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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派特羅爾油田服務股份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

發布時間: 2022-08-13 03:06:48

❶ 公開募集說明書與招股說明書的區別在格式和內容上的區別分別是在公司上市和發行股票的那個階段

招股說明書是首次公開發行時的文件 也就是公司IPO上市時候的文件
具體規定可以看《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1號――招股說明書(2006年修訂)》
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說明書是已經上市的公司再融資即配股、增發、發債等等的募集文件的總稱,包括配股說明書、增發招股意向書、增發招股說明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等
具體規定可以看《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11號——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說明書》

❷ 證監會嚴把IPO審核關 廣發海通保薦過會率最低是怎麼回事

據證監會網站消息,創業板發審委6月14日召開發審委會議,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浙江三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首發未通過。

這也是連續兩日出現擬IPO企業首發未通過的情形,13日召開的主板發審會上,發審委否決了浙江績豐岩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IPO申請。


究其未過會原因,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在9日的例行發布會上表示,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內控制度的有效性及會計基礎的規范性存疑,6家企業存在此類問題,佔比33.33%;二是經營狀況或財務狀況異常,5家企業存在此類問題,佔比27.78%;三是持續盈利能力存疑,3家企業存在此類問題,佔比16.67%;四是關聯交易及關聯關系存疑,3家企業存在此類問題,佔比16.67%;五是申請文件的真實、准確、完整和及時性存疑,1家企業存在此類問題,佔比5.55%。

在山東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會問詢中,其3萬噸和10萬噸「苯生產線」的固定資產減值測試在最近兩個會計年度內多次重大調整,內控制度的有效性及會計基礎規范性存疑,因此被發審會重點問詢最終被否。

廣東百合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對長期待攤費用的核算不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 固定資產》第六條的規定、柳州歐維姆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資金、賬戶使用、貸款、關聯交易決策及風險管理等的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存疑等,均被發審會重點關注。

虎撲(上海)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則因應收賬款余額較高、周轉率下降,業績波動較大且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和凈利潤的差異較大,無形資產會計核算的規范性存疑等原因終止審查。

對於終止審查的北京派特羅爾油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發審委關注到,「受全球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油氣市場需求低迷、地緣政治不穩定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國際油價處於低位震盪的態勢,致使發行人業績持續大幅下滑;發行人海上鑽井業務面臨訂金損失及索債的風險。」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今年以來,證監會繼續嚴把審核質量關,採取多種措施和手段,嚴格實施IPO各環節的全過程監管,通過反饋、檢查、初審、發審等審核流程和審核機制的有機配合,有效遏制問題苗頭和「帶病申報」情形,凈化審核環境,強化中介機構責任,嚴厲打擊利潤操縱、欺詐發行、包裝上市、虛假披露等行為,以從嚴監管促進優質企業上市,發揮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功能,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切實服務實體經濟。

下一步,證監會將進一步強化發行監管,嚴格審核,在嚴防企業造假的同時,嚴密關注企業通過短期縮減人員、降低工資、減少費用、放寬信用政策促進銷售等方式粉飾業績的情況,一經發現,將綜合運用專項問核、現場檢查、採取監管措施、移送稽查等方式嚴肅處理。

以上內容引自人民網,金融版。

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若干通知的主要內容

看看行嗎??

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證監發行字〔2004〕162號)

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加強市場約束,完善股票發行價格形成機制,現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的若干問題通知如下: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通過向詢價對象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本通知所稱詢價對象是指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以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機構投資者。

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公告發行價格和發行市盈率時,每股收益應按發行前一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凈利潤除以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提供盈利預測的發行人還應補充披露基於盈利預測的發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發行當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凈利潤預測數除以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發行人還可同時披露市凈率等反映發行人所在行業特點的發行價格指標。

三、發行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發行人應公告招股意向書,開始進行推介和詢價。詢價分為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兩個階段。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通過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

前述招股意向書除不含發行價格、籌資金額以外,其內容與格式應與招股說明書一致,並與招股說明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對招股意向書的真實性、准確性及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保薦機構應在初步詢價時向詢價對象提供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研究報告應按本通知的規定製作。

四、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向不少於20家詢價對象進行初步詢價,並根據詢價對象的報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及相應的市盈率區間。

詢價對象應在綜合研究發行人內在投資價值和市場狀況的基礎上獨立報價,並將報價依據和報價結果同時提交給保薦機構。初步詢價和報價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公開發行股數在4億股(含4億股)以上的,參與初步詢價的詢價對象應不少於50家。

