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股票與公司合夥人的關系!
要控制公司根本不用持有全額股票,甚至不用50%,發行股票的目的在於籌集資金,你把所有股票都買了還籌集什麼啊(都是自己的錢了),股票就相當於一個憑證,就是拉人入伙一起做生意的憑證,通俗一點說就是你要做生意但是錢不夠多你又不想去借錢(發行債券),你就只能讓別人一起投資做生意(拉人入伙),但是以後賺了怎麼分呢?怎麼知道誰出多少錢呢?股票就誕生了,股份公司把資本分成等額股份,再定個價格,然後大家去買,買的越多說明你對這家公司的控制越強,所以股東就產生了,只要你持有的股票到了一定比例就能很好的控制公司了,你出的那些錢就是公司的自有資本了不需要還給你(這就是和債券的區別),你的收益可以從公司的分紅獲得,也可以買賣股票差價獲得。基本上就是這些了,有些地方說的比較通俗不夠嚴謹一點。
⑵ 公司上市後股權怎麼分配
根據原來持有公司股份的百分比,和上市時新發行股票的多少來決定的;
例如:公司原股本1億股,你持有3000萬股,30%的股份;公司上市時新發行5000萬股;
上市後,你仍然持有3000萬股,但股權變成3000萬/(1億+5000萬)=20%。
(2)公司上市後有限合夥人的股票擴展閱讀:
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把股權首先分成兩個類別:資金股權部分、經營管理股權部分,即經濟權和政治權。先把這兩個部分的股權分別確定清楚,不按人的角度,而按這兩個類別的角度分配。
創業企業在投資人進入之前,要對公司股權結構進行規劃,公司創始人要佔絕對控股,持有大於67%公司股權,另外幾個聯合投資人或聯合創始人持公司15%左右的公司股權,另外,有15-20%的股權做為公司核心團隊的股權激勵池,不過這部分股權最好由公司創始人代持,分三年左右實施完成。這個股權結構能保證公司核心團隊的穩定,另外,也比較容易得到投資人的認可。
⑶ 是否有有限合夥企業作為上市公司股東的案例
有的,但是上市公司通常不會吸納該合夥企業成為股東的。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基本情況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持有發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東為蔡廷祥、吳淡珠、陳素芳、深港產學研、中證投資。蔡廷祥及其配偶吳淡珠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4,353.00 萬股,占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58.04%,基本情況如下:5、杭州中證大道豐湖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成立時間:2009 年6 月15 日主要經營場所:杭州市西湖區求是路8 號公元大廈北樓1103-4執行事務合夥人:張曉輝合夥企業類型:有限合夥企業經營范圍:實業投資合夥人出資方式等基本情況如下:序號 合夥人姓名 合夥人類別 認繳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出資方式1 張曉輝 普通合夥人 1 0.049 貨幣2 荊煒國 有限合夥人 260 12.615 貨幣3 荊濤 有限合夥人 1,800 87.336 貨幣合計 2,061 100%。
⑷ 我想問關於公司上市後原股東在公司股份比例有什麼變化
公開募集並上市後,因為股份數量增長,都邑導致原股東持股比例相對降低降低若干要看股份增長了若干。具體計算辦法是用新增股份占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乘上原股東發行前的持股比例。你舉的例子因為沒有給出發行前股份數量所以只能按照比例計算了。彌補你的例子:假定原總股本也是1億新增1億則願大年夜股東的新持股比例=80%*50%=40%原其餘2位各佔新持股比例=10%*50%=0.5%
解釋上市後原股東股份比例相對上市前降低了。
⑸ 員工持股平台上的股票上市後怎樣賣出
員工持股計劃是一種新型的股權形式,也是上市公司的一種融資方式,企業推出員工持股計劃是為了利益捆綁,激勵員工提升企業競爭力。因此員工持股計劃一般是三年。到期一年可以賣出一部分,第三年則需要全部賣出。
