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分紅給個人,個人要交所得稅嗎
一、正面回答
1、獨資企業,股東分紅不要交個人所得稅;
2、有限責任公司查賬徵收企業,分給個人股東分紅,要交20%個人所得稅。一般來說公司的股東分紅收益都是比較客觀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股東分紅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這是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不得偷稅漏稅。
二、分析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
三、個人所得稅徵收范圍
1、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貳』 股票個人所得稅交多少
法律分析:股票交易時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需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是按照成交額的千分之一向賣方單向收取。除了印花稅,交易股票還需要繳納傭金和過戶費。
股票分紅要交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含1個月)以內的,按20%的稅率繳個人所得稅;個人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按1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持股期限1年以上的,按5%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投資者在賣出分紅股票時會收取個人所得稅,其它情況不收取個人所得稅,其中,個人所得稅收取標准與投資者持有時間相關,規定如下:
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內(包含一個月),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按照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包含一年),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按照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大於一年的,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免個人所得稅。
比如,小唐持有某股票1000股,該公司按照每10股派發1元的方式派發紅利,持股1個月就賣出,那麼小唐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00×1×20%=20元。
需要注意的是,投資者持有時間是從投資者買入該股當天算起的,不是從分紅當天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項目的,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第七條 對股票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八條 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叄』 股權分紅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股票分紅需要繳納分紅稅,並不是個人所得稅,股票分紅扣稅和股票持有股票時間長短有關,持有一個月及以下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持有一個月(含一個月)到一年(含一年)的需要繳納10%的個人所得稅,股票分紅後持有股票超過一年不交稅。只要在上市公司宣布分紅的股權登記日仍然持有股票,就可以得到分紅。一般都是說的年終分紅,分紅也可以按月。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因此,年終分紅是股東的基本權利,股東一定擁有年終的分紅權。但擁有部分的分紅權,並不能代表你擁有了企業的股權,成為了企業的股東。有很多的企業採取了虛擬股權的激勵制度,給予員工崗位股、業績股等虛擬股權,員工可以根據擁有的虛擬股權在年終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但這種虛擬股權並沒有所有權,其實質是企業獎金的遞延發放,無非這種獎金的來源是企業的年終凈利潤的一定比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肆』 分紅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網上投資的分紅都是要按照股息紅利所得,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的。但是,個人購買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再轉讓時期所得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是需要繳納個稅的。這是兩種不同類型的所得,前者是股息紅利,後者是財產轉讓所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第八條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
『伍』 上市公司分紅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上市公司的分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般來說,企業的稅後利潤應當分配給股東。而股東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也應該徵收個人所得稅。
分紅繳稅計算方法:
1、個人股東按照應得紅利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
2、從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紅可以減半繳納征稅。
3、外國人取得的紅利無論是否為上市公司,百都不需要繳稅。
4、居民企業從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分紅收益為免交稅收。
稅務機關是國家行政單位,所以在收稅退稅的這件事情上肯定也是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政策的,如果自己已經提交了退稅申請顯示提交成功以後,那當事人等稅務機關的通知就行了,通過年度匯算退稅的,一定要注意和對自己的狀況是否符合退稅要求。網上投資的分紅都是要按照股息紅利所得,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的。但是,個人購買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再轉讓時期所得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是需要繳納個稅的。這是兩種不同類型的所得,前者是股息紅利,後者是財產轉讓所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陸』 股東分紅怎麼交個稅
1、個人股東按照應得紅利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
2、從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紅可以減半繳納征稅。
3、外國人取得的紅利無論是否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繳稅。
4、居民企業從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分紅收益為免交稅收。
5、境外非居民企業股東從中國居民企業取得2008年及以後的股息,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股東分紅所得稅如何繳納:
一、股東是自然人
自然人股東分紅有兩種情況:
1、一種是自然人股東從非上市公司取得分紅,這個時候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即股東取得分紅,由企業按照股東取得分紅金額的20%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另外一種就是自然人股東從上市公司,取得分紅時需要分為以下三種情況繳納個稅:
(1)股東持有上市公司的股piao時間少於1個月,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2)股東持有上市公司股piao時間大於1個月小於1年的時候,暫減按50%計入應納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3)股東持有上市公司股piao時間為1年以上,股piao紅利所得稅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3、當股東是外籍個人時,從境內投資的外資企業取得分紅時,免徵個稅。
二、股東為企業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符合條件的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徵收入。換種說法,公司為法人股東時取得的被投資企業股利分配時沒有企業所得稅,是免徵的。
三、股東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
他們獲得的收入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在獲得分紅時只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後的純利潤歸自然人股東所有,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二條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柒』 企業所得稅後,股東分紅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股東分紅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票分紅扣稅和股票持有時間長短有關,持有一個月及以下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持有一個月(含一個月)到一年(含一年)的需要繳納10%的個人所得稅,股票分紅後持有股票超過一年不交稅,股票分紅扣稅是為了減少股票交易的投機行為。
股票除了分紅稅外,賣出時會收取一部分印花稅,股票盈利部分不需要收取個人所得稅。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捌』 股息分紅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息分紅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情況具體如下:
1、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對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2、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3、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注意:企業所得稅按年繳納,分紅屬於企業所得收入中的一項,如果企業當年虧損,則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自然人股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當由企業在分紅時扣除應繳個人所得稅部分,並由企業代繳個人所得稅。
繳納個人所得稅注意事項
1、扣繳義務人應主動向稅務機關申領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據以向納稅人扣稅,非正式扣稅憑證,,納稅人可以拒收。
2、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代扣代收稅款憑 證和包括每一納稅人姓名、單位、職務、收入、稅款等內容的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個人所得稅
『玖』 個人股東分紅要繳個人所得稅
1. 個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分紅符合條件免徵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有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2. 個人持有掛牌公司股票分紅符合條件免徵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繼續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公告2019年第78號)第一條規定,掛牌公司(新三板)的股東,持股期限超過1年,免徵分紅的個人所得稅。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所稱掛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的非上市公眾公司;持股期限是指個人取得掛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時間。
3. 外籍股東分紅免徵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規定,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4.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分紅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規定:個人獨資者和合夥企業 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其生產經營所得,包括企業分配給投資者個人的所得和企業當年留存的所得。由於對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已經按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生了投資者的個人所得稅。因此個人獨資、合夥企業分配稅後利潤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
5. 基金分紅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基金一般由專業的基金經理進行操作,相對個人操作較為穩健。基金分紅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現金分紅,一種是紅利再投。對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以及企業債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發行債券的企業在向基金派發股息、紅利、利息時,不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6. 顯名股東支付隱名股東分紅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實務當中,稅務機關對股權代持以顯名股東為納稅主體,這是大多數稅務機關的態度,這種形式課稅的優點在於便於稅收征管,無需甄別委託代持協議的真假。顯名股東將分紅款轉給隱名股東時,當隱名股東為自然人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了個人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情形。隱名股東取得顯名股東支付的分紅款,不屬於第二條規定的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情形。
7. 企業代持轉付個人分紅款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有關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9號)規定,因股權分置改革造成原由個人出資而由企業代持有的限售股,企業轉讓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應作為企業應稅收入計算納稅。企業完成納稅義務後的限售股轉讓收入余額,轉付給實際所有人時不再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