五、發行價格區間確定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在發行價格區間內向詢價對象進行累計投標詢價,並應根據累計投標詢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所有詢價對象均可參與累計投標詢價。

發行價格區間、發行價格及相應的發行市盈率確定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將其分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發行價格確定依據應同時備案及公告。

六、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向參與累計投標詢價的詢價對象配售股票:公開發行數量在4億股以下的,配售數量應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量的20%;公開發行數量在4億股以上(含4億股)的,配售數量應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量的50%。

經中國證監會同意,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上述比例進行調整。

七、累計投標詢價完成後,發行價格以上的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擬向詢價對象配售的股份數量時,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對發行價格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購進行同比例配售。配售比例為擬向詢價對象配售的股份數量除以發行價格以上的有效申購總量。有效申購的標准應在發行公告中明確規定。

保薦機構應對詢價對象的資格進行核查和確認,對不符合本通知及其他相關規定的投資者,不得配售股票。

八、累計投標詢價及配售完成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刊登配售結果公告。配售結果公告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累計投標詢價情況,包括:所有詢價對象在不同價位的有效申購數量,不同價位以上的累計有效申購數量及其對應的超額認購倍數,申購總量和凍結資金總額;

(二)發行價格以上的有效申購獲得配售的比例及超額認購倍數;

(三)獲得配售的詢價對象名單、獲配數量和退款金額。

九、累計投標詢價完成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將其餘股票以相同價格按照發行公告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

十、詢價對象應以其指定的自營賬戶或管理的投資產品賬戶分別獨立參與累計投標詢價和配售,並遵守賬戶管理的相關規定。單一指定證券賬戶的累計申購上限不得超過擬向詢價對象配售的股份總量。

詢價對象參與累計投標詢價和配售應全額繳付申購資金,申購資金凍結期間產生的利息歸詢價對象所有。

十一、詢價對象應承諾將參與累計投標詢價獲配的股票鎖定3個月以上,鎖定期自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計算。

發行人股票掛牌上市的證券交易所及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對配售股份的鎖定作出相應安排。

十二、保薦機構負責組織推介、詢價和配售工作。保薦機構應聘請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購凍結資金進行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同時還應聘請律師事務所對詢價和配售過程,包括但不限於配售對象、配售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及本通知的規定等進行見證,並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十三、參與詢價配售工作的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及其相關工作人員應遵守法律法規和本通知的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詢價對象的報價和申購行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並遵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公司章程等的規定。

十四、承銷協議和承銷團協議可以在發行價格確定後簽訂,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股票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將推介、詢價和配售等發行情況及其他中介機構意見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十五、保薦機構製作的投資價值研究報告應對影響發行價格的因素進行全面、客觀地分析,報告中所引用的資料必須真實、准確並註明來源。研究報告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發行人的行業分類、在行業中的地位及其對定價的影響;

(二)發行人同行業上市公司股票的二級市場表現及市場整體走勢對定價的影響;

(三)發行人經營狀況和發展潛力對定價的影響;

(四)發行人盈利能力和財務狀況對定價的影響;

(五)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對股票定價的影響;

(六)對發行人股票上市後二級市場交易價格區間的預測;

(七)其它對發行人股票定價有重要影響的因素。

十六、中國證監會依法對保薦機構、其他中介機構以及詢價對象的行為進行監管。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保薦機構、其他中介機構、詢價對象及其相關責任人員,將依法採取監管措施,進行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對保薦機構承銷未經核准擅自發行的股票,或提前泄漏股票發行信息的,將依據《證券法》第176條、第183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二)對披露盈利預測的發行人,如其實際盈利不足盈利預測的80%,將依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18號,以下簡稱《保薦辦法》)第67條的規定,三個月內不再受理相關保薦代表人推薦的項目;

(三)對在詢價和配售過程中存在其他不良行為的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將按照《保薦辦法》第57條和第73條的規定,對其採取談話提醒、重點關注、責令改正及認定為不適合擔任相關職務者等監管措施;

(四)對在詢價和配售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將根據《證券法》第202條和《保薦辦法》第72條的規定進行處罰或採取相應監管措施;

(五)對報價、申購和配售過程中未能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或不再符合相關條件的詢價對象,將其從詢價對象名單中去除。