通常:第一年到期可以選擇賣也可以不賣,但是如果企業實施的是非分配給員工個人進行賣出原則,那麼員工個人沒有決定賣或者不賣的權利,因此不能個人賣出,只能等託管機構賣出。
但有的企業允許員工可以自己賣出,投資者只需要有個證券賬戶或者在中國登記結算公司有賬戶就可以在二級市場賣出了。
因此員工持股計劃有利有弊,並不是很多券商分析的那樣,有員工持股計劃的企業就會上漲。員工持股計劃可以解禁時,公司都會公告,二級市場的投資者也擔心股東套現,因此也會暫時拋售手裡的股票,股價從而下跌。
應答時間:2021-01-0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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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公司上市發行股票原來的合夥人也要買股票嗎
你說的這些關於原始股份和流通股份 還有上市之後多少萬股 這些都上市之前就會全部搞定 具體的比例 股本 什麼的 都會是你們公司自己和你申請上市之後有關部門負責一起來完成的 過程比較復雜 計算起來也不是很簡單 你可以查看上市公司過程就會知道了 關於你說的公司讓給別人並不是這樣
反正你們4個人 各自拿出一些自己手中的股份來發行 湊在一起最少要佔全部股份的25% 股本總數要是超過4億以上的 只需要總股本的10%以上 發行多少你們自己定 你發行股票就是賣出自己手中的股份了 你再買回來 豈不是自己賣自己買啊 但是你發行的股票超過了總股本的50% 一旦有人把這50%多全部拿走 你們的公司的掌控權就丟了 你可以發行49% 這樣就很保險 無輪誰買了你們 買了多少股 都是股東了 只不過都是很小的股東 大股東還是你們自己
⑺ 您好,公司准備上市,管理層會以合夥人公司的名義購買公司原始股,每股4元,請問這個價格合適嗎,風險如何
價格如何需要綜合衡量一下
一是這個公司能不能上市 這是前提 上市需要很多條件 要綜合判斷行業發展 公司業績 成長性 歷史沿革 財務規范等好多問題 樓主可以比較《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管理辦法》去看一下企業有沒有什麼硬傷
二是如果能上市 這個價格是否合理的問題 用公司凈利潤乘以一個倍數 因為不知道貴公司是什麼行業的 所以不好確定該乘多少的市盈率倍數 先按一般的私募入股的價格 也就是6-10倍 得出公司價值 然後再除以公司總股本 得出每股價格 再跟4塊比較一下 像樓主這種情況 其實可以參照凈資產定價 就是公司凈資產除以總股本 看每股凈資產是多少 再跟4塊比一下 應該是比4塊少的 但如果少太多 定價就有點高了 因為一旦上不了市 錢就基本屬於打水漂了 除非定一個回購條款
合夥人公司這個概念沒聽說過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不能超50 管理層有那麼多人嗎…… 不寫入名單肯定是有風險的 這種股份代持一定要簽好協議 以免到時候發生糾紛不受法律保護
⑻ 員工通過合夥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按自身意願隨時變現嗎
不能隨時變現。要經過合夥公司一定的程序審批同意。
⑼ 骨幹持股設立有限合夥公司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
答復:詳細分析這個問題?
作為企業以股權融入資本,必須按照公司企業法人及股東成員簽訂《股東法》條例及條約執行,必須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局以股份制企業法人為代表,投資或者合夥人以納入股份制形式,以參與企業公司經營管理入股東大會成員的合法手續,該股東成員享有入股或分紅利的平等待遇,是受到法律保護許可權的制約,以各位股東行政權利都應該具有監督或調查的平等權利,如果以企業上市公司股權融資的形式,則按照公司企業以《證券法》條例及條約執行,但是以各位股東的投資入股或出資比例多少,以公司董事局及股東成員共同協商、討論重要事宜,並達成一致共識,必須按照各項議程和具體流程來執行操作。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