數的25%,並在辭職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股份。
在解禁期滿後,如果公司沒有對股票出售的特殊限制,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高管每年減持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持有總量的25%,然而當高管辭職,半年後可以套現的股票會增加更多,這就促使了高管傾向於選擇辭職套現的方式進行減持。
減持影響
創業板上市公司的高管辭職減持雖然不觸犯法律的規定,但對公司、市場和投資者甚至是社會的穩定都造成了巨大的沖擊。
大批量高管的離職減持,不利於上市公司的穩定發展,也違背了我國創業市場的設立初衷。創業板市場的推出主要是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並加速創新技術向產業化的轉變以及加速我國經濟的穩定增長。然而,創業板企業接連不斷出現高管減持的問題,使其成為以上市、達到解禁日為目的的「短視」公司。更有甚者,高管通過內部消息或者粉飾業績等手段拉高股價,再進行減持。對創業板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造成危機,甚至對資本和社會的穩定性造成破壞。
當限售股解禁後,高管們迫不及待地辭職套現,使流通股的數量迅速增加,加大了市場的壓力。在現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股票價格會產生波動,極大地危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以及市場的秩序,不利於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並且高管減持這一行為也會被市場解讀為該公司的未來發展前景不好,認為股價被高估,將導致股票價格向下的走勢,極大地動搖了投資者的信心。
因股票發行制度的原因,一二級市場之間存在較大的利差,上市公司的高管通過出售持有的原始股可獲得巨額的利益,呈現「一夜造富」的現象。在公司的成長過程中,投資者們通過購買股票幫助上市公司融資,之後,高管們卻通過減持,將高額利益納入囊中,將風險拋給廣大投資者,不僅加劇了貧富的差距,甚至會引起社會的動盪。
⑤ 高管減持股票是好是壞
高管減持股票是壞,意味著他們對公司的發展前景並不樂觀。公司會走下坡路,但有時情況並非總是如此。簡言之,這對上市公司來說是個壞消息。
1、 高管減持是指上市公司高管在二級市場上出售其股票的行為。大量高管離任並減持,不僅不利於上市公司的穩定發展,也違背了我國風險投資市場的初衷。
2、 創業板的推出主要是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加快創新技術向產業化轉型,促進中國經濟穩定增長。
3、 創業板企業繼續存在高管減持問題,成為短視上市解禁公司。此外,高管通過內部信息或粉飾業績來提高股價,然後減少持股。這場危機甚至破壞了創業板的長期穩定發展。
拓展資料
一、高管減持對股票的影響
1、 減少二級市場資金總量。減持1%可能意味著數萬甚至數億元資金流出股市。
2、 高管減持可能意味著對公司發展前景不樂觀,公司將走下坡路。
3、 高管減持股份並不一定意味著上市公司高管對公司自身的發展不樂觀,往往只是為了獲取現金。如果降價是可持續的,則可能表明高管對上市公司的發展前景並不樂觀。
二、高管減持方式
1、 從高管減持的披露來看,創業板高管減持的方式主要有在職拋售和離職套現。《公司法》對高級管理人員減持進行了限制,要求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其在公司的股份,其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所持股份總數的25%,辭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股份。
2、 解禁期滿後,如果公司對出售股份沒有特別限制,根據《公司法》的規定,高級管理人員每年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股份總數的25%。然而,當高管辭職時,6個月後可以套現的股份數量將增加更多,這使得高管們傾向於選擇辭職的方式來套現減持。
三、高管減持股票的方式
1、 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和協議轉讓。集中競價交易減持是指高級管理人員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的股票轉讓;
2、 大宗交易減持,是指高級管理人員在證券交易所商品交易系統單筆交易中申報的股票數量不少於3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少於200萬元的股票轉讓;
3、 協議轉讓和減持是指與投資者達成協議後,高級管理人員的轉讓和減持。在中國登記結算機構通過轉讓和交付進行股份轉讓。
⑥ 公司高管減持股票意味著什麼
1.在股票市場中,高管減持有可能說明上市公司高管不看好公司後續的發展,或者認為現階段市場對於公司的估值較高,從而選擇二級市場減持套現。通常情況下,股票高管減持時,會使股票資金面出現缺乏性,降低其他股東的信息程度,大部分會影響股票價格出現下跌,造成利空性影響。
2.高管減持是指高管在二級市場上賣出自己公司股票的行為,是一種利空消息,很明顯這並不是一件好事。 作為本公司的投資者來說,自家公司的高管賣出了本公司的大量股票,投資者們就應該要注意了,畢竟公司是在他們自己的手裡管著的,真正有什麼問題,也就只有他們才知道。如果說出現高管大量賣出股票的情況,作為投資者肯定是要擔心了。
3.大批量高管的離職減持,不利於上市公司的穩定發展,也違背了我國創業市場的設立初衷。創業板市場的推出主要是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並加速創新技術向產業化的轉變以及加速我國經濟的穩定增長。