十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股票發行定價分析報告指引(試行)》(證監發[1999]8號)、《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證監發行字〔1999〕94號)、《關於修改<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有關規定的通知》(證監發行字〔2000〕32號)和《法人配售發行方式指引》(證監發行字〔2000〕111號)同時廢止。

二00四年十二月七日

❹ 什麼是招股說明書

您好,招股說明書是發行人發行股票時,就發行中的有關事項向公眾作出披露,並向非特定投資人提出購買或銷售其股票的要約邀請性文件。

❺ 菜鳥問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和年報是啥關系是有了前者,也就是公開發行股票之後才有年報嗎

招股說明書是非股份股市進行股份改制發行股票時介紹自己公司情況已經發新股情況的說明。裡面涉及公司成立、發展、近幾年盈利、財務報表、前景展望等等內容,希望打新股的人能通過說明書了解該公司,從而決定是否購買該公司股票。
年報是上市的股份公司每年的財務報表,內容有一年內公司高管變動、公司重大投資及進展、公司一年來的投資、收人、利潤等等內容,實際相當於向股票持有人匯報工作。年報是證監會規定必須得報的!
招股說明書是給打新股的人看的,年報是給公司股東看的,招股說明書和年報似乎沒啥密切關系。時間上,股份公司必須先發行招股說明書,招股成功後成立股份制公司,成立後,必須每年出一份年報!

❻ 首次公開發行股份數量占發行後總股本的多少有什麼規定嗎

上市公司如何確定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依法應遵循以下幾點:
1、公開發行:
發起人認購股本數額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認購數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超過向社會公眾發行股本數額的10%。
2、配股發行:
(原有股東按比例認購配售股份)
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普通股總數的30%。
另外增資發行的規定如下:(並未規定發行數量)
增資發行(發行新股票增加資金)
除應符合首次發行所需條件外,還應符合:
①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得資金的使用與其招股說明書中所述的用途相符,
並且資金使用效果良好。
②距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③從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的違法行為。
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對上市公司在擁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數量的股東人數方面有著硬性規定。總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本數量,包括已上市流通的股本和未上市流通的股本。
股本的數量沒什麼規定,也就是說因為公司規模不同凈資產是一定的發行的股份數量越多每股凈資產就越少相對的把一個蛋糕分成若干份分得越多每份含量也就越少。
確定一個將上市的公司的股本是通過會計師事務所核算出來的公司總資產決定(就是)總股本。
新上市股票發行價格平常是這樣演算的(以至今的中小企業板為例):
P=A×40%+B×20%+C× 20%+D×20%
式中:P=發行價格,A=公司每股稅後純收益×同類公司最近3年均勻本益比(市盈率),B=公司每股股利/同類公司最近3年均勻每股股利,C=近期每股凈資產值,D=預估每股股利/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❼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決定(2020)

一、修改背景
按照現行《首發辦法》規定,招股說明書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後6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1個月。按照這一規定,每年2月1日起、8月1日起都會出現審核過程中財務報表集中過期現象,導致發行審核進度受到影響,而每年3月份、9月份新的財務報表編制後,又會出現企業集中提交補充材料恢復審核的情況,對發行審核平穩有序推進及新股發行常態化帶來了一定影響,亟需在推進改革過程中完善相關規則,使資本市場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二、修改的主要內容
為保障發行審核工作的連續性,確保新股發行常態化,使資本市場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本次擬對招股說明書引用的財務報表有效期條款進行修改,將特別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財務報表有效期至多1個月修改為至多3個月。具體條文修改如下:
將第四十四條由「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後6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1個月。財務報表應當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為截止日」,修改為「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後6個月內有效,特殊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3個月。財務報表應當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為截止日。」三、徵求意見及採納情況
公開徵求意見期間,共收到意見建議4條。社會各界均表示支持延長財務報表有效期的改革,認為此項改革有利於新股發行常態化以及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同時,有意見提出,建議強化審計截止日後審閱信息和下一報告期業績預告信息的披露要求。經研究,已採納該意見,通過同步修訂《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主要財務信息及經營狀況信息披露指引》明確了上述要求。
特此說明。

❽ 新股上市前要公開哪些文件這些公開的文件信息在哪裡可以看到

以巨力索具為例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
中國證監會關於核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
國浩律師集團(北京)事務所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法律意見書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保薦書
審計報告
公司章程(草案)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路演公告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結果公告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定價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
首次公開發行股網上定價發行搖號中簽結果公告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基本上是這些,文件可以到證監會制定信息發布媒體,比如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巨潮資訊網等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