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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離職期間股票分紅

發布時間: 2023-01-13 07:51:28

Ⅰ 持有技術股的人離開公司還能分紅嗎

這得根據該公司的公司章程中相關條款辦理。
如果公司章程中規定,持有技術股的股東離開,將技術留在公司,其股份保留,繼續分紅,那麼,該技術股東如果離開公司,但還是視為該公司股東,就應該繼續跟該技術股東分紅。

Ⅱ 我在一食品公司名下一個店鋪工作,投資了百分之五的股份,現辭職了,公司給出了離職就不再有分紅

按道理說你有公司一定的股份,你就是公司的老闆了,公司肯定是還是要給你分紅的,因為你股份有你就是老闆,你跟公司的老闆是同樣的待遇,只不過可能他是大老闆,你是小老闆,你肯定會有分紅的在,但是你這個不是上市公司也是私下的公司股份呢,到底有沒有合同約束啊,這些都不受國家監管,所以如果有糾紛了,可能還是要以合同為准

Ⅲ 老闆給的股份離職時怎麼處理

您好,您可以將股份賣出去,也可以直接自己合理擁有,作為股東享受分紅的同時也需要承擔責任的。
【拓展資料】
股權管理辦法》規定:原始股股東如果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則喪失持股資格,所持股份應當在離職後一個月內轉讓給公司;原始股股東拒絕按規定轉讓股權的,公司將強制要求股東轉讓,強制轉讓價格為該部分股份所對應的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值。
建議:在採取員工股權激勵時,請創始團隊成員務必注意,對於不同情況下的股權處置的約定宜早不宜遲,宜細不宜粗。越早約定,約定得越細,則覆蓋的人員越多,執行性越強。最好的辦法是在律師的指導下,在約定中窮盡所有面臨股權變動的情況,區分員工被動離職、主動離職、意外身故等各種情況,設定好詳細的執行方案,這才能確保你們激勵目的能得以正確的實現。
股權分置改革是當前我國資本市場一項重要的制度改革,就是政府將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國有股(還包括其他各種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場上流通。以前不叫股權分置改革,以前叫國有股減持,現在重新包裝了一下,再次推出。內地滬深兩個交易所2.45萬億元市值中,現在可流通的股票市值只有8300億元,國有股等不可流通的股票市值達1.62萬億元。如果國有股等獲得了流通權,滬深兩個交易所可流通的股票一下子多出兩倍,市場只可能向一個方向前進,那就是下跌。如果再考慮到國有股基本是一元一股獲得,而流通股大都是幾倍、十幾倍的溢價購得,那流通股股東在國有股減持中所蒙受的損失也就很容易看清了。越早約定,約定得越細,則覆蓋的人員越多,執行性越強。最好的辦法是在律師的指導下,在約定中窮盡所有面臨股權變動的情況,區分員工被動離職、主動離職、意外身故等各種情況,設定好詳細的執行方案,這才能確保你們激勵目的能得以正確的實現。

Ⅳ 激勵股票離職後怎麼處理

一般錢交了就不能收回了,一要麼你自己存著,激勵的股票價格都不是很高,如果公司效益好的話每年的分紅也不少的,二你可以賣給同事,原價轉讓掉也可以。

Ⅳ 離職後股份和分紅怎麼辦

法律分析:看職工和公司持股合同的約定,允許繼續持股的,可以按合同約定持股、分紅,合同要求離職股份單位回購的,可以按離職時股權價值由公司回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Ⅵ 離職後分紅不發給我怎麼辦

法律分析:一、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離職後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分紅的,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分紅以及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二、直接申請仲裁。三、起訴。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Ⅶ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離職後照樣分紅,這種情況股份能賣嗎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在現實生活之中,我們總是會遇到各種各樣讓我們表示非常疑惑的問題,尤其是很多朋友關於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離職後照樣分紅,這種情況之下,自己所持有的股份能夠賣掉嗎?實際上如果自己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那麼在離職之後,自己的股份是可以選擇賣掉的,而且只要簽署相關的協議就可以了。

綜上所述,我們能夠明顯的知道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離職後照樣分紅的情況之下,我們實際上是可以將自己的股份賣出去的,但因為有些員工和公司簽署相關的協議,必須要看下協議裡面對此有沒有相關要求。

Ⅷ 員工辭職後股權分紅還有嗎

員工辭職後股權分紅就沒有了。但若是上市公司的股權就可以繼續享受分紅。因為股權激勵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員工與公司形成利益的共同體,留住高級的人才。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三十五條
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Ⅸ 在公司工作時買了一些公司的股份,離職後還能分紅嗎

當然可以了。
股份和是否上班在職沒關系的,
有企業的股份,也就意味著是企業的股東,
除非購買的時候有特殊條款,比如離職了,股份按原價賣給公司,
否則只要你持有股份,那麼企業的分紅就有你的一份。

Ⅹ 辭職了期股說不在職不分紅合法嗎

不合法。因為,你雖然辭職了,但是,股權沒有退,應當按股分紅。如果當時股權已經結算清了,再要求分紅就沒有法律依據了。