4.然而,創業板企業接連不斷出現高管減持的問題,使其成為以上市、達到解禁日為目的的「短視」公司。更有甚者,高管通過內部消息或者粉飾業績等手段拉高股價,再進行減持。對創業板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造成危機,甚至對資本和社會的穩定性造成破壞。
拓展資料:
1.高管減持有兩種方法:在職拋售以及辭職套現,這個問題還是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如果作為一個業績比較差的公司,高管的減持是在職拋售,那肯定是會對股票有比較大的負面影響的,因為在這時候高管減持肯定是因為公司基本上是沒有挽救回來的希望了,也沒有信心挽救了,所以才會宣布減持計劃。
2.高管減持股份的方式分為: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大宗交易減持、協議轉讓減持。集中競價交易減持是高管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的股票轉讓。而大宗交易減持是高管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交易進行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不低於3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人民幣200萬元的股票轉讓。而協議轉讓減持是高管通過與投資者達成一致意見後在中國登記結算機構辦理過戶交割進行股票轉讓。
⑦ 高管股票買賣限制
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買賣股票的禁止性規定
時間:2009-09-11來源:
1.《公司法》第142條對任期內減持股票比例的限制
其內容如下:「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票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2.《證券法》第47條、第195條對任期內短線交易的限制
(1)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票的,賣出該股份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違反《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買賣本公司股份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3.《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證監公司字〔2007〕56號)第四條、第五條、第十三條的相關禁止性規定
(1)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轉讓:
①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
②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
③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諾一定期限內不轉讓並在該期限內的;
④ 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前款轉讓比例的限制。
(3)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① 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
② 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③ 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④ 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
以上都一張紙上的規定!!
就像中國式過馬路!!
股市就是故事都是逗你玩!!
制度是S的人是活的!!
很多公布高管減持的消息那時候也正是高管機構建倉的時候!!
就像這票
⑧ 公司董事持減持股票會造成什麼影響什麼時候允許減持
上市公司高管或股東的出售經常出現在股市的新聞中,但簡言之,這個股票市場術語很容易理解。這是指高管或股東減少他們持有的股份數量。董事股份的減少意味著股東比例過高,包括大股東出售其股份。減持比例稱為減持,這種行為對股價的影響遠遠大於中小零售股的減持。
股份的發放和減持比例的確定:股份總數,即減持比例的分母,是指上市公司發行的A股、B股和境外上市股票(包括H股等)的總和,不包括優先股;售出股份數,即股份售出百分比的分子,是指A股股東賣出的股份數,不包括優先股。協同行動合並的具體計算: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共同計算構成協同行動的多個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數,並整體適用減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規定。一人多賬戶合並計算:單一股東通過多個證券賬戶持有股份的,應當將同一賬戶名、證號相同的賬戶合並計算其持有的股份;股東應當將其信貸賬戶的持有量與證券普通賬戶相結合計算。各賬戶可減少的股份數,按各賬戶股份數的比例分配。
⑨ 上市公司高管減持股票管理規定
1、每年賣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持股總數的25%;
2、禁止短線交易,即買入後六個月內不得賣出,賣出六個月內不得買入;
3、禁止敏感期買賣股票,即定期報告披露30日前,重大事項公告後兩個交易日內。
⑩ 上市公司管理人員數量減持過半是利好還是利空
上市公司管理人數,人員數量,減持過半是利好還是利空?上市公司管理人員數量減持過半當然是對股票產生一定的